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CX-GXQ-2021081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荆高采计备【2021】HF009号
三、项目名称
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荆州市塔桥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79.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 服务范围:完成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所有内容,详情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情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4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情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庆军,王万红,陈进和(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9-01
2、评审地点: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1号楼6楼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楼上)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收费
2、收费金额:1.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太湖港管理区联投国际城内(雅居路)
联系方式: 13872268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联系方式:1355461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
采 购 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22
第六章 附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X-GXQ-202108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高采计备【2021】HF009 号
3.项目名称: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83 万元。
7.最高限价:83 万元。
8.采购需求:完成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9.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概况
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
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2021年 9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
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3.方式: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报
名(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
(1)营业执照;
(2)授权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则只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4.售价:200 元,此费用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 9月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 9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1号楼 6楼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室(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楼上)。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9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1号楼 6楼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开
标室(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太湖港管理区联投国际城内(雅居路)
联系方式:陈进和 138722682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
联系方式:1355461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荆州高新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概念规划
2 项目编号 JZCX-GXQ-20210815
3 采购人
名 称: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太湖港管理区联投国际城内(雅居路)
联系方式:陈进和 13872268200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5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6 代理机构
名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市区北京西路 440 号
联系人:文艳容
联系电话:13554619988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是
8 价格扣除比例 10%
9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扣除
比例
3%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
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
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
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
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
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 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本项目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规定,按照该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
7
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
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
商。
5.5 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式样及签署要求
5.5.1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函(附件 2) 及报价表(附件 3);
3)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4)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5)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 6);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7);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附件 8);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9);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0)(事业单位无需此
项);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
有的话)(附件 11)。
13)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技术部分及评分细则中要求的其它资料(附件 12)。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凡是磋商文件中规定了磋商响应文本文件格式及章节顺序的,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
式及章节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2)响应供应商必须使用电脑打印(A4 幅面)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3)响应文本文件应设置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
5.5.3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共 3 份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8
2)除响应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加行,若有修改应由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6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
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
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
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提供纸质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合封在一个包封内。
12.2 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胶装成册。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 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
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
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9
17.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
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
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 3 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
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
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
格的供应商。
18.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
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
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满足。
18.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
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19.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
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
10
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
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
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
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
2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
动终止。
21.4 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21.5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6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 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
格评议。
22.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
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
11
物。
2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
价格扣除。
23.3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
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
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
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
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
12
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 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 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 付款方式:按照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13
第三章 采购服务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李埠镇东部,紧邻太湖管理区核心区域,规划范围东邻江汉运河、
南抵荆江大堤、北至港南渠、西至区域性交通设施控制线,总面积约484公顷。
二、招标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共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宏观层面规划统筹和概念规划,明确产业园区的发展
方向与定位,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并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产业园内产业功能布局等内
容;中观层面控制性规划,重点明确用地和建设规模、公服配建、发展时序及实施措施、
指标引导等控制性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宏观层面——规划统筹和概念规划
1.1. 规划统筹
突出与荆州市域及中心城区规划衔接。全面落实荆州十四五规划发展理念,研究落实
荆州市域空间管制、城镇体系、产业结构、重大基础设施等现状条件和规划要求;重点对
荆州市中心城区功能结构、产业布局、交通组织等方面开展研究,综合分析确定高新区定
位和主导功能,明确高新区与城市周边地区的协同关系。
1.2. 概念规划
在规划统筹的基础上,聚焦高新区的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功能结构布局等方面内容,
重点回答范围约484公顷的产业园区如何发展和建设的问题。
目标定位。结合高新区对产业园区提出的定位和主导功能,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发展
目标和理念、功能组织和规模比例。
产业发展。立足产业现状,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补足高新区产业园区的发展短板,落
实高新区对产业园区发展定位与产业发展要求等内容,优化与完善产业园区的产业结构。
规划布局。明确产业园区未来的发展路径,合理规划用地布局,确定用地性质及其兼
容性要求等内容,强调混合兼容指引;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开展慢行组织、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等工作,构建便利的工作与生活圈,营造高品质的工作与居住环境,打造功能完善、
服务优质、宜居宜业的高质量城市发展区;确定开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等重要指标
和其他引导内容,提出明确的规划管控与建设指导方案。
支撑系统。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系统,防止货运交通对城市的干扰,制定绿色交通政策,
鼓励绿色出行,合理管控停车,建设绿色、便捷、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制定开发策略
与发展时序,强化对于产业园区的有效引导。
14
2. 中观层面——控制性规划
在规划统筹和概念规划的基础上,贯彻规划意图,对产业园区编制控制性规划,从区
域层面对产业园区提出刚性和弹性管控要求,对用地布局、土地利用、人口分布、道路交
通、绿化景观、公用设施、发展时序及实施措施、指标引导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安排。
15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磋商评价办法
1.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和比较。
1.2 商务部分评议(20 分)
商务部分主要评价:公司实力、类似业绩、企业信誉、财务能力。
1.3 技术部分评议(60 分)
技术部分评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产品配置及性能指
标、技术方案等内容。
1.4 价格评议(20 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评审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
明显遗漏,磋商评审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
2)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
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磋商评审小组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
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最后,取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后得分。
评分标准
价格
评议
分
(20)
报价
得分
20
价格评分的计算如下: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
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商务
评议
分
(20)
类似业绩 6
2018 年至今完成过类似控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多
得 6分。
项目团队 10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 1名注册规划师或规划专业高级职称人
员,每个得 2分,最多得 10 分。
项目获奖 4
2018 年至今完成的规划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 1个
得 2分,最多得 4分。
16
技术
评议
分
(60)
项目背景和
现状了解
10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把握透彻度、对当地现状分析及对项目所在地区
上位规划思路的对接是否全面深刻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背景理解把握透彻度、对当地现状分析:透彻得 3-5 分,较透
彻得 1-2 分;
2.对项目所在地区上位规划思路的对接:分析清晰、完整、合理得 3-5
分,完整、合理得 1-2 分;背景把握错误或现状分析错误的不得分。
工作框架 5 整体框架清晰的得 0-2 分。
整体框架逻辑上下连贯,突出重点得 0-3 分。
概念规划 30
1.发展定位与目标:应充分考虑高新区的实际情况,熟悉荆州市战
略政策,了解荆州高新区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及发展要求,科学合
理的提出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定位目标合理且准确的得
3-5 分,相对合理的得 1-2 分;
2.经验借鉴:应充分了解国内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区的发展趋势
,并对现有先进经验有充分的研究和了解,能够系统的介绍说明。
说明内容系统、充分且合理得 3-5 分;内容相对系统、充分、合理
1-2 分;
3.规划策略:应对产业园区的发展有全面而系统的思考,科学合理
的处理产业园区与城市、与江汉运河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应基于高新区的产业现状,深入了解产业园区与高新区的关系,推
动产业园区的产城融合发展,提出系统有效的规划策略。
规划策略科学、全面、系统且合理得 6-10 分,规划策略欠缺、不系统、
思考一般得 1-5 分;规划策略错误则该项不得分;
4.交通方案:应对产业园区的现有交通设施分布情况有充分了解,
能够面向未来高质量发展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交通规划方案。
交通规划方案科学、全面、系统性强得 3-5 分,交通规划方案不全面、
系统性不强得 1-5 分;
5.支撑内容:能够从支撑规划理念落实和推动产业园区有序发展的
角度,进一步对基础设施、制度完善方面提出创新性、契合发展规
律的策略建议得 1-5 分。
控制性规划 15
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需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符合城市发展定位
及管理要求:
1.提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范的得 0-3 分。
2.提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标准的得 0-3 分。
3.提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程的得 0-3 分。
4.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得 0-3 分。
5.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符合城市发展管理要求的得 0-3 分。
总分 100 分
备注: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 2 位),由高到低排序。如得分相同,以最后价格分高到低
排序。
17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
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采购人: (以下简称“采购人”)
供应商: (以下简称“供应商”)
根据 的采购结果,采购人和供应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条款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成交通知书
2.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支付条件及方式: 。
4.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采 购 人 (采购人名称) 供 应 商 (供应商名称)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18
合 同 条 款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方的
价格。
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
品、设备、配件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
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成交供应商。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 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
致。
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 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2 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
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
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4.2 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
料均须齐全。
5. 装运条件
5.1 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 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 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付款
19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 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
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 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 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
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7.2 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
7.3 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8.备品备件
8.1 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采购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
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有足够的时间
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
和规格。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9.1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
性能要求的。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
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
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
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采购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9.3 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 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20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9.5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
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6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
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
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
9.7 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 24 小时内到达。
10.检验
10.1 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
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
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
10.2 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 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 在合同条款第 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
供方应按照采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2.供方履约延误
12.1 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 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
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
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
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4 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
且供方需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
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
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
21
响时间延续 90 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
协议。
14.税费
14.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服务)、完成工程施工;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
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
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
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
利。
17.转让
17.1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
19.1 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各执一份。
20. 争议解决方式
2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采购人
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1.合同修改
21.1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
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荆 州 区 政 府 采 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3
目 录
自行编制
24
附件 1
磋 商 响 应书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函(附件 2) 及报价表(附件 3);
3)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4)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5)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 6);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7);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附件 8);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9);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0);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
有的话)(附件 11)。
13)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技术部分及评分细则中要求的其它资料(附件 12)。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25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26
附件 2
报 价 函
致: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
有关附件。
2.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项目需求及其他
有关文件后,经综合考虑,我方承诺:愿以
币种:
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项目需求完成该项目的咨询服务及后续服务。
3、服务期: 。
4、响应供应商接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责任和义务。
5、响应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个工作日。
7、响应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
受最低价的报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7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2
3
其它
合 计
注:本表仅作为谈判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8
附件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资
格
性
检
查
营业执照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资格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
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
单。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提供书面声明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符
合
性
检
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投标文件签署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章
采购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报价是否有效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服务期 符合文件要求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9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30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31
附件 6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明材料等)
拟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从事本技术领
域年限
岗位
附:相关资格证书等
供 应 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年月日
32
附件 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或书面承诺
一、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2021 年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1 年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书面承诺格式
致: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
活动,并郑重承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
33
附件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磋商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有不实情况,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竞争性磋商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附件 10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
附件 11
附件 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3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
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300 ≥100 ≥10 <10
36
附件 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11-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2
其他证明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其他资料
自行拟定!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报价要求
二、招标工作内容
1.宏观层面——规划统筹和概念规划
1.1.规划统筹
1.2.概念规划
2.中观层面——控制性规划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目 录
自行编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拟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其他资料
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