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YWH2021001
项目名称: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370000
最高限价(元):43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职工食堂分为两层:三楼为厨房及2个接待包厢,四楼2个职工餐厅。采购人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场地并保障食堂运行所需水、电、气等能源供配,中标人需提供满足本项目就餐服务。
2.采购人负责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及日常服务监管,不设立专门后勤机构负责食材采购、成本核算等。食堂实行整体外包,所有原材料由中标人采购,盈亏由中标人承担。工作用餐菜价由采购人审核确定;包厢接待用餐菜价对标平价餐厅;包厢用餐原则上提前1天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具备提前2小时备菜的能力。
3.采购人目前用餐人员约 900人;预计到2021年底约1100人,到2022年10月底后人数逐步减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个月,2021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空档期服务:如非原供应商中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各项工作的转换、衔接。2021年10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由该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空档期”产生的服务费用由本次中标人以本次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给原供应商(实际费用结算以“具体空档期服务天数/457×本次该项目中标价格”计算为准),并扣除考核违约金(交还采购人)。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在线开标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167379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e50c98900cb311eca30e9180a951523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
地 址:杭州市富春路150号昆仑中心B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9569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3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27号5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16015、18057188023
质疑联系人:吴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8292、13588007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附件信息:
-
2021-705招标文件-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定稿0904.doc
4.6M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
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化招投标)
招标编号:XD-YWH2021001
采 购 人: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59889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4598893"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44598894" 前 附 表 6
HYPERLINK \l "_Toc44598895" 一、总则 10
HYPERLINK \l "_Toc44598896"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13
HYPERLINK \l "_Toc44598897" 三、投标 13
HYPERLINK \l "_Toc44598898"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7
HYPERLINK \l "_Toc44598899" 五、评标 19
HYPERLINK \l "_Toc44598900" 六、定 标 19
HYPERLINK \l "_Toc44598901" 七、合同授予 19
HYPERLINK \l "_Toc44598902" 八、验收 20
HYPERLINK \l "_Toc44598903" 九、解释权 20
HYPERLINK \l "_Toc4459890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44598905"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29
HYPERLINK \l "_Toc44598906"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9
HYPERLINK \l "_Toc44598907"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2022年19届亚运会组委会委托,就其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YWH2021001
项目名称: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7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7万元
采购需求:以购买服务方式,实现食堂运营外包;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职工食堂分为两层:三楼为厨房及2个接待包厢,四楼2个职工餐厅。采购人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场地并保障食堂运行所需水、电、气等能源供配,中标人需提供满足本项目就餐服务。
2.采购人负责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及日常服务监管,不设立专门后勤机构负责食材采购、成本核算等。食堂实行整体外包,所有原材料由中标人采购,盈亏由中标人承担。工作用餐菜价由采购人审核确定;包厢接待用餐菜价对标平价餐厅;包厢用餐原则上提前1天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具备提前2小时备菜的能力。
3.采购人目前用餐人员约 900人;预计到2021年底约1100人,到2022年10月底后人数逐步减少。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月,2021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空档期服务:如非原供应商中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各项工作的转换、衔接。2021年10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由该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空档期”产生的服务费用由本次中标人以本次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给原供应商(实际费用结算以“具体空档期服务天数/457×本次该项目中标价格”计算为准),并扣除考核违约金(交还采购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 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在线递交;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 24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2.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50号昆仑中心B座
联系人:金丁 联系电话:0571-85259569
采购人质疑联系人:骆琦、李洁静 联系电话:0571-85253571
(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
项目联系人:朱祺
项目联系方式:0571-85116015、18057188023
质疑联系人:吴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8292、13588007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571-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说明 |
一、项目名称: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度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50号昆仑中心B座。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7万元。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7万元。 |
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3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供应商的各项成本支出(如食堂用餐服务、接待用餐服务、外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供餐服务、误餐保障服务、食堂原材料、调味品等的采购、其它餐饮服务任务、厨具及设备的保管、人员薪酬等费用)、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或报价出现“0元”“补贴”“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4 |
服务期限 |
15个月,2021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空档期服务:如非原供应商中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各项工作的转换、衔接。2021年10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由该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空档期”产生的服务费用无需采购人直接支付给原供应商,由本次中标人以本次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给原供应商(实际费用结算以“具体空档期服务天数/457×本次该项目中标价格”计算为准),并扣除考核违约金(交还采购人)。 |
5 |
分包或转包 |
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
6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8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 |
9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0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收件人:朱祺,联系电话:18057188023),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3)“纸质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套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收件人:朱祺,联系电话:18057188023)。 (4)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候选人承担。 |
11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光盘或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备份投标文件”;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2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3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4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在线递交。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16 |
样品提供 |
不要求。 |
17 |
现场演示 |
不组织。 |
18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中标人需向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号)文件规定的相应项目收费标准下浮25%取费。 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19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食堂外包服务,所属行业:餐饮业。 |
20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1 |
注意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2.6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会及现场考察。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电子签章):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11.1.1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特别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11.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果项目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1.1.3 特定资格条件审查材料(如果项目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即证明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
11.2 报价文件
11.2.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电子签章):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组成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是小微企业);
11.2.2投标报价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11.2.3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各项成本支出(如食堂用餐服务、接待用餐服务、外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供餐服务、误餐保障服务、食堂原材料、调味品等的采购、其它餐饮服务任务、厨具及设备的保管、人员薪酬等费用)、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11.3 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电子签章):
11.3.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应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11.3.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
11.3.4资信文件:(内容根据评标办法编制)。
11.3.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供应商的主要业绩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1.3.6廉政承诺书
11.3.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3.8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服务经营理念、定位服务特色、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食材采购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卫生保障等内容,以及评分细则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11.3.9投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服务团队,应明确各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人员基本情况(如相关的证书列入:厨师证、健康证等),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等;需提供拟派驻服务人员与投标人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11.3.10投标供应商所提出的相关承诺;(如果有)
11.3.11培训计划;(如果有)
11.3.12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13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2.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2.3本文件《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2.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12.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2.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13.2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14.投标文件的形式
14.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14.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4.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1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9.2投标文件合格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9.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0.2 投标文件的解密
20.2.1 解密
(1)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工作。
解密完成的时间根据投标人的网速 、硬件环境 、投标文件的大小而不同,开标后请投标人尽量提前启动解密,否则将可能未按时解密。
(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
20.2.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3 投标文件的开启
解密及其异常处理完成后,开启投标文件,通过邮件形式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0.4资格审查
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公布结果。
20.5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
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投标人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由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
20.6 结果公布
评审结束后,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和最终得分情况,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等。
特别说明:如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1、资格审查
21.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21.4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2、信用信息查询
2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评标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 标
24. 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25.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包括评分汇总和明细及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5.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6.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 合同的签订
27.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7.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7.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也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7.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8.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八、验收
29.验收
29.1 采购人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投标人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5 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九、解释权
30.解释权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及基本需求: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50号昆仑中心B座,现需择优选取一家具有优质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具体需求和服务内容如下:
1.职工食堂分为二层:三楼为厨房及2个接待包厢,四楼2个职工餐厅。采购人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场地并保障食堂运行所需水、电、气等能源供配,中标人需提供满足本项目就餐服务。
2.采购人负责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及日常服务监管,不设立专门后勤机构负责食材采购、成本核算等。食堂实行整体外包,所有原材料由服务外包单位采购,盈亏由服务外包单位承担。工作用餐菜价由采购人审核确定;包厢接待用餐菜价对标平价餐厅;包厢用餐原则上提前1天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具备提前2小时备菜的能力。
3.采购人目前用餐人员约 900人;预计到2021年底约1100人,到2022年10月底后人数逐步减少。
二、服务内容:
1.食堂用餐服务:需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非工作日的用餐保障 (人员在服务年度内逐步递增,预计从900人左右增长至1100人左右,按实际人数提供用餐服务)。
(1)工作用餐:采用快餐及风味美食相结合的供应方式。
①早餐:每日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20个品种以上,固定品种10-12种,轮换品种10-12种(面点、稀饭、豆浆、牛奶、油条、馄饨、鸡蛋饼、茶叶蛋、白煮蛋、煎蛋等)。每日增加西点3种以上(三明治、面包、蛋糕等)一周更新一次;小菜品种不少于5种(一周更新一次),其中现炒品种不少于2种(一周更新一次)。增加酸奶、鲜奶、纯奶、咖啡、奶茶、果汁等。
②中餐:提供6荤6炒6素1汤以上,提供汤羹类菜肴2种以上,提供米饭、水果2种以上,杂粮2种以上,每周开发一种新品菜肴。中餐根据甲方实际错时用餐情况分批上菜,须确保所有就餐人员用餐菜品的种类和质量。面食区每日提供特色新菜;提供风味档口小吃:如高汤手工面、西式简餐:(各式沙拉、意大利面、牛排、焗饭、轻食纤体餐等)中式简餐:(北方水饺、缙云烧饼、铁板烧、各类炒制品、砂锅等),特色养生餐等,根据场地选择5种以上,每周进行调换。
提供套餐服务或特色优惠服务(二选一)
?? 提供两档套餐服务,标准为6元套餐(一荤一素一汤一水果/小酸奶)、8元套餐(一荤一半荤一素一汤一水果/小酸奶)。套餐原则上不与自选菜品在当餐重复。要合理制定套餐菜单,科学搭配,丰富品种,每周需轮换。
?? 提供可替代特价套餐的特色优惠服务,如提供周一至周五每日轮换的特价菜品或根据甲方用餐人员的实际需求提供可替代特价套餐的特色优惠服务。
③晚餐:提供3荤3炒3素1汤以上,提供米饭、水果2种以上、杂粮2种以上,面食区每日可提供特色点心。风味档口延续中餐形式以外需丰富品种(每周更新)。
④传统节日:在各个传统节日为工作人员提供汤圆、清明团、乌米饭、粽子、咸鸭蛋、月饼、腊八粥等应节实物。春节前为工作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年夜饭净菜套餐售卖服务。
⑤生日祝福:按采购人提供的工作人员生日名单,提供小蛋糕或生日面一份。
⑥供应商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至少3个特色菜或新菜。
(2)接待用餐:每周有一定的会议(培训)用餐、公务接待保障要求。中餐、晚餐随时提供会议用餐,接待用餐;中标人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3)提供主副食品(中、西点)、卤味、净菜等外卖服务(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供餐服务。安排值班人员,按实际需求提供用餐服务。
(5)误餐保障服务:按实际需求提供用餐服务。
2、负责食堂原材料、调味品等的采购工作。食堂原材料、调味品等的供应商由采购人负责审核确定(审核内容包括供应商综合实力、类似业绩,具体方式另行制定)。
3、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4、应急联动性:若采购人遇到特殊情况,用餐人数增多,采购人食堂无法满足用餐需求时,供应商须有能力解决150人以内临时就餐问题。
5、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其它餐饮服务工作任务。
三、原材料要求:
(一)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类
1.米面及其制品
1.1大米质量要求:
1.1.1 使用大米品名为江苏、东北等晚梗米(如有其它产地产品须优质低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18规定。
1.1.2 大米杂质总量≤0.25,碎米质量≤10,水分≤15.5,黄粒米≤1,粳米颗粒一般呈椭圆形。
1.1.3 要求米色腊白有光泽,呈透明半透明,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无霉变、虫蛀、鼠咬等。
1.2 面粉质量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3 米面制品质量要求: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4 退货依据:与验收标准不符、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产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产品。
2.食用油质量要求:
2.1 使用名称符合产品真实属性
2.2 必须有厂址,生产日期,批号,配料表,产品标准号,净含量,食品名称,保质期。
2.3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
2.4 食用油是非转基因
2.5 大豆油等必须符合GB1535-2017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6退货依据:与验收标准不符、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产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产品,无QC认证。
(二)蔬菜类、瓜果类、奶制品
1.蔬菜瓜果类质量要求:
1.1 产品有该菜可食用时就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2 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
1.3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
1.4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
1.5 瓜果类(如西瓜、桃子等):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有的色泽鲜明,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
1.6 姜蒜类:表皮干燥,蒜瓣硬实。新鲜、干净、外形完整,损耗率低于(5)%。
1.7 退货依据:
叶菜: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姜蒜类:表皮湿度大,蒜瓣蔫软,发芽,腐烂、泥土过多,冻伤。
瓜果类: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2.奶制品质量要求
2.1 需提供制定品牌制定规格的奶制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2.2 退货依据:
与验收标准不符、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产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产品,无QC认证。
(三)肉类、禽蛋、水产类
1.肉类:
1.1.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1.2生猪食品必须是定点宰杀,盖有检验合格戳记,并有书面依据。
1.3标准肉:皮质细腻,脂肪洁白,精肉红润鲜嫩,有弹性,手擦脂肪有油腻,无注水,无包囊,无异味。
1.4子排要求为薄型微冻产品,表面不带油膘,中间隔层油膘不得超过0.5公分.
1.5条肉要求为中方产品(不带大排),中间隔层油膘不得超过1公分。
1.6所供猪肉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注水;
1.7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注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1.8冻禽肉:冻禽肉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冻禽肉的配送到达日期,需要在生产日期后(3)天内。
1.9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1.10退货依据: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2.禽蛋:
2.1蛋类须保证3日内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2退货依据:与验收标准不符,腐臭、破损率超过3%。
3.水产:
3.1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鲜活类水产需要保证为3日内产品,冰鲜类需要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
3.2鱼类需要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不破鱼选用这个)
3.3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3.4冰鲜需要为通过检验检疫依法销售的产品
3.5退货依据:鲜活度低下,不符合验收标准,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四)调味品类
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退货依据:
(1)符合验收标准的、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转基因产品。
四、服务要求:
1.菜品原料的清洗、切割和保存
(1)清洗、切割:应采用科学和卫生的清洗、切割方法,保证菜品的营养成分,有效去除农药残留。
a.叶菜须经过水、浸泡(具体浸泡时间视季节和菜品而定)、洗净、切割。
b.肉、鱼或保鲜海产类、禽类应尽量快速清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污染。
(2)原料保存:
a.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48小时。
b.素菜和半荤菜(包括已加工未烹调的半成品)存放不超过24小时;
c.荤菜存放不超过48小时;
d.冰箱生冻品存放不超过一星期;
2.菜品烹饪加工
(1)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 质量,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
(3)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4)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 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5)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 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6)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 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
3.餐具回收、清洗、消毒
(1)及时清洁餐桌台面;
(2)餐饮器具、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保存在干燥卫生处。
4.馒头、包子、馄饨、饺子等面食及包厢内鲜榨果汁必须由中标人自制,肉馅必须自绞。水产必须在加工区现场活杀。
5.中标人应提前1周提交下周餐厅日常膳食的书面菜单给采购人确认,包厢的菜单根据需要提前1天提供确认。中标人按照菜谱安排膳食供应;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菜谱时,必须征求采购人同意。
五、人员要求:
1.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在服务团队中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人员、洗切等。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46人,并且因服务期内用餐人数逐渐增长,如原有服务团队无法满足用餐人数需求,则须保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增加相应服务人数,以保证服务质量,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
职位 |
数量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工作经历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 |
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2 |
厨师长 |
1名 |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等级证书 |
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3 |
主厨 |
至少8名 |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4 |
面点师 |
至少5名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5 |
其他人员 |
至少31名 |
含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厨师至少5名 |
(1)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餐厅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 |
注:以上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不满足该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应满足服务需求。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服务员(接待):身高:1.60以上,女性,20-30岁之间,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较好,无不良嗜好,亲和力、沟通能力较强,具有相应包厢接待服务专业技能。
6. 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关承诺。
7. 所有人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备齐并具备开办条件,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关承诺。
8.本项目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供应商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关承诺。
9. 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六、接待服务与标准:
中标人需依照采购人要求满足重要公务、会务接待,做好包厢服务工作。包厢服务要满足服务规范及标准。
1.餐台摆放规范及标准:
(1)餐前准备并摆放好各类餐具、公筷公勺、玻璃器具、台布、口布、擦手巾、餐巾纸等。
(2)检查是各类餐具否齐全,洁净。
(3)检查台面铺设有无遗漏,是否规范、符合要求。
(4)检查椅子是否配齐,完好。
2.送迎客人服务规范及标准:
(1)按规定着装,仪容端庄,做好迎宾准备。
(2)主动上前迎接客人,应面带微笑,主动招呼。
(3)用餐后当客人起身后,向客人致谢并提醒客人勿遗留物品。?
(4)在客人前方,微笑送别客人。
3.上菜操作规范及标准:
(1)空位可作上菜口,上菜指定口不随意更换。
(2)菜品摆放要求主次分明,布局美观,尊重礼仪习俗。
(3)桌面无空盘,不叠盘,菜品荤素搭配讲究美观。
4.餐间服务规范及标准:
(1)客人落座后及时跟进后厨上菜,并注意上菜程序与速度。
(2)及时斟茶水、饮料。
(3)餐间做到随时清洁台面、将桌面的餐巾纸、骨、刺等用夹子清理干净,及时更换骨碟并还原客人的餐具;及时替换烟灰缸,保持客人有个卫生干净的进餐环境。
七、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中标人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中标人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中标人全面负责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6.中标人派遣至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8. 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标人提供选型由采购人确认。
八、其它管理要求:
(一)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郎、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二)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三)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九、服务验收标准及考评:
1、中标人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须以上述要求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修订版)为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当上述要求低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修订版)要求的,以操作规范为准。
2、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进行考评。服务费用支付与考评结果相结合,详见合同条款。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十、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一、付款方式
年服务费用按季支付给中标人,各季度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各项成本支出(如食堂用餐服务、接待用餐服务、外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供餐服务、误餐保障服务、食堂原材料、调味品等的采购、其它餐饮服务任务、厨具及设备的保管、人员薪酬等费用)、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供应商;
5.2接受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四、评审程序
6.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7.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通过邮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9.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10.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