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黄山市实验小学
关于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经营能力、资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诚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标。招标方案如下:
一、招标单位
黄山市实验小学
二、招标项目
1.蔬菜类(含豆制品)
2.肉制品类
3.粮油类
4.调料类(含干货、禽蛋)
5.冻货类
每类各招一家。
三、招标方式
公开比选,价格低者中标。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给的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五、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二)要求及说明:
1.报价人须就附件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做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管理、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米油、干货类报价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下浮比例报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做变动,合同期内价格需变动,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再做变动。其余产品参照上一周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信息价格栏目公布的食材食品食材价合理下浮报价。(如配送的食材网站无价格,由学校询价小组实地询价考察均价确定)。投标人中标后供货价不得高于投标时的下浮比例。
3.中标人签约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派专人、专车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待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离开。如有数量、质量问题,及时退(换)货品。
4.中标人提供的包装食品必须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或“SC”标志、编号和保质期,且保质期剩余期限不得低于1/2。配送的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并及时更换,半年内若出现三次食材不达标的,经学校会议研究后,有权终止合同。
5.外地注册商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六、报价文件组成和要求
1.报价单。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总务处领取)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4.以2021年9月6日当天的食材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
5.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需正本一份)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8日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黄山市实验小学总务处,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2518990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黄山市实验小学校园网
黄山市实验小学
2021年9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