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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溧阳市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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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CJC2021-049

二、项目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钱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四号楼三楼(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6590号

成交金额:196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平、李圣峰、薛冰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含)—500万元0.8%。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则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

本项目代理收费金额为:2275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

地 址:溧阳市燕鸣路8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18019688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楼

联系方式:周工;0519-689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9-68910808


附件:
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HZ-CJC2021-049

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92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CJC2021-049

2.项目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万元

5.采购需求: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服务期限为2021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820日至2021827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楼)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或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92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92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

竞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827日下午2000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             

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南路216            

联系方式:李主任,18019688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           

联系方式:周工;0519-689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9-68910808




















第一章 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竞标人:

2.1满足磋商公告中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以及提交竞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更正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竞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标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竞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代理机构向竞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竞标人利用的资料。代理机构对竞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竞标人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负。

5.2竞标人提出的与竞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磋商文件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如无疑问,视作竞标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所有的澄清或修改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5.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变更,并公告通知所有竞标人。各竞标人应及时关注,以防遗漏。

5.4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5.5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竞标人具有约束力,由报名单位自行关注并获取。

6、竞标人的义务

6.1 竞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完全明了磋商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竞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2 竞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竞标文件。竞标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6.3 竞标人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竞标文件送达竞标地点。

6.4 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竞标人合法权益。竞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竞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5 竞标人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竞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竞标报价

7.1 本项目竞标报价为固定总价,竞标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服务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等)、管理、劳务、人员(包括工资、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软件安装、培训服务、专家指导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服务内容。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竞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投标、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2 竞标报价方式

7.2.1 竞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标书、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竞标报价表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标时以人民币为准。

7.2.2 本项目的竞标最高限价为: 199万;竞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8、竞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二章《竞标文件的组成》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0、竞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为无效竞标文件

10.l竞标人应提交装订的竞标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U盘”(电子文件中含全套正本竞标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无效竞标,U盘单独密封)竞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竞标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竞标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0.3竞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竞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竞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10.4竞标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竞标人评分的严重错误。

11、竞标文件的有效期

竞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竞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标而予以拒绝。

12、竞标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志

12.1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U盘单独密封不论竞标人中标与否,竞标文件均不退回。

12.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竞标人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编号、加盖竞标人公章。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12.3 竞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竞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竞标文件,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

13、竞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竞标文件提交至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凡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竞标文件处理。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标文件。

竞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开标和评审。

14、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竞标文件。

竞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竞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后,竞标人不得对其竞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竞标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标人不得撤回其竞标。

15、开标

15.1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

15.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佩戴口罩、配合代理单位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如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2度、不配合代理单位登记工作的将拒绝其进入投标现场,取消其投标资格)。

15.3开标时,由竞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5.4本项目无唱标环节,至少二次报价,竞标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15.5竞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16、评标委员会

16.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竞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6.2.1 审查、评价竞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6.2.2 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6.2.3 对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6.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受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16.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6.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6.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竞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16.3.4负责评标报告的起草;

16.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16.3.6配合代理机构答复竞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

17、评审内容的保密

17.1开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竞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7.2在评标过程中,竞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竞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竞标文件。

17.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竞标人联系。

17.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竞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18、对竞标文件的审查

竞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8.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竞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竞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

18.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竞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竞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竞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竞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竞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竞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竞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竞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竞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竞标。

18.4 竞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竞标文件处理,无效竞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8.4.1竞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的;

18.4.2竞标文件未加盖竞标人公章的;

18.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无竞标人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原件的;

18.4.4竞标人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改变的;

18.4.5竞标人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

18.4.6竞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竞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18.4.7竞标人在一份竞标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18.4.8竞标人在竞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并影响对其他竞标人的评分的;

18.4.9竞标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18.4.10竞标人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

18.4.11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

18.4.12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8.4.13评标委员会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18.4.14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18.4.15竞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4.16竞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8.4.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串通竞标,竞标无效:

18.5.1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5.2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18.5.3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8.5.4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5.5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19、竞标的澄清

19.1为了有助于竞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9.2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竞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该答复经竞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竞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3 竞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答辩或补正时,不得改变竞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及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竞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9.4.1竞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9.4.2 竞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9.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经竞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竞标人不确认的,其竞标无效。存在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竞标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5竞标人拒不按照评委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19.6 评标委员会对竞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竞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竞标截止时间后,竞标人对竞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0、废标、流标条款

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0.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评审、定标方法

2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竞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为中标人。

21.2最低的竞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21.3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2、中标结果及公示

22.1 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2.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2.3恶意竞争,竞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2.2.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2.2.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2.2.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2.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2.3 竞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该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该质疑应有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竞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原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竞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竞标人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竞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原件)或未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法律法规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竞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竞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未参加竞标活动的竞标人或在竞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竞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成交公示期间,如有参加竞标的竞标人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能对成交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中标的,代理机构对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23.3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4、代理机构服务费

24.1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并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服务费付至代理机构账户。

收款单位: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青龙支行

账号:89801116012010000004083

24.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务

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

………

24.2.1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4.2.2成交服务费按上表收费标准收取。

24.2.3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24.2.4评委费由成交单位按实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5、合同的签订

25.1中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竞标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5.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5.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中标人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磋商。

25.6 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指定信息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或“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

%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7、根据常财购〔2020〕4号文件精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措施如下(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7.1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报名金额按照采购文件内规定的80%收取,切实降低投标成本。

27.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2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8.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8.2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8.3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8.4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28.5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在声明中声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8.6融资贷款

28.6.1根据《常州市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134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合同,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的融资贷款。

28.6.2 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28.6.3 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签约金融机构名单(第一批)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电话: 王先生13813597518、86632288-8413

地址:钟楼区广化街299号建设银行413室

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小企业业务部电话:86812870

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88107827

政府采购贷业务定点服务支行钟楼支行

电话:13063966266、86688934  

地址:钟楼区港龙华庭4-2号

28.6.4信用融资政策

28.6.4.1融资期限:金融机构和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协商确定融资期限,可参照政府采购合同最后付款期,并可合理延期。

28.6.4.2融资利率: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不得向企业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金融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财产抵押或第三方企业担保。

28.6.4.3信用融资办理时间: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常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以下简称:政采贷平台)注册并申请信用融资后,如贷款所需资料齐备,符合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应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融资审查、信息核实、签订融资协议、发放贷款等工作。

28.6.5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渠道: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手机登录“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也可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http://zfcg.changzhou.gov.cn/)、“常州市金融服务平台—政采贷”(http://www.czcycx.com/financial/fIndex)页面登录注册;供应商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二章 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资格审查材料,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竞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未提供该项材料。同时按备注要求将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3、竞标函

*4、承诺函

*5、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的话)

二、价格及有关商务部分材料

*1、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三、技术部分材料

*1、服务实施方案

*2、服务承诺书

*3、偏离表

4、其他评审相关资料

四、说明

1.上述带“*”条款竞标单位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竞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竞标单位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第三章 服务项目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壹年,服务期限为2021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该项目为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食堂内厨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后服务方需负责为该学校的全体师生提供用餐服务,师生共计2500人左右。

(二)对供应商的整体服务要求:

1、 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节能减排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用餐服务作业制度;

2、 供应商严禁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食堂项目;

3、 供应商应当保证餐食质量,严禁出现食品变质变味等有安全质量问题的情况;

4、 供应商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

5、 供应商应当保证按时生产加工食品,保障用餐时间;

6、 供应商应当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对因断水、电、气等原因影响食堂经营生产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7、 根据情况制定供餐方案(包括如何统计人数和如何收费),要求详细阐述营养搭配,就餐的管理和餐后卫生消毒方案说明;

8、 供应商应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供应商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鸣笛,车辆速度控制在时速5公里。货物运送路线、设施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必须按甲方要求。

(三)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岗位名称

人数(人)

岗位要求

1

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

厨师

2

男性,60岁以内,上岗前持有健康证,擅长大锅菜,为人正派有敬业精神,熟知食堂5C管理。持有高级厨师证及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合格证,负责日常安全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及配合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等工作。

2

厨工

9

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刀功熟练,会使用蒸饭车、消毒柜等食堂设备。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熟知食堂5C管理。

3

现有人员

34

对于甲方食堂原有劳务派遣人员,供应商需全部接收,劳动关系全部转到供应商,并接续在甲方服务期内的工龄,涉及转入前的工龄法定义务由供应商一并承担。

4

合计

45

1、对于甲方食堂原有劳务派遣人员,供应商需全部接收,劳动关系全部转到供应商,并接续在甲方服务期内的工龄,涉及转入前的工龄法定义务由供应商一并承担。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自有员工,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并且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一起悬挂于食堂显著位置,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证明复印件由成交供应商报采购单位备案。

4、供应商必须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餐食加工、生产、制作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采购单位。

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每季度对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5、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从业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细心,对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予以解决或进行反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备查。

7、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严格按投标文件内配置的人员进行服务工作,期间针对本项目有人员变动的,应书面向采购单位告知备案。

8、从业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言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允许携带违禁危险物品及不相关人员进入场所,此类情况一个合同服务期内发现累计2次的,不得续签下年度合同。

(四)食品验收、储存及加工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

2、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防止虫叮鼠咬,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每日提供的餐食必须当日当餐加工,不得加工、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料等,一律停止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加工熏、烤、炸类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烟中致癌物的污染。

7、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食堂剩余食品不得隔顿使用,必须销毁。

8、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分餐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9、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分别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留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

(五)食堂(餐食加工制作场地)使用及环境要求

1、食堂场地及其内原有设施设备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供应商使用,其他采购单位未提供的厨具、餐具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添加的设施均由供应商自行添置,并将有关清单交采购单位备份。

食堂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及定期保养工作,期间所有设备设施的清洁维保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原有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若原有设备设施损坏无法正常工作、使用或丢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原设备设施技术参数标准向采购单位赔偿相应的设备设施。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撤离设备设施时应通知采购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撤离设备时对食堂建筑结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等情况的,必须恢复原貌。

服务期间,食堂经营管理中产生的水、电、燃气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均由采购方承担。

2、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设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5、食堂(含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工用具,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每周应对厨房、食堂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并且要作清洁自查记录。

6、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鼠、防蝇、防尘)工作。

7、供应商必须指派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离场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厨房、食堂、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8、关于期间有配送环节的,必须做好午餐分配配送以及餐后餐具回收等过程的清扫保洁工作,期间造成的汤饭、汁水泼洒(油污等污迹)的,必须在当天清扫保洁完毕,采购单位在当天检查到有未清扫保洁区域的,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即刻派遣工作人员前来保洁。成交供应商未响应或未按要求保洁到位的,该行为将记录在案,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三、其他内容

1、如出现成交供应商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采购单位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采购单位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采购单位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或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以及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在服务期间,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地对成交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进行检查,发现本项目有转包或分包的、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及餐具相关卫生等重大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同时扣罚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停止并不再予以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采购单位重新确定本项目新服务商的一切相关费用。

4、在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单位重新选择和确定新的服务商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终止后采购单位临时安排餐食费用、选择及确认新服务商的相关费用等。

5、如发包人临时有特殊需要,需供应商提供服务范围外的劳力服务,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 评标细则

一、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投标人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得分优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30分)

1

报价(投标人最终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价)×30×100%。分值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点。

二、技术标(70分)

1

综合服务方案

10

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整体分析并建立总体的管理模式、相应的工作计划措施,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2

管理制度

10

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机构设立、完善的运作流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杀方案

10

提供疫情期间的消杀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病媒生物传播途径做好应对措施,切实保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方案应包括消毒方式,消毒要点,消毒剂及浓度和注意事项,叙述清晰,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4

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10

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人员配置方案、完善的培训方案,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5

应急预案

10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全流程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处置方法,阐述清晰,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6

服务保证

10

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台帐、完善的工作信息收集与反馈措施,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7

进场交接方案

10

提供进场交接方案,交接方案中应包括交接程序、交接工作安排,交接内容(财务、档案、人事)等内容,方案阐述清晰,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10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差>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意事项: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原件或公证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托管内容

甲方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

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

3、乙方投标的其他资料及承诺。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原材料使用控制、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的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职工反映意见较大,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善;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壹仟元,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后原有问题仍未改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超过15分钟以上),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仟元。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针对甲方员工的餐食服务、泔水处理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2.乙方有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制度。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领导之指示,文明经营,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

4.乙方每餐制作的菜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经营,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数量适中,质量上乘。否则而产生的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甲方的房屋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处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设备设施,否则应照价赔偿。

6.乙方应爱护甲方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并对甲方的厨房设备做常规的维护和保养,正常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因人为造成损坏和遗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能源费用、低值易耗用品、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托管期内所有安全生产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其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费用结算

甲方根据合约,每月支付合同价的7.5%(共计12个月合计支付90%),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办理相关结算付款手续,甲方于次月10日前凭票足额支付上月度服务费,剩余10%为经营管理费,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乙方承诺

1.提供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周内不重复。

2.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提供。

3.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品种出品率,确保就餐满意率达到80%以上,每下降1%,扣罚1%经营管理费。

4.定期满意度考核。

(1)服务期内于每季度由甲方组织对乙方的食堂经营管理工作满意度进行考核统计,若一次满意度统计低于80%,必须按考核中凸显的问题进行整改。若两次均低于80%时,合同终止。

(%1) 服务期内,除上述的定期满意度考核统计外,甲方会在日常不定期地进行考核,若日常不定期满意度考核统计中,累计满5次满意度统计低于80%的,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普通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