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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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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2 17:02

项目概况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11202100076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24400.00
最高限价(元) 5244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03日到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2541851091@qq.com。
售价: 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号:内东采提(2021)0734号;报名咨询电话:0832-2062377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七家嘴社区校园路2路
联系方式: 13568033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翡翠国际1号门旁)
联系方式: 0832-22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832-2242423

采购编号:511011202100076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中国·四川(内江)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 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011202100076 。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学生免费午餐计划食材,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年内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1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1 号、2 号(翡翠国际 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得 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 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 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 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 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 送至 2541851091@qq.com。 注:《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 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0832-2062377。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 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 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 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13 日 10: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 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9 月 13 日 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1 号、2 号(翡翠 国际 1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七家嘴社区校园路 2路;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2-612103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1 号、2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42423。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针对食堂所需免费午餐食材、物品进 行的采购和配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太安学校 食堂所需免费午餐食材种类及数量进行采购、配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 求将食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类别主要分为肉类、蔬菜类、 大米、食用油类、副食干杂类等。 报价方式和相关计算方法: (一)报价方式:供应商针对所有类别的食材配送,报出统一的折扣率。例 如:折扣率 95%,大写为:百分之九十五。 (二)折扣率的计算方法。例如:当月食品配送市场基准价总金额为 100 元, 当月食品配送实际支付的总金额为 95 元,则折扣率为 95%。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就餐人数 就餐人数约 460 人; 2、配送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按实际天数结算;法定节假日除外); 3、食材配备数量标准 午餐按 460 人食材配送(按实际统计人数计算); 4、食材价格标准 午餐 6元/人(包含所有费用); 5、基本原则: 依据国民膳食标准,结合经费情况,合理协调学生口味,科学健康,节俭适 当配置食材; 5.1 午餐主食:米饭; 副食:二荤一汤;可依据采购人需求添加其它佐餐酱菜或咸菜; 5.2 可依据采购人临时需求,配送采购人临时增加的食材; 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食材配送标准 1.肉类 序号 类别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1 猪肉类 (1)符合国家 GB/T 9959、GB2707-2016,、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 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 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肉食品新鲜无变 质。 (6)肉品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货品; ★(7)供应商配送猪肉时,提供当批次猪肉的《生猪定点屠 宰证》复印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生畜定点屠宰 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 印章,并具有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2 牛肉、羊肉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不发黏。 (4)肉品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货品; ★(5)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明》。 3 其他肉类 (鸡、鸭、鹅、 兔、鸡蛋、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肉品为当日宰杀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新鲜、去内脏。新鲜无变质。如果采购人要求配送冻货, 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且不得有冰块,计重为除冰后的净重。 (4)肉品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货品; ★(5)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明》。 2.蔬菜类 2.1 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蔬菜应为新鲜无公害蔬菜,且能够溯源,蔬菜卫生质 量要求符合标准 GB-2763 。 2.1.1 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 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2.1.2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 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2.1.3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 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2.1.4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 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2 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3 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2.4 不得配送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3.大米、食用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包装要求符合 GB7718-2011 规定标准。 包装上要注明品名、厂名、厂址、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 得使用贴标签等方式作标志。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T1354-2018《大米》、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 (3)标准:国标一级籼米及以上。4、重量:25kg/袋(净重)。米粒饱 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 (4)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 (5)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包装规格:25KG/袋(一 级)。(6)配送到学校的所有大米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2 食用油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符合 GB 2716-2018 标准; (2)符合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标准;澄清、透明;无 气味、口感好。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 (3)包装规格:5L/桶; ★(4)不得配送散装食用油; (5)非转基因菜籽油(二级及以上)。 (6)配送到学校的所有食用油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3 面条、汤 圆、饺子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 (3)配送到学校的所有货物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4.副食干货类 4.1.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包装密封完好,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4.2.明确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限 一半的时间配送。 4.3.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食品管理规定及标准的 合格产品。产品均须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 定型包装食品。保质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4.4.不得配送散装食盐。 (二)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方式:每周按采购人要求至少配送三次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食品配送清单》,在送货当天上午 7:00 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 1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 20%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达,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 100%,向采购 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 付,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 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供 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要求;根据配送食品应采用厢式 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运输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食品配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要 求。 5.配置满足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项目配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行业 要求,食品配送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配送联络人员变更需 经采购人认可。 6.所有配送食品在配送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查验。 7.若在食品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拒收后成交供应商应 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货现场; 若食品再次配送经采购人验收 发现仍存在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 货现场,同时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 8.配送的食品由采购人根据《食品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 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9.供应商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10.其他要求: 10.1 保证在市场各种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 时满足采购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10.2 因采购人临时所须的配送需求,成交供应商承诺在 2小时内完成采 购配送。 ★(三)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1.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食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及最新要求、食品生产的特殊要 求。 3.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 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预包装类食材应具有 SC 标记。 4.供应商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 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中,因 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或处罚的, 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不能按时开餐的, 根据就餐人数的标准,将扣除相应分值并视情节要求供应商给与经济补偿。 6.成交供应商要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 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安排重新抽查的,采购人有权给予供应商 经济罚款,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7.如成交供应商因服务态度不佳、价格过高、质量不达标、不按时送货、不 及时更换质量不符货品等违反协议约定,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 履约保证金。 8.成交供应商有向采购人提供虚假副食品销售清单或发票行为,经查实,扣 除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按有关纪律追究采购人相关责任 人责任。 9.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 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10.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采购人,即停止或中断供货的,采购人将其列为不 良供应商,并依约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食品验收要求 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采 购人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重)量低(小)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 额的 5 倍进行扣罚。 2.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 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 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 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供应商须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验收流程: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 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供应商提供 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 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 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抽样送检: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 检。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注:以上打“★”项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 不满足或有负偏离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各种食材价格的确定: 2.1 “扶贫 832 平台”采购的食材价格:以“扶贫 832 平台”对应食材同期 挂牌价格为准。 2.2 非“扶贫 832 平台”采购的食材价格(包括: ①列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布的“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食材;②未列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布的“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食材) : 2.3 各种食材的市场基准价的确定 ①列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食材:以当月 最新一期发布的各种食材的价格,作为当月对应食材的市场基准价。 ②未列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食材:每月 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组成市场考察小组 ,共同在内江市不少干 3 家大型超市或农 贸市场对各种食材的价格讲行询价,以询价后的各种食材平均价格作为对应食材 的市场基准价。 3、计价方式: 3.1 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各类食品市场基准价×折扣率】×实际采 购验收数量。 3.2 当月食品配送支付的总金额=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的总和。 4、付款方式: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尽快提供上一月的发票和清单,采购人 确认无误后完善审批手续,按程序支付。 5、服务期限: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两个学期,国家法定 节假日除外) 6、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 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建立成交供应商退出机制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 关责任: (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2)月均得分在 80 分以下,达 2次及以上; (3)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4)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 (5)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6)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 要求。 (7)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9、其他要求 9.1 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有异议,或供应商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拒 绝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 9.2 采购人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 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 失。 9.3 采购人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合 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每天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 综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按月出 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每天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 依据。 9.5 采购方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 832 平台扶贫产品采购等),成交供应商 应无条件配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6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采购波动,不得以此 为由影响自身义务。 9.7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食材需求向供应商提出数量、规格、品种上的变动, 采购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情况变化。 9.8 临时要求 应响应采购人临时提出的食材配送要求,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协商解 决临时需求,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借口拒绝对方诉求。 10、质量保证: 10.1 供应商所配送食品保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达标, 由此造成的行政处罚及安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附件一:验收及考核标准: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检查 结果 分值 得分 1 食材质量 (30 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 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 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 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 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 品台账。 有一项不合格 减 2分。如出现采购 质量问题学校根据 造成的经济损失给 予相应处罚。 10 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 污染。 食材以次充好、 不新鲜或质量差每 次扣 2分。 10 有保质期的食材,出现 超过保质期的食材。 有 一 项 减 1 分,有人举报一次减 2分。出现质量问题 每次减 5 分并根据 造成的经济损失给 予相应处罚。 5 提供过期、变质食品; 虚报食材重量、短斤缺两; 有 一 项 减 1 分,有人举报一次减 2分。 5 2 配送效率 (15 分) 每日 7:00 之前送达采 购人食堂仓库,延误配送时 间影响正常使用;非专车运 送。 有一项减 2分, 有人举报一次减 4 分。 15 3 服务质量 (15 分) 有质量问题退货换货 不及时。 有一项减 2分, 有人举报一次减 4 分。 15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 采购人指定食材。 配送车辆进出学校区 域不遵守学校区域安全规 定每次扣 2分。 4 环境卫生 (15 分) 配送车辆脏乱,无当日 消毒清洗记录。 有一项减 2分, 有人举报一次减 4 分。 15 配送场地无明显垃圾。 5 价款结算 (15 分) 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抬 高收费价格。 有一项减 2分, 有人举报一次减 4 分。 15违规结算非本单位配 送食材的价款。 6 满意度测 评 (10 分) 根据职工满意度测评 对我单位膳食满意度测评 结果。 考核时随机抽 取采购人 10 名员 工,每有一人不满意 扣除 1 分,扣完为 止。 10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