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810-1007
二、项目名称: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3767200.00元 |
积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茂盛路202弄50号1幢二层A区259,260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3767200.00 |
详见投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金富,马光桦,王守杰,杜进平,曹秀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货物类招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0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均通过资质符合性检查。 经专家综合评审,积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质保期为4年, 产品交货期时间早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实力,人员配备,售后服务等方面较好,故推荐积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33号
联系方式:021-67663118、021-6766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021-5153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婷
电 话:021-51537622
2021年09月06日
2021年08月10日
附件信息:
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pdf
614.4K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 3 —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
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9-01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809-11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1XS089)
项目名称: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 万元
最高限价:380 万元
采购需求: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一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交货,运送到各个街镇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11 至 2021-08-19,09:00:00~11:00:00,13:00:00~16:00: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方式: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有效期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报名并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为以下材料
的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
— 4 —
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19 年或 2020 年度的财
务报表或半年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详情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以及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4)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法人证明书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需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验证,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
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
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
担。
售价:文件费 600 元/本,以现金方式收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0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至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
(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
(5)提供一份正本伍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 5 —
五、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届
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
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
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
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
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
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
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 2021-8-20 上午 9:00 前以书面
(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
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3、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
招标联系部门:松江区残联社会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松江区思贤路 333 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1-67663118;王老师 021-676636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
联系方式:021-5153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婷
电话:021-51537622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置)表
序号 目录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 项目招标编号 详见招标公告
3 项目地址 详见招标公告
4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需求》
5 最高限价 380 万元
6 交付日期 详见招标公告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8
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费用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所规定的货物类招标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中
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9 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
10 现场验证 详见招标公告
1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2 书面提问截止时间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
时间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
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
澄清公告。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
13 答疑会(如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4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如有)
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
15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6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
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签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
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
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
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
成,投标失败。
20
投标人开标时
需携带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CA 认证证书);
— 7 —
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21 格式
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
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
2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3 资格审查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投标表》
24
符合性审查
无效标条款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投标: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
章不齐全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
标准要求;
(6)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
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
求的;
(11)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 政策功能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
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
(2017)141 号文。
— 8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
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
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1. 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
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
2.3 “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
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
招标人。
2.5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 “买方”系指招标人。
2. 8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9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10“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
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
— 9 —
本组织)所拥有。
3.3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 4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
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4.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4.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
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
准确定。
4. 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
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
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sh.gov.cn)、“松江区财政网”(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
网”( http://www.songjiang.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
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
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
任。
7.询问与质疑
— 10 —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
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
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
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 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
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
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
容。
7. 5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
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6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相关的规定办理。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
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
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
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
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
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
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11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
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
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投标,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
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
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
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
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松江区财政网”和“松江区门户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
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
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
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 12 —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
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
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
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
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
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
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
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
毕为止。
15.投标文件构成
— 13 —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
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商务投标文件
16.1 商务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性投标表》;
(5)《符合性要求投标表》;
(6)《商务要求投标表》;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9)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
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
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
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来源地、数量、
价格、交付日期、质量保证期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
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
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
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
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9. 2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
— 14 —
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3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
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
19. 5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性投标表及符合性要求投标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性投标表》以及《符
合性要求投标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
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性投标表》或《符合性要求投标表》的,为无效投标。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
容索引表》。
21.2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
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 32 条“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规定处理。
22.技术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投标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
求全面完整地做出投标,以证明其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正常和连续地运转所需要的完整
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的清单以及维护费用,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投标表》,
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人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23.相关证明文件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
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
容。
24.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
— 15 —
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投标表》以及《符
合性要求投标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的,其投标无效;加盖公章,但没有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24.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
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
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
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
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
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
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
件应规范。
25.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性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
文件。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
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
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6.投标文件的递交
2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
规定的要求办理。
26.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
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
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
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
— 16 —
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
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投标截止时间
27.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7.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
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9.开标
29.1 招标人将按《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
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9.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
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
规定进行操作。
29.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
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
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
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
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9.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
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
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30.评标委员会
30.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
30.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 17 —
3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性投标表》,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
标文件的投标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1.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
31.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31.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
内容。
32.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2.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
行修正:
(1)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
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招标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
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3.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字。
3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
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 18 —
34.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4.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
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5.评标的有关要求
35.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
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5.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
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5.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
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5.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七、定标
36.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9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7.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7.1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sh.gov.cn)、“松江区财政网”( 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
户网”( http://www.songjiang.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7.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
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7.3 中标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
38.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
投标文件。
39.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
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投标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松江区财政网”( 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
( http://www.songjiang.gov.cn)”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40.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7 条
— 19 —
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41.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在
线服务”专栏。
— 20 —
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
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
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
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
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
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
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
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
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财企【2012】54 号)精神,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
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shzfcg.gov.cn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 21 —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一批
二、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沪松残(2019)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关
爱服务体系,让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更具获得感,对全区 60 周岁以上 90 周岁
以下的(非五保户)老年残疾人给予走访慰问,一户多残家庭如已领取了一户多残生活补贴
且有多位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按户认定,均认定为一位符合享受人员。上海市松江区残疾人
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对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服务内容
对全区 13600 名 60 周岁以上 90 周岁以下的(非五保户且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在册)
的老年残疾人给予价值 280 元以内的慰问品,按照最终实际人数结算。
慰问品包含:
一线知名品牌颈椎按摩仪一个(有加热功能、按键操作+语音播报、多档位调节、多种
按摩模式、多档强度、自带锂电池(500mAh+)、USB 充电、续航时间超过 3 天,可连续工
作 2 小时以上轻便易携带、收纳;做工精细、操作简单),购买的产品 5 个月内包退换,电
子产品 2 年内保修。
注:(1)慰问品需定制专用礼品袋。
(2)按摩仪上需印刷“松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赠” 字样。
如右所示:
(3)投标人自行设计定制专用礼品袋,礼品袋需印刷“松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赠”字
样。如右所示:
设计相关图案文字用于体现本次采购项目主题及意义,具体字样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需得到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制作。
(4)交货时以按套装品为准。
(三)安装和调试
1、安装和调试
— 22 —
(1)安装调试
投标人负责将设备运送到使用现场,就位,并由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买方派员全程参与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中发生的一切材料、人工、运输和保险等费用全部由
投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2)验收
2.1 验收准备
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后,投标人应进行自检。设备的各种性能参数应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
技术附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
2.2 验收
验收由投标人组织,地点在买方现场。投标人和买方的代表参加验收。买方应在收到验
收通知后,在有其他使用主管部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买方的验收提供必要
的协助,并提供需要的专用仪器。验收测试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测试样品等均由投标人负
责提供。在设备试用后,买方需对全套设备进行清点和全面的性能验收。验收时,必须对所
提供的设备在带负荷运行条件下,依照合同规定逐项对性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投标人
应提供买方上述检验结果的有效合格证明。如果有部分材料或部件不能通过检验,投标人应
修正或替换这些材料和部件,重新进行测试和检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验收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总价中。
(3)质量保证
3.1 本招标项目规定的设备应是全新和无任何缺陷的。投标人应按技术要求和相关的标
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并提供主要部件的制造和检测报告以及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向买方保证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提供购买的产品 5 个月内包退换,电子
产品 2 年内保修。重要部件如有特定延长的质保期,签订合同时按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在质
保期内,卖方收到报修通知后的 1 个小时内应作出投标,2 小时内赶到设备使用现场,免
费维修和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或部件。如若 4 小时内解决不了,需提供相应产品给校方备用。
买方对确属设备内在质量造成的设备运行故障,有权要求更换设备或部件,并要求赔偿造成
的损失。
(四)部件和备品备件
1、投标人应提供足够 2 年使用的维修备件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 5 年内主要零配件供应价格清单,列出配件的名称、规格、
数量和单价。投标人应保证在质保期后,按市场最低价供应配件,最高价应低于所列价格。
3、投标人应保证终身提供该设备的所有维修零配件。
(五)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含软件)(若有)
1、技术文件及资料要求
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含软件)、技术图纸应完整正确,数据和资
— 23 —
料准确无误,能保证设备正确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投标人
应承担因正确按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或部件损坏的责任。
(六)运输包装及其他
1、货物的运输包装
货物的运输可根据设备的特点与设备交货期要求,采用海运、陆运或空运等方式,其运
输与保险费应计入投标总价。
货物的包装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应适于长途运输以及整体吊装,具
有防潮,防锈,防震和防粗暴装卸等措施。
(七)提供的实样
1、实样内容:含定制专用礼品袋的慰问品(包含颈椎按摩仪一个)。
2、投标人提供的实样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产品一致。
3、实样送达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1015 弄中星富林名庭 11 号楼 403 室(如有变
化另行通知),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5153722。实样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
三、商务要求:
类别 要求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交付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交货,运送到各个街镇指定地点,做好签收。
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期付款(比例:签订合同预付款为 50%,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按照发放时符合条件残疾老人实数结算。
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本项目不得分包。
履约保证金 无
质量保证金 无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编制网上
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商务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性投标表》
— 24 —
(5)《符合性要求投标表》
(6)《商务要求投标表》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包括类似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其中合同复印件指包含合同金额的合同
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时不予考虑,投标人最
多提供 10 个类似项目业绩,如超过 10 个仅取前 10 个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10)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
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证明材料。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3)制造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可以按照格式提供授权书,也可以自拟格式)或投标人
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品的其他证明。
(15)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
(16)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7)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经理或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
明。
2.技术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2)设备维修手册
(3)产品合格证书
(4)备品备件清单(含单价)
(5)其他需要的资料
(6)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说明(格式自拟)
(7)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 25 —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性投标表》,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性投标表》以及《符合性要求投标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
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
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三、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
及从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具有技术、经济等方面专长的专家组成。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
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
荐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
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投标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
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
加有利。
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 26 —
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
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其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
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
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
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10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30%×100。 30
— 27 —
2 实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样的产品知名度、款式、材质、工艺、
质量、功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的得 14-20 分,较好的得
8-13 分,一般的得 1-7 分;不提供或少提供实样和不合格的投标
实样的本项得 0 分。
20
3
项目熟悉
程度及整
体管理方
案
根据对本项目熟悉程度,重点难点认识清楚,应对措施科学、
合理,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服务的计划、组织、实施等的完整
性、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特色服务等进行综合评
定。好的得 9-12 分,较好的得 5-8 分,一般的得 1-4 分。
12
4
产品供
货、安装
及调试方
案
1、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好的得 4,较
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1 分。
2、项目进度计划、人员配备、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方案及项目
管理和组织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好的得 7-8,较好的得 4-6 分,
一般的得 1-3 分。
12
5
售后服务
及保修
1、对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进行评分(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
度、属地化服务能力、设有的维修人员和单位、维护力量、设备
故障投标时间、备件供应情况、应急保障措施等) 投标单位须对
售后服务及保修作出详细方案和承诺综合评定: 好的得 6-7 分,
较好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1-3 分;;
2、电子产品免费质保期年限比招标文件每增加 1 年得 0.5 分,
最高 1 分。
8
6 类似业绩
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2
分,最高 8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业主使用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须业
主盖公章),且业主意见为优良或良好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分为 2 分,不提供反馈意见的不得分。
10
7 奖罚措施
投标人自报并承诺的奖罚措施,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措施完善,奖罚条例明确、合理,操作性强,得 3 分;措施尚可,
奖罚条例明确,操作性不强,得 2 分;措施平平,奖罚条例不明
确,得 1 分。
3
8
企业实力
信誉度
按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运营状况、信用评价、获奖情
况、企业文化、组织机构等各个方面实力综合评定。好的得 3,
较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
3
9 交货时间 交货期每提早 3 天加 1 分,最高得 2 分。 2
合计 100 分
四、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28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29 —
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 据 贵 方 (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采 购 的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公 告 ,
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
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
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
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
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
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
承担全部责任。
9.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
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
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
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近期有关该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
事项: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 30 —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1 —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2021 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包 1
货物名称 质保期 交货期(至安装
调试完毕)
备注 最终报价(总价、
元)
填写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2 —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分类名称 报价 说明 备注
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3 —
4、资格性投标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
项(投标
内容说明
(是/否))
详细内容所
对应电子投
标文件名称
与页次
备
注
资格条件
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
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
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
2019年或 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半年内基本
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上
述规定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②缴纳税收证明,开标
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
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
款凭证》等完税凭证为准];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③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证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或《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
等社保征收收据或缴款凭证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页面截图(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
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联合体协议按照招
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投标软
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匹配。)
大中小微
企业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34 —
其他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等不一致,或无效的;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标记,投标人
可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招标代理机
构将如实记载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5 —
5、符合性要求投标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 标 检
查项(投
标 内 容
说明 (是
/否))
详细内容
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
件名称与
页次
备
注
符合性审查
无效标条款
(1)报价超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
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个有效的,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要求;
(6)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中标有“★”
条款要求的;
(11)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12)制造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可以按照格式提供授权书,也
可以自拟格式)或投标人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
品的其他证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6 —
6、商务投标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投标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投标有效期
交货期
质保期
付款方式
合同转让与分包
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37 —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项目 主要内容概述
详细内容所在投标
文件页次
备注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 38 —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
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
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39 —
9、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一览表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用户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
说明:(1)近 X 年指:从开标之日起倒推 X 年以内在管项目或已完成的项目。
(2)投标人最多提供 10 个类似项目业绩,如超过 10 个仅取前 10 个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附:类似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其中合同复印件指包含合同金额的合同首页
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0 —
10、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1 —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
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42 —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 43 —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 44 —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45 —
二、技术投标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型号和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质保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6 —
2、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内容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7 —
3、备品备件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价 单位 品牌/产地
1
2
3
4
5
注: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有关设备的易损易耗的备品、备件的价格清单。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8 —
4、生产组织、质量控制、物流方案、服务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 生产能力、生产进度
2、 生产周期
3、生产工艺和工序、进度计划
4、品质管理
5、技术措施
6、安全措施。
7、生产中需配合协调的内容。
8、 物流方案
9、服务方案
— 49 —
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
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货物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单价、
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谈判)文件和投标(投标)文件。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址
交货时间:[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2. 3 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 50 —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
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
后七日内提出。
6.2 买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
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
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
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
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
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
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
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 51 —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
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零(0%)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
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量保证
金期满后 15 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
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
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
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
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
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
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
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
— 52 —
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
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
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
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
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无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
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
— 53 —
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
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
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需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验证,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
售价:文件费600元/本,以现金方式收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0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3室,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无线3G或4G上网卡);
(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
(5)提供一份正本伍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五、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踏勘现场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
19.投标报价
20.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性投标表》或《符合性要求投标表》的,为无效投标。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6.2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
27.投标截止时间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0.评标委员会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5.评标的有关要求
项目名称
2021年残疾老人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
2021-08-10T14:00:4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8-10T14:09:15+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