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口市行政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于 2021-09-02
招标详情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自2021-09-02至2021-09-09止 |
意见反馈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人 |
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2号楼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98-68720720 |
代理机构 |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 16 号太阳城大酒店 22 楼VIP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98-32277788 |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海口市行政办公区机关食堂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二街,高 3层,建筑
面积为 14819.47㎡。负一层及首层为综合食堂,餐厅面积:2822 平米 。其中
主餐厅:1922 平米,容纳四人餐桌 330 张;两个分餐厅共计:900 平米,容纳四
人餐桌 188 张。食堂厨房负一层主体结构:热菜间、蒸菜间、面点间、凉菜间、
切配间、原材料清洗间、厨具清洗间、消毒间、厨具间,库房分别有食品仓库、
物品仓库、米面仓库及调料仓库。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具体为海口市
行政办公区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本项目采取双赢和健康的合作发展模式,服
务期限为 3年,达到满意度标准后则可以继续履约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二、服务需求
(一)供餐要求
1.1、食堂午餐就餐人数数量估测:机关工作人员人数约为 4000 人,实际结
算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1.2、需要提供午餐(就餐时间:午餐时间为 11:50 开始);
午餐结构:六菜一汤(两荤、两半荤、两素)(具体午餐结构根据实际情况
进场后双方协商确定);
1.3、如有需要,需提供送餐服务:标准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1.4、提供的品种需要多样化,品种根据季节变化提供适合的菜品;
1.5、午餐用餐人员刷卡就餐;
1.6、午餐就餐方式:自助餐方式。中标人应提供早餐服务,费用就餐人员
自付;中标人应提供加班餐服务,费用根据市财政要求执行。
1.7、采购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肉蛋类材料必须通过检验检疫合格检测,
蔬菜类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情况检测合格。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采购手续齐全。
(二)服务管理质量标准
2.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的方式承包,餐标 12 元/人/天,由中标人承包及负
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2.2、采购人所提供现有餐厅设施设备,经营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一起负责
清点登记。承包结束后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承包时清点登记的数字交还。损坏
照价赔偿;
2.3、餐标 12 元/人/天,具体菜样由双方协商约定;
2.4、中标人每星期四将下星期菜谱上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5、中标人必须应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障
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2.6、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供应方案、内部管理制度、节能管理措施,成本核算方案,
2.7、采购人厨房现有设备及厨具,中标人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保养,
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中标人应当赔偿由此给
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需要重新购买设备及厨具的费
用。
2.8、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都应分别留存食品,做好标签,
留足数量(每份 200 克以上)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 48 小时,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检;
2.9、饭后将餐具收回洗刷干净后严格消毒;
2.10、中标人要保持厨房操作间、饭堂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达到上级卫生部门规定合格标准。维护好饭堂的卫生,每日做好清洁工作,确保
给就餐人员提供干净、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
2.11、中标人必须保证食物的质量,严禁购进变质、腐烂等不合格食物,所
有原材料采购需出具检测报告,大米、食用油需具有 QS 认证。如因食物卫生或
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2.12、从招聘入职到进场工作,确保人员的严格管理,不违反严重纪律,无
打架斗殴、偷盗等严重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13、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中标
人自行负责;
2.14、中标人必须保证全年每天按时按需提供供餐服务。保质、保量供应食
品,不偷工减料,营养搭配合理;
2.15、中标人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如遇临时停水、停电、断气、食物中毒、
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等特殊情况,需保证正常供应;
2.16、中标人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爱卫办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管理
监督,认真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17、饭菜的制作从原料加工到制作完成,不超 3小时,并严格进行操作管
控,保证饭菜质量、食品安全、产品温度(75℃及以上);
2.18、维护好日常食堂的清洗、消毒工作。日常清洗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排
水沟、污水井清洗等。餐具需做到一冲、二洗、三过水、四消毒原则。
(三)运营服务要求
3.1、在运营期间,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财务公开,接受采购人财务监督;
3.2、餐厅所需要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3、采购人统一负责制作就餐卡,维护充值系统、刷卡器;
3.4、厨房工程类的非中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5、厨房设备类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中标人承担;因正常使用年限到期需更
换的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承担;
3.6、食堂用餐餐具正常损耗由采购人承担,洗涤用品、消毒药水、卫生用
品等所有易耗品由中标人提供;
3.7 由双方商定的就餐环境文化宣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中标人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并保障货物的卫生及质量,以确保服务
质量,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3.9、中标人负责餐厨垃圾清运,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3.10、做好垃圾分类和禁塑工作;
3.11、如遇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
3.12、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1)未经采购单位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采购单位的有关规定;
(3)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
3.13、如遇采购单位有重大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采
购人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中标人,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3.14、采购人管理监督职责:
(1)监督审批中标人的服务品种和价格;
(2)对中标人采购的米、油、蔬菜等定期抽样检查;
(3)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4)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5)管理就餐卡、充值系统、刷卡器;
(6)协调就餐人员就餐秩序。
(四)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 56 人。
序号 岗位 人数
1 主楼餐厅服务员 12
2 分餐厅服务员 10
3 保洁 1
4 厨师 10
5 厨工 12
6 收银 2
7 财务 2
8 水电工 1
9 管理人员 6
2、采购人对中标人所聘用人员资质技能进行考评监管,岗位人员设置经审
核后方可招聘,所聘用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政审材料;
3、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给人
员缴纳社保及保险等。
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4、各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投标单位在投标文
件中需提供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此外投标人还需负责食堂日常
保洁、水电气日常管理等职责。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餐费标准 12 元/人/天,本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仅
作中标人购买食材及食堂饭菜供应使用;
2、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行政办公区(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
约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预算“8640000.00 元三年(2880000.00 元/年)”
为人力成本服务费用,每月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标准具体由双方合同中约定),
由采购人按月支付当月人力成本服务费用。
食堂用餐费用由各用餐单位与中标人按月据实结算。
四、其他
1、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服务
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每周菜单需提前提交采购人相
应管理科室确认。
2、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服务需求
(二)服务管理质量标准
(四)人员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