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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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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职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职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3 17:12

项目概况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职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8202100176
项目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职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540000
最高限价 54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项目服务期结束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06日到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C0702餐饮服务,计划备案表号:(2021)0646号。 2、成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356267。3、本项目已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4、供应商信用融资: 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4.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5、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9895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锡萍;联系电话: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锡萍
电话: 028-83388382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职工 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一名。 序号 标的名称 每餐单价限价(元/餐/人) 1 餐饮服务 18 二、项目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工作餐标准及就餐人数: 1.1 供餐时间:11:50--12:00,中标人需在每日 12 点前送达。 1.2 供餐地点:投标人需要根据采购人每日报送要求,按照科室分类报送的份数, 打包后并送至对应科室内。 1.3 就餐人数:每日约为 90 人,具体按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1.4 周食谱:每周五制定次一周(周一至周日)菜谱。 1.5 主食品:白米饭、粗粮米饭(总量>200g/份,为近一年内生产的大米,可 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可独立包装)。 1.6 菜品:两荤一素(肉类总量>120g/份,其中猪肉>50g,菜品总量>800g/ 份) 1.7 汤:(总量>300g/份,肉类总量>20g/份或蔬菜总量>50g/份)。 1.8 就餐形式:每份独立包装盒饭。 1.9 饭盒:可降解环保饭盒。 1.10 节假日: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保证供餐(春节、国庆假期可参照餐 标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用餐人数可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减,每日由采购人指定 人员提前报送给供应商。 3.每天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安排,原则重复菜品不连续使用超过 两周。 4.供应商应定点采购主副食品、食用油、干货、调料、肉类、水产类等食材。 5.每日用餐结束后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置一次性饭盒。 6.食材要求 6.1 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6.2 所使用的米为等级一级米及以上;面粉为特级面粉;食用油必须是具有定型 包装的非转基因压榨油;米面应符合 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要求;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GB2716-2018 要求;猪肉应符合 GB/T 9959.1-2019 执行标准;其他肉类及禽类应符合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鲜(冻)畜、禽产品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7 规定;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2019 标准规定。 6.3 所使用的猪肉须为冷鲜肉,根据需要进行相应加工,猪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 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 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验讫印章。 6.4 所使用的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应当天屠宰。所供应牛、羊、兔、 禽等其它家畜家禽白条肉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产品 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6.5 所使用的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产 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 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新鲜。 6.6 所使用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2017 规定,农药残留量应 符合 GB 2763-2019 标准规定。 6.7 严禁使用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成品。 (二)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食堂炊事员、厨房人员、管理人员总体≥5人,其中项目负 责人≥1人,厨师≥2人,服务员≥2人。 ★2.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合理配备炊厨人员及工作人员,且身体健 康,无任何传染性病史,并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或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本项目配备 的炊厨人员及其他所有涉及食品的人员具备健康证。 3.投标人全权负责支付投入本项目全部炊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服装及其他 费用等,并对其疾病、意外残疾、意外伤亡和人身安全等完全负责,采购单位对 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考核要求 ★1.工作餐满意度 供应商每季度接受采购单位组织的餐饮服务职工满意度调查,考核内容为职工对 工作餐的满意度,30%以上员工不满意的为不合格,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告知 供应商并要求限期整改,采购单位根据情况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为此造成的后果 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 2.行为规范 2.1 食堂工作人员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流行性感冒 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病原携带者, 一律不准从事食堂食品的加工和制作,供应商应建立伤病即时报告制度和清退制 度。 2.2 食堂管理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公示,员工健康证原件及各项规章制度、 应急预案等均应张贴于食堂显眼的位置。 2.3 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标志,仪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规范,热情大方、服务 主动、细致周到。 2.4 厨房工作人员严禁上班期间吸烟、嬉闹、聊天,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情。 2.5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链)、戒指、耳 环等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 和胡须。 2.6 工作人员不能当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挖耳朵,梳头发,剔 牙,打呵欠等),打喷涕时应适当遮掩并远离食材,工作人员应勤洗澡、勤换衣、 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工作服不得有油渍、皱痕且每周清洗 不得少于一到两次。 2.7 合同期间供应商因工作原因调整变动相关炊厨人员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3.服务质量 3.1 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补充要及时。 3.2 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3.3 采购单位每月对餐饮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民主意见征求,对用餐人员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供应商要立行立改。 3.4 服务人员不得与服务对象、职工及管理人员有谩骂、肢体冲突等行为现象的 发生。 3.5 投标人在餐饮服务期间要力争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质量评分满意率达 90% 以上。 4.食品安全 4.1 严格执行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等各项操 作规程。 4.2 副食品的采购必须以当天采购的鲜货为准,一律不得使用冻肉冻菜及其他冷 冻食品,当天未食用完的菜品一律不准纳入第二天的食品加工和制作。 4.3 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霉变等食品。 4.4 严格执行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杂物分开的四分 开制度。 4.5 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 要严格分开,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并存放于 指定的位置。 4.6 生冷菜、凉拌菜、水果等必须在专用凉菜制作间或操作台进行再次加工。 4.7 原则上不存放成品食品或已加工好的熟食品。 4.8 蔬菜及其它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先清洗后加工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4.9 饭菜中一律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枯草、烟头等异常杂物。 4.10 从后厨传入餐厅的已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用保鲜膜、餐盖等遮覆,严禁裸露。 4.11 严禁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影响用餐人员饮食安全的事件和行为现象发生。 4.12 必须严格执行好每餐食物留验记录制度,留验食品每份必须按要求留足, 且必须完整的保存在冰箱内时间须在三天以上。 4.13 菜品要体现出色、香、味俱全和咸淡清香,不得有腥、膻等异味,且必须 达到全熟标准。 4.14 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违禁食品。 5.食堂卫生及后厨卫生标准和要求 5.1 目视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水渍、油渍、尘渍、痰渍、 胶渍,地面光亮, 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 5.2 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明显污染,无蜘蛛网。 5.3 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手印,光洁明亮。 5.4 天花板、风口、悬挂装饰、悬挂牌无蜘蛛网、无污渍、无灰尘。 5.5 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无污迹、无破损、备用 物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垃圾等。 5.6 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无油渍、 无残渣、无水迹。 5.7 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5.8 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使用。 5.9 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整洁干净。 5.10 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清 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 5.11 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 5.12 洁具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5.13 消防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干净、无积尘。 5.14 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 痰渍、异味,内胆应定期 清洁、消毒。 5.15 清洁间中各种设备、物品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有序、规范,室内无异味。 5.16 各操作间无老鼠、蟑螂;有防鼠措施,无卫生死角。 5.17 清洗池无污迹,水龙头光洁。 5.18 餐具洗消工作时,及时清扫地面污迹,不得堵塞下水道。 5.20 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 5.21 烟罩无油污、无水渍、无污垢、无灰尘,保持原有光亮度。 5.22 厨房设备设施有周期性清洁、保养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原则上每半年 对烟道清洗一次。 5.23 垃圾处理及时,袋装垃圾摆放整齐,残食处理处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 外溢,无明显异味, 无蚊蝇飞舞, 垃圾日产日清,泔水处理要及时并符合国家 相关规定。 6.餐具消毒 6.1 餐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且每餐必须进行消毒。 6.2 消毒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毒柜的正常使用。 6.3 保持餐具的完整美观、摆放整齐洁净,餐具不得有意损坏。 6.4 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后消毒,分类存放,禁止直接裸露在 外。 6.5 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置比例必须根据要求配置,并在使用 日期内使用。 6.6 餐具消毒柜所有餐具码放整齐、规范。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 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且财政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 同。 2.服务地点要求: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付款方式及条件要求:每月结算上月餐费,采购人转账支付给中标人,如供餐 数量无变化,则采购人按照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结算;如供餐数量有变化, 则采购人按照每月汇总的送餐数量结算,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先开具相应金 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如有其它需求,或供餐方式变动,采购人与供应商 协商解决,按照实际每月就餐人员,按月支付,服务期限内,总支付服务费用不 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注:本次采购项目单价限价为采购清单内单价,供应商 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内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根据分批次 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结算累积金额不超过 54 万元/年。) 4.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的履约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 故),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1.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其余所有条款均允许负偏离, 但在评分表中按评分表要求扣除相应的分值。 2.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或效力相当证明材 料,否则相关条款视为负偏离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章条款中,与产品性能或功能无直接相关性的尺寸、重量、功率等,偏 差 5%以内(条款内有具体规定除外),不视为负偏离。 4.本章条款中,要求为明确数值且未载明大于小于的,根据产品性能或功能 需要,属于小于该数值更优的投标数值在小于时不视为负偏离,属于大于该数 值更优的投标数值在大于时不视为负偏离。 5.本章条款中,对产品材质、原理、性能(或功能)有要求的,使用相当或 更优的其它材质、原理、性能(或功能),不视为负偏离。 6.对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应当 在第四章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第四章规定的 为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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