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CHX-2021-00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滋润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宁桥北路112号
成交金额:年度销售额的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建华、袁俊、岳卫荣、邵红卫、顾澄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市钟英中学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17号
联系方式:13815899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康馨花园1-14号
联系方式:135125385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51253854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型企业申明函
- 中小企业说明.jpg
- 招标文件定-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HX-2021-008
项目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采 购 人:南京市钟英中学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CHX-2021-008
2.项目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劳务费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20%,投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节假日福利+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利润+开票税金。(食堂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需求: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2021年5月-2021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劳务派遣及餐饮管理(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提供原件备查);
(3)供应商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踏勘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自行勘查。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纸质磋商文件。
纸质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17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3815899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51253854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1351253854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钟英中学(采购人)委托,对其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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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编号 |
ZCHX-20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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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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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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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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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最高限价 |
劳务费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20%,投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节假日福利+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利润+开票税金。(食堂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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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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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磋商有效期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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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磋商 报名 |
时间 |
2021年8月24日至 2021年8月30日止,每天 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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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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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1)现场报名,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纸质磋商文件。(2)纸质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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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响应性 文件递 交信息 |
时间 |
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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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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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提交响应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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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响应性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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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磋商 信息 |
时间 |
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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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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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联系 事项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方式 |
13815899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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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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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3512538543 |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运用: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
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4.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5.1集中现场答疑/勘察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勘查。
5.2 义务
5.2.1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2.2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5.2.3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5.2.4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2.5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注意事项
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可以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及采购单位所属地范围内相关工程需求,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验收。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3.2验收标准
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
5.3.2.2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
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
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
5.3.4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
6.2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
7.磋商有效期
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60天。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8.磋商费用
8.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叁万圆整,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无票),以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投标人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用费率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
9.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9.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10.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第一章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第一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3)*磋商申请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报价汇总表》;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报价部分
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运行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
12.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2.4 本项目有二次磋商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2.5 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
12.6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
1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如果本项目具有产品的话必须填写);
(4)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5)质量保证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14. 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15. 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壹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 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18.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9.磋商小组(3 人以上、含3 人)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及采购人代表组成。
20、磋商程序
20.1 响应性文件初审
20.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 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
20.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20.5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采购响应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1、评分方法和标准。
2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2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成交及合同授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秦淮区政府采购活动。
23.6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中心均不退回。
2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履约保证金
缴纳履约保证金 :无 。
八、无成交供应商原因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九、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投诉
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同级财政局投诉。
第三章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20 |
|
1 |
投标报价 |
2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二 |
服务方案 |
67 |
|
1 |
管理思路方案 |
10 |
针对本项目管理思路方案进行评分: 熟悉学校办伙特点,从服务对象出发,坚持公益性,服务师生为核心,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特色明显的得8-10分;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6-8分;思路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6分;思路不清晰、特色不明显的得2-4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管理制度方案 |
12 |
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员工招聘考核制度、员工培训计划、岗位规范及职责、食堂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评分: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12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8-10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6-8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4-6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卫生管控方案 |
14 |
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进行评分: 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14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6-10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6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方案 |
12 |
针对本项目的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9-12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6-9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6分;方案表述混乱、不全面的得2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员工管理 |
6 |
根据供用商对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安排与协调进行打分: 提供完整、科学、合理方案得4-6分;方案可行性良好得 2-4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2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服务承诺 |
4 |
1、供应商做出自愿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 2、供应商做出自愿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 3、供应商做出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服务承诺。 4、供应商做出对本项目经营服务态度的承诺。 注:供应商对以上各条进行承诺得 4 分,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
7 |
应急预案 |
9 |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7-9分。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储备、投诉处理;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较完备健全,针对性一般的得5-7分;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较差,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 2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8 |
|
1 |
人员配备 |
6 |
项目经理持有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2 分; 2、项目厨师长:具有二级厨师证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三级厨师证的得 1 分 ; 3、项目团队中持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证书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 2 分; (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 |
管理体系认证 |
2 |
投标人提供以下认证证书: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5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5分; 3、OH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0.5分; 4、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5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四 |
企业信用 |
5 |
|
1 |
信用等级 |
5 |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1)三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的得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5分。 |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2、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涉及合同,需提供原件,以供评委会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投标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扣分。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应标资格,同时列入诚信管理档案。同时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4、最高限价:劳务费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20%,投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节假日福利+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利润+开票税金。(食堂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采购内容
1、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主要提供学校师生中餐、晚餐,学校师生总人数约3300人;
2、食堂每天就餐人数情况:中餐3300人次左右,晚餐人数待定;
3、供餐模式:窗口自选、送餐(分校区需配送);配送人员及交通工具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4、餐费标准:暂定15元/人/餐。
三.服务要求
1、菜肴标准:中标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来制定相应菜单。
2、每餐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控制菜量、烹饪时间和上菜节奏,以保证菜品的品味,杜绝浪费。
3、满足学校全年餐食供应时间,不得耽误学生上课及午休。
4、如遇食堂停电(有预告停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厨师无法工作情况,服务方应联系其他餐饮点(服务方应联系有固定的餐饮代加工点,并由供应商承担同样食品安全、卫生等责任),以确保需求方工作人员就餐需求。
5、所有原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需求提前列出采购清单。
四、投入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合理配置服务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上岗证。成交供应商须给所有人员按照国家及南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等。具体投入人员岗位需求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每日正常工作时间外,应安排厨师值班,确保临时接待需求。厨师须每半年轮换一次,以确保菜品及口味常变常新。如就餐人员对厨师所制作的菜品反映问题较多,需求方有权要求服务方立即更换厨师。
3、人员分工及要求:供应商承诺投入人员必须满足采购人需求,中标后提供完整的人员分配表。
五、服务管理方案
1、相关费用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员工福利、管理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不接受中标人任何因漏报价格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如遇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等政策性规定,采购人可适当增加提高至南京市最低工资、加班费及社会保险费用标准。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整),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
(2)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成交供应商负责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 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带手机、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同时成交供应商还负责为学生及教师提供用餐服务,负责送餐至各教学楼指定位置,用餐完毕负责收餐具清洗、消毒、储存。
(5)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无鼠害,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油烟管道不超过 3个月要清洗一次,下水道不超过 1 个月要疏通一次(物品消耗及清洗费用等均由甲方支付)。
(7)成交供应商各类服务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的厨具、设施设备等公物,若因人为原因损坏,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
(8)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天应到现场巡视,听取意见,对食品卫生、现场环境及服务质量等问题及时整改。
(9)成交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响应采购人要求。
(10)如采购人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1)食堂人员的专业和数量由采购人会同成交供应商最终审核确定。
六、其他说明
1、报价除应包括食堂劳务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根据单位需求,需要更高的人员素质,各类员工工作时间按国家政策计算,工作人员需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法定节日班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并支付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等)、物业管理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服装(工作服、工号牌、出入证等)、教育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劳务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中需包含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如单位重大活动、各类考试、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补课等)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加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社保缴费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3、本项目存在寒暑假、各类培训、各类竞赛、新生军训及周六周日部分学生在校提优补差服务,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公务接待)等服务,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4、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以及防疫、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学校的阳光食堂、相关的台账登记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或其他重大事件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5、供应商在中标后需要制定管理服务考核奖惩标准,供采购人参考执行。
6、未尽事宜,供应商应及时与学校沟通。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合同编号:
招标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2、服务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 。(1年)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员工福利、管理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不接受中标人任何因漏报价格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如遇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等政策性规定,招标人可适当增加提高至南京市最低工资、加班费及社会保险费用标准。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增加或减少人员的费用由招标人与供应商协商结算。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
2、履行合同地点: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七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整),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3‰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
2、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2.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没有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
(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
(4)3 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情节严重的;
(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招标人):(盖章) |
乙 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南京市钟英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总报价为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 |
|
服务期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附件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格式: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 (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声 明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 (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体设备明细见下表)或专业技术能力。
声 明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具体设备明细表
名称及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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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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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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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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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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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十、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格式
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人:(公章)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我单位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传统节假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福利慰问品的发放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