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波市职业安全宣传教育站、宁波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宁波市职业安全宣传教育站、宁波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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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FCG2021C023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050000

最高限价(元):3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钟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121368/18888678196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121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 真:0574-87187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87959

质疑联系人:吴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879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0574-89388441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NBZFCG2021C023G-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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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电子化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ZFCG2021C023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二 一 年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2021年9月3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1C023G

2、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标包1:人民币30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5万元

4、采购需求:标包1: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联合体投标:标包1 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电子投标和开标事项

1、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3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4、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在四楼开标区视频直播评审现场实况。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牵头方: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沈老师/钟老师 电话:0574-55121368/18888678196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复印件、资质、证明等信息复印件需盖章编制到投标书中。

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项目需求说明

标包1:宁波市市监公共园区物业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一、物业的基本情况

1、宁波市市场监管公共技术服务园区位于高新区江南路浙大软件学院正大门对面,占地面积 23696平方米,建筑面积716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17341平方米,地上面积54259平方米(特检院16445平方米,计量院13471平方米,标准化院7078平方米,质检院及纤检所12294平方米,综合楼4971平方米)。

2、食堂地点:宁波市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园区综合楼2楼。

3、食堂就餐人数:早餐就餐人数为300人以内,中餐500人以内,晚餐50人以内。中餐、晚餐和节假日有不确定的接待、会议和集体会餐(采取桌餐形式供应)。

4、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1)消防系统配置情况

地下室车库及各单体内均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室外没有消火栓,消防喷淋水泵位于地下室,稳压设施置于特检中心屋顶,微型消防站位于消控室。

(2)安防监控系统配置状况

本项目安装了闭路监控系统、高清摄像头、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3)高低配电配置情况

高压供电为二路10KV独立电源供电,二路电源一供一备;低压配电采用220/380V放射式等树干式结合的方式。

(4)电梯配置情况

客梯13部;货梯、餐梯5部;教学梯1部。

(5)空调配置情况

空调每栋楼都配备VRV空调。

(6)门岗配置情况

南门智能停车系统一套,西门智能停车系统一套。

(7)电瓶车充电情况

质检院办公大楼南侧一处充电棚,特检院办公大楼西侧一处充电棚。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管理服务范围(特检院16445平方米,计量院13471平方米,标准化院7078平方米,质检院及纤检所12294平方米,综合楼4971平方米)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3、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4、保障区域内各项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5、负责物业区域内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包括报刊信件收发、大院门口和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室的服务;

7、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如需要中标方采购时,中标方应当负责采购));

8、业主方其它临时性服务。

(二)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承包方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服务质量。

2、委托方有权对中标方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方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3、中标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委托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委托方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辞退。

4、中标方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业主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业主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5、中标方须在委托方内设立专职行政管理处,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由中标方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

6、中标方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7、中标方物业员工在园区职工食堂就餐,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向园区账户缴纳餐费。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环境卫生保洁员(4人):

承担的主要任务:物业区域内外围公共卫生(含地下停车场)及综合楼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1)做好综合楼内公共区域及会议室、活动场所的卫生打扫。

(2)做好物业区域内道路、停车场等外围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

(3)做好两个大门口及卫生包干区域内的卫生打扫。

(4)工作标准:

a.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二次,保持地面整洁;

b.保洁员要对以上部位每二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

必须保证大院内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5)日常易耗品由委托方提供,采取实物品领用制,具体由中标单位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秩序维护保安员(13人):

(1)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了解清楚,并报告和处置。

(2)消监控室值班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管理消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简单故障的排除、维护等。

(3)负责园区的2个门岗守卫、重点部位监控及传达工作,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在大门口值勤,接待办事人员的询问,礼貌迎送来往人员;

(4)每天上、下班时间立岗迎候。

(5)收、发报刊和信件,重要信函即到即送。正常休息日和节假日保证有一人值班。

(6)做好白天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及各楼内的安全巡逻。

(7)负责管理物业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行驶和停放等,维持物业交通秩序和安全。

(8)做好夜间各楼内的安全巡逻,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

其它要求:

(1)执行物业巡逻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各类威胁本物业办公人员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业主方有关部门报告。

(2)掌握物业内安全防范设施、消防器材的布局和使用,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设备、设施作常规性查验。定期加强消防训练,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

(3)在业主方的统一布置下,参加本物业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消防演练等。

(4)晚上六时至次日早上八时,对办公楼层和大院内各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

(5)负责好出入大厅门口秩序、大院门口周边和大院内的停车秩序。

3、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6人)

(1)各建筑设施、设备(其中水、电设施设备维保还包括特检院、标准化院、计量院、质检院、质检院纤检所4个机构)都要做好验收移交工作,并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按各式的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要求对各建筑设施、设备建立管理台帐;图纸、资料档案。

(2)对损坏的设施如灯泡、开关等要及时更换;

(3)定期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保障水、电、气的日常供给和能耗监测。

(5)高配房24小时值班;

(6)对综合大楼及公共区域数据网络的定期检查、维保维修和处理突发信息故障。

(7)所产生的原材料费用由委托方提供。

4、绿化养护(1人)

(1)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绿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修剪枯病枝伤残枝等,及时更换和补种苗木;

(2)各大楼门前绿化带内植物根据季节不同做防冻、施肥等工作;

(3)各办公楼内楼道和大厅内摆放盆花的日常浇水、养护等工作;

(4)完成委托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5)所产生的原材料费用由委托方提供。

5、食堂食品加工服务(19人):

(1)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业主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出现吵架、不服从管理等违纪行为。

(2)业主方对人员就餐实行定价供应、综合管理。

A、定价供应:业主方会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中餐保证 10 种菜以上。

B、综合管理:业主方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3)中标方要爱护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

(4)中标方全面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等相关事务,签订合同时还需与业主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中标方在承包期内所用大宗食品原料,由业主方统一监控采购。业主方需要送货时,中标方与供货商共同商定后,按要求提供主副食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

(5)业主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的管理。密切关注园区员工流动情况,适时加减菜品数量,避免食品浪费。随时打扫环境卫生,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中标方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剩饭剩菜。

(7)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8)中标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安全节约使用。

(9)中标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0)中标方须根据业主方规定时间按时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业主方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11)节假日或晚上出现的会议和接待用餐,不另外支付费用;如果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按相应人员的平均标准另行支付。

(12)以上涉及到的罚款均不需中标方签字,直接由业主方开具罚单,由伙食会计在当月的营业额中扣除。

6、日常管理(3人)

(1)本项目配备专职主管经理1名,负责与业主方沟通、协调,加强内部日常管理。

(2)本项目配置物业管理员2名,负责项目财务、房产资料等档案、会务、日常工作及对物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人员配置及基本素质要求

共计46人,具体配置组成如下所述:

1、保安部:计13名

(1)领班:1名保安员兼

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视力1.0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优秀退伍军人优先,有五年以上保卫工作经历和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电脑,拥有宁波本地户口。

2)队员:12名

要求:男性,40周岁及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高17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有二年以上保卫工作经历,视力1.0以上, 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宁波方言交流无障碍。其中,3名消控室值班员必须需持证上岗。

2、保洁绿化部:计5名

(1)保洁员:4名

要求:女性,45周岁及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接受过保洁专业培训,懂的基本保洁器械的使用和保养,至少一年相关工作经验。

(2)绿化养护员:1名

要求:性别不限,50岁以下,至少二年绿化养护经验,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工程部:计6名

(1)工程主管:1名、高配工 兼

要求:男,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高配电工上岗证,熟悉本部门各岗位业务,有相应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2)高配兼万能工:1名

要求:男,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高配电工上岗证,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3)万能工:4名

要求:男,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电工上岗证,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4)数据网络管理员:1名

要求:男,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4、食堂食品加工服务:计19名。

(1)厨师长:1名

要求:男,45周岁以下,有技师级及以上证书,管理过10人以上厨房,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定期更换菜单推出特色菜品,有相应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2)厨师:3名

要求:男,45周岁以下,熟悉宁波菜及其它菜系1种,有烹饪中级以上证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3)面点师:2名

要求:4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证书,掌握中点、西点的制作20个品种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4)服务员:7名(兼洗杂工),其中一名蒸灶

要求:女,28周岁以下,形象气质较好,有相应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5)切配菜工:2名(兼洗杂工)

要求:男,45周岁以下,熟悉各种菜的配料,有相应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6)洗杂工:4名

要求:45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至少一年相关工作经验。

5、项目管理部:计3名

(1)主管:1名

要求: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全国物业管理经理岗位上岗证,具有类似机关大楼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懂成本控制及服务创新,沟通能力强。

(2)管理员:2名

要求:女,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能配合项目主管落实各项工作。

(五)目标和规定

1、中标单位及员工应主动配合业主方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业主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2、投诉处理率要达到100%。

3、所有物业人员要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其它事务和文件要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遗失、不得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4、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因员工不慎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5、建立门卫登记、巡逻岗记录,车辆停放以及其它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制度,并妥善保管。

6、捡到物品要及时上缴业主方。

7、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要求做好用工工作。

三、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经费使用范围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人员综合费用(办公费用、服装费、通讯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

4、保安器械、保洁工具

5、福利(职工福利支出)

6、节假日加班费用

7、行政办公费用

8、管理费用

9、法定税费及基金

10、其它费用(需列支项目清单及费用)

11、对上述费用的计算与缴纳须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工作人员服装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

(二)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因国家政策导致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合同中的人员最低工资和社保缴费部分相应作出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在双方友好协商基础上,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结束后,经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次年合同。

2、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物业管理企业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4、管理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10日前结算上月的管理费。

5、在工程设备保修期内,其保修工作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联络、保养工作。保修期满后,日常维修、养护等费用均由委托方负责。

6、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业主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业主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业主方不安排中标方及所属人员的住宿场所。

7、委托管理费以物业管理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中标价格为准。

8、中标单位与业主方订物业管理合同前需向业主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9、业主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限期不做更正的,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10、业主监督及处罚办法

10.1由宁波市市场监管公共技术服务园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担当业主监督联系人。

10.2监督内容为中标方的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合同履行情况,业主方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10.3奖惩办法,奖惩细则另行协商制定。

11、业主保留根据工作量的增减对使用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少量增减的权利,物业管理费根据实际使用人员的数量结算。

四、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附件

物业管理考核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

标准分

管理处 (20分)

1. 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

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1分;无工作计划1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

3

2. 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

未佩带标志扣1分,便装扣2分。

2

3. 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

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1分。

2

4. 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1分,未及时修理扣1分,处理后未回访或未记录扣1分。

3

5、清洁用品、器材、安保用品是否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无浪费

清洁用品、器材、安保用品未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造成浪费扣2分。

2

6、每月不能超过一名人员离职;人员变动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业主方,重要岗位的员工招聘,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

每超过一名离职扣1分,发现人员变动没有及时上报扣1分。

2

7、落实节能改造要求,及时关闭负载较轻的变压器。电脑、打印机等做到上班开、下班关。

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

3

8、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

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脱岗每次扣3分。

3

设备维护 (15分)

1. 制定岗位制度、每周巡查2次大楼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无制度扣2分,每少一次巡查扣2分,无制度无巡查扣4分。

4

2. 对房屋存在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保质保量维修,超出职责范围,及时上报业主方,并协助完成维修。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扣2分,发现使用维修材料以次充好的和无上报、无协助修理的一次扣4分。

4

3. 水、电、门窗、桌椅等范围内的维修,小型维修,当日完成,不能当日完成的,限时完成。

接报和检查出的小修,当日或限时未完成,一次扣3分。

3

4、制定设施设备的养护计划,记录设施设备的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在责任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出责任范围的,上报业主方,并协助完成修理。

无养护计划扣2分,漏填运行记录一次扣2分,无上报、无协助修理的一次扣4分。

4

秩序维护 (20分)

1. 保安人员熟悉区域环境,文明执勤,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按时巡逻,严禁脱岗。

没有按时巡逻,每次扣3分,脱岗一次扣5分。

5

2. 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登记率100%凭证通行制度。

无措施扣4分,每发现一次未对外来访客进行登记扣2分。

4

3. 对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指挥、疏导率100%,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每发现一次未对车辆进行指挥、疏通造成交通堵塞扣3分。

3

4、熟练操作监控设备,按时设防,每月进行1次以上试警,2分钟之内达到现场。每天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及监控设备。

不按规定设防,一次扣1分,不试警,每次扣1分,消防设备无检查一次扣3分,不熟练操作设备扣4分。

4

5、严格检查进出的货物,防止危险品进入区域,外出的物品,需与业主单位出具的出门条相符合方可外出。

发生违规物品进出,一次扣2分。

2

6、收取业主的报刊和邮件,收到邮件后妥善保管并及时和业主联系。

发现丢失现象,一次扣2分。

2

会务服务 (10分)

1、茶水服务,会议服务准确及时,客户满意率95%以上。

会议服务、茶水服务不及时每次扣2分,无服务一次扣4分。

4

2、保证视频会议的正常率100%以上。发现视频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

因工作失误,导致会议无法正常进行,每次扣2分,发现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每次扣4分。

4

3、会议室内桌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桌椅物品不整齐扣1分,卫生无清理扣1分,摆放不整齐且无清理一次扣2分。

2

卫生保洁 (15分)

1.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实行8小时清洁保洁工作,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二次以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包括餐饮垃圾);地下车库每天打扫一次,保持无杂物、垃圾、积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主要检查房屋公共部位道路、楼道等保洁是否到位,有无积灰、蜘蛛网、有无占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乱挂等现象。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4

2.玻璃窗、门、电梯轿厢等无污垢,光亮、有光泽,公共部位盆花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主要检查保洁是否到位,玻璃门窗无明显污垢,电梯桥箱无明显油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4

3.卫生间等每天定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渍;

卫生间每小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4

4.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垃圾、果皮、纸屑;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污水井随时排污,确保化粪池、污水井不外溢;

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污水井随时排污,确保化粪池、污水井不外溢;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3

食堂服务

(20分)

(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管理办法以及委托方制度管理办法,保证食堂、餐具卫生要达到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要求,做到安全卫生、足量美味供应饭菜,杜绝浪费。

(2)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3)做好每日的菜单编制,主动了解各级口味,积极更新菜品,做到一周内菜式花样品种不得重复,标准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做到菜单上墙。

服务被投诉或餐后未及时清洗的,发现一次扣1分。

20

其他

1、因工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事件发生率为零。

出现一次,扣除10分,(不与总分累计,单独处罚,无论当月考核是否合格,出现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处罚现象,当月考核视为不合格)

10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7)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8)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i)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i)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9)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五、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六、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值

备注

投标报价

15

1、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基准价得15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15(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即: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其它投标人,评审价格=投标价格。

3、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15分,最低为0分

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5

2018年1月1日以来,管理过的或正在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安全保卫及保洁服务),满足条件的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未标明服务内容的,由业主方出具证明。

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共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现场踏勘

1

参加现场踏勘的得1分,未参加的得0分。提供登记表扫描件(依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踏勘登记表)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6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

管理指标及措施

6

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

管理方式和工作计划

6

管理方式与管理措施是否相符;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是否相符;工作计划的是否可行和合理。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

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

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6

各岗位人员配置是否符合招标方要求;人员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培训计划等是否合理、规范、科学。

人员工资测算及其他费用测算的合理性

6

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项目管理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

安保管理具体措施

9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保洁、绿化管理和会议等其他服务的具体措施

9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

9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食堂食品加工服务的具体措施

9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物资装备(提供清单)

2

投入和物资装备是否符合项目的管理需要,是否合理及专业化程度。

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

项目特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解决措施是否得当。

标书制作

1

根据标书编制结构的合理性和可读性综合评价。

政策加分

1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合计

100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价格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其他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失去中标资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次类推(需重新招标的除外)。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

质疑接收: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

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

5

集中现场踏勘(答疑)

无;有。

集合时间:2021 年9月13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 A座)一楼大厅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18888678196。

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自备安全帽。现场踏勘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踏勘后果自负。

6

讲标与演示

无; 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

7

备选报价方案

不接受;

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

8

服务对象及地点

采购人指定,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0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

不收取

1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收取,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到账或履约担保。

13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分批支付: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14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纸质文件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5

其他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

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

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8.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8.3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8.5 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9.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9.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

D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4. 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

1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5.电子开标

15.1 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

15.1.1 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

15.1.2 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15.2 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6.3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

16.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

17.1需要讲标(答辩)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

17.2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17.3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比较及评价

18.1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产品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8.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0、公示及定标

20.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

20.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

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2.中标通知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履约保证金

2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4.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24.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G 风险监督

25.廉洁自律规定

25.1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5.2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7.3 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资料表。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物业管理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 )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后勤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 管理服务范围

(一)设备设施服务

(二)安保服务 

(三)保洁服务

(四)绿化管理服务

(五)客服服务

(六)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期限

物业管理的期限为 3年,开始时间以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书为准。合同为一年一签。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年。

(二)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三)合同期内价格调整: 

(四)其它约定: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后勤物业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后勤物业管理费用。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4. 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应答索引表

附件(1)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应答内容

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备注

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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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函

有,彩色扫描件

2

开标一览表

3

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表

4

为完成本项目配备的办公及安保、清卫等设备明细表

5

其他报价资料

商务技术部分

/

/

/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

类似物业项目案例

有或没有

3

项目人员组成

4

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资格响应部分

/

/

/

1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有或没有

2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登记证副本

有,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彩色扫描件或没有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

诚信投标承诺书

5

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有或没有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有或没有

授权他人的需要提供

7

联合投标协议及成员方资格材料

有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