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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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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BCG2021020

二、项目名称: 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养老服务“双试”改革。为五个试点社区80周岁以上老人和其他6类困难人群约760人提供爱心早餐。 不限
最终报价:755500(元) 无锡峰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后西溪1号304室 91320204MA1MTMMY5A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养老服务“双试”改革。为五个试点社区80周岁以上老人和其他6类困难人群约760人提供爱心早餐。全年约250天,助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提供助餐服务。 符合采购人要求。 250天 不超过4元/餐/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慧,赵善庆,马燕,金志强,薛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招标类费率的八折,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0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春雷路10号

联系方式:0510-8821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隐秀路866-A3-302

联系方式: 0510-8281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钟明

电 话: 0510-82810100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采购招标文件-老年助餐7.29.doc

    151.5K

  • 声明函.jpg

    96.3K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BCG2021020

采购项目名称: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项目技术要求和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BCG20210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2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春雷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养老服务“双试”改革。为五个试点社区80周岁以上老人和其他6类困难人群约760人提供爱心早餐。全年约250天,助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提供助餐服务。

1.? 质量要求:不超过4元/餐/人,符合采购人要求。

2.? 配送服务:由承包方提供配送方案和服务。

3.? 服务期:250天。

4.? 本项目最高限价76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处理。

4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5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7:00 时。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供应商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2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8月19 日16时前。

7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1年9月3 日 9:00起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 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1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9月3 日 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并在光盘或U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13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凡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注: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琳

联系电话:0510-88219080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春雷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前贵、刘曾辰

联系电话:0510-82810100,

电子邮箱:71573294@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66号三楼北侧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5

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工程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原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每册在封面右上角须标注出正副本标志),同时还须提供投标文件、U盘(U盘需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1. 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时必须提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另行准备一份随身携带,与投标文件内授权委托书内容完全一致。);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投标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6)授权委托人2021年 2 月~2021年 7 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 2月~2021年7 月的缴费证明(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法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复印件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0)承诺书一、二(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如果证明材料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2)评标评分所需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如有自拟)

2.? 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

(4)投标偏离表。

3.? 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开标一览表;

(2)其他。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由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7.? 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五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须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投标费用自理。

10.?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七)报价要求:

1.?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劳务、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赔偿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市场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

2.? 中标后本项目实际履行必须使用投标所承诺投标产品或设备,如遇无法及时配置等特殊情况,应书面提请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其他型号产品或设备。

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可另增报价子项。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4.? 报价中还须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 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中标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签定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报价作为评标及确定合同预估价款使用,不作为结算价,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6.?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8.?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八)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7.?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0.?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4.? 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15.?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6.?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7.? 响应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

18.?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9.?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0.?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的;

2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2.?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4.? 技术文件编制粗制滥造、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较多的,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50页的);

25.? 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畸高或畸低,但响应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7.?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9.?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0.?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2.?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专家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2.2宣布评标纪律;

2.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2.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开标工作程序

4.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初步资格性审查:

4.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3唱标

4.3.1经密封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4.4唱标结束后清场,投标供应商退场。

5.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1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招标资料一并保存。

5.3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要求,对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以确认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 评标工作程序:

6.1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符合性评审。

6.1.1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6.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6.2.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负责。

6.2.2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6.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进入评标室)。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评标委员会约定的时间内递交。否则视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3 比较与评价

商务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与评价。

6.3.1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在不改变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投标供应商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3.2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6.3.3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3.4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全部结束后,工作人员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6.4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评分标准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价格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30

2

食品安全保障情况

1)投标人具有与原食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每提供一项得 5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食品检测公司对投标人供应蔬菜、生肉等检测报告或有整套溯源管理体系的,得4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台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人对餐厨垃圾、废油脂处理去向,提供处理证明的,得3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12

3

企业实力、业绩

投标人获得以下认证证书:

1)投标人获得3A级信用单位的得4分;

2)服务、质量等方面获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3)近3年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投标供应商针对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与本标段类似配送业绩,每个项目2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12

4

运输响应时间

各单位配送距离得分,以投标人的配送仓库为准,依据导航距离,15公里以内得6分,15公里到20公里得3分,20公里以上得1分,超出25公里不得分。(提供地图导航复印件,提供仓库的产权或租赁相关证明)

6

5

企业配送车辆情况

投标人具有的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客车或货车),每提供1辆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自有配送车辆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义购买,以提供自有配送车辆的彩色照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彩色照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10

6

技术分

(服务方案)

(1)总体方案:专业团队及食材配送服务总体思路 8分

(2)服务管理体系; 3分

(3)岗前培训管理; 3分

(4)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3分

(5)配送服务的重点难点和应对措施; 3分

(6)食品配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分

(7)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3分

(8)服务响应时间; 3分

除技术标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条理不清、内容偏少(少于30页)外,技术标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服务方案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

30

合计

100

(十)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详细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告知其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2.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采购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采购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工程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2.? 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中标服务费: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招标类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或报价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

(十七)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八)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养老服务“双试”改革,我街道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含助餐)占比需达25%。经过前期的.调研,现拟在云昌、云龙、云扬、云祥、云林社区作试点,给以上五个社区的80周岁以上老人和其他6类困难人群约760人提供.爱心早餐(助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不提供助餐服务)。为确保餐品分发时效,要求投标单位每天现做早餐,具体数量以实际配送份数为准。蒸制,打包,搭配好套餐,送至分发站点,由社区工作人员在食物最佳食用期内分发完毕。全年按250天计算,合计需支付资金约76万元。

助餐方案(拟)

套餐A

套餐B

周一

肉包+鸡蛋+黑米粥

香菇菜包+鸡蛋+豆浆

周二

豆沙包+花卷+豆浆

萝卜丝包+花卷+小米粥

周三

梅干菜肉包+鸡蛋+南瓜粥

坚果馒头+鸡蛋+黑米粥

周四

香菇菜包+花卷+豆浆

红糖馒头+花卷+黑米粥

周五

肉包+鸡蛋+小米粥

香菇菜包+鸡蛋+豆浆

各个产品详细说明:

1.肉包、梅干菜肉包、荠菜肉包,重量85g (+-5g) 。

2.香菇菜包、萝卜丝肉包、粉丝包、豆沙包,重量85g( +-5g) 。

3.红糖馒头、玉米馒头、坚果馒头,重量90g(+-5g)。

4. 烧卖,重量65g(+-5g)。

5.粥类330g(+-5g)、 豆浆250g (+-5g)。

6.鸡蛋。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方):

1、? 采购项目编号:

2、? 采购内容:

3、?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4、? 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5、? 服务期限:

6、? 服务地点和方式:

7、?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每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确认的收货单和等额发票后,每月的中旬支付上个月对应的费用。

8、?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现管理、技术、协调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

9、? 解决争议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无锡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0、? 其它事项:

1、技术服务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1)

2)

3)

4)

2、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服务成果,不得转让或扩散给第三方;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扩散;乙方不得将技术服务成果扩散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11、?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招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三份

1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见证单位:(公章)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政府采购编号:ZBCG2021020

采购项目名称: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

投标人:

二○二一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ZBCG2021020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及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研读,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采购工作所需的设备费、运输费、食材费、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本项目。

二、我方愿意提供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另提供电子光盘一张(电子光盘需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任务。

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若干意见》(锡政办发[2007]223号文)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缴纳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 (格式)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编号:ZBCG2021020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1

云林街道助餐中心早餐助餐采购项目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250天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若不一致,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一)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报价,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3、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且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规格要求。如所供之货物不符合前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为了积极配合贵局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ZBCG2021020

日期:

(采购人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ZBCG2021020)的报价,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ZBCG2021020

日期: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ZBCG2021020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

(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

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名称

采购要求

实报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上表如需要自行延长。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号

经营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年 月- 年 月

资质情况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业绩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备注

(单位盖章)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九)(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如有自拟)

(十二)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注:此处须将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此处。

2、补充证明文件

注:此处须将投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在此处。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