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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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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6:09:5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三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3-6页查询方式),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开城大道北57号

联系方式:0752-388322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

联系方式:0752-2224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姐

电 话:0752-2224484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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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1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ZXH2021HZ01009 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8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提示一:“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指南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在首页点击“信用服务”,然后依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3. 依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查询”,在“查询”栏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查询”,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截取查询结 果如下: 4 提示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指南 1.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在页面右侧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栏,如下图: 5 3.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查找”,查看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下图: 6 提示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指南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在页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栏,进入界面输入公司名称,如下图: 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的委托,对监所羁押人员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编号: ZXH2021HZ01009 三、采购项目名称: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680.4 万元/年,服务期 2 年,共计 13608000 元(具体金额以实 际支出为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类别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1 服务类 监所羁押人员食 堂食材配送服务 1 项 1360.8 万元 2年 1、项目内容:食堂物资采购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 8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 构的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 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 册(一式两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 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9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三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 3-6 页查询方式),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 绝。);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1 年 09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北京中兴恒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4日9:30~ 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0 :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 :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6楼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752-3883225 地址:惠阳区淡水镇开城大道北 5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小姐 电话: 0752-2224484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 1号城市印象 16 楼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03 日 10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 构的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 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11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1 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公开事项,包括:粮食类、油类、肉类、鱼 类、蛋类、蔬菜瓜果类、干货类。 1.2 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报的食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 服务费用,中标单位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2)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 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3)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4)中标单位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5)送货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需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6:30 点前将当 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看守所食堂、拘留所及戒毒所食堂 (因特殊情况的需求,另行加送食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6)中标单位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中标单位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 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 请。4 (8)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 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 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9)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单位未能履 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 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单位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有食品,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 供应资格。 (10)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 12 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2.2 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 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 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 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 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 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供应资格。 1.2.3 食品配送便利性及相关配送要求 (1)中标单位配送的蔬菜应为 24 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 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 8 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 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 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2)中标单位首次供应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证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 备案。 (3)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及检测报告。 (4)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 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随货提供 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单位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 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 作为送、收货的凭 证。 (5)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 单位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6)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 人各项规定。 (7)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 13 中标单位和本项目制约。 1.2.4 运输要求 投标人要有不少于 4 辆自有或租赁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因本项目涉及两个地点 的食材供应,存在一定的距离,故需要投标人不少于 4 辆自有或租赁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 运输。(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 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 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 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 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 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 包装箱 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 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 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 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 中标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GB2763-2014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15%) 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④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14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 油类质量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 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 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 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 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 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 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 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3.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 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单位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 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 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计) ≤0.5 1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 ; 叶菜根茎类≤ 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 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 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 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 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 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 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 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 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 番茄 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 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 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 无腐烂、畸 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 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 葱、 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 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 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 无 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食用菌类:蘑 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 16 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 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 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4.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 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 根据品种的不 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 2)猪、牛、羊等肉类: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 以大型 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 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 鳞片鳍 条完好。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 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 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 无化冻现象, 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 清亮,角膜透明,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冷冻禽类 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 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 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 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 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17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 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 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定价方式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以广东省农产品价 格信息网公布的惠州市惠阳区一区市场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每个月两次,选定广东省 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每个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一公布的惠州市惠阳区一区市场价格)基准价格, 如采购人采购货物在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价格的,以双方到惠州市惠阳区 一区市场调查所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惠州市惠阳区一区市场无同类商品的,以在惠阳区内 的市场或超市调查所得价格为基准价格。当次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 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即两周内同类商品价格保持不变)。 2、结算方式 2.1 中标单位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 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单位付款。 2.2 中标单位每月 5 日前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核对,10 日前采购人依照 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2.3 中标单位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单位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因采购 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 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4 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单位造成的任何损失。 3. 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报价要求: (1)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 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 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 各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本项目采用下浮率 方式报价,投标报价以大写为准,小写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 25%(含 25%)以上的,需要提供该项目投标报价的成本清单及合理的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 18 价下浮率大于 25%(含 25%)以上且没有提供成本清单的投标人视为不符合资格性、符合性审 查所列的对应情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成本清单及合理的书面说明评定,认为投标报 价与市场报价存在较大差异且投标人对履约能力方面无合理说明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所列的对应的情形。 投标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价格得分按下浮率进行计算),投标下浮率报价将影响供货 清单中各种产品,服务的单项单价为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的最高限价×(1-下浮率),配送 期限为 2年。 4.售后服务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供货合同 的事宜。 (2)中标单位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单位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 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 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4)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单位认为有需要,可以共 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惠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 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 不符合规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投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 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6)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投诉处理: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 会中标单位,确认中标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位书面 警告,第二次中标单位则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 货资格。 (8)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 养老院险、工伤保险等,提供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19 (9)供货单位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晨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 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5.中标单位履约期间服务承诺 (1)中标人需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2)每月综合考核服务满意度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 80 分,满意度低于 80 分 的每下降 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 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 6次 的,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 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信 1 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 3 次,采购人有权终 止其供货资格,直至中标单位完成整改,采购人验收通过为止。 (4)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标准 项目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配送 要求 1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 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每次扣 2 分 2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 内(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完 成配送、供货,每次扣 3 分 3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 且不能在 1.5小时内补充的, 每次扣 5 分 5 4 配送食材未使用符合卫生标 准的外包装,实际配送的货物 与订购货物的种类、质量不 符,未能及时更换的,每次扣 10 分 10 5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 关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 8 分 8 质 量 要 求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出现质 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等食 品安全事故的,每次扣 15 分 15 中标单位应承担由 此造成的全部法律 责任及经济损失赔 偿(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食物中毒人员医 疗费、误工费、事故 处理费等) 20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 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 6 分 6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 未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 5 分 5 安全 生产 管理 要求 9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度 操作的每次扣 2 分 2 10 配送人员不配合市公安局管 理或出现其他服务问题的,出 现一次扣 3 分。 3 11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 2 分 2 12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 不配合处理的每宗扣 10 分 10 13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 安全事故,每次扣 10 分 10 14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 5 分 5 满意 度要 求 15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 宗扣 2 分 2 16 被媒体曝光新闻的,每宗扣 10 分 10 其他 17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 1 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 违约类型,每次扣 5 分 5 18 抽查食材零售价格发现价格 偏高情况(高于同期惠阳区周 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 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 最低价),出现一次扣 5 分。 5 6、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单位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 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单位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 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 品,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1 (2)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 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 担。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 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 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 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 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 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 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 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 或食品。 (3)中标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 情况,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单位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中 标单位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 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 并知会中标单位,确认中标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 位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单位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 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6)保密条款 中标单位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 业或者个人,中标单位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 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其他要求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每年至少预留 30 22 万元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部分食品。 备注:以上所列★号条款(如有)必须逐条完全响应,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 2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本项目所属区域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 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 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2)以中标金额签订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单位:万 元) 24 类别 代理费标准 采购额度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服务费不在招标文件的报价中单列。 5)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支付。 开户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南坛支行 银行账号:9550 8802 1309 7300 197 6)中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 3日内缴交中标服务费。 (注:中标人应在银行汇款单据上注明本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1 投标邀请函 5.1.2 采购项目内容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书格式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 25 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 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 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 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 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 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 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 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 26 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 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下浮率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 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按《开标一览表》规定的范围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 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如出现偏离或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 15. 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 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标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如出现偏离或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27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小写:?100,000.00 元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银行的格式(内容须包括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 2)由中华人国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 3)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4)单独封装入唱标信封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必须 从其对公银行帐户一次性缴交,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单独封装入唱标信封并连 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银行转账单据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交纳 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南坛支行 银行账号:9550 8802 1309 7300 197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 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 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和有效期 17.1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废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捌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柒 份,和一份电子标 书(只读刻录光盘或 U盘),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 或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 28 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和 一份电子标书放至一个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 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 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9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采购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 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 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 求。具体 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 与评价,否则将 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 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 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0 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 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 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 据综合 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 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7.3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 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 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 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31 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 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 及获取途 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 1号城市印象 16 楼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邹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752-2224484(工作/接收时间:8:30-17:30)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 诉。 32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 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由招标采购单位报同级 的财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采购单位可顺序选择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 特殊情况需要 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 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 适用法律 33.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其配套 的法规、规章、政策。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3.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投标 人投标时 需注意: 33.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 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 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 33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3.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 分 投标 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3.1.3 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格式 见第五 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3.1.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 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3.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34 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 采购机构的法人; 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 6、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 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 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 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得分占 90 分,价格得分占 10 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 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 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 35 或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下浮率有效区间 2)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 90 天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人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 质性技术与商 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7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6 (二)比较与评价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100 分)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1.投标价格得分(10 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 得分=(1-评标基准价下浮率)/(1-各投标下浮率)×价格满分基 数。 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要求执行给予 6%的价格扣除【评标价=总投标报价X (1-扣除率)】,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证明文件)。 2.商务部分(26分) 2.1、获得信用报告(2 分) 投标人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 或打印稿文件,得2分。 (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2.2、体系认证(8分)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5分,无 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五星 级或以上的得 3 分, 四星级的得 2 分,三星级的得 1 分。无 提供不得分;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 网(http://www.cnca.gov.cn/)的截图信息查询,未按规定年审 或未提供以及无法判断是否清晰有效的不得分 37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2.3、服务满意度评价 (6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已履约完成食品配送服务,经服务单位 总体履约评价结果,满分为 6分。 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十分满意或 90 分以上”的表述, 得 2分; 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良或满意或 60 分以上 90 分以下”的 表述,得 1分; 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或 60 分以下”的表述, 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内容不限于合同、履约评价结果), 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应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之后,证明文件 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 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 3、同类业绩情况(10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至今完成的同类合同业绩进行 评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2分,满分为 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合同关 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 业绩不计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的代理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 照公开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 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招标(采购)公告或中标(成交)公告,然后代 理机构向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发出的告知其中标/成交的书面通 知文件,该书面通知文件称为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 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 金额、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 的不得分。 4.技术部分(28分) 38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4.1、基地建设(7分) 蔬菜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 菜专业流通市场,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蔬菜基地: 蔬菜种植基地面积≥1000 亩的,得 7分, 700 亩≤蔬菜种植基地面积<1000 亩,得 5分, 500 亩≤蔬菜种植基地面积<700 亩,得 3分, 0亩<蔬菜种植基地面积<500 亩,得 1分, 无提供不得分; 要求投标人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或自有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为满足采购需 求。(投标文件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4.2、配备食品安全检 测设备情况(8分) ①投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等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 肉类等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应涵盖供应产品的质量 要求,评委对所有投标人配备的检测设备情况进行综合对比,优 得6分,良得3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实物 图片及购买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 ②投标人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得 2分;(提供场所产权证 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场所平面图及现场图) 4.3、运输车辆(4分) 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不少于 4辆的货车和 2辆冷藏车保障采购人 的货物运输为满足采购需求,满足条件得满分,一项不满足扣 2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自有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 辆照片如租赁车辆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有效期内的行 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4.4、食品安全保险 (4 分) 投标人提供保险期限(合同期限)内的食品安全险, 总保额≥2000 万的得 4分, 1000 万≤总保额<2000 万的得 2分, 总保额<1000 万的得 1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或保单)及发票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9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4.5、仓储要求(5分)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冷库: 冷库容积≥800m?,得 5分; 500m?≤冷藏库容积<800m?,得 3分; 0<冷藏库容积< 500m?,得 1分; 无不得分。 备注:自有冷藏库提供产权证明或冷库建设合同复印件;租赁 冷藏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 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证明,证明材料需显示容积大小,单位 不同的由投标人自行换算,否则不予计分。 5.服务部分(33 分) 5.1、质量保障及配送 方案(10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工 作进度安排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快捷响应、换货补货和后 续服务承诺等进行对比和评分: 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高、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快 捷响应速度快、换货补货措施完善和后续服务承诺可行程度高, 得10分; 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较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好、快 捷响应速度较快、换货补货措施较完善和后续服务承诺可行性较 好,得7分; 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一般、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一般、快 捷响应速度一般、换货补货措施一般和后续服务承诺可行性一般, 得4分; 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差、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差、快捷响 应速度慢、换货补货措施不完善和后续服务承诺可行性不高,得2 分。 无提供不得分 40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5.2、拟派出人员服务 能力(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人员: ①提供 1名公共营养师得 2分,如不满足不得分; ②提供5名或以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3分,不满5名得1分, 不提供则不得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按其中一个证书计算。投标人提供为 本项目按要求拟派人员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 3 个 月的社保记录和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才能得分。 5.3、服务项目组织实 施方案(10分) 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对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 货源、供货保障、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方案等(包括但不限 于)等进行评价。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项目实施 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得10分;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科学合理、项目 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一般、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一般、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 可操作性不可行,得3分; 无提供不得分。 5.4、服务应急响应 预案(8 分)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和事件建立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评 委会对所有投标人制定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服务应急响应 预案进行比较和评价。 应急响应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 8分, 应急响应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得 5分, 应急响应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得 3分, 应急响应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差得 1分。 投标文件无提供服务应急响应预案不得分。 41 评审因素 名称 评审细则 6、响应程度情况(3 分)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和评 价,投标文件最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优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为良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差得1分。 合计 100 分 1. 综合比较与评价: 以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分方法如下: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低的有效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同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下浮率)/(1-各投标下浮率)*1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要求执行给予 6%的价格扣除【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X (1-扣除 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证明文件)。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委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 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采 购人发现中标人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的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采购人可以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2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43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44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45 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 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 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4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内包括,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 电子标书 47 市 ( 县 、 区 )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8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 查 合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 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 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 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 面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9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 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 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 人;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 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 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0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 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 检查 合格条 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 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下浮率有效区间 2)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 后 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人委托书;按对应 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 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 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51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52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 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 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 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 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53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54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5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 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6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编 号: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现金)形 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求提供银行转账、现金方式填写。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现金方式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 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 转账、现金形式交纳。 2.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未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7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 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 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2、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 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 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2)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竣工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合计 (3)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 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招标 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 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 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 对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 打“√”,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 要项。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 和责任义务 4 在近 年内具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5 投标/谈判有效期:投标/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成交人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成交单位 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6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7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8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9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0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1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2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四、服务部分 4.1 服务需求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服务要求(“★”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谈判服务 要求 投标/响应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 说明: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投标/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的内容 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 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 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 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部分无打“★”的条款此表请留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2)一般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招标/谈判服 务要求 投标/响应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 离/正偏离/负 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 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谈判要求。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 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 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 务 曾主持/参与同类项目经 历 职称或上 岗证名称 工龄 项目负责人 其他服务人员 (4)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65 4.2 服务技术能力及服务管理方案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 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服务管理方案 的内容应包括:(格式自拟) 1)质量保障及配送方案; 2)应急服务处理预案; 3)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及服务方案 4)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5)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投标报价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有效区间为 0%~25%(不含 25%),超出此范 围的报价需提供该项目投标报价的成本清单及合理的书面说明,不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封装在一 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4.投标报价是项目结算依据,投标单位必须填报,如不填,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5.2 报价明细(格式自拟) 68 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 1】 中标人退保证金申请函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投标保证金,现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已公示结束,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并已提交 一份合同至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现特向贵公司申请退回我单位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收款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函由中标单位中标后向代理机构另行提供,投标时无需附于投标文件当中。 69 【附件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 项 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为 (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事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声明函在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时方可使用,否则无须提供。 70 【附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附件 4】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监所羁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备注:以上所列★号条款(如有)必须逐条完全响应,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资格审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合同书格式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2)一般 四、服务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五、价格部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