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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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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05 16:12:26
项目概况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40-2021-00012

项目编号:445240-2021-00012

项目名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5,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585,200.00 1,585,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委员会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大院A210办公室

联系方式:谢锭 0663-820352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联系方式:1350260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敏

电 话:13502601985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定稿)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机关食堂9.5.pdf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 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 及食材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445240-2021-00012 采 购 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9 月 5 日 1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 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8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24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36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4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磋商邀请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的委托,拟对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 一、项目编号:445240-2021-00012 二、项目名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1585200.00 四、采购数量:1 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 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1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 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 (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 项目 年 1 1585200.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 年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 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 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4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 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 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止(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个工作日)到广东金信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购买磋商文 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注:14:00 开始受理递交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 十、磋商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大院 A210 办公室 采购人及联系电话:谢锭 820352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449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744999 5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6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机关食堂干部职工用餐、接待用餐等。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食材标准需求预算一览表 人数/天 就餐天数/月 餐次 就餐标准/餐(元) 月合计 年合计 120 22 早餐 5 13200 158400 中餐 20 52800 633600 晚餐 15 39600 475200 合计 105600 1267200 注:星期六、日和节假日就餐标准参照上常上班日标准,每天就餐人数以刷卡为准,接待用餐标准以采购人 交代为准。此就餐标准专指菜金,米、油、辅料等另算。 (二)采购项目食堂管理需求预算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人员数 量 岗位工作时 间制 月服务费用 年服务费用 1 主厨 1 三餐制 6800 81600 2 副厨 1 三餐制 5200 62400 3 帮厨 1 三餐制 4500 54000 4 清洁工 1 三餐制 3200 38400 5 清洁工 1 三餐制 3200 38400 6 服务员 1 三餐制 3600 43200 合计 6 26500 318000 7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肉类品质要求 (1)货物: 序号 种类 质量描述 1 畜禽(猪、羊、 牛等)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干净,新鲜。肉呈均匀的红色,新鲜、有 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无霉点。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无化冻现象。骨头敲之回音清脆。内 脏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 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腥味。 2 家禽(鸡、鸭、 鹅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 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无化冻现象。 3 水产品(鱼、虾 等) 鱼眼睛清亮,新鲜,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 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虾)身整齐。 4 肉丸食品(牛、 猪、鱼等)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 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符合标准 Q/JJ 002-2005 中 4.2 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肪≤25,淀粉含量≤ 10 ,重量 20 个/公斤。 5 腊肠、腊肉、火 腿等肉制品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表皮应干燥、 皮质坚硬,紧密且富有弹性,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6 鸡蛋、酸奶 出厂日期新鲜(一周内)。鸡蛋外壳有一层白霜粉末,手摇晃没有声音, 蛋黄完整,蛋白清透无浑浊现象。酸奶凝块均匀、细腻、无气泡。不结块, 不分离,无黄色悬浊液析出,无异味。 7 蔬菜、瓜果 新鲜、嫩。无黄色班点、鲜翠亮丽。根部肥满挺直。表皮色泽亮丽晶莹, 有弹性。瓜体硬实。自然香味,无腐烂气味。 8 酱油、盐等调味 品及其他食品 出厂日期一个月内。符合国家标准正规生产产品。 (2)肉类配送要求 1)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 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 2、大米品质要求 (1)大米质量标准: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 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 生标准(GB2715-2005)。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 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食用油品质要求 (1)基本要求:原料不含转基因大豆,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 8 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 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4)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5)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面粉的品质要求 (1)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 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2)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无异味、无霉变, 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 卫生标准。 5、瓜果蔬菜类配送要求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蔬 菜符合卫生标准,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供应的瓜、果、蔬菜而导致采购人员食物中毒,经卫生防疫部门确 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 果蔬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6、干货类及其他的质量要求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 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 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 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 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7、水产类及冻品类要求 水产类及冻品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 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 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8、日杂类的质量要求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日 杂类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9 (二)服务要求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竞争性 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供应商的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食品材料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三天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数 量。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 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 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 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 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 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 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 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等。 (三)其他要求 1、质保期内,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送货、订货及验收要求: 采购人按实际需要在周五前以传真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下周订单,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将货物准备齐全,并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采购人所派工作人员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 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采购人做好交收工作。如果采购人因为就餐人员增加或减少而调整订货数量,应 提前 5 小时(早上 8 时~晚上 18 时为有效时间)将订货的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通知成交供应商,成 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采购人仓库验收。 肉菜类验收需要提供每批次蔬菜农残检验报告、肉类检疫证,调料副食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由于季节方面的影响,造成蔬菜/肉类的变动或市场缺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接收采购人订单 2 小时 内回复(早上 8 时~晚上 20 时为有效时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更换产品,重新制订订单由 成交供应商采购。货物验收时,按实际送货数量签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五联单据。 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饭堂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 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 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 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 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 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并在 1 个小时内响应。 四、食堂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和食物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做好 10 检验、防疫工作。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满足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视力正常。 3、烹饪制作的菜肴必须符合潮汕人口味。 4、采购人有权安排有关人员对饭堂食材、用料、食用油进行监管,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食品必 须及时更换。如发生食物中毒,供应商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在承包期内,供应商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如供应商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 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 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 都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行为。 7、在承包期间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 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8、供应商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设备及设施应向采购人申请。 9、除经采购人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供应商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 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 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0、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 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11、采购人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供应商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保证供应商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 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12、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 发事件的,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13、供应商及其员工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 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 至完成。 15、供应商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供应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 包期间服务工作。 16、采购人将提供给供应商一定的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友好协商确定。 17、非服务范围内增加的工作量的计费标准,具体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18、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若采购人有新的管理方案或规定出台时,供应商必须严 格依照执行;同时,在管理服务期内,供应商可对管理方案进行深化,向采购人提供更优的管理服务, 但对于更改或优化的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19、供应商须提供常设的投诉热线服务,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通知, 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突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供应商必须采取应急措施,或 按采购人认可的应急方案执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20、供应商必须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 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21、食堂服务内容 (1)早餐的点心、饮品等烹饪制作。 (2)午、晚餐的菜肴烹饪制作。 (3)午餐主菜的分菜服务。 (4)饭堂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 (5)餐厅、厨房的清洁。 (6)食材、用料的采购。 (7)接待用餐的准备和菜肴的烹饪。 (8)特殊时期的应急服务。 五、报价及定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营管理费报价方式为总价,食材采购费用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此下浮 率仅供结算时用,报价范围为 0%≤投标下浮率<100%,总报价为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营管理费报价+ 食材采购费用标准需求预算(暂定价),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当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家时,报价方 11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本说明清单。 (2)定价方式:供应品种中新鲜类品种每 15 天定价一次,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揭 阳片区的参照当日当地大型超市或者当地周边市场的价格)×(1-投标下浮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 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3)若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报价为执行标准。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按月支付。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以次月 5 号前对帐,每月 10 号前 双方核对核实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在 15 号前支付上月货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便采购 人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月供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5)成交通知书。 12 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13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4 “监管部门”是指: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局。 2.5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磋商供应商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 (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8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3. 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 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承诺 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 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4. 磋商费用 4.1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4.2 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中标金额(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 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1.5%=1.5(万元) (500-100)×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 (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中抵扣服务费。 5. 政府采购政策 5.1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1.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5.1.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5.1.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1.4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1.5 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5.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2.1 为发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比例的价 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5.2.2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3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5.3.1 为发挥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 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5.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磋商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5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供参考)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如有) 6.2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如果响应文件与 磋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造成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6.3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6.4 磋商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5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及修改 7.1 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 商。其磋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 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磋商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 7.5 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 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8.1 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1.2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 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 16 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同时,应仔细了解本项目的磋商办法和磋商的程序,由磋商供应商自 己造成的失误由磋商供应商负责。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0.1 磋商响应文件由自查表、资格性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 10.2 资格性部分主要包括内容:(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二、资格性部分”) 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内容:(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三、商务部分”) 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内容:(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四、技术部分”) 10.5 价格部分主要包括内容:(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五、价格部分”) 11. 响应文件的编写 11.1 磋商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竞争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所有内容。 11.2 磋商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3 如果因为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 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 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磋商报价 12.1 磋商供应商应按“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以及本文件相关要求。并按第六部分“5.2 首轮报价一览表”进行编制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 在总报价中。 12.2 响应报价应包括:改成响应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发生的培训费、会议室租金,会议杂费(宣 传、照片冲印等),学员培训资料费,培训师的食宿、交通费;培训学员的食宿、交通费,办公杂费等 各项应有费用。 12.3 磋商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4 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2.5 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7 1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从开启之日起60 天,在此期限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 应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3.2 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之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 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4. 磋商保证金 14.1 磋商保证金 14.1.1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25000.00 元。 14.1.2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磋商 保证金)到达指定账号。 14.1.3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14.1.4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入(转账成 功凭证与磋商文件一起递交)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帐户,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 缴纳现金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等的,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采用银行转账递交磋商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445240-2021-00012] 14.1.5 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 14.1.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4.1.7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4.1.8 不管磋商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磋商供应商退回。 14.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16. 支付货币:响应报价与合同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 收款人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梁小姐 账 号 6392 7097 9491 0663-8744999 15302504779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揭东支行 18 17.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中规定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使用 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在响应磋商文件内容基础上扩展(包括表格可以按一定格式扩 展)。 18.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和装订 18.1 磋商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 1 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 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封面均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其中价格部分应有:磋商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3 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 因造成,均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18.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 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顺序装订成一整册。 19.2 磋商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9.3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年月日时分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19.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磋商文件》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 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磋商供应商。不足以造成响应 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19.5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法人印章(公章)。 2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地点 20.1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中写明的时间和地址,将响应文件递交。 2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响应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前将此决定 通知送达所有的磋商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 20.3 不论成交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的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作 任何解释。 19 21. 迟到的响应文件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 响应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2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磋商供应商可以更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经授权的响应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响应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 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 22.2 更改的响应文件应同样按照响应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2.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后,响应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磋商文件中磋商大纲 中的规定办理。 五. 磋商程序 23. 开标程序 23.1 磋商前的响应文件接收工作 23.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 磋商地点接收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3.1.2 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在《收取响应文件登记表》详细填写递交文件时间、递交人和联系电话, 并保持磋商期间畅通,因无法联系上而造成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23.2 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磋商邀请函”中约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大会; 23.3 参加开标大会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均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备验证其合法代表身份。 23.4 开标大会全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23.5 开标过程中,邀请磋商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3.6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处理方式: (1)经磋商供应商代表检查和监督复核,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对已按第 22 款规定要求撤回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密封方式上有偏差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已密封但密封条脱落但无其他实质性影响 的),开启其全部响应文件,确认报价。 23.7 所有磋商供应商都应确认开标结果(首次响应报价)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签字。若磋商 供应商认为开标人宣读的结果与其响应内容不符时,磋商供应商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代 表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若磋商供应商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磋商供应商已确认开标人 宣读的结果。 23.8 磋商供应商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前应核对磋商结果,确认无误后签字。其签字确认失误 造成的影响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3.9 开标时,磋商供应商因故未在场,而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时,视同磋商供应商默认磋商结 果,磋商供应商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20 23.10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11 开标时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组 织磋商。 23.12 开标结果不一定等于算术性修正后响应价。在磋商过程中会由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中的 报价部分进行算术性修正评审,磋商供应商应对算术性修正的结果进行确认。(详见第四部分磋商、评 审、成交) 24. 保密 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 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4.2 磋商供应商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响应文件的 评定。 25. 磋商办法(详见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成交) 25.1 磋商原则: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5.2 磋商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部分”);磋商供应商 参与磋商前应了解并认同“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的全部内容和方法; 25.3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应保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递交表上登 记的联系手机)的畅通,以便磋商小组检查和质询招标采购有关的事项。若磋商供应商因故不能接受可 能的检查和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磋商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检查和质询所做出 的结论。 25.4 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询问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 用书面形式在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包括传真),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有效。 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书面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磋商小组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2 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六. 询问、质疑及投诉 27. 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 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采购邀请书》中“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质疑 28.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 性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格式附后)。 21 28.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 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 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被质疑的供应商须配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被质疑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它 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原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但答复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 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3 磋商供应商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书原件(传 真件恕不受理)。 (2)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 称及条款内容。 (3)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 来源或有效证据。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4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2)先与质疑磋商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 如磋商供应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 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 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 22 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磋商小组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 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活动。 (7)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磋商供应商。答复函可以 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28.5 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 质疑。质疑磋商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 28.6 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磋商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 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28.7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 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28.8 质疑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 (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28.9 在磋商供应商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被 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 28.10 质疑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函》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 29.1 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定标。 29.2 采购人应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合同乙方。 29.3 若第一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因不可抗力或因故不能签订合 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作为中标/ 成交供应商。 29.4 非采购人原因,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该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另外, 采购人保留向磋商供应商起诉索赔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30. 中标/成交通知书 30.1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 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2 《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 31.2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必须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2. 合同的履行 32.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 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 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磋商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 32.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 适用法律 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的一切磋商响应活动均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 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4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25 一、磋商 1、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采取 竞争性磋商 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了按计划、高效率地做好磋商工作,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磋商办法。 2、磋商工作按照本磋商办法的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 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废标或重新招标采购等磋商意见,编写评审报告。 3、磋商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4、磋商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在 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磋 商供应商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对其响应文件的评定;情 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组织机构与磋商程序 5、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磋商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 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为 3 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 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长由磋商 小组成员推举产生,主持整个磋商工作,与磋商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磋商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磋商活动保密。 7、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磋商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磋商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磋商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3)与磋商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8、磋商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三名成交候选磋 商供应商。 9、磋商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 首先对所有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本磋商细则第 10 条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只有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磋商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2)磋商小组磋商顺序按照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 (3)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与其相应的磋商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 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26 (4)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以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文件(包含磋商过程中追加的承 诺与澄清)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根据“六、响应文件评审办法”规定计算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的各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5)提出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 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0、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资格性审查”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进行 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文件才是有效响应, 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资格性审查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未 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无效响应无需进行符合性审查,不能进入技术/服务、商务评审。 磋商小组在对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审查不合格或无 效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会将意见在现场及时告知该磋商供应商,以让其核证、 澄清事实。合格响应文件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1、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符合性审查”内容逐条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各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 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文件才是有效响应, 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符合性审查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 响应文件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响应文件不能进入技 术/服务、商务评审。 磋商小组在对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审查不合格或无效响应 的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主任将集体意见在现场及时告知该磋商供应商,以让其核证、 澄清事实。 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磋商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13、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响应: (1)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文件或符合性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 27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重大负偏离的(是否有重大负偏离由 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8)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废标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资 格 性 审 查 1、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提供《响应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 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 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 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符 合 性 审 查 10、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11、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2、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13、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天 1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注:1.本表与磋商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 的为无效响应。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四、算术性修正 17、响应报价的算术性修正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并对有 29 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价格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 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 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8、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磋商时将书面通知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 报价;如磋商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五、澄清 19、采购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 正。对此,磋商供应商不得拒绝。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采购人将否决其 响应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补正。 21、在澄清过程中,采购人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提出磋商文件以外的要求。采购人不得接受磋商 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磋商供应商的澄清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响应文件评审办法 2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 轮或多轮的磋商,以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文件(包含磋商过程中追加的承诺与澄清)和 最后报价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 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报价磋商供应商。 23、磋商过程 (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 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磋商供应商,以让其 核证、澄清事实。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磋商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 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磋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 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 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 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 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注: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30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磋商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根据各磋商供应商 综合得分的排序,选取排序的第一、二、三名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 24、评分细则 24.1 评分标准和权重: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分,价格评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90% 10%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参考及范围 分值 (一) 技术、商务部分(90 分) 1 质量及安 全保证措 施 1、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验收方案措施具体、完善,得 15 分; 2、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完善,得 10 分; 3、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验收方案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完善, 得 5 分; 4、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验收方案,不得分。 15 分 2 配送服务 方案 1、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15 分; 2、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10 分; 3、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 5分; 4、没有项目配送服务方案不得分。 15 分 3 应急 方案 和事 故处 所提供的应急方案和事故处理预案(包含解决问题到场时间、不合格材 料退换处罚、应对措施和事故处理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及预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12 分; 2、方案及预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8 分; 12 分 31 理预 案 3、方案及预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 5 分; 4、未提供应急方案和事故处理预案不得分 4 食品安全 及卫生保 障方案 1.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先进、操作具体可 行,得 6 分。 2.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法,得 4分。 3.方案不够完整,无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得 1 分。 4.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 0 分。 6分 5 体系 认证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国际质量认证证书,得 4 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 国际质量认证证书 ,得 4 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18001 质量认证证书,得 4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分 6 货物存储 能力 供应商自有或自建或租赁冷藏用房或冷库容积: 1、冷藏用房或冷库容积≥5000 立方的,得 6 分; 2、5000 立方的≤冷藏用房或冷库容积<3000 立方,得 4分; 3、3000 立方的≤冷藏用房或冷库容积<1000 立方,得 2 分; 4、冷藏用房或冷库容积<1000 立方的,得 1 分。 注:1)自有的提供冷藏用房或冷库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不能体现面积的同时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2)自建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供应商公司 名义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若 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 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 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冷库 建设合同和第三方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租赁的须提供以供应商名义或法人代表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涵 盖本项目的服务期),合同中若没有显示面积,则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 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分 7 配送服务 能力 供应商拟额外投入的车辆设备: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或配送车,每提供一辆 2 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注: 1)投标人自有的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自有是指机动车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车辆登记 证复印件、车辆实拍照片(须提供车辆正面、侧面以及背面的照片), 并体现车牌号,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租赁的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须涵 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12 分 32 车辆实拍照片(须提供车辆正面、侧面以及背面的照片),并体现车牌 号,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该项为 0 分。 8 拟派本项 目技术团 队的人员 实力 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具有营养师证书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3)具有烹调师证书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具有售后服务师证书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5)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6)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的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提供的上述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 3 个 月任意 1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是多个人社保缴费流 水打印页须明确标识出上述对应的人员),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不计分。 12 分 (三) 价格部分(10 分) 投标 报价 食堂人员 的 人 工 费、运营 管理费(5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食材采购 费用(5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1、此处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4.1.1 各评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 较,并量化打分(具体技术、商务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磋商供应商 的技术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 小数)。 24.1.2 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 24.2 响应报价评审(10 分): ① 计算方法:响应报价得分=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营管理费的投标报价得分+食材采购费用 的投标报价得分。 ② 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扶持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磋商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 企业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a. 磋商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分时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3 即以上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核实后的响应报价×(1-6%); b.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划定标准且提供了该单位制造的产品(包括由该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由响应供应商 提交)或者提供了其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以磋商供应商提交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 24.3 评审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 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评 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成交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的优劣程度确定名次。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 人。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一、第二、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 成交供应商,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 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4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 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 将 上 述 问 题 的 澄 清 于 年 月 日 时 前 递 交 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5 (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的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6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供参考) 37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38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签定地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 四、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按月支付。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以次月 5 号前对帐,每月 10 号前 双方核对核实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在 15 号前支付上月货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便采 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月供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5)成交通知书。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 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和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 总价 5%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39 六、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所 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存在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生效: 1、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代表: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40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1 竞 争 性 磋 商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磋商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 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磋商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 对应的□打“√”。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审查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资 格 性 审 查 1、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提供《响应函》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 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 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 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符 合 性 审 查 10、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1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12、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13、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1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 的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页 43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评得分 证明文件(如有) 技 术 、 商 务 部 分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见响应文件()页 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 材料不一致,磋商小组将有可能做出对磋商供应商不利的评判。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二、资格性部分 本资格部分为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 内容: 2.1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提供《响应函》(格式见后);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格式见后) 2.3 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 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 面声明】;(格式自拟) 2.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材料】;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8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10 其它资料。 45 2.1 响应函 响应函 为响应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磋商邀请。 (响应供应商名称) 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 (全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 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包含:1. 自查表;2. 资格性文件;3. 商务部 分;4. 技术部分;5. 价格部分。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完全同意磋商文件 的全部内容,遵守招标中的各项规定。 2.磋商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就着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 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为 。 4. 我方明白并同意:①我方没有按规定准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②我方在递交 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③我方因本身原因提出弃标的;④我方成交后不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签约或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5.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 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承诺具备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将 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我方响应总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 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9.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 交资格。 10. 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 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磋商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46 2.2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证复印件;法人授权 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7 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磋商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和合同执行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磋商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8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参考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的规定,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记录,未处于任何响 应禁止期内。 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2.9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网上查询,本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同时,本企业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具体详见后附网页打印)。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网上信用记录须打印并放于响应文件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有权在本项目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标结束前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验证,如有 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无效投标。 50 三、商务部分 3.1 磋商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磋商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 债率 注:1、附: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有); 2、如磋商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1 二、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学历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 术人员 … 三、2018 年以来取得类似项目业绩介绍(如有)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经理 客户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 52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供应商、合格的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关于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 5 关于项目概况的要求 6 关于项目需求的要求 7 关于项目技术的要求 8 关于服务人员的要求 9 关于报价及定价的要求 10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1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磋商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 行审查、验证 12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磋商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 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3.3 其它证明材料(如有): 如“技术、商务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4 四、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评审要求制订 (格式自拟)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5 五、价格部分 5.1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一)银行汇票(如采用)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 编号: 的采购活动。按磋商 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小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开户银行: 磋商供应商银行账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 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 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注:1. 磋商供应商报价响应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2.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未 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以合同送达到采购代理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56 (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采用) (若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 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 担保函的形式缴磋商保证金。应磋商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 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磋商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 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磋商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 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 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磋商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磋商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 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磋商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磋商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 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7 (三)现金支票 (如采用) 附: 粘贴现金支票复印件 58 5.2 首轮报价一览表 分项名称 报价(元/年) 备注 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 营管理费 大写: 小写: 食材采购费用 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 ) 小写:( )% 报价范围为 0%≤投标下 浮率<100%,此下浮率仅 供结算用;食材采购费 用暂定价为:1267200 元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 营管理费+食材采购费 用标准需求预算(暂定价) 服务期: 注: 1.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 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本项目预算由“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营管理费”和“食材采购费用”两部分组成。 3. 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保留小数点2位,第3位四舍五入)。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9 5.3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60 5.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不属中小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1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不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62 5.6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 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 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不属监狱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63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磋商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磋商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磋商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磋商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磋商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磋商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磋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4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磋商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5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磋商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 水产类及冻品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日杂类进行品质抽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描述 3、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供应商的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食品材料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三天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数量。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成 10、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争性磋 1、质保期内,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 2、送货、订货及验收要求: 采购人按实际需要在周五前以传真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下周订单,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将货物准备齐全 肉菜类验收需要提供每批次蔬菜农残检验报告、肉类检疫证,调料副食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由于季节方面的影响,造成蔬菜/肉类的变动或市场缺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接收采购人订单2小时内回复(早上8 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 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 6、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并在1个小时内响应。 1、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和食物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做好检验、防疫工作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满足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视力正常。 3、烹饪制作的菜肴必须符合潮汕人口味。 4、采购人有权安排有关人员对饭堂食材、用料、食用油进行监管,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食品必须及时更换。如 5、在承包期内,供应商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如供应商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 6、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供应商的 7、在承包期间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采 8、供应商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设备及设施应向采购人申请。 9、除经采购人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供应商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 10、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 11、采购人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供应商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保证供应商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 12、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采 13、供应商及其员工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5、供应商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供应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期间服 16、采购人将提供给供应商一定的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友好协商确定。 17、非服务范围内增加的工作量的计费标准,具体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18、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若采购人有新的管理方案或规定出台时,供应商必须严格依照执行; 19、供应商须提供常设的投诉热线服务,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通知,必须按采购 20、供应商必须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 21、食堂服务内容 (1)早餐的点心、饮品等烹饪制作。 (2)午、晚餐的菜肴烹饪制作。 (3)午餐主菜的分菜服务。 (4)饭堂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 (5)餐厅、厨房的清洁。 (6)食材、用料的采购。 (7)接待用餐的准备和菜肴的烹饪。 (8)特殊时期的应急服务。 1、报价要求 (1)食堂人员的人工费、运营管理费报价方式为总价,食材采购费用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此下浮率仅供结算时用 (2)定价方式:供应品种中新鲜类品种每15天定价一次,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揭阳片区的参 (3)若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报价为执行标准。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按月支付。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以次月 5 号前对帐,每月 10 号前双方核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月供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5)成交通知书。 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4. 磋商费用 三、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 磋商保证金 16. 支付货币:响应报价与合同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 17.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中规定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使用磋商文件所 18.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和装订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迟到的响应文件 22. 响应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五. 磋商程序 23. 开标程序 24. 保密 25. 磋商办法(详见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成交) 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 30. 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一、磋商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废标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算术性修正 五、澄清 六、响应文件评审办法 24、评分细则 七、成交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成交候选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1 响应函 响应函 参考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1磋商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磋商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3.2 五、价格部分 5.1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采用)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五、免责条款 六、争议的解决 七、保函的生效 (三)现金支票 (如采用) 5.2 首轮报价一览表 5.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5.4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如不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5.6 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如不属监狱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一、质疑磋商供应商基本信息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三、质疑基本情况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