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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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2021年第五期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华南农业大学共有在校师生4万多人,校内共有学生食堂6座,负责师生的日常饮食保障工作。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食用油、新鲜肉、冻品采购,欢迎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合同期:从甲方通知开始供货时间起到2021年12月25日止。 二、 项目名称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购买标书时提交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③子包1的投标人另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SC证》、以及质监等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后,自检无效) ④子包2的投标人另须提供开标当月任意一天由投标人出具的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和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在24小时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板; 2、投标人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加工或销售)。 3、投标人必须为已报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必须获得其隶属母公司的合法授权)。 四、日程安排
五、采购人名称:华南农业大学总务部后勤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20-85280133、 18200678298(Tel,Fax) 附件:《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食堂(大豆油、鲜猪肉、冻品)采购招标文件10-12.doc
华南农业大学后勤处 2021年9月3日 |
华南农业大学后勤处
物资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采购招标2021年第五期(大宗物资)
招标编号: HNYSZX2021ZB05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2021年9月
总 目 录
日程安排 ………………… …………………………………… 1
1.?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2
2.?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5
3.? 第三部分 评分程序……………………………… …… ………13
4.? 第四部分 合同模板 ……………………………………………… 17
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1
报 价 表 ………………………………………… 28—35
6.? 第六部分 评标表格格式 ………………………………………… 36
7.? 附件: 疫情防控措施…………………………………………43
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 |
日期 |
地点 |
备注 |
发布招标公告 |
9月3日 |
学校校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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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名 |
9月3日—14日 |
饮食服务中心采购部 |
提交报名资料 |
实地考察 |
9月15日 |
新投标人经营场地 |
因疫情,实地考察由新投保人发送场地视频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9月16日 下午3点 |
行政大楼5楼会议室 |
开标前提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 |
中标公示 |
9月16日 |
学校校园网 |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85280133、18200678298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招标项目: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招标2021年第五期(大宗物资) 子包1:食用油(大豆油) 子包2:新鲜肉 子包3:冻品 合同期:从甲方通知开始供货时间起到2021年12月25日止 中标人数目:子包1,1个;子包2,2个;子包3,2个。 |
2 |
招标人:华南农业大学总务部后勤处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
3 |
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 |
4 |
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 —9月14日,8:00—17:30 |
5 |
领取招标书须携带以下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③子包1的投标人另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市级或以上质监等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后,自检无效) ④子包2的投标人另须提供开标当月任意一天由投标人出具的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和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在24小时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板; ⑤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
6 |
投标书份数:正本 1 份;副本1份 |
7 |
投标有效期:90天 |
8 |
投标保证金:子包1,5000元; 子包2、子包3各2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支票(不接受现金缴纳及退还) 支票收款单位名称:华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
9 |
发送场地视频时间:2021年9月15日 |
10 |
投标截止、缴纳保证金、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时 开标地点:华南农业大学总务部后勤处会议室(行政楼5楼)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亲临招标现场。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做好进入校园的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报价等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
11 |
联系方式: 020-85280133 、18200678298 陈老师 |
12 |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85280034,传真:85280827 |
2.项目说明
为规范我校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安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华南农业大学食堂食用油、新鲜肉、冻品,现接受合资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的密封投标,有关项目的说明如下:
分包 |
项目名称 |
选取中标人数目 |
供货期 |
子包1 |
食用油(大豆油) |
1个 |
从甲方通知开始供货时间起到2021年12月25日止 |
子包2 |
新鲜肉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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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3 |
冻 品 |
2个 |
3.具体事项及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
3.1.1 具备完整的基本资质证件,包括: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3.子包1的投标人另须提供:生产厂家《SC证》、以及市级或以上质监等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后,自检无效);
4. 子包2的投标人另须提供开标当月任意一天由投标人出具的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和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在24小时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板;
5.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3.1.2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加工或销售)。须提供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必须为已报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必须获得其隶属的母公司的合法授权函)
3.2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表格、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招标方拒绝的后果。
3.3 投标文件内必须含下列资料(未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函》(参考格式附后);
2.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格式附后);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参考格式附后);
5. 满足第3.1条要求的基本资质证件;
6.《技术响应表》、《技术差异表》、《资格与符合性审查自查表》(参考格式附后);
7. 商务、技术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自查表(包组2及包组3提供);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9、以上资料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报价方式
3.4.1 子包1:报价表中含税单价为招标控制单价,投标人仅需填报报价下浮率,含税单价*(1-下浮率)得出配送价,高于招标人的含税单价视为无效报价。子包2、子包3: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及报价表中的参考用量,填报每个单品的单价,并计算得出报价总金额。
3.4.2无论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如何波动,合同价格都不能调整。
3.4.3 投标方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打印投标报价表,报价已包含税费、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
3.4.4 投标报价表无须单独密封,可直接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并将投标文件密封。
3.4.5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 投标文件样式和签署
3.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每份投标文件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人文件“正本”是属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的,均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公章;“正本”中所有证件及投标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原件。
3.5.3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修改章或法人公章才有效。
3.5.4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3.5.5无论投标文件的副本是由正本复印而成或独立制作,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均需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5.6 投标人须为其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制作目录并标明页码。
3.5.7 投标文件均要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3.6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封装
3.6.1 投标文件封套应清楚标明投标人所投的子包号及名称,以“子包1”为例格式如下:
子包1:“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投标书【子包1:食用油(大豆油)】
【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时前不得启封”
子包2:“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投标书【子包2:新鲜肉】
【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时前不得启封”
子包3:“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投标书【子包3:冻品】
【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时前不得启封”
3.6.2 信封封口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不得用透明胶或双面胶封口。
3.6.3 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投标时,招标人按规定原封退回。
3.6.4 如果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因由)。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截止投标时间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同时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重要说明:对用户需求书中所有的技术指标和条款必须响应并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项目概述
华南农业大学共有在校师生4万多人,校内共有学生食堂6座,负责师生的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现决定对食用油、新鲜肉、冻品三项大宗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 基本要求及技术条件
2.1 满足本标书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2 “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条款必须全部进行响应并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标的物需求量及标准要求
子包1:食用油(大豆油)
编码 |
品名 |
标准要求 |
合同期 预算量 |
单位 |
含税控制单价 |
报价下浮率% |
SY0006 |
食用油 (大豆油) |
1.一次性定型包装,且包装完好未拆封; 2.包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有SC标志、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若到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少于包装上标示的整体保质期的1/2,将不予收货; 3.产品拆封后色泽正常、无浑浊、无异味、无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现象; 4.具有市级或以上质监等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验依据标准参照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或GB/T 1535-2017《大豆油》,检验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后。 5.每一批次送货时,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6、投标人根据报价表的含税控制单价,在最后一栏填写下浮率,含税单价*(1-下浮率)得出配送价,高于招标人的含税控制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7、子包1仅需填报一个下浮率。 |
112000 |
公斤 |
10.5 |
子包2:新鲜猪肉
子包3:冻品
4. 标的物交货要求
4.1 供货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货品的品牌、规格等参数送货上门。
4.2每批货物采购时,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4.3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甲方食堂统一收货的时间为早上7:30-11:20、下午3:00-6:00,超过此时间段来货食堂可拒收货物。
4.4 乙方提供《送货单》一式三份,乙方加盖公章或送货专用章,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据。
4.5每个品种的重量及数量以双方核准的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据,原则上每个品种最终结算数量须控制在“预计用量”的[80%,120%] 范围内。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110% 。
5. 标的物验收及退货要求
5.1为使甲方有充足的库存时间以备所需,乙方应保证把较新生产日期的货物送给甲方,若到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少于包装上标示的整体保质期的1/2,将不予收货。
5.2 乙方供应的货物不能出现过期、变质、变味、有毒、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国家以及行业认可的质量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参数要求,并以此作为退货依据。
5.3有多个品牌的货品,乙方需优先配送甲方下单品牌货品,不得随意选送其他品牌,若因市场缺货等客观原因无法配送甲方下单品牌的,需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待甲方市场调查情况属实后,方可选送其他品牌,原则上由低到高的配送价进行选送,否则,按甲方下单品牌价格结算。备选品牌无报价,若选送备选品牌的,结算价按该品种的最低报价结算。
5.4 双方如对货物验收存在任何异议,由后勤处招标领导小组派代表现场决定。
5.5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乙方提供的物资实行随机抽查送检。抽检时,双方代表同时在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抽检,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如抽检结果合格,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抽检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承担合同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6. 结算要求
6.1 结算方式为月结。
6.2 乙方应于每月27日前(即第一个供货月结束的次日,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到甲方各食堂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6.3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有效发票而影响到甲方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甲方有权延迟2个月支付当月货款。
6.4 甲方接到乙方报帐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形式给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6.5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经查实为假发票(如开票单位、开票金额、开票日期不符),则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假发票金额的10%作罚金,乙方应重新出具发票,当月货款延迟至下月给付,并永久取消乙方参加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资格。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 2 小时以内的,甲方按当批货款的 1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迟到超过 2 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批货物订单金额的 5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超过24小时仍不能配送到食堂的,视为乙方放弃下一次投标资格;合同期内出现2次类似情形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投标资格,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如因某品种停产或市场客观原因造成缺货,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替代品供甲方选择,甲方调查证实后,可向乙方采购替代品,价格另洽。
7.2.1如乙方因市场价格上涨等相关不可避免的原因不供货,或乙方当期供货数量不足下单数量的60%,累计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10%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7.2.2对送货数量进行约束扣罚,来货超出下单数量,食堂有权退货,少于下单数量的,生鲜物资要求2小时内补足,其他干货、冻品等物资24小时内补足,乙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补足货物、且当期供货数量不足下单数量的80%,累计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8%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7.2.3乙方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须书面提出解除合同意向,从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意向书之日起到甲方重新招出的供货商开始供货止,乙方须保证此期间的正常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5%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一年内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4质量、品质问题:乙方所送货物中某品种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期、变质、变味、有毒、假冒伪劣、外包装无品牌标识信息等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质量的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按当批货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除此之外,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品种,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合同期内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参与甲方以后组织的招标资格。乙方所送货物中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合同期内由于品质不符合要求而被甲方退货累计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5 索证索票:要求提供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的产品,凭据上的数量必须与送货数量保持一致,实际到货数量超出凭据上记录数量的视为无效凭据,出现1次,退货处理,出现两次,除按退货处理外,乙方还需向甲方偿付当批100%的货款;出现第3次未提供有效凭据的,没收乙方全部的合同履约金,并取消乙方一年内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其他指定需提供票据的货品,若无法提供有效票据,按本条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7.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货物的,每次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批货款50%的违约金。
7.7冻品失水率超标:如冻品货物验收时抽查结果超出投标报价表中的标准,供应商就超标品类的全部下单数量,按照差额以货物形式补齐,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补齐,甲方按当批下单物资总额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合同期内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资格。
7.8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华南农业大学师生及其他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参与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的资格,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7.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7.10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因发生上述违约情况被甲方终止合同。
第三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在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正副本封套。
1.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
2.1 标书评定原则
1、每个子包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为有效招标,不足三家为无效招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另行确定采购方式。
2、评标方法:子包1按最低投标价法,子包2和子包3按综合评分法。
2.2评标步骤
1、分以下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新投标人实地考察。
第二阶段: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第三阶段:开标评标(子包一:价格分占比为100%;子包二、子包三的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占比分别为20%、20%、60%)。
第四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推荐、确认。
2.2.1第一阶段:新投标人实地考察
1、实地考察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重要依据;
2、考察场所:属于投标人(或其生产厂家)的生产、加工、仓储场地;
3、考察内容:厂房规模(面积)、设备情况、卫生环境、仓库容积、加工能力、人力配备、运输(车辆)装备、送货单据等。
3、曾参加过该项目投标且已通过实地考察的投标人可以不需再接受实地考察。
2.2.2第二价段: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则通过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审查内容包括实地考察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本标书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第3.1点所列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
(2)无针对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提交《技术响应表》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的;
(4)投标书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委托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整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8)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10)没按标书要求报价或出现漏报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中标人与其它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
(13)场地、卫生等实地考察情况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
(14)未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的3.3 规定提供有效资料的;
(15)其他不符合招标条件的。
2.2.3第三阶段:开标评标
2.2.3.1商务评分(子包二、子包三,占20%)
商务评分主要考虑投标人的规模实力、信誉度、履约能力、同类项目业绩等,满分20分。各评委独立地对每个投标人分别评出商务分;对于每一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取所有评委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8 |
提供企业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及所对应购买社保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2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 |
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度营业收入(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中列明的当年营业金额合计为准),营业收入达到2千万元得1分,每增加500万元加1分,最多的3分。 |
|||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复印件,按投保金额比较,赔偿金额最高得3分,其余的按0.5分依次递减,排名可以并列,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
2 |
相关业绩、获证情况 |
6 |
2、获证情况: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截图,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场地及车辆情况 |
6 |
1、? 包2(鲜肉)自有或租赁鲜肉分割车间面积、子包3(冻品)自有/租赁冻库容积,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面积或容积最大的得2分,其余的按0.5分依次递减,排名可以并列,不提供不得分。 2、? 卫生环境,生产加工、办公区域环境整齐划一,清洁干净。横向对比,优良得1分,差不得分。(提供相关图片及介绍) 3、? 运输车辆,自有运输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租赁运输车辆,每提供1辆得0.5分,最多得3分。(按冷链车辆计算,提供车辆证明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
2.2.3.2技术评分(占20%)
技术评分主要考虑投标人的客户评价等评审内容,满分为20分。各评委独立地对每个投标人分别评出技术分;对于每一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取所有评委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技术评分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企业管理制度 |
5 |
提供如下要求的书面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 ④提供财务制度; ⑤提供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⑥提供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⑦提供员工管理考核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接单人员、配送人员、对接业务人员等岗位) 横向比较以上内容,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
2 |
客户评价 |
10 |
提供2018年至今供应相关高校、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同类物资有效合同对应的服务评价,内容包括:货品质量、服务态度、配送时效、履约情况等评价。 横向对比,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5分,差得2分。 |
3 |
服务承诺 |
5 |
对问题的响应时效及处理预案 ①当批或单件货物合格率低于95%时,低于部分如何处理,如何确保所送物资的质量达标; ④因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出现退货现象的处理办法; 服务承诺不限于以上内容。 |
2.2.3.3价格评分(子包一,占100%;子包二、子包三,占60%)
1、子包1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表要求填写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率有效值范围为(0-100%),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进行评审;
2、子包2、子包3根据投标报价表要求及报价表中的参考用量,填报每个单品的单价并计算报价总金额,评标时评委需复核各投标人的单价及总价,如评标时复核的总报价与投标人所报的总报价不一致,以评标复核的总报价为准;
子包2、子包3价格分计算方法:取合格投标人报价总金额X的最小总金额为基准价(Y),价格分满分为(6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分(Xn)按如下公式计算:
Xn=Y/X*60
3、投标报价从合同期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5日,子包1配送价=招标限价*(1-下浮率),子包2、子包3配送价为中标人的各品项报价单价,合同期内价格不调整。
2.2.4第四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推荐、确认
1、子包1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一子包下浮率相同的,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名。
2、子包2、子包3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评分分值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由评委投票确定其排序的先后。选取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招标人将按规定公告和公示中标结果。
3. 授予合同
由招标方将评标结果最后通知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中标单位按要求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方对投标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之依据。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合同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招标人有权依照评标排名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中标人。招标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中标者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书》不退回,不解释落标原因。
4. 中标人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 中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
4.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4.3 中标人有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5. 试供期
5.1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供应第一批货物起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7天,主要考察中标人货物质量、供货能力、服务、信誉等方面。
5.2 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以致影响甲方食堂正常生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
5.3 试供期内合同被终止的,2年内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6.1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1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子包1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5000元的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子包2、子包3投标人提交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1.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提交及退还。
6.1.4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6.2 投标保证金退还
6.2.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天后,凡未中标的单位凭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6.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未出现违约行为的,凭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6.2.3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的;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③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④投标人恶意或捏造事实,对竞争对手或招标人进行攻击的;
⑤中标人资格因自身原因被取消的。
⑥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YSCG -2021
甲方:华南农业大学
乙方:
为保证甲方下属食堂、餐厅经营场所的货物供应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学校伙食的稳定和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参与甲方在2021年 月 日组织的食堂物资采购大宗物资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被确定为 类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为: 。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甲方通知开始供货时间起至2021年 月 日止。
三、供货方式
1、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
2、每批货物采购时,甲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品牌、种类、规格、质量说明、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甲方食堂统一收货的时间为早上7:30-11:20、下午3:00-6:00,其中,生鲜类货物早上09:00前配送完所有食堂,超过此时间段来货食堂可拒收货物。
4、乙方提供《销售验收单》(或《送货单》)一式三份,乙方加盖公章,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据。
四、供货品种及价格
供货品种以及价格见本合同后附报价表。货物报价包括乙方生产、采购、仓储、运输装卸、运输保险、验收、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在合同供货期内,供货价格为固定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或者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五、货物验收标准及退货要求
1、为使甲方有充足的库存时间以备所需,乙方应保证把较新生产日期的货物送给甲方,若到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少于包装上标示的整体保质期的1/2,食堂有权不收货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按照该订单货物的价值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乙方供应的货物不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期、变质、变味、有毒、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国家以及行业认可的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参数要求,并以此作为是否退货的依据之一。
3、双方如对货物验收存在任何异议,由甲方后勤处招标领导小组派代表现场决定。如甲方后勤处招标领导小组代表经审核认定属于乙方货物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更换货物直至符合约定为止,超出合同约定时间仍未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的,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1点处理。
4、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乙方提供的物资实行随机抽查送检。抽检时,双方代表同时在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抽检,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如抽检结果合格,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抽检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承担合同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5、有多个品牌的货品,乙方需优先配送甲方下单品牌货品,不得随意选送其他品牌,若因市场缺货等客观原因无法配送甲方下单品牌的,需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待甲方市场调查情况属实后,方可选送其他品牌,原则上由低到高的配送价进行选送,否则,按甲方下单品牌价格结算。备选品牌无报价,若选送备选品牌的,结算价按该品种的最低报价结算。
六、供货量的保证
1、乙方认真按照本合同报价表上的“参考用量”标准进行备货,以保证各个品种都有充足货源供给甲方。原则上每个品种最终结算数量须控制在“预计用量”的[80%,120%] 范围内。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110% 。
2、每个品种的重量及数量以双方核准的为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据。
3、定型包装货品需按照报价表有关规格要求进行验收。
七、履约保证金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0000□¥5000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满且无出现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问题的,保证金即无息退还。
3、乙方出现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违约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八、送货出入证
1、甲方按乙方实际需求发放出入证,并收取50元/证的押金,当合同期满乙方须将出入证如数返还甲方,并凭押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如有遗失,不补证不退款。
2、送货时,乙方凭证进出甲方食堂送货通道,严禁进入甲方加工场所。
九、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为月结。
2、乙方应于每月27日前(即第一个供货月结束的次日,如逢节假日或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到甲方各食堂对账并开具与当月货款合法正式等额有效的发票。
3、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有效发票而影响到甲方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甲方有权延迟2个月支付。
4、甲方接到乙方报账并收到发票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形式给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5、若乙方提供的发票经查实为假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开票单位、开票金额、开票日期不符等情况),则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假发票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重新出具发票,当月货款延迟至下月给付,并永久取消乙方参加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活动的资格。
6、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7、甲方最终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以相关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并且,因财政拨款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或出现其他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 2 小时以内的,甲方按当批货款的 1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迟到超过 2 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批货物订单金额的 5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超过24小时仍不能配送到食堂的,视为乙方放弃下一次投标资格;合同期内出现2次类似情形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投标资格,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2如因某品种停产或市场客观原因造成缺货,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替代品供甲方选择,甲方调查证实后,可向乙方采购替代品,价格另洽。
10.2.1如乙方因市场价格上涨等相关不可避免的原因不供货,或乙方当期供货数量不足下单数量的60%,累计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10%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10.2.2对送货数量进行约束扣罚,来货超出下单数量,食堂有权退货,少于下单数量的,生鲜物资要求2小时内补足,其他干货、冻品等物资24小时内补足,乙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补足货物、且当期供货数量不足下单数量的80%,累计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8%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10.2.3乙方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须书面提出解除合同意向,从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意向书之日起到甲方重新招出的供货商开始供货止,乙方须保证此期间的正常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按未送货总量货款5%计算违约金,从乙方待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取消乙方一年内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4质量、品质问题:乙方所送货物中某品种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期、变质、变味、有毒、假冒伪劣、外包装无品牌标识信息等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质量的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按当批货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除此之外,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品种,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合同期内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参与甲方以后组织的招标资格。乙方所送货物中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合同期内由于品质不符合要求而被甲方退货累计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5 索证索票:要求提供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的产品,凭据上的数量必须与送货数量保持一致,实际到货数量超出凭据上记录数量的视为无效凭据,出现1次,退货处理,出现两次,除按退货处理外,乙方还需向甲方偿付当批100%的货款;出现第3次未提供有效凭据的,没收乙方全部的合同履约金,并取消乙方一年内取消乙方参与甲方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其他指定需提供票据的货品,若无法提供有效票据,按本条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10.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货物的,每次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批货款50%的违约金。
10.7冻品失水率超标:如冻品货物验收时抽查结果超出投标报价表中的标准,供应商就超标品类的全部下单数量,按照差额以货物形式补齐,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补齐,甲方按当批下单物资总额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合同期内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资格。
10.8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华南农业大学师生及其他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参与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的资格,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10.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10.11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因发生上述违约情况被甲方终止合同。
十一、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三、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参与甲方以后组织的投标的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5000的违约金。
十六、乙方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十七、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附件:《货物报价清单表》
甲方单位(盖章): |
乙方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给投标负责人(参与竞标的授权代理人)的文件,以代表自己参加招标方举行的招标,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参考格式
致华南农业大学后勤处:
作为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授权代理人)为 的全权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活动2021年第五期(大宗物资)【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代表我单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和谈判,并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书的签署、谈判、合同的执行,并由本人及我方承担一切的责任。授权于法人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授权代理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参考格式
投 标 函
华南农业大学后勤处: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关于《华南农业大学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活动2021年第五期(大宗物资)【招标编号HNYSZX2021ZB05】》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理人全名)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本次投标。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期满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含修正文)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相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无其它需要澄清的问题和要求。
4、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5、我方如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含修改书)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6、我方如中标,愿意服从贵方相关规定。
7、我方如中标,我方提供的货品保证符合样品要求,在此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我方免费负责更换。
8、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件由我方派人亲自领取或由贵方发投如下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3、自查表
3.1 资格性与符合性自查表
资格与符合性自查表(包组1)
评审内容(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1.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无伪造、虚假材料,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具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5. 能提供生产厂家《SC证》以及市级或以上质监等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后,自检无效)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6.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加工或 销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7.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或独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必须获 得其隶属的母公司的合法授权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8.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9.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0. 无出现报价漏项,无出现某个品种的报价明显远远高于或低于市场价且投标人无合理解释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2. 场地、卫生等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无脏乱差,设备器具整洁干净)。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3. 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资格与符合性审查表自查表(包组2)
评审内容(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1.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无伪造、虚假材料,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具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5. 能提供开标当月任意一天由投标人出具的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和市级(含)以上《分割肉销售凭据》在24小时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板。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6.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加工 或销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7.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或独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必须获 得其隶属的母公司的合法授权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8.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9.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0. 无出现报价漏项,无出现某个品种的报价明显远远高于或低于市场价且投标人无合理解释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2. 场地、卫生等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无脏乱差,设备器具整洁干净)。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3. 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资格与符合性审查表自查表(包组3)
评审内容(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1.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无伪造、虚假材料,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具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更换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提供)。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加工 或销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6.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或独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必须获 得其隶属的母公司的合法授权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7.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8.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9. 无出现报价漏项,无出现某个品种的报价明显远远高于或低于市场价且投标人无合理解释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0.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1. 场地、卫生等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无脏乱差,设备器具整洁干净)。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2. 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2 商务、技术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自查表(子包2、子包3)
3.2.1商务评分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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