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DZCDL2021056
二、项目名称: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三、采购结果:
1、一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满仑养鸡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邓家营村一组
中标 金额 : 1,480,700.00元
2、二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永兴养鸡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邓营村马东组
中标 金额 : 1,219,400.00元
3、三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绿农养鸡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仁厚新村
中标 金额 : 566,150.00元
4、四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明乐养殖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两宜镇两二村九组
中标 金额 : 1,088,750.00元
5、五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澄城县润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万泉街万嘉兴面粉厂
中标 金额 : 2,169,200.00元
6、六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大唐润发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家营村永丰源仓库(纺一路东段)
中标 金额 : 1,595,000.00元
7、七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荔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食品工业集中区市场三路
中标 金额 : 762,120.00元
8、八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蒙兴商贸行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西三环红汇食品厂南200米乐意机械厂内
中标 金额 : 1,841,790.00元
9、九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龙首山矿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段家乡育红村
中标 金额 : 2,176,000.00元
10、十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尚品超市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
中标 金额 : 1,534,000.00元
11、十一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鲜丰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黄家村二组40号
中标 金额 : 1,534,000.00元
12、十二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红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食品工业集中区市场三路
中标 金额 : 2,314,000.00元
13、十三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哈芙秦盛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商贸大道南段西侧
中标 金额 : 2,314,000.00元
14、十四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爱我心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西长村
中标 金额 : 1,650,000.00元
15、十五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县华盛粮行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官池村五组
中标 金额 : 2,307,620.00元
16、十六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卓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长幼儿园东邻
中标 金额 : 1,082,315.40元
17、十七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大荔必宏早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食品工业园区
中标 金额 : 6,142,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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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标段
20210902204701256_0002.jpg
3、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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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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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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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标段
20210902204701256_0006.jpg
7、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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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八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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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标段
20210902204701256_0009.jpg
10、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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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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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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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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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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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十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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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十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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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十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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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一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二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三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四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五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六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七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八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九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一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二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三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四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五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六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十七标段 | 李秋菲、汪青春、王苏民、薛宗明、张粉艳 | 董端先、胡红道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一标段: 20,287.00元
2、二标段: 17,413.00元
3、三标段: 8,492.00元
4、四标段: 15,976.00元
5、五标段: 27,861.00元
6、六标段: 21,545.00元
7、七标段: 11,431.00元
8、八标段: 24,259.00元
9、九标段: 27,936.00元
10、十标段: 20,874.00元
11、十一标段: 20,874.00元
12、十二标段: 29,454.00元
13、十三标段: 29,454.00元
14、十四标段: 22,150.00元
15、十五标段: 29,383.00元
16、十六标段: 15,905.00元
17、十七标段: 68,1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教育局
联系人:雷立功
联系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电话:0913-32660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1389236814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方式:13892368148
十、附件:
营养改善计划招标文件.docx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CDL2021056
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大荔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 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 章 招标需求 及要求 16
第四 章 拟签订的 合同 文本 19
第五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02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CDL2021056
2、项目名称: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预算金额:33,355,6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549,040.00元;
第2包:1,275,680.00元;
第3包:592,280.00元;
第4包:1,139,000.00元;
第5包:2,188,920.00元;
第6包:1,609,500.00元;
第7包:772,560.00元;
第8包:1,867,020.00元;
第9包:2,210,000.00元;
第10包:1,950,000.00元;
第11包:1,950,000.00元;
第12包:2,340,000.00元;
第13包:2,340,000.00元;
第14包:1,694,000.00元;
第15包:2,483,862.00元;
第16包:1,115,938.00元;
第17包:6,277,8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一标段,2,278,000枚,预算金额:1,549,04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蛋
第2包:二标段,1,876,000枚,预算金额:1,275,68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蛋
第3包:三标段,871,000枚,预算金额:592,28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蛋
第4包:四标段,1,675,000枚,预算金额:1,139,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蛋
第5包:五标段,986,000盒,预算金额:2,188,92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奶
第6包:六标段,725,000盒,预算金额:1,609,5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奶
第7包:七标段,348,000盒,预算金额:772,56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奶
第8包:八标段,841,000盒,预算金额:1,867,02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奶
第9包:九标段,1,700,000袋,预算金额:2,21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豆奶(燕麦/红豆)
第10包:十标段,1,300,000份,预算金额:1,95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时令水果
第11包:十一标段,1,300,000份,预算金额:1,95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时令水果
第12包:十二标段,650,000袋,预算金额:2,34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腿汉堡
第13包:十三标段,650,000袋,预算金额:2,34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鸡腿汉堡
第14包:十四标段,2,200,000袋,预算金额:1,694,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早餐饼
第15包:十五标段,3批,预算金额:2,483,862.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米154袋,面100袋,油210桶
第16包:十六标段,3批,预算金额:1,115,938.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米154袋,面100袋,油210桶
第17包:十七标段,1项,预算金额:6,277,8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供餐企业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6 09:00:00至2022-07-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3.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8.行政许可:一至四标段: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五至十六标段: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十七标段: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9 17:00:00止
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一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二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三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四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5包:五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6包:六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7包:七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8包:八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9包:九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0包:十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1包:十一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2包:十二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3包:十三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4包:十四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5包:十五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6包:十六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17包:十七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9-02 09:00:00
地点:大荔县阳光路北段(东关派出所南邻)中建鼎正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教育局
联系人:雷立功
联系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电话:0913-32660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1389236814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温馨提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乘车路线:
高铁站乘坐106路公交-新公安局站下车后往南步行820米东关派出所南邻三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大荔县教育局 地 址: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方式:0913-326602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人:李战锋 联系方式:13892368148 |
3 |
监督管理机构 |
大荔县财政局 |
4 |
项目名称 |
大荔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采购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DZCDL2021056 |
6 |
资金性质 |
财政划拨 |
7 |
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 |
见公告 (据实结算) |
9 |
项目用途 |
学生营养餐 |
12 |
投标人 |
响应招标 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1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行政许可:一至四标段: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五至十六标段: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十七标段: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其他所有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件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查。 |
14 |
供货周期、交货地点 |
交 货 期:一学年(2021年9月-2022年7月)。 交货地点:大荔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
1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7 |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
18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2、投标地点:见采购公告 3、开标时间:见采购公告 4、开标地点:见采购公告 |
2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22 |
投标担保 |
1、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30000元;二标段:20000元;三标段:10000元;四标段:20000元;五标段:40000元;六标段:30000元;七标段:10000元;八标段:30000元;九标段:40000元;十标段:30000元;十一标段:30000元;十二标段:40000元;十三标段:40000元;十四标段:30000元;十五标段:40000元;十六标段:20000元;十七标段:8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 3、请投标人按规定时间(投标截止一天前)和方式提交保证金,避免银行退票等原因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正常投标。请务必在转账时在摘要处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同时请次日电话查询是否到账:13892368148。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23 |
汇款账户 |
开户行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 帐号:61050164960800000834 |
24 |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5 |
盖章签字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26 |
投标文件数量、装订 |
1、密封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装订要求(非废标项):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书脊处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产品彩页、厂家授权等证明材料原件除外。单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电子版放置“开标一览表”标袋内。 |
27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食品价+配送费(包储费、保险费、装卸费)+储存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相关伴随费用等。 |
2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采用综合评审法。 |
29 |
其它事项 |
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中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企业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为保证项目的供货质量,供应商至多中标一个标段,评标时将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评审,若供应商在第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其在后续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
一、定义
1、采 购 人:大荔县教育局
2、监督机构:大荔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招标公告
1-2、投标人须知
1-3、招标需求及要求
1-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5、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其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要求
1、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本项目按标段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1-2、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行政许可:一至四标段: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五至十六标段: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十七标段: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1-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2-1-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为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无效或缺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限制投标要求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红章)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6、投标文件的编制
6-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技术商务标组成。投标人应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文件一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避免活页装订造成的文件缺失而影响评标活动,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多少页等字样。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4、资格标编制要求:应单独装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4-1、投标人承诺书;
6-4-2、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6-4-3、资格证明文件;
6-5、商务技术标编制要求:应单独装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5-1、投标函;
6-5-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和报价明细表。投标货币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6-5-3、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货源供应、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6-5-4、投标人提供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的相应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6-5-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分包承担主体,并提供交由完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投标报价
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投标总价、供货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7-2、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费、运杂费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7-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为合同最终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7-4、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
8-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
帐号:61050164960800000834
联系人:李战锋 联系电话:13892368148
8-2、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各投标人须将其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汇票、投标担保函(另行提供)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支付。
8-4、如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换取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8-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8-8-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8-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8-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8-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8-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九十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9-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其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
1、投标文件密封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在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项目、标段,投标人全称(公章)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
1-2、对于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业绩等原件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标明所提供原件的明细表,将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提交
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符合要求后,办理接收手续,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开标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工作,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与监督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当众拆封,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内容公布,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投标人若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5、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六、评标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程序
3-1、投标人资格审查;
3-2、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3-3、必要时的投标文件澄清;
3-4、技术标和商务标比较、评审;
3-5、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资格性审查
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4-2-1、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4-2-2、投标人承诺书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4-2-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4-2-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4-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完整性、有效性、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5、符合性审查
5-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5-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2-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2-4、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2-5、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2-6、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或投标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造成产品档次降低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6-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6、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6-2-7、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6-2-8、投标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7、比较与评价
7-1、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做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7-2、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8、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第一至十四标段、十七标段
投标 报价 |
30分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仅对其进行一次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 |
技术 响应 |
40分 |
1.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格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营养标准,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5分; 2.供应商加工设备工艺先进,生产场所卫生,检测设备齐全等,根据其优劣程度计1-8分; 3.投标人有规范的储存场所(提供房屋合同、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反映出其适合产品储存、周转的室内温度调节设备或其他冷藏设备、面积等),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9分; 4.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食物安全、卫生、包装环保无污染,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8分; 5.产品的配送、组织措施完善,有针对本项目的操作人员、配送人员和专用车辆,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的配送计划、配送路线及调配方案,能保证食品的按时到达;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预案。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10分。 |
质量 保证 |
8分 |
有合理的质量保证承诺,健全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预案及生产企业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8分。 |
售后 保障 |
8分 |
针对本项目有详尽、可行、安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条款及服务方案详细、切实可行,根据优劣程度计1-5分; 在项目本地有配送服务点及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委托协议、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根据其优劣程度计1-3分。 |
业绩 |
4分 |
以合同复印件的形式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合同每一份计1分,满分4分。(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
样品 |
10分 |
提供所投产品一致的样品,根据样品的实际情况(色、香、味、形以及含量、容量、包装等)计0-10分。 注:样品留样不退。 |
8、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第十五至十六标段
投标 报价 |
30分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仅对其进行一次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 |
技术 响应 |
48分 |
1.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格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营养标准并提供产品及原材料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10分; 2.供应商加工设备工艺先进,生产场所卫生,检测设备齐全等,根据其优劣程度计1-10分; 3.投标人有规范的储存场所(提供房屋合同、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反映出其适合产品储存、周转的室内温度调节设备或其他冷藏设备等、面积),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8分; 4.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提供认证证书),确保食物安全、卫生、包装环保无污染,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10分; 5.产品的配送、组织措施完善,有针对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和专用车辆,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的配送计划、配送路线及调配方案,能保证食品的按时到达;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预案。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10分。 |
质量 保证 |
10分 |
有合理的质量保证承诺,健全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预案及生产企业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根据其响应程度计1-10分。 |
售后 保障 |
8分 |
针对本项目有详尽、可行、安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条款及服务方案详细、切实可行,根据优劣程度计1-5分; 在项目本地有配送服务点及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委托协议、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根据其优劣程度计1-3分。 |
业绩 |
4分 |
以合同复印件的形式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合同每一份计1分,满分4分。(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
b、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方案得分高者排序靠前,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靠前。
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招标情况说明:
(1)、中标企业要签订“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票证办理承诺书”、“配送运输意外事故责任承诺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2)、中标企业要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校园师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本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依据县营养办划定区域为定点学校供货。
(4)、中标供货周期:本次招标周期为一学年(2021年9月-2022年7月)。
(5)、中标企业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各项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严格执行。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9-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以上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9-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9-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9-2-2、以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依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9-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不予计分。
9-2-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9-2-5、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9-2-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9-3、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
七、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中标人,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过程及中标人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八、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联系电话:13892368148,联系人:李战锋
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由采购人确定。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合同签订前必须交纳至(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合同顺利履行期满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企业退还保证金全额本息(活期存款)。
十、签订合同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定标或确定成交单位后,中标(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标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二、其他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投标人数量满足三家及以上条件但不同品牌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1至2022学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主要有两种: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由学校食堂给学生加工营养早餐,供餐种类为粥类或奶制品、鸡蛋、包子、油饼或夹馍(菜/肉)等,在部分学校试点供应水果类;在城区学生相对集中,没有标准化食堂的学校,由供餐企业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供餐种类为粥类或奶制品、鸡蛋、包子类、饼类、白吉饼夹肉、荷叶饼夹(菜/肉)等交替供应,并由供餐企业配送到指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