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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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
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703202102000143
采 购 人: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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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相关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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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
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9月 16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03202102000143
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2万元/年
最高限价:31.92万元/年
服务期限:3 年,分三年签订合同,每份合同服务期一年,若第一年服务达到合同要求第二
年自动续签,其中服务项目,合同价格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9月 6日至 2021年 9月 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1.地点:供应商至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 B座 1606
室)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无效。
2.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用提供此项)原件及上述所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9月 16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 B座 16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月 16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 B座 1607室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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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
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
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
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
地 址: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驻地
联系方式:0536-730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 B座
联系方式:0536-22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刚
电话:0536-222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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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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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期:3 年,分三年签订合同,每份合同服务期一年,若第一年服务达到合同
要求第二年自动续签,其中服务项目,合同价格不变。
2 合同名称: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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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 磋商有效期:60天
7 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3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 1份,以 U盘形式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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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及答疑: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 2021年 9月 10日 18时 00分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
盖公章)及 word格式发送至 L19805368877@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070712217,联系人:李刚
答疑及补充文件是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
以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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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16日 9:00
地 点: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
大厦 B座 16楼 1607)
本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收取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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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2021年 9月 16日 9:00
地 点: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
大厦 B座 16楼 1607)
11 履约担保:无
12 控制价:31.92万/年
13 磋商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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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
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时间按时提出。如磋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服务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
应在答疑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服务要求无任何异议。
一、说 明
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制定。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叙述的磋商服务。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代理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服务能力,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学生公用经费等。
二、供 应 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
1、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3、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时必须携带以下3.1-3.5项资料接受投标资格审查:
3.1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3.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5信用承诺书。
(磋商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者,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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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将被拒绝)。
3.6相关业绩(合同)、荣誉证书等原件作为评审(评分)时重要依据之一,
应与上述证书原件一同封装,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相关格式”的要求;
(4)供货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其他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
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三)投标费用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人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收取。费用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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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下表服务类规定计取,供应商在报价中必
须考虑本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上述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
已包含在报价中。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四)保密
参与磋商会议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会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
(六)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文件的说明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发放给投标单位。补充文件将作为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通知投标单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 L19805368877@163.com,关于本项目的
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采购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
均发放给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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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响应文件的说明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使其对磋商文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供应商在接到磋商文件后,应于前附表第 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
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了便于查看,请编写目录和页
码):
(1)磋商函、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2)资质证明文件;
(3)商务文件;
(4)技术文件。
(二)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本须知第 2 条中规定顺序和第五章提供的响应文件
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
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三)磋商报价
1、所有磋商报价一旦成交,除非项目有重大调整,该报价不再做调整。在
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
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
报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
有价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提交成果及后续服务所必需,磋商文件所
隐含的所有服务等一切费用。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磋商所必备
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
予考虑。
3、磋商
1)本次报价非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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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超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
本次磋商采取两轮报价的方式,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有效报价。
除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外,后一轮报价不得超过前轮报价,否则执行前
轮报价。
3)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注明。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
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而被拒绝。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旦成交,则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固定不变。
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份数
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第 7项规定提交响应文件。
五、磋商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应携带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原件、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磋商,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及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3、供应商代表未能按时参加磋商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后审
1、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能圆满
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
2、审查将根据磋商文件本须知第二条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其
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进行审查。
3、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后审的必要资料,其参与磋
商资格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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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不明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
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
清。
2、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
有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
分。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实质内容。
(四)评审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项目内容组建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载明的设计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
人接受。
5)第一次报价超预算的。
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2、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
要求。
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响应性的响应文件。
详细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认定,将可能被视
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被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2)拟配备的人员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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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期限、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提供虚假业绩或证明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成交供应商,无论是否
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均有充足的理由废除其成交资格。
(五)评审过程保密
1、磋商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磋商
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
对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
(六)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
行评价与比较。
2、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审法,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磋商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有效供
应商不足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否决本次磋商。磋商否决后,采购人另行安
排采购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
3、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
评审结果将以磋商会议后复会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采购
人没有解释落标原因的义务。
六、评审纪律
1、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磋商
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磋商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
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
被取消参与磋商资格。
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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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
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7、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
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提供。
8、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
9、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
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1、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参
与磋商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文件
规定的评分办法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
能力和资源。
2、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
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二)成交通知书
1、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
交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被接受,《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的签署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原则应建立在磋商文件和
响应文件的基础之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响应文
件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合同书及条款应以本文件第四章的格式为
基础,原则不做变动。成交供应商参与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声
明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经采购人发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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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成份,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或成交要求,则采购人将有
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服务,不得将本项目
转让(转包)给他人。
4、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如遇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确定得分排名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解释权
(一)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
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二)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采购人
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磋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一经发
现取消成交资格,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其它:质疑须知
(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受符合质疑函格式的书面材料。
(二)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下:
联系单位: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70712217;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 B座。
(三)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
行提出的不予接受。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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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说明
物业服务清单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学校餐厅早、中、晚三餐的制作和餐厅的卫生清洁服务;
2、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 14人。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整体要求:
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要求,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有员工的
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及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
绝食物中毒。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考核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
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按时就餐。
2.餐厅原材料米、面、食用油、酱、醋、肉等,统一定点采购,做好接收、
登记、保存管理、饭菜制作及餐后的清洁服务。
3.餐厅的膳食质量、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卫生安全等要符合《食品安全
法》和广大师生的要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健全
学校餐厅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100%。
4.所有餐厅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
统一着成交供应商配发的工作服。
5.服从学校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
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餐厅卫生安全和各项
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6.每天至少 3次彻底清洁餐厅内设施,做到:洁净、无油渍、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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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桌面经常擦试,做到无灰尘、无油渍、干净整洁。
8.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位置,垃圾桶边不能有溢出的垃圾,保持好清洁
卫生。
9.餐厅内用具要及时清洗、消毒,按指定位置放好。
10.配合学校做好卫生检查和防疫工作。
其它工作
1.协助学校做好爱国卫生、除“四害”等工作(药品投放按有关部门规定)。
2.负责保洁的范围经常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3.公共卫生间的垃圾篓要放置塑料袋,每天更换一次以上。
4.员工在日常保洁工作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如阀门、水龙头、冲水阀漏
水等,更换插座、开关等,及时向管理中心报修。
5.学校因重大活动等需承担的临时性工作。
(三)数量要求
人员明细
序号 学校
厨师人数
(人)
1 戈翟小学 1
2 牟家院小学 1
3 东南孙小学 1
4 后沟小学 1
5 沈家营小学 1
6 一空桥小学 1
7 朱马小学 1
8 肖家营 DMG希望小学 1
9 台底 DMG小学 1
10 大柳疃小学 1
11 西王庄小学 1
12 桥西小学 1
13 高里小学 2
合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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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
项目编号: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
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采购编号: ,
年 月 日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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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
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 成交通知书;
(四) 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 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内容: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年,
大写: 。
四、资金支付
每月的 20号之前以网银方式,支付上个月所有费用,一年按 10个月给
付。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
2.甲方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3.及时支付乙方的项目费用。
4.合同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
资格。
5.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制度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甲方对乙方按照操作标准、 服务规范、 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价。 对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于考核不达标的及发生重大投诉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等情形的, 乙方应
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处理。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受理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8.合作期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订合同内容。
六、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按时办理有关证件(资
格培训证、健康证、暂住证等)
2.餐厅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至少应有冬、夏
工作服各两套。餐厅内应有健全的“三防”措施(防鼠、防蝇、防尘,特别是
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乙方员工熟悉掌握各种餐厨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
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定,履行期间,人员
所发生的包括人身安全、工作风险等所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责
任。
5.乙方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和本合同约定,制定本合同服务项目管理方案、
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报甲方备案。
6.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连续性,乙方应保证足够的
管理和技术力量以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若要调动、辞退有关服务
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备案,应确保服务人员办理完毕交
接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工作地点。
7.乙方应爱护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承包期满协议终
止后,乙方应保证餐厅内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转。
8.炊具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9.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
责任到人。
10.乙方组织从业员工开展有效的设备设施操作培训、食品安全培训、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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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等,确保安全生产,每年每项不少于 2 次。
11.乙方应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与甲
方进行协调沟通。
12.如因甲方业务需求变更拟对受理工作标准要求提出修整,乙方应无条件
配合并在限定时间内做出响应。
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合同不能按时正常执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
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项目价款的 10%。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
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由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
行本合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九、 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补充协议
。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年 月 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甲方、 乙方各执贰份、 备案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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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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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本磋商文件格式未全部包含响应文件应体现内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一)磋商函、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相关表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3、项目部其它人员资历表;
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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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
磋商函
致(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
我方经研究上述项目磋商文件后,我方愿按 元/年报价完成本项目全
部工作。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本次磋商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答疑通知、补充通知等相关内
容,我方知道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
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约定内容。
4、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
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
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被举报及网上无
公示情况。
单 位: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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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服务期 3年
基础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其 他
注: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都认为已经包括在综合报价之中。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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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表
(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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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
表单位签署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有权授权委托代理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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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 (供应商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
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组织的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活动。代理人在评审、合同磋商进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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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在因违法经营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禁止期内。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
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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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响应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
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填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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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表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地 址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企业
职工
总数
职称技术人员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注册证
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
开户银行
名称
办公场所
面积
账户 数量
设备
企业简介:(可另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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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作年限
(证书编号)
正在进行和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资金性质 资金数额 服务期 备注
注:可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
合同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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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 2018年 9月份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合同总金额
(元)
项目主要内容
业主联系
人及电话
合同合计金额
(后可附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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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服务方案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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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表一
业绩汇总表
序号 业绩内容
1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2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3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
备注:
请供应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评审办法提供业绩情况对上表进行
填写(以上表格投标单位可按格式自行扩展),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
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列
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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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评审办法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在报价合理、企业综
合实力强、服务方案较好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供应商。
评标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 100分。
一、磋商报价(15分)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
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按如下公式计算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
价)×15%×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供应商业绩及综合实力(8分)
1.2018年 9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的的类似物
业管理服务项目,每有一个计 1分。本项最多得 5分。(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并编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证书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以提供证书扫描件
为准,并编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三、服务方案(77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的文字描述、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评审,没有提供
证明材料和说明的不得分:
1.评价承包运营总体方案的合理性,合理的得 11 分,较为合理的得 8
分,一般得 6分。
2.评价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
方案等)的合理性,合理的得 11分,较为合理的得 8分,一般得 6分。
3.评价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的得 11 分,较为合理的得 8 分,一般得 6
分。
4.评价安全保证措施和服务质量,合理的得 11分,较为合理的得 8分,
一般得 6分。
5.评价人员安排、岗位配备是否合理,合理的得 11分,较为合理的得 8
分,一般得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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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人员培训计划是否完备,完备的得 11 分,较为完备的得 8 分,一般
得 6分。
7.评价突发事件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紧急事态;横向对比预案的全
面、详实、合理和可行性,全面、详实、合理的得 11 分,较为全面详实、
合理的得 8分,一般得 6分。
(备注:以上内容响应文件中未说明的不得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评分,评委打分经算数平均值后(保
留两位、四舍五入),汇总得出各供应商分数,根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出
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宣布各供应商综合得分并
推荐拟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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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有时提供)
政策类加分或价格扣除:
1、节能环保
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在评标时分别给予节能、环保产品 6%的评标价格和技术加分。计算方法:
报价部分加分=(价格部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
说明:
(1)节能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节
能产品报价清单,且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
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环保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及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且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
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加分。
根据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中包括★A02010104 台
式计算机、★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A02052301 制
冷压缩机、★A02052305 空调机组、★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609 镇
流器、★A0206180203 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A020910 电
视设备、★A020911 视频设备、★A060805 便器、★A060806 水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
围内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及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新一期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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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品目清单,如果政府发布了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最新的要求。
本次采购的设备只要符合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明细及报价表》。
如果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
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
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优先采购的产品、最
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需要价格扣除或加分的,须
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
企业价格折扣不重复计算。
2、小微企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
(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的优惠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
用 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
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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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
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
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0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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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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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3、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
扣除。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6%×监狱企业
产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标准的,给予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
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
的总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以及报价得分。此价格仅用于评标,一旦成交,不具有结
算意义。
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也可),并将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③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Ⅰ、安置残疾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Ⅱ、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Ⅲ、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
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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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Ⅴ、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
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
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④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
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监督部门。供应商提供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有前述四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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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小微企业声明函
(若企业非小微企业,则不需填此表)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企业为。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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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此表)
项目编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同
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2021年9月3日17时19分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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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中心学校驻地 | ||||||||||
联系方式:0536-7301311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县(区)新城5922号盛华园小区2号综合楼16层05 | ||||||||||
联系方式:13070712217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小学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3202102000143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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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9月6日9时0分至2021年9月10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B座1606室 | ||||||||||
3.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用提供此项)原件及上述所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
4.售价:30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4日 至 2021年9月8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B座1607室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B座1607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刚 联系方式:13070712217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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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