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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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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招标详情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委、区教委等几家单位联席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特点及我区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际情况,区教委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对上学年原准入商家82家、新报名商家25家相关资质进行审核,报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审查通过,确定了2021~2022学年度大宗物资采购准入商家99家。为规范新一学年度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品种

本学年度准入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牛羊肉、禽肉(鸡鸭鹅鸽等)、禽蛋七大类品种。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采购程序。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成立由校(园)长、分管副校(园)长、后勤主任、食堂具体管理人、党委(支部)纪检委员、教师代表(至少3人)、家长代表(至少3人)等人员组成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学校学生规模在500人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街道、乡镇中心校包含村完小学生)每个品种准入商家3-5家,500人以下每个品种准入商家2-3家,各校不得对已确定的商家实行按周、按月轮流供货,本着对师生负责应选择服务态度好,价格相对低,商品质量优的商家供货。

3.学校根据教委关于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要求,对外发布本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准入品种、准入商家数量、商家报名应提交的资料等信息(供应商家应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店铺证明、商家与教委签订的准入资格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应米、面、油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还要另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只能在教委发布的准入商家中采取询价、谈判、比选等方式来确定所需供货商家。供货商家拟确定后,必须对商家信息、准入品种进行3天的公示,确保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商家《承诺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供货合同》《武隆区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廉政协议》等。

5.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量的多少需把握储藏时限,最长储藏时限不能超过15天。

(二)严把采购质量。

各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学校食堂主要食材质量要求》(渝教体卫艺发〔2018〕14号),严格执行《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隆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武教委发〔2019〕117号)、《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施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1.猪肉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边口肉,杜绝采购分割肉、烧洗肉、腊肉,所购猪肉必须索取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和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查验在相应胴体上是否具有检验、检疫验讫“两章”。村完校学生人数较少,如不需采购边口肉则由中心校负责采购后再分割配送。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如不需采购边口肉建议到重百、永辉、红翻天、易佰佳、联华等大型超市采购并索取票据。

2.牛、羊肉的采购必须索取具有相应屠宰场出具的“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白条禽(鸡、鸭、鹅、鸽等)肉品采购必须具备“两证一标”,即《动物检疫合格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学校食堂收货时抽验二维码脚环标识信息是否与“两证”信息相匹配。

以上1、2、3项三类肉类产品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冷链车悬挂配送,严格执行肉品与“两证”“一报告”“一标”同行,杜绝先收货后补证件资料现象。

4.米、面、油采购严格按《学校食堂主要食材质量要求》(渝教体卫艺发〔2018〕14号)执行。

5.禽蛋采购原则上采购我区大型禽蛋养殖场提供的产品,查看生产日期、该养殖场近期的禽蛋检测报告、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收集存档备查。禽蛋在烹饪时必须先清洗后再执行相应的烹饪操作。

6.食用农产品采购要主动索取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行“一单通”管理,杜绝采购蘑菇、四季豆等食用农产品,强化自控意识,及时关注农业农村委、乡镇街道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施开具情况信息,确保合格证信息准确,及时溯源。

7.采购经过加工的豆制品、魔芋、面条等农副产品,建议到具有《营业执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实体店购买或者配送,并索取相关资料存档。

8.其他未准入品种严格在具有资质的正规商家采购并索取相关印证资料票证。

(三)加强监督管理。

1.各校必须执行每周定期市场询价制度,并作好询价记录,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及“学校食堂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市场行情及询价情况。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时间、同品种、同质量商品价格,结算时严格按低于市场同期价格的5%进行结算。

2.各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商确定情况继续实行备案制度,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将食堂大宗物资供货商家信息报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备案。

3.对供应商本年度提供的商品价格高低、商品质量优劣、售后服务满意度、商家是否有实体经营场所等信息做好详实记录,学年度结束后对供应商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为下学年度确定商家准入资格、加强商家动态管理提供详实依据。

(四)防范廉政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武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民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武教委发〔2019〕82号),加强食堂物资采购廉政建设,各校要主动向供货商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督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与供货商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控采购廉政风险,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对执行规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采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交纪监部门处理。


附件:2021-2022学年度武隆区学校大宗物资准入商家名单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020-2021学年度武隆区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准入商家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