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具及校门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1 17:38
一、项目编号 |
513334202100010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具及校门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奋发有为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五里墩东街53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288000元(叁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 名称:高低床、多功能切菜机等详见附件 品牌:高低床品牌:先伟(制造商:成都泓顺先伟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多功能切菜机品牌:银鹰(制造商: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高低床:规格;2000*900*1750mm、型号:XW-C23、 多功能切菜机:规格;900*460*740mm、型号:YQC-QJ660I等详见附件 数量:220套、3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1000元、18800元等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黄妍绮、陈霞、李宏轩、冒亚红、罗贵忠(业主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0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5184448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198号附385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28-81703562(报名咨询)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电话: |
19950393683(文件咨询)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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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秋季食堂设
备、课桌、卧具及校门安全防护设备采
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编制
2021 年 08 月
采购文件编号:KWXN2021-97号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6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7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8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 96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塘县教育和体育
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具及校
门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二、招标项目: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具及校门安
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 2021年 08月 12日至 2021年 08月 18日 09: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获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请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网上报名: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
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邮箱账号:2104064841@qq.com
3)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行号:313651072013
银行账号:020000062396
注:汇款后请将报名应提交的清单以及汇款凭证发送到 2104064841@qq.com,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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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
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11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 4号联廊 2 楼(6
号馆背后)。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09月 01日 11: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 4 号联廊 2 楼(6 号馆
背后)。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 2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518444820
采购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 198号附 3858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03562(报名咨询)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17845994(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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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34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3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
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
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
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的项目或专门
面向
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单位采购的项
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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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
会现场确定。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
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
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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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一、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
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文件规
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
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
份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6、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
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
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
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且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
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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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
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2、投标人应按准备资格性投标文正本 1份和副本 3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性投
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份数 1份(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的 PDF/Word文档存入)、“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
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
标文件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
询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1、
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4、接收邮寄的地址、联系
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发送到 kwxn2021@163.com,款到指定账户并接收到邮件后,
将中标通知书邮寄到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03562
中标供应商逾期发送邮件或不收取快递,由此引发的中标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
责。
13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 198号附 3858号。
邮编:610041。
14 供应商质疑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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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 198号附 3858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理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321481。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团结北路 21 号 联系人:郑老师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7
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工作在本项目采
购工作中的落实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
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
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
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
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项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
式的投标人(如分支机构等)
18
重大违法记录中
的较大数额罚款的
具体金额标准
具体金额标准:50000.00元(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
规定;
2、四川省省外投标人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19
节能环保要求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20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21 答疑会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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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2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
询。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
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
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40000元。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17845994(财务室)
收款单位: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651072013
银行账号:020000062396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24
就本次招标后续
措施的友情告知与
提示
1、根据采购人总体的工作部署,采购人经过本次公开招标后,如没有成功确定中标供
应商的,本项目采购人可能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十一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三条、《政府采
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号)第二十七条等文件之规定采用竞争性
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2、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谨慎、认真应答本次投标活动。
3、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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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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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高低床、多功能切菜机。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
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
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
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
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
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5.6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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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注:本条所述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是指评审委员会中的
采购人代表在评审现场代表采购单位自己作主、不受他人支配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此权利行使的过程中既不需要相关投标人参与,也不需要采
纳相关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所有投标人须尊重并认可采购人及采购代表的自主行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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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
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引起投标人损失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提供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7.4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全程跟进、关注、了解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书面形
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介绍信中留下的邮箱中。
7.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未尽事项,按照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执行。
7.6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有冲突或背离的,按照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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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
料。(说明: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
格式文件,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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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
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
性。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
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
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
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性投标部分
(1)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4.2 其他响应性投标部分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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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14.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包括下列内
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
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
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凡在投标文件中标的设备性能指标,必须真实准确,如招标人在验收或使用过
程中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经第三方验证属实,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
依据合同按投标人无法供货进行相关处罚。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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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投标人根据第四章和第五章资格要求、第六章技术参数和第七章评分细则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
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2.5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保证金要求执行。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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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 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
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份数 1份(与投标文件正
本一致的 PDF/Word 文档存入)、“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
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
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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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 、
“电子文档”均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4 未单独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唱标的投标人,致使开标过程中对
其无法唱标的,投标无效。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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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
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
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
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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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
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
毕后,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
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
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
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
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资格审查
24.1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2人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
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24.3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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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2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
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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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二份)送琨王新
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归档。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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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履约保证金要求执行。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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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支付方式、程序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约定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已
明确的要求)。特殊说明:如若中标(成交)后本项目存在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
投诉、举报等异议情况的,本项目的资金支付按处理结果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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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
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
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0.2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0.3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40.4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1.质疑、投诉
41.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
模块查询)。
41.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
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41.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1.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询
价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
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
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
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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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3.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
诺函,视为仅约束中标人,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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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
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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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正本/副本
包号(如涉及)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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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函(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实质性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
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
理人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方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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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我方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
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我方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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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提供此页)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
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
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授权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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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供此页)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
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
注: 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授权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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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
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
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
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
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
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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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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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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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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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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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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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禁止投标情形承诺函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
商,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不具有禁止投标情形。
如经查实,我单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我单位自愿接受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
件处理。同时我单位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而形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处罚与处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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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
的声明及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
投标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十年内(单位注册不满十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及其现
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具有”或“不具
有 ”)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我 单 位 的 现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姓 名
为: ,身份证号: 。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我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3、如若我单位伪造、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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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信用查询相关资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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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强制节能清单(如涉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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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3C 及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承诺函(如涉及)
我方承诺:
本项目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 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
关要求,我方若中标,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1、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进行承诺,格式可以自拟。
2、本项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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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正本/副本
包号(如涉及)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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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文件中“注”和“实质性要求”
的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实质性要求)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
(实质性要求)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实质性要求)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份;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 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
览表”1份。
(实质性要求)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
(实质性要求)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
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承诺,如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愿意接受财政部门,
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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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类别名称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小写: (万元)
注:1、 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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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注:1、此表格式可自拟。
2、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4、是否属于进口产品以产地为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
号
品牌
及制
造商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
注
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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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1
2
3
4
注:1、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据实填写。
2、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3、投标人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商务要求的,若未在上
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4、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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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
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
2、此表格中需要填写的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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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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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设备)名
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
数
响应/偏离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
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3、供应商必须不得虚假响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
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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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注: 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
2、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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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诺函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实质性要求)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
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本项目采购工作中的落实、
节能环保要求、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
联合体投标、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
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
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实质性要求)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
理人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实质性要求)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
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实质性要求)六、我方承诺,我方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应答的技术响应情况,视
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性能指标,均为真实准确,
如招标人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经第三方验证属实,我公司愿意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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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
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注:
1、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
理;
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
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3、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
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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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单位名称)__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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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十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若未提供证明文件的则不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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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若未提供此声明函的则不享受残疾人企业价格折扣。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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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十四、知识产权声明函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
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
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
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报价中已经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注:1、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求法律责
任。
2、如供应商承诺函后,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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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十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响应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
投标活动中,若我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文
件规定或结果公告公示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公司即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以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
若因我方过错造成质疑、投诉或使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我方愿意承担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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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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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
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
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
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单价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
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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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4、该表仅用于中标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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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
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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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5、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 3C 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均满足相关要求,
投标时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如涉及)。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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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
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
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由分机构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因其为负责人形式而认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
报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
织以及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
件;(盖供应商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
承诺函原件;(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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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
式自拟)
6、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二、其他要求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只需
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
(格式详见第三章)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如投标人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提供查询
记录截图。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5、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 3C 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均满足相关要求,
投标时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如涉及)。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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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
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
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也可用骑缝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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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采购类别 所属行业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
具及校门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 工业
二、核心产品:高低床、多功能切菜机
三、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秋季食堂设备、课桌、卧具及校门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清单
序
号
品名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盖棉絮
1.重量:≥2.5公斤(允差±2%);
2.原料:细绒棉;
3.等级:一级棉胎;
4.规格:≥210cm*150cm(允差±1%);
5.网纱:面纱≥3层、密度≥19 根/10cm、竖筋≥18道、左筋≥23道、
右筋≥23道;
6.研磨率≥88%;
7.含杂率≤0.2%;
8.执行标准:GB 18383-2007;GH/T 1020-2000;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床 1430
2 垫絮
1.重量:≥2公斤(允差±2%);
2.原料:细绒棉;
3等级:一级棉胎;
4.规格:≥200cm*90cm(允差±2%);
5.网纱:面纱≥3层、密度≥19 根/10cm、竖筋≥18道、左筋≥23道、
床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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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筋≥23道;
6.研磨率≥88%;
7.含杂率≤0.2%;
8.执行标准:GB 18383-2007;GH/T 1020-2000;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枕芯
1.规格:≥40cm*70cm(允差±2%);
2.重量:≥500克;
3.面料:100%棉;
4.填充料:100%聚酯纤维;
5.执行标准:GB/T 22843-2009,FZ/T01057.1-4-2007,GB/T4669-2008
方法 5(参照);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个 1430
4 床单
1.面料:100%棉;纱支 40s*40s(±2%);经密≥522根/10cm,纬密≥
258根/10cm,水洗尺寸变化率±5%,甲醛 c30mg/kg,pH值 4.0-5.0,禁
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色牢度(耐摩擦、耐皂洗、耐水、耐汗渍)≥3级(湿摩≥2-3级);
3.规格尺寸:≥220cm*130cm(允差±2%);
4.执行标准:GB/T 22797-2009 GB 18401-2010 ;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床 2000
5 被套
1.面料:100%棉;纱支 40s*40s(±2%);经密≥522根/10cm,纬密≥
258根/10cm,水洗尺寸变化率±5%,甲醛≤30mg/kg,pH值 4.0-5.0,
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变色≥3级(湿摩≥2-3级);
3.规格尺寸:≥220cm*150cm(允差±2%);
4.执行标准:GB/T 22797-2009 GB 18401-2010 ;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床 2000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72
6 枕套
1.面料:100%棉;纱支 40s*40s(±2%);经密≥522根/10cm,纬密≥
258根/10cm,甲醛≤30mg/kg,pH 值 4.0-5.0,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
芳香胺染料;
2.变色≥3级(湿摩≥2-3级);
3.规格尺寸:≥42cm*72cm(允差±3%);
4.执行标准:GB/T 22797-2009 GB 18401-2010 ;
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带有 CNAS或
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个 2000
7
学生课桌
椅
1、课桌桌面:尺寸≥600mm*400mm*18mm,
2、采用密度板加工,一次性注塑无缝包边制作,封边牢固,不易脱落,
且手感顺滑、美观。
3、升降结构及范围:套管式 6级升降,680mm~760mm。
4、课桌脚≥30*60mm椭圆钢管,平放半穿透焊接制作,壁厚≥1.0mm;
5、课桌斗采用厚度≥0.8冷轧钢板一次性液压成型;立柱使用 60*30mm
与 55*25mm椭圆管冲孔制作,结合处采用套管式链接,使链接更加牢固。
壁厚≥1.0mm;拉桓(在课桌脚之间起固定作用的横条)为≥40*20mm
矩管,壁厚≥1.0mm;脚垫:使用 PP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结合处有
防脱扣件。防滑、耐磨、不易脱落。
6、课桌椅:凳面:尺寸≥400mm*360mm*15mm,采用密度板加工,一次
性注塑无缝包边制作,封边牢固,不易脱落,且手感顺滑、美观。升降
结构及范围:套管式 6级升降式,380mm~440mm。;
7、椅脚:同桌架一致;靠背弯管采用≥30*15mm椭圆管弯折,弯折圆
滑,无褶皱,弯折度符合人体工程设计,端坐舒适。
8、所有钢件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后,经抛丸进行金属表面除锈除油
处理后,通过静电喷塑和≥200度高温融化、凝固,喷涂后表面光滑、
光泽度好,不易脱落,美观大方。桌\凳面与钢架采用抽芯铆钉链接,
具有链接牢固,使用时间长等优点。
9、云运维管理系统:
①、基于 B/S或 C/S架构云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方便登录,进
行设备的在线注册、登记、报修、资源查看管理;
★②、支持手机远程报修功能,用户通过扫码进行报修,扫描二维码
后直接登录报修界面,无需下载 APP即可实现扫码报修,界面至少包含
学生课桌椅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电子合格证、电子说明书、配置详
情(配置详情显示内容必须和此次投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及详细
套 2200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73
响应配置参数完全一致),提供云运维管理系统二维码及扫码后主界面
截图、配置详情截图;
③、支持镜像仓储空间使用情况的展示,支持镜像的 BT高速下载,支
持在云运维管理系统中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方便管理员
根据具体需求配置,支持 VDI、IDV云终端的统一管理。
8 高低床
1、规格尺寸:≥2000*900*1750mm
2、立柱采用≥40*40mm高频方管,经芯棒支撑折弯后焊接,弯折处圆
滑平整,无毛刺和褶皱,立柱厚度≥1.0mm(不含漆厚度)。
3、床边料采用≥30*50mm矩管制作,壁厚≥1.0mm,床板横梁使用≥
25*25*0.8方管焊接,每一层≥7 根,承重力≥300KG。
4、护栏:护栏使用≥25*25mm方管弯折焊接,长度≥1100mm,高度≥
200mm;护栏中间需加≥3根钢管辅助。
5、床栏:床栏使用 25#与 20#方管配合焊接,床栏高度≥260mm,厚度
≥0.6mm。
6、梯步:梯步使用≥25mm方管制作,采用 3梯 4格方案,各梯步均匀
间隔,厚度≥1.2mm。
7、床板: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热压层数≥9层,厚度≥9mm。所有钢
件焊接牢固,无虚焊、假焊、焊瘤、气眼、毛刺现象,严格经抛丸除锈
除油处理后,经静电喷涂、高温烘烤、凝固。烤漆表面光滑美观、色泽
亮丽、附着力强,抗老化,经久耐用。所用与地面接触铁件需使用防滑
脚垫保护,防滑、消音、不伤地板。
8、云运维管理系统:
①、基于 B/S或 C/S架构云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方便登录,进
行设备的在线注册、登记、报修、资源查看管理;
★②、支持手机远程报修功能,用户通过扫码进行报修,扫描二维码
后直接登录报修界面,无需下载 APP即可实现扫码报修,界面至少包含
高低床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电子合格证、电子说明书、配置详情(配
置详情显示内容必须和此次投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及详细响应配
置参数完全一致),提供云运维管理系统二维码及扫码后主界面截图、
配置详情截图;
③、支持镜像仓储空间使用情况的展示,支持镜像的 BT高速下载,支
持在云运维管理系统中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方便管理员
套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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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需求配置,支持 VDI、IDV云终端的统一管理。
9
冷柜
(上下门
展示柜)
1、温度:0℃~10℃;
2、容积:≥409L;
3、外形尺寸:≥600*800*1930mm;
4、制冷方式:直冷;
5、输入功率:≤240W。
6、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
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保卫生。
★7、提供产品对应型号符合 GB 4806.1-2016、GB 4806.6-2016、
GB4806.7-2016、GB 4806.9-2016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复
印件和符合 GB17625.1-2012、GB4706.13-2014、GB4706.1-2005及
GB4343.1-2009标准的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8、基本售后保障:全国联保,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
务承诺函。
台 3
10 绞切肉机
1、外形尺寸:≥600*450*800mm;
2、功率:≥1.1KW;
3、电压:220V或 380V;
4、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肉)、
≥180kg/h(灌肠);
5、整机采用不锈钢板制作。
★6、提供产品对应型号符合 GB4806.9-2016标准的 CQC 食品接触产品
安全认证证书和符合 GB4706.1-2005及 GB4706.38-2008 标准的 CQC产
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7、基本售后保障:全国联保,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
务承诺函。
台 3
11
不锈钢工
作台
1、台面采用标 304#≥1.2mm厚的不锈钢板,内衬≥15mm防潮木夹板,周
边包加强筋;
2、底板采用标≥1.2mm厚的不锈钢板;
3、脚管采用≥38*38*1.2mm的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的不锈钢子弹脚。
台 5
12
土豆脱皮
机
1、外形尺寸:≥780*510*1000mm,
2、额定功率:≥1.1KW;
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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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压:220V或 380V;
4、生产能力:≥240KG/H;
5、防水等级:IPX1;
6、传动轴转速:≥260r/min。
★7、提供产品对应型号符合 GB4806.9-2016标准的 CQC 食品接触产品
安全认证证书和符合 GB4706.1-2005及 GB4706.38-2008 标准的 CQC产
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13
多功能切
菜机
1、外形尺寸:≥900*460*740mm;
2、功率:≤1KW;
3、电压:220V或 380V;
4、效率:150-600KG/H;
5、适用于硬、软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和海带加工,切换不同的道具可把
瓜薯类蔬菜片、块、丝、丁、菱形、曲线形多种花样,还可以把细长类
蔬菜切成段,以及把叶类蔬菜切成丝,菜的长短厚薄可调;
★6、提供产品对应型号符合 GB4806.11-2016、GB4806.7-2016、
GB4806.9-2016标准的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和符合
GB4706.1-2005及 GB4706.38-2008标准的 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7、云运维管理系统:
①、基于 B/S或 C/S架构云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方便登录,进
行设备的在线注册、登记、报修、资源查看管理;
★②、支持手机远程报修功能,用户通过扫码进行报修,扫描二维码
后直接登录报修界面,无需下载 APP即可实现扫码报修,界面至少包含
多功能切菜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电子合格证、电子说明书、配置
详情(配置详情显示内容必须和此次投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及详
细响应配置参数完全一致),提供云运维管理系统二维码及扫码后主界
面截图、配置详情截图;
③、支持镜像仓储空间使用情况的展示,支持镜像的 BT高速下载,支
持在云运维管理系统中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方便管理员
根据具体需求配置,支持 VDI、IDV云终端的统一管理。
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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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高温热风
循环
消毒柜
1、尺寸:≥1310*660*1970mm;
2、功率/电压:≤3.2KW/220V;
3、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
方便使用。
★4、产品配置:
层架:材质 SUS304#不锈钢、数量≥8个;热风循坏耐高温风机数量:
≥6个;
工作状态箱体里下各点温差≤10℃;产品符合 GB4706.1-2005及
GB17988-2008标准要求。提供市级以上的带 CMA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以上参数(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5、消毒性能要求:二星级消毒,产品依据 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
安全和卫生要求》及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检测,红
外线消毒因子,高温消毒 120℃以上保持时间≥25min,对大肠杆菌阳
性对照组平均杀灭对数值≥5.9,对脊髓灰质炎病毒平均灭活对数值>
4.00(阳性对照组平均病毒滴度的对数值≥6),提供带 CMA标识检测
报告复印件佐证以上参数(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6、基本售后保障:全国联保,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
务承诺函。
台 6
15
电磁单头
1000大炒
炉
1、规格:≥1150*1240*(800+400)mm;
2、额定电压、功率:380V~、≥25kW;
3、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电磁感应线圈感应发热面直径∶ ≥?685mm;
4、加热速度∶380V、25kW,常压下,29℃,75kg自来水,加热至 99℃
所需时间,≦21分钟;
5、加热效果:电磁灶感应加热面具有仿明火效果,即中心点无明显空
白加热区(盲区),而且锅中心区域水花跳高现象效果明显强或高于沿
锅壁往上的周边水花跳高效果;
6、锅具:1个,外直径≥900mm,内直径≥840mm,锅内深≥270mm;锅
具净重,≥15.1kg;容量,≥84L;
★7、板材及制作工艺,提供制造商省级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佐证以下参数:
①面板、框架:釆用厚度≥1.2mm板材;
②侧板、底板、门板:釆用厚度≥1.0mm 板材;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
≥1.0mm,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加强筋∶采用≥25mm*25mm*厚
1.2mm或≥厚 1.2mm不锈钢马仔,巩固炉面承重功能保证炉面不会因为
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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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而塌落变形;后边梁采用闭合结构,前边梁内置≥25*25*厚≥1.2mm
不锈钢方通加力,确保承受坚固有力;
③排水系统∶设有宽≥ 60*深≥30mm集水沟,及厚Φ0.8~1.0mm网孔隔
渣板,并采用厚Φ≥38*1.2mm排水,达成渣水分离,炉面排水顺畅不
积水,易清洁;
④脚管∶采用Φ≥51*厚≥1.2mm不锈钢圆管,采用直穿过底板通顶炉
面板直接承重,确保灶具随意拖动也不会造成脚管变形;
⑤脚顶∶采用Φ≥51mm全钢重力可调节不锈钢脚顶,有效调节范围
10~40mm,利于吻合现场不平整地面安装;
⑥锅具材质:430#不锈钢制作,厚度 2.0-3.0mm,一体冲压成型。
★8、所投本型号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整机须经过食品接触卫生和安全检
测,同时提供 CVC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及附属试验报告复印件和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覆盖型号包含投标产品型号);
★9、商用电磁炉散热风扇、商用电磁炉显示屏的防水等级:≥IPX8(最
低点水深≥2米,持续时间:60min);电磁炉使用的连接线通过
GB/T2426.16-2008标准测试长霉项目:通过严酷等级 2(56d)方法测
试,长霉程度符合等级 1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具有 CMA、CNAS及 CAL
标识)复印件佐证以上参数。
16
24盘高原
蒸饭柜
1、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2、功率:≥24KW;
3、蒸饭量:≥120kg;
4、盆数:≥24;
5、结构形式:双门;
6、配≥12个加厚蒸饭盘,≥12 个馒头盘;
7、产品具有定时功能;
8、蒸汽压力≥:35KPa(0.035mPa),设有过压安全排气阀;
9、蒸饭柜电热管为日用管状电热元件,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 316不
锈钢材质制作,提供符合 JB/T4088-2012《日用管状电热元件》标准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
10、云运维管理系统:
①、基于 B/S或 C/S架构云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方便登录,进
行设备的在线注册、登记、报修、资源查看管理;
★②、支持手机远程报修功能,用户通过扫码进行报修,扫描二维码
后直接登录报修界面,无需下载 APP即可实现扫码报修,界面至少包含
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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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盘高原蒸饭柜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电子合格证、电子说明书、
配置详情(配置详情显示内容必须和此次投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及详细响应配置参数完全一致),提供云运维管理系统二维码及扫码后
主界面截图、配置详情截图;
③、支持镜像仓储空间使用情况的展示,支持镜像的 BT高速下载,支
持在云运维管理系统中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方便管理员
根据具体需求配置,支持 VDI、IDV云终端的统一管理。
17 保温箱 1、材质:PU(聚氨酯),规格≥24cm*35cm 个 60
18 保温箱 1、材质:PU(聚氨酯),规格:≥24cm*28cm 个 145
19
抽油烟系
统
1、风柜:≥380V/7.5kw-20";
2、转速:≥930r/min;风量:≥17500-23500m?;压力:≥780-560Pa;
噪音: ≤67dB;油烟净化器≥14000m?/h。
3、不锈钢油网烟罩 6米,含风管,变径、设备支架、软连接、雨冒等。
套 1
20 不锈钢碗 1、尺寸≥Φ110mm;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双层加厚。 个 2700
21 餐勺 1、采用 304#不锈钢一次性冲压成型打磨光滑;厚度≥1.5mm。 把 2700
22 不锈钢桶 1、规格Φ≥600mm*1.8mm;材质:不锈钢。 个 8
23
不锈钢大
盆
1、规格Φ≥700mm*1.8mm;材质:304不锈钢。 个 24
24 不锈钢盆 1、规格Φ≥400mm*1.2mm;材质:304不锈钢。 个 20
25 菜刀 1、刀长≥210mm;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把 14
26
大垃圾桶
(脚踏带
盖)
1、外形尺寸:≥575*720*1080;材质:HDPE,开盖方式:脚踏式。 个 10
27
不锈钢平
板车
1、车体采用 304#≥1.2mm厚的不锈钢板,1.2mm加强筋≥3组,转角需
倒圆处理;
2、把手采用 304#材质≥38*25*1.0mm不锈钢矩管及≥Φ32*1.0mm不锈
钢圆管制作;
3、配≥4寸静音承重万向轮≥2 个、定向轮≥2个。
辆 5
28 灶具拼台
1、材质为 304#不锈钢;
2、台面采用≥1.2mm磨砂覆膜不锈钢板制作;
3、脚管采用Φ≥38*1.0mm的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个 3
29 电子秤 1、带充电功能,≥100kg。 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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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砍刀 1、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把 3
31
不锈钢米
面架
1、台面采用 304#≥1.2mm厚的不锈钢板,主体采用≥38*38*1.2mm不锈
钢矩管制作;
2、脚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矩管制作,并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
脚。
个 6
32
四层板式
层架
1、材质为 304#不锈钢,层板采用≥1.2mm磨砂覆膜不锈钢板制作;
2、立柱采用≥38*38*1.0mm不锈钢矩管;
3、配有可调性的不锈钢子弹脚。
个 16
33
紫外线灭
菌器
1、基础参数: ≥498*81*272mm;
2、功率 :≥30W,(适合面积 30㎡-40㎡);
3、加长电源线:标准国标铜线,总长≥1.5米,外露长度≥1.2米;
4、灯管寿命≥8000小时。
个 20
34
电子灭蚊
灭蝇器
1、尺寸≥498*81*272mm;
2、功率≥30W;
3、电子启动, 有故障保护及稳压,可承受电压在 200V-240V范围变动;
4、加长电源线,标准国标铜线,总长≥1.5米,外露长度≥1.2米;
5、防护网为外平网。
个 20
35 菜墩 1、尺寸:≥450*80mm;松木材质。 个 12
36
厨师工作
服
1、100%纯棉制作 套 40
37
防水皮围
裙
1、中号;36丝 PVC围裙,高频机压合不漏水。 件 20
38 加大勺子
1、勺总长≥47.2cm;
2、勺口宽≥11cm;
3、勺口高≥4cm;
4、不锈钢材质,配木质把手。
个 6
39 大铁锅铲 1、把手长≥975mm;锅铲≥165mm宽。 个 6
40 烤盘 1、标配 个 120
41 打蛋机
1、外形尺寸≥513*405*762;
2、电压:220V;功率:≥1.1kw;
3、单次搅拌容量:≥20L
台 2
42
双开门发
酵箱
1、整机采用不锈钢制作,同时发酵≥32盘;
2、电压:220V;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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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3、功率:≥12.8kw。
43 和面机
1、尺寸:≥955*570*1060mm;
2、功率:≥2KW;
3、电压:380V;
4、采用新型传动桨叶式搅拌结构,最大和面量:≥50kg/次,效率:≥
400KG/H。
5、提供对应产品符合 GB4806.7-2016及 GB4806.9-2016 标准的食品接
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加盖制造商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
与投标产品一致);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和符合 GB4706.1-2005及
GB4706.38-2008标准的 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
一致)。
台 2
44
面包和面
机(双动
双速和面
机)
1、电压/功率:220V/1.5kw;和面量≥12kg。 台 2
45
商用箱式
电烤炉
(三层六
盘电烤
箱)
1、外形尺寸:≥1220*850*1700mm;
2、功率:≥19.8KW;
3、电压:380V;
4、结构类型:三层,每层配 2个≥600*400标准的烤盘;
5、防水等级:≥IPX4;
6、开关寿命≥10000次;
7、温控器寿命≥10000次。
台 2
46 双星盆台
1、材质为 304#不锈钢,台面采用≥1.2mm磨砂覆膜不锈钢板制作;
2、星盆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尺寸≥600*450*350mm;
3、立柱采用≥38*38*1.0mm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4、连接管采用≥25*25*1.0mm不锈钢管;
5、配不锈钢下水器。
套 2
47
包子机
(蒸包
机)
1、尺寸:≥1460*650*1450mm;
2、功率:≥2.5KW/220V;
3、蒸包规格:≥30-120克/个;
4、蒸包褶数:9或 12褶;
5、生产能力:≥1920个/小时
台 2
48 刀架 1、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 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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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压/功率:220V/15W;
3、容量≥10把刀;
4、外形尺寸≥420*210*590mm。
49 隔热手套 1、棉花材质,内存涂银布夹化纤。 双 20
50 汤勺
1、尺寸:勺口直径:≥14cm,高度:≥7.5cm,手柄长度:≥43cm;
2、材质:304#≥1.0mm不锈钢一次性冲压成型打磨光滑。
把 60
51 菜筐白色 1、尺寸:≥650*470*340mm;材质:聚乙烯 HDPE。 个 12
52 植物油灶 1、配套管路等材料及人工 台 4
53 6人餐桌
1、外形尺寸≥1500*600*1450*750mm;
2、食堂餐桌面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厚度≥1.2mm,边宽 25mm,内衬
≥18mm高强度加强材;
3、桌架主体采用≥50*50*1.2mm方管制作,支撑桌面采用≥
50*40*1.0mm 方管制作;
4、立柱采用双立柱,底部配塑胶脚套;
5、凳面支撑采用≥1.2mm厚一次性冲压托盘,凳面为工程塑料。
张 30
54 8人餐桌
1、外形尺寸≥2000*600*1450*750mm;
2、食堂餐桌面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厚度≥1.2mm,边宽 25mm,内衬
≥18mm高强度加强材;
3、桌架主体采用≥50*50*1.2mm方管制作,支撑桌面采用≥
50*40*1.0mm 方管制作;
4、立柱采用双立柱,底部配塑胶脚套;
5、凳面支撑采用≥1.2mm厚一次性冲压托盘,凳面为工程塑料。
张 200
55
酒精灶改
植物油灶
1、一体成型炉膛;电子打火;高压喷嘴炉芯;酒精灶储存罐改植物油
储存罐。
台 4
56
校园大门
物防设备
1、栅栏≥1000mm*1500mm;材质:不锈钢 套 65
57
大理石石
墩
1、大理石芝麻白;直径≥400mm;重量≥100公斤; 套 214
四、样品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样品:24 盘高原蒸饭柜(一台)、学生课桌椅(一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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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所供的货物
必须是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产品。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货物采购,投标人的报价需充分考虑到货物运输过程直到验收的所
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差旅费、售后服务费、项目管理费、
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小型
和微型(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的价
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
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质保期:质保期 12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场完成处理,并承担处理的费用。
(四)、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的详细资料,提出质保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
护内容,费用和服务方式、范围。
(五)、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1、付款方式: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按
照合同支付总金额 30%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 65%款项。余下
5%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30个工作日。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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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执行。
七、验收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验收由采购人
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
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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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
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
据。
2、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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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
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 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2.2符合性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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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内容 备注
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
量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结论 应全部通过
3.2.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
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
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4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
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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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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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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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
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
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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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报价加成惩戒(具体标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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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与分值 说明
1
投标报
价 3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视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共同类评分
因素
2
技术指
标 40%
4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40 分;“★”参数与招标文
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 2 分;非“★”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
有负偏离的,一项扣 0.05 分;直至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审
因素
3
质量保
证和信
誉 5%
5分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
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安全标准化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消毒柜生产厂家具有产品责任险保单,且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壹仟万元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24 盘高原蒸饭柜制造商具有产品责任险保单,且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陆仟万元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保单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类评分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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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样品7% 7分
样品清单:学生课桌椅(一套)、24盘高原蒸饭柜(一台)。
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
1. 学生课桌椅(1)制作工艺精细、(2)材质优良、(3)稳
定牢固性强、(4)尺寸和功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3分,
每有一项缺陷或不足的扣 0.7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24盘高原蒸饭柜:(1)门锁易开易关坚固耐用、(2)气压
能清晰指示保持柜体压强简洁易懂使用更安全、(3)不锈钢进水
浮球自动进水满水自动停止防止水满造成机器故障门、(4)选用
带刹车万向轮方便移动采用 316 不锈钢材质制作耐腐蚀。完全满
足要求得 4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1 分,直至本项目分值扣完为
止。
注:少提供、不提供、错提供样品均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
因素
5
项目设
计及实
施方案
10%
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包括但
不仅限于:①质量管理;②进度管理;③人员配置;④突发时间
处置方案;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且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的得 10分,每有一项与本项目实际内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或
有缺陷或有缺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
因素
6
售后及
培训 6%
6分
根据投标人所制定的售后及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仅
限于:①服务承诺;②备品备件;③完工及时性;④响应时间;
⑤企业管理技术人员配备;⑥培训方案及计划。方案完整、售后
服务响应速度快捷、描述清晰、措施得当,能更好的满足本项目
要求的得 6 分,每有一项与本项目实际内容不符或不适用本项目
或有缺陷或有缺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
因素
7
扶持少
数民族
和不发
达地区
政策 1%
1分
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得 1分。
注: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同类评分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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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节能、
环保产
品、无
线局域
网产品
1%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
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1分,非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
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
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
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
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共同类评分
因素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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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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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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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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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
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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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
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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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
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
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
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334202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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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