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CJY-2021Z-04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荆开采计备字[2021]XM90115
三、项目名称
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每时每鲜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道长港路中段(活力28佳兴)5栋1门1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34.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第二标段:肉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包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每时每鲜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道长港路中段(活力28佳兴)5栋1门1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39(万元)
货物类 |
名称:第三标段:蔬菜调料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红,钟飞,谢涛,蔡长恩,程尚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9-03
2、评审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4)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30%计取
2、收费金额:0.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
地 址: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幸福路18号
联系方式:1398665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楼
联系方式:18675519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恺
电 话:18675519495
- 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荆州市区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ZCJY-2021Z-046
项目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
代理机构: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 说 明 4
二、 招标文件 5
三、 投标文件 6
四、 开标与评标 10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11
六、 中标与合同 11
七、 采购信息公告 12
八、 质疑及提交 13
九、 相关条文解读 14
十、 其他注意事项 14
十一、 适用法律 14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4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15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2
一、 资格审查方法 22
二、 资格审查标准 22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3
一、 评标方法 23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23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26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34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35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35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37
附件一、 投标书 38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 40
附件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42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43
附件五、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44
附件六、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 45
附件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46
附件八、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47
附件九、商务评议对照表 48
附件十、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49
附件十一、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JY-2021Z-046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开采计备字[2021]XM90115号
3.项目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5万元
6.最高限价:85万元
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粮油类(10万元)
二标段:肉类(35万元)
三标段:蔬菜调料类(40万元)
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采购计划备案号为“荆开采计备字[2021]XM90115号”的两个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二标段:肉类必须承诺所供肉类有相关检疫检测部门对投标人出具的肉类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9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
地址: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幸福路18号
联系方式:1398665305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楼
联系方式:1517114477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恺
电话:186755194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JZCJY-2021Z-046
2
项目名称
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3
项目属性
货物
4
采购人
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7
资格预审
不进行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9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10
备选方案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1
实物样品
不提供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2
现场考察
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3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15
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
16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17
质疑及提交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18
相关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
1、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 “监管部门”是指:区监委、区采购办。
2.3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
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
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3.5保密要求
3.5.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收费。
4.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2、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
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
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
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
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
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式装订成册。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双面打印(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
务文件统一编制装订,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
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
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
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
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
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
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逐一签字或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
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
务文件胶装合订成册且封装。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
“副本”,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19.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至规定的地点和人员。邮寄、快递、
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
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招标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
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4、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
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投标人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供
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
进行开标。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
内容。
22.4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
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3. 资格审查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不进行评标。
23.2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
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
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5、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
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27.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
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6、 中标与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8.1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
定中标人。
28.3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
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
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合同签订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30.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7、 采购信息公告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
31.2招标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
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8、 质疑及提交
32. 质疑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3.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 相关条文解读
3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0、 其他注意事项
4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 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11、 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相关条款。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二、产品质量标准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中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中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鲜活肉类鱼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
5)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6)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
7)按具体食堂采购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
(2)蔬菜类
1)质量标准: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
(3)瓜果类
质量标准: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瓜果,成
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
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4)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类
1)辅料、佐料及副食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
2)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包装: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在包装袋内还有产品合格证。
4)颜色:有光泽无虫蛀,无杂质,颗粒整齐均匀。
5)味道:纯正无异味。
(5)粮油
1)质量标准: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③油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④油类质量标准: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产品质量要求
1、食材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采购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3、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4、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5、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6、中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7、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
8、如中标人送至的菜品品质、质量或其他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退回菜品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至合格的菜品;如不能按时送到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9、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如发现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具有合同中约定。
10、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配送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食材。
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2小时内送达。
4)为规避采购的生鲜货品、奶类在运送的路途中产生变质的情况出现,要求启用相应的冷藏保鲜设备。
5)为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每一批蔬菜、瓜果配送前须进行抽样检测,完全达标后,再进行配送;
6)投标人须承诺每日配送的物资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配送的物资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7)要求中标人配备至少一辆专车和至少一名专人负责每天的物资运输和卸货。
8)部分物资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
9)部分物资由采购人指定。
10)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配送方案。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2、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司机还须有有效的驾驶证;
3、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方案;
4、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特点,提供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安全风险以及安全责任方案;
5、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6、技术服务: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7、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
8、如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诺;
9、若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
10、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服务范围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影响恶劣的;
(10)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商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2、 资格审查标准
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投标书》、《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无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9. 正本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原件的;
10.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1. 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40、41、42中规定的三个书面声明的;
12. 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货物,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3. 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
14. 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5.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条款要求的;
16.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 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5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2.7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
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4.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 计分办法
5.1 招标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
3、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中提供“1.商务评议”、“2.技术、服务评议”所有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会导致对应的评审因素不得分。
第一标段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量化指标
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
30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D/最后报价V)×价格权值×100%
备注:符合本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企业信誉(15分)
投标人业绩
10
1.投标人2018年以来承接过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以上提供的业绩得到采购方“好(或满意)”等正面
评价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4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企业实力
5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以上认证均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
评议
55分
项目理解
10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理解,从成本控制、服务基本要求,食材配送要求,人员要求,食堂管理要求等提供理解跟分析,剖析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解分析方案,对服务理念,服务定位,服务目标,管理模式等切合实际,对服务计划及承诺保密、安全、可行的,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10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3分,其它不得分。
食材挑选
7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来源渠道的详细介绍方案,方案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得1分,其它不得分。
项目服务团队配置
7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拟派人员的配备方案,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明确且针对性强得7分;分工较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得3分,基本明确但无针对性得1分;其它不得分。
服务响应
7
投标人须给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能否在短时间内响应,在尽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尽可能的解决出现的问题,请投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7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应急方案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如遇暴雨暴雪天气、配送车辆事故等)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及实质性优惠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分;没有不得分。
6
根据投标人的调货网点及紧急调货能力进行打分,紧急调货网点分布广、调货速度快得6分,网点分布较广、能力较强得3分,网点分布仅能满足基本需求得1分,提供调货网点证明材料。
特色服务
6
针对本项目需求及投标人服务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具体详细的其他特色服务,其他特色服务可以涉及到本项目开展的整个环节,根据投标人的特色服务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安全及风险承担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的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针对性强得6分;有承诺、措施合理得3分;仅有承诺得1分;没有不得分。
合计
100分
第二标段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量化指标
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
30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D/最后报价V)×价格权值×100%
备注:符合本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企业信誉(15分)
投标人业绩
10
1.投标人2018年以来承接过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以上提供的业绩得到采购方“好(或满意)”等正面
评价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4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企业实力
5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以上认证均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
评议
55分
项目理解
6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理解,从成本控制(菜品的价格分量等)、服务基本要求,食材配送要求,人员要求,食堂管理要求等提供理解跟分析,剖析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解分析方案,对服务理念,服务定位,服务目标,管理模式等切合实际,对服务计划及承诺保密、安全、可行的,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食材挑选
5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来源渠道的详细介绍方案,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到水产类、畜禽类货品采购渠道或生产渠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渠道介绍书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食品预加工
5
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本项目的食品预加工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可能会涉及到的水产类、畜禽类及相关人员配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食材检测
6
投标人须根据自己的能力,制定本项目的食材检测方案,提供食材检测计划方案书,为保障采购人的食材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划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2
供应商具备食品类安全检测能力,能进行精确的微生物、细菌等检测,提供检测设备得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食材配送
5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快捷、高效、准时、质量新鲜安全的实力,根据投标人的食材配送基本常识、卫生安全、食材保鲜程度、配送资质、车辆配置、配送人员、配送时间、配送标准、配送路线、配送现场管理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计划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项目服务团队配置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拟派人员的配备方案,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明确且针对性强得4分;分工较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基本明确但无针对性得1分;其它不得分。
服务响应
3
投标人须给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能否在短时间内响应,在尽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尽可能的解决出现的问题,请投标人根据公司情况提供及时的服务响应计划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应急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如遇暴雨暴雪天气、配送车辆事故等)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及实质性优惠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其他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的调货网点及紧急调货能力进行打分,紧急调货网点分布广、调货速度快得5分,网点分布较广、能力较强得2分,网点分布仅能满足基本需求得1分,提供调货网点证明材料
特色服务
6
针对本项目需求及投标人服务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具体详细的其他特色服务,其他特色服务可以涉及到本项目开展的整个环节,根据投标人的特色服务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安全及风险承担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的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针对性强得3分;有承诺、措施合理得2分;仅有承诺得1分;没有不得分。
合计
100分
第三标段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量化指标
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
30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D/最后报价V)×价格权值×100%
备注:符合本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企业信誉(15分)
投标人业绩
10
1.投标人2018年以来承接过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以上提供的业绩得到采购方“好(或满意)”等正面
评价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4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企业实力
5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以上认证均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议
55分
项目理解
6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理解,从成本控制(菜品的价格分量等)、服务基本要求,食材配送要求,人员要求,食堂管理要求等提供理解跟分析,剖析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解分析方案,对服务理念,服务定位,服务目标,管理模式等切合实际,对服务计划及承诺保密、安全、可行的,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食材挑选
5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来源渠道的详细介绍方案,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到水产类、畜禽类货品采购渠道或生产渠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渠道介绍书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食品预加工
5
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本项目的食品预加工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可能会涉及到的蔬菜类、干调类及相关人员配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食材检测
6
投标人须根据自己的能力,制定本项目的食材检测方案,提供食材检测计划方案书,为保障采购人的食材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划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2
供应商具备食品类安全检测能力,能进行精确的农药残留(抑制率)、常见食品禁用添加剂、微生物、细菌等检测,提供检测设备得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食材配送
5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快捷、高效、准时、质量新鲜安全的实力,根据投标人的食材配送基本常识、卫生安全、食材保鲜程度、配送资质、车辆配置、配送人员、配送时间、配送标准、配送路线、配送现场管理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计划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5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项目服务团队配置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拟派人员的配备方案,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明确且针对性强得4分;分工较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基本明确但无针对性得1分;其它不得分。
服务响应
3
投标人须给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能否在短时间内响应,在尽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尽可能的解决出现的问题,请投标人根据公司情况提供及时的服务响应计划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应急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如遇暴雨暴雪天气、配送车辆事故等)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及实质性优惠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其他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的调货网点及紧急调货能力进行打分,紧急调货网点分布广、调货速度快得5分,网点分布较广、能力较强得2分,网点分布仅能满足基本需求得1分,提供调货网点证明材料
特色服务
6
针对本项目需求及投标人服务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具体详细的其他特色服务,其他特色服务可以涉及到本项目开展的整个环节,根据投标人的特色服务方案书,内容编制详细、充实、可行得6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充实、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充实、可行得2分,其它不得分。
安全及风险承担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的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针对性强得3分;有承诺、措施合理得2分;仅有承诺得1分;没有不得分。
合计
100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 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荆州市区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见附件十九);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凡是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投标书(附件一);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有则提供)(附件二);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则提供)(附件三);
5.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6. 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五);
7.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8. 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有则提供)(附件七);
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1.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八);
12.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九)。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
4.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1、 投标书
致:(代理机构名称))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项目的相关货物(服务)采购等相关内容的全部费用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货日期: 日历天;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性负责;若贵方发现投标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投标及成交资格;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致:(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34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价
分项合计
1
货物1(工程或服务)
2
货物2(工程或服务)
3
货物3(工程或服务)
4
货物4(工程或服务)
5
货物5(工程或服务)
6
货物6(工程或服务)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五、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1
2
3
4
5
6
…
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六、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授权书
致:(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法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附件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八、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九、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1.1
1.2
1.3
1.4
1.5
1.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2.1
2.2
2.3
2.4
2.5
2.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一、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致:(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