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ZHZB2021-ZC040-CS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力文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长平大街北杜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一楼
成交 金额 : 65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开标一览表.doc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 刘玉喜、王文 | 李京哲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9,8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渭城区北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渭城区北杜街道办
联系电话:029-3311517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29-8625201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赛高街区A座9层902室
联系方式:029-86252018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
项目编号:SXZHZB2021-ZC040-CS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35
第五章 评审方法 3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6
竞争性磋商公告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2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HZB2021-ZC040-CS
2、项目名称: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3、预算金额:6963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1项,
采购预算:696300.00元;
项目概况:负责北杜街道办事处在职职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德路大队职工,北杜市场监督管理所职工,临聘人员及下派社工,所有职工的一日三餐。
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5 00:00:00 至2022-09-0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8 00: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赠送
注: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郭工,电话:029-86252018 ,邮箱:sxzh@shaanxizongheng.com )。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 办理 CA 锁方式: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 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 A 座 1707 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9-02 14:00:00
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渭城区北杜街道办事处
地址:渭城区北杜街道办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3311517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29-862520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2.3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9-86252018 邮 箱:sxzh@shaanxizongheng.com |
2 |
3.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3 |
9.2 |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
4 |
9.3 |
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
5 |
11.1 |
磋商报价:本项目磋商报价为总价包死。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包括人工费、服务费、服装费、管理费、社保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
6 |
12.1 |
1、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后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按无效磋商处理。 以上资质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各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相关声明或承诺均为原件),资格审查时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查。 |
7 |
13.1 |
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8 |
14.1 |
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报价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 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版包括: (1)word 版磋商响应文件; (2)扩展名为“.SXSTF”的非加密电子化响应文件 1 份。 |
9 |
15.2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
10 |
16.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14: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 |
19.1 |
磋商时间:2021年09月02日14: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2。 |
12 |
24.1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13 |
27 |
成交代理服务费: 27.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7.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户名: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账号:7910000610120100029478 |
14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5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16 |
磋商 保证金 |
不收取 |
、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资金已落实到位。
名词解释
2.1采购人:渭城区北杜街道办事处
2.2监督机构:/
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8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磋商无效。
3.5供应商必须在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6联合体磋商
3.6.1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合格的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规格、质量、有效期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5.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的内容:
(1) 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9.2 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9.3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本项目磋商报价为总价包干。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包括人工费、服务费、服装费、管理费、社保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11.2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
13.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及报价一览表一份,并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电子版中需拷入:①扩展名为“.SXSTF”的非加密电子化响应文件 1 份;②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的 word 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电子版使用 U 盘存储。
1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4.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
14.6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4.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响应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7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14.8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 选择“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4.9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报价一览表除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必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5.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磋商响应单位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请勿在_____(磋商时间)之前启封”。
15.4如果供应商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处。
16.2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6.3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17.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7.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与评标
19.磋商大会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0.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1.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21.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1.3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21.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21.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6.1磋商小组将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
21.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1.6.3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
21.6.4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1.6.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6.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磋商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存在有重大缺漏项;
6)供应商有串通磋商、以他人名义磋商、行贿、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磋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1.7.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1.6.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1.7.2详细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评审方法进行。
21.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2.评审过程的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3.评审方法
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存3名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通知与签约
24.成交程序
24.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4.2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24.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4.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5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4.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5.成交通知
25.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采购合同的签订
2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7.成交代理服务费
27.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7.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28.质疑
2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8.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8.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8.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8.5.4事实依据;
28.5.5必要的法律依据;
28.5.6提出质疑的日期。
2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28.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8.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28.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8.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28.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
28.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28.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
28.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8.7质疑答复
28.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8.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8.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8.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28.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28.8.3联系部门: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28.8.4联系电话:029-86252018
28.8.5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29.其他
29.1磋商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磋商---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磋商后,供应商现场填报的磋商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29.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
29.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 (? )。
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供应商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也不接受追加金额。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月付款,每月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对应比例付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双方承诺
1. 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 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七、服务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服务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一致,并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承包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
1.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承包业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1.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在履行承包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责令整改。
1.4、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对供应商履行安全操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1.5、发生事故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供应商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1.6、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员工劳保上岗。
1.7、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标准和要求,检查监督供应商员工配备数量。
1.8、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员工随时进行身体健康证检查,对供应商违反规定无证上岗人员有权责成立即辞退,并对供应商问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采购人制定。
1.9、为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
1.10、负责按照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足额向供应商支付承包业务服务费用。
1.11、协助供应商管理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操作、治安防范与自我规范的基本知识教育。
1.12、协助供应商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2、供应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承包费。
2.2、对采购人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3、供应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采购人提供符合正常工作的安全条件和环境。2.4、供应商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定和其它行为规范。
2.5、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足额配齐所要求的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餐饮服务标准及规范。
2.6、供应商人员在对采购人服务期间,因公、非因公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伤、残、病、亡的,由供应商负全责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约定。
2.7、供应商负责处理好承包业务的对外协调工作。
2.8、供应商人员应爱惜厨灶、厨具、餐具和各种设施设备,认真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实行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自然耗损除外),凡因违规使用或保养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厨灶、厨具、餐具及其他设设施备故障或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支付费用。凡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做出相应处罚。
2.9、供应商应依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供应商人员劳动报酬,并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0、供应商负责所承包区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实施由采购人监督执行,凡不符合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标准要求或达不到效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11、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救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留存备案。
九、质量保证: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面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二、除本合同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十四、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十五、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负责北杜街道办事处在职职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德路大队职工,北杜市场监督管理所职工,临聘人员及下派社工,所有职工的一日三餐。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人员配备
主厨:1人;面点:1人;帮厨:4人。
四、服务要求
1、工作范围
1.1、负责原材料的验收、保管、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等。
1.2、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1.3、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2、就餐人数
2.1、每餐就餐人数约为211人。
3、供应时间
3.1、早餐:7:50--8:50;午餐12:00--12:40;晚餐18:00--18:30。
3.2、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作息时间要求,保质保量保障采购人职工用餐。
3.3、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采购人需要在特殊时间加餐,需提前通知供应商,确定用餐标准,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4、具体要求
4.1、早餐:两菜一主食;午餐: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两主食,面和米饭;晚餐:两菜一主食。
4.2、供应商应根据节假日和季节交换,适当调整餐品,供应各类时令菜和节日菜品种。
5、其他
5.1、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
5.2、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由供应商负责。
5.3、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住宿。
5.4、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厨房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5.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安全生产法》开展餐饮服务工作。
5.6、服务期间,如有投诉情况,供应商及时上报解决方案。
5.7、成交供应商上报完备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5.8、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厨房和设备间房屋。
5.9、由于供应商原因所造成误餐、断供、食品安全(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10、成交供应商所制作的全部餐品,必须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5.11每名职工补助11元/天,职工自费4元/天。职工补助标准为(早餐:3元/人,午餐:6元/人,晚餐2元/人),职工自费标准为(早餐1元/人,午餐2元/人,晚餐1元/人)。
5.12、最终给承包商的补助金额以实际每天就餐人数核算补助资金。
5.13、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二、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附件2初步审查要素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价格: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2)技术评审: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3)服务承诺: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4)业绩: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三、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1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得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综合评审: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评标要素和分值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1.3.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投标报价×6%”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投标报价×2%”进行扣减;
2.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2.4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
附件1:
初步审查要素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税收缴纳证明 |
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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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
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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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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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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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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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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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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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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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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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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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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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应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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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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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文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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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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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审查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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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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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
附件2: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价和比较以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从“价格评审”、“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业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赋分。
类别 |
总分 |
评标因素 |
最高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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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审 |
10分 |
1.经初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供应商的有效磋商价格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的公式计算得分。 4.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
10分 |
根 据 磋商响应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 按 差 别 计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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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
70分 |
食堂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得7-10分; 食堂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得4-7分; 食堂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得0-4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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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设置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得7-10分; 人员配备设置较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及岗位职责较清晰得4-7分; 人员配备设置基本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不清晰得0-4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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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作、加工服务方案:方案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得0-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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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使用管理、餐具消毒等方案:方案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得0-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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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服务方案:方案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得0-8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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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全面得4-6分; 对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较全面得2-4分; 对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差得0-2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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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可行、细致全面得7-10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全面、较可行、较细致全面得4-7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性、可行性、细致全面度一般得0-4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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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得3-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得0-3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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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突发事件(包括防火、防盗、防事故及停水、停电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详细,实用,切实可行得3-5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详细,实用,可行性差得0-3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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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详细、具体、可行得3-6分; 较具体、基本可行得0-3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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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10分 |
① |
对比各供应商服务承诺,承诺事项具体、可行、可操作性强得7-10分; 承诺事项较具体、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 承诺事项不具体或较差得0-4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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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0分 |
①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业绩证明(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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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最后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如果还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作废处理。 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磋商,该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4、由于磋商响应文件有矛盾,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结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磋商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得分项,供应商如提供原件的同时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成交:
1、磋商结果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采购人根据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磋商响应函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资格证明文件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技术标服务方案
业绩
其它说明
一、磋商响应函
致:渭城区北杜街道办事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
我方承诺如下:
磋商总报价为小写: (大写: )。
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 90天),本磋商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6)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 (元) |
服务期 (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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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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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本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严格按照表格格式报价。
三、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