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浙建航招2021245号
二、项目名称: 庆元县教育局学校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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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禽、蛋、豆(含豆制品)、面食、冰冻食品类投标结算率:83(%),海鲜、水产、干货类投标结算率:82(%),蔬菜、水果类投标结算率:55(%),调味品类投标结算率:75(%) |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68号二层 |
2 | 肉、禽、蛋、豆(含豆制品)、面食、冰冻食品类投标结算率:85(%),海鲜、水产、干货类投标结算率:80(%),蔬菜、水果类投标结算率:60(%),调味品类投标结算率:80(%) | 丽水市惠民餐饮有限公司 | 南山工业园南园六路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标项一 | 庆元三中、城东小学、黄田镇校、黄田幼儿园、竹口镇校、竹口幼儿园、菊隆中学、五大堡乡小、中心幼儿园、培智学校 | / | 1 | 4500000 | / |
2 | 标项二 | 庆元二中、屏都小学、隆宫乡小、隆宫幼儿园、安南乡小、安南幼儿园、淤上乡小、淤上幼儿园、五都小学、同心幼儿园、坑西小学、实验幼儿园、大济小学、后田幼儿园 | / | 1 | 400000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小妹,张贤刚,朱碧义,杨晓红,吴国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6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教育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2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传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012028
质疑联系人:王国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8-601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姬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李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传 真:0578-6019125
联系人 :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附件信息:
中标人公告内容(标项一).docx
16.5K
中标人公告内容(标项二).docx
19.1K
中标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庆元县教育局学校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21245号 标项:一
中标人名称 |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负责人 |
余雄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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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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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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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种类描述 |
中标结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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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禽、蛋、豆(含豆制品)、面食、冰冻食品类 |
猪肉、牛肉、内脏等、 豆腐、豆腐干等 面条、手工面、水饺皮等 鸡、鸭等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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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鲜、水产、干货类 |
淡水鱼、海鱼、虾、蟹类等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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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水果类 |
叶菜、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等)、水果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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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调 味 品类 |
盐、酱、醋、香料等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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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2.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保证配送的副食品新鲜优质; 3.配送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5.应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等,均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6.若不符合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部退换货。若因成交人所供物品质量原因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则采购人可向成交人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7.应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8.指派专车、专人负责食材配送工作。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食品健康证、注射新冠疫苗,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防疫消毒。 9.为本线路内的用餐人员缴纳食品安全责任险,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缴纳师生食品安全责任险凭证。 10.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须按照学校的电话通知要求,在1小时内送到。 11.若校方在配送数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上有变更等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配合。 12.若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使用单位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
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