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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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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招标详情

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2

一、项目编号:AHHE-CG-2021035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禄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中标(成交)金额:(一)产品分类1,包括荤菜类、豆制品、禽蛋、水产品、调味品、奶制品、其他类食材成交下浮百分点:百分之十五(小写:15.00%),(二)产品分类2,水果、素菜类食材成交下浮百分点:百分之二十(小写:20.00%),折算成交金额合计:捌拾玖万壹仟捌佰贰拾伍元整(小写:891825.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详情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良海、司宏富、陈习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收取10701.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

地 址:金寨县沙河乡

联系方式:1351644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

联系方式:13856964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话:13856964170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2日

附件:
[AHHE-CG-2021035-1]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LA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图纸清单操作手册等其他附件.rar
采购需求.rar
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或服务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服务方案;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各项产品和服务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踏查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查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1

鸡(鸭)肉

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鸭)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加工:屠宰后的活鸡(鸭)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

3)感官要求:

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鸡(鸭)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鸡(鸭)肉汤固有的香味。状态:具有鸡(鸭)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鸡(鸭)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按GB /2707-2016GB /16869-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规格: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

6)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猪肉

(1) 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猪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感官要求:

色泽:肌肉呈均匀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具有猪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弹性好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猪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猪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GB /2707-2016GB /2707-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4)规格: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65%)。

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牛肉

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牛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2)感官要求: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具有牛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牛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牛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GB/2707-2016GB/2707-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4)规格:牛肉(牛肉修除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的部分)。

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2

蔬菜类

1、 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
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2、茄果(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3、瓜类(包括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4、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芜菁甘蓝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一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5、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6、葱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韭菜、大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幼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7、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 水生类(包括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9、多年生类(包括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10、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1、菌菇类(包括蘑菇、香菇、金针菇、银耳、木耳等)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

3

豆制品

豆浆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型浆液,浆体无结块,少有沉淀,具有豆浆固有的香气和滋味,口感滑爽。

豆腐

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软硬适度,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有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豆腐干

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质地细腻,边角整齐,有一定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有豆腐干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油豆腐

呈金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有弹性,无杂质,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有油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豆腐皮(百叶等)

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致,富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一致,不粘手,无杂质,有豆腐皮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腐竹

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4

禽蛋

鸡蛋

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壳外膜色白呈霜状;

2)气室小,高度在4-5mm之间;

3)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

4)蛋黄完整,呈半球形,位居蛋的中央;

5)整个蛋微生物污染少,无细菌、霉菌生长发育。

鸭蛋

鹅蛋

鹌鹑蛋

5

调味品(备注:凡进厂的各类辅料外包装必须统一且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赏味日期以及规格)

品名:绵白糖;   

等级:优级;

品质要求: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糖块、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臭、异味、异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 

食盐

品种:精盐。 

品质要求: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无异臭;水溶后无沉淀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味精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味精滋味,不得有异味。水溶后无沉淀物; 

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 

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酱油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 

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米醋

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米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 

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胡椒粉

品质要求: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   

包装要求:外包装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鸡(鸭)肉精粉

品质要求:米黄色颗粒,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 

包装要求: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辣椒粉

品质要求:固体粉状,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生 姜

品质要求:呈不规则的厚片,可见指状分枝。切面浅黄色,

内皮层环纹明显,维管束散在。气香特异,味辛辣。

包装要求:吸干水分,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八 角

品质要求:星状放射八角形,香气中有一股甜甜的味道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火锅底料

品质要求: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

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1%

小苏打

品质要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异物;   

包装要求:袋装; 

 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6

水果

苹果

(1)具有产品应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香蕉

(1)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1)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柑类

(1)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实无萎蔫,色泽自然。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桔类

(1)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橙类

(1)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葡萄

(1)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西瓜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哈密瓜

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7

奶制品

盒装牛奶

1、呈调制乳应有的色泽、香味,无异味;

2、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

3、含量及标记:盒装调制乳(带吸管),每盒净含量不小于200ML;

4、包装用料:符合国家规定,不易破损,与食品接触部分不得含有害成分,手持不易变形,吸管不易折断;

5、包装文字说明: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SC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6、保质期:常温下不少于6个月。

8

水产品

鲜活鱼类

鲫鱼、鲈鱼、多宝鱼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色、且是鲜活的。

鲜活虾类

基围虾、对虾、青虾、河虾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色、且是鲜活的。

水产干货

干鱼、干虾、紫菜、干海带、干虾类等,要求鲜艳光亮、大而均匀、较干、无杂质、无异味,清洁干净。

水产冻品

冻小黄鱼、冻带鱼、冻带鱼段等,要求外形完整,无异味,

无断货、大小均与,物体表面均有薄冰做保鲜。

9

其他类

火腿肠、面粉等杂项食材,品质符合国家和技术规范要求

二、质量标准

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检疫要求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供货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为学校提供新鲜优质、价廉物美的荤蔬菜、禽蛋类等食材以及调味品。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菜谱(计划)供货,拒绝集中供应、拒绝浪费行为,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2、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进行供货,每天早晨 7:00 必须配送至指定学校每天每个学校不得少于一次供应。

3、采购人确定某一产品为不可替代时,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原则上供应商不得供应六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价格监测公布的食材范围以外的产品(采购内容清单列明的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详细的数量清单,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10倍及以上的实物赔偿并向供应商收取1000-50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人按供应商供货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品种的食品和食材的最低采购量。

6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采购人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的在1小时内重新供货到位。

7、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采购人时,采购人方进行的初验,是以检查数量和外在质量为主,采购人方的初验并不免除或减轻供应商对所供产品须承担的全部质量责任。供货产品虽经过采购人方初验,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满足采购人方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供应商延迟处理或拒绝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8、供应商所供产品连续两次初验不合格或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保障采购人方临时提出的供货要求,包括少量多次的情况、限时送达的情况、指定品种的情况等。

10、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所供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肉类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证明。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相关行政部门等对食品食材进行抽检或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所发生的检验检测(含复检,且不限次数)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如遇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送货,采购人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由供应商配送员或学校派员临时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供货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将立即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进一步追究供应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较高的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根据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权威专家参与验收;需要检验检测确定产品质量的,由采购人指定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为保障食品安全,采购人每学期将根据情况对主要食材随机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包按下浮百分点进行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分析、研究,根据采购文件提出的质量标准、供货要求、验收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结合其自身的实力进行优惠后报出每包所有供货产品的统一下浮百分点。供应商根据产品分类情况只允许一个唯一的报价。

六、价款核算

供应商每周供货后的次周,由采购人根据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价格监测公布的上周价格确定供货产品的基准单价,再根据合同价(即,1-下浮百分点)以及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核算月供货价款并支付。

核算月供货价款时,遇六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价格监测公布的食材范围以外的产品,则由采购人(学校)通过市场磋商的方式确定供货产品的基准单价,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七、相关要求

1、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约的,在结清已供货款后,合同即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供货产品品质、食品安全、时效性、数量准确性、价格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连续2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中止供应商供货,直至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供应商合同。具体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另行制定。

3、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金寨县人民政府及采购人有关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此可能造成的管理成本、服务成本以及人员成本增加等全部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供应商准入制度:

(1)供应商应有以人为本的理念,公益服务的认识,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材供应及服务。

(2)供应商须保证食品配送车辆清洁,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3)严格执行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材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

5、供应商退出制度: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部门吊销、注销食品生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供货期间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给学校配送《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

(4)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

(5)供货质量明显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规定或合同(协议)行为的。

(6)不服从食材价格限制的,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的。

(7)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8)要求中标后实际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及配送车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和配送车辆一致,服务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检查,如发现不一致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9)未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的。

(10)未按要求填写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供货清单,未按时提供正规发票的。

(11)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的。

(12)由于某种原因供应商主动退出学校食材配送时,应当在退出决定1个月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