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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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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区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区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6 17:27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区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受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

3.标包划分及服务商数量:

标包一:米、面、食用油、调料类;

标包二:禽蛋、水产、冻货、蔬菜类;

标包三:牛、羊肉类;

标包四:大肉类;

各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参加投标,食堂各类食材定点供应商3家,即为采购人食堂日常所需。

4.供应期限:实行一年一招,供货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5.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招标时优先)或者有实体店面的个体工商户。第一、二包标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具备可靠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环保卫生管理能力。

5.5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供货商须在本地有办公、仓储场所;

5.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出具的业务代表项目授权书及业务代表身份证。

6.申请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要求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保持一致。将相关证件及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1328996122@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10:00时(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采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厚德楼303室。

9.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采购公告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kzjsxy.edu.cn/)发布。

采购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35号

联系人:王卫民、刘磊

联系电话:13325652805、15809908830

采购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岭路5564号

联系人:雷小梅 张艳萍

联系电话:13364957585 13364956166

  • 附件【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招标文件(1).docx

新疆天麒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卫民、刘磊

联系电话:13325652805、15809908830



采购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独山子分公司

联 系 人:雷小梅 张艳萍

联系电话:13364957585 13364956166



二零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受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

3.标包划分及服务商数量:

标包一:米、面、食用油、调料类;

标包二:禽蛋水产、冻货、蔬菜类;

标包三:牛、羊类;

标包四:大肉类;

各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参加投标,食堂各类食材定点供应商3家,即为采购人食堂日常所需

4.供应期限:实行年一招,供货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5.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招标时优先)或者有实体店面的个体工商户。第一、二包标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具备可靠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环保卫生管理能力。

5.5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供货商须在本地有办公、仓储

5.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出具的业务代表项目授权书及业务代表身份证。

6.申请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要求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保持一致。将相关证件及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1328996122@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10:00时(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采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厚德楼303室。

9.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采购公告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kzjsxy.edu.cn/)发布。



采 购 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35号

联 系 人:王卫民、刘磊

联系电话:13325652805、15809908830



采购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岭路5564号

联 系 人:雷小梅 张艳萍

联系电话:13364957585 133649561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联系人:王卫民、刘磊

联系电话:13325652805、15809908830

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岭路5564号

联系人:雷小梅 张艳萍

联系电话: 13364957585 13364956166

4

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5

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6

各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1年9月15日10:00前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或发至1328996122@qq.com,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至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位供应商,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1:00 时

地 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厚德楼303室

前 附 表


A说明


1、适用范围及招标依据

1.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针对于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1.2招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以及《校内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乙方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4 “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采购需求、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

2.5 “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服务”系指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本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向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提供原料副食的供应、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及保管、现场搬运,检验及验收、移交等工作,向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等、项目需求、本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

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

3、采购范围、标包划分及供应期限

3.1采购范围:向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提供原料副食的供应、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及保管、现场搬运,检验及验收、移交等工作,向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等、项目需求、本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

3.2标包划分及补充服务商数量:

标包一:米、面、食用油、调料类;

标包二:禽蛋水产、冻货、蔬菜类;

标包三:牛、羊类;

标包四:大肉类;

各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参加投标,食堂各类食材定点供应商3家,即为采购人食堂日常所需

3.3供应期限:签订合同意向协议壹年。

注:每年签订有效期为一年的服务合同,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5、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参与招标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准备和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2供应商在投标准备、实地考察和投标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7、法律适用

7.1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8、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8.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B 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 本采购文件是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提供原料副食采购项目公开程序、合同文本进行说明。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2 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

10、采购文件的澄清

10.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分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或发至1328996122@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1、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1.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1.2供应商在每次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至的书面文件后,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确认。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2 除在采购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及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详见格式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3);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格式4);

(5)诚信声明(详见格式5);

(6)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生产或经营基地的土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能证明投标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料;

(8)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并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详见格式6);

(9)投标一览表(详见格式7);

(10)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格式8);

(11)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

(13)产品检测报告项目介绍,质量和数量评验标准介绍投标;

(14)经营管理、配送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有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若使用中出现问题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应提供用户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并承诺因产品质量或配送造成一切安全问题和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a、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制度、工作计划和运输装备情况——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同):日常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突发应急处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工作计划;运输装备等。

b、配送服务计划,可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提高配送服务的整体方案——根据行业规范、标准及食堂配送特点,拟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公司管理服务理念;配送服务达到的总体目标;在作业中如何考虑环境的安全因素;管理服务总体沟通及传递方式;配送服务的其他承诺。

(15)仓储能力(是否有相应的专用粮油仓库、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干货仓库、农药残留检测室及仪器、冷藏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16)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

(16)用户反馈;

(17)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详见格式9);

(18)采购需求及评分所需的其它资料;

(19)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文件格式10);

(20)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投标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合同项目、服务以及单价等内容。

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公开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17、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

17.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并须提供项目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货物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

17.3供应商应逐条对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8、投标文件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供应商应提交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9.3 除供应商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4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通过复印正本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19.5 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公开投标。

D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均按A4复印纸页面编制、装订。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明标。

20.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0.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采购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并注明“开启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20.4未按本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后果负责。

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1.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21.2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供应商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3.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文件”字样。

23.3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4 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24、递交投标文件

24.1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4.2.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4.2.2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E 招标、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25、招标会议

25.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议。

25.2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招标时参加会议的代表应持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核验出席招标活动现场的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提出异议

25.3在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招标小组认定其有效性。招标小组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进入招标、评审阶段。

26、招标小组

26.1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以及根据《校内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总务处及餐厅负责人进行评标。招标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评审,确保招标、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27、招标

27.1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招标。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招标。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招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招标中,招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27.2在招标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招标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招标小组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招标活动。

27.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7.4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招标小组在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5招标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6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招标情况退出招标。

27.7招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

27.8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28、评审

28.1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8.2招标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技术要求等进行比较,并与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9.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招标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招标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

29.3 招标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

29.4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30、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质量和性能、供应期限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1.2出现重大偏离的;

31.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

3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32、评审标准

32.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2.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招标资格。

32.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2.2.1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招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3比较与评价。招标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4评审分值:各标包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7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32.5推荐各标包中标供应商

32.5.1各标包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各标包评审得分最高的3家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5.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6招标小组复核。招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招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3、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

采购人保留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4、中标通知书

34.1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3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

35、纪律与保密事项

35.1凡参与招标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公开的其他情况。

35.2领取本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公开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5.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公开,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公开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公开;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4供应商不得在公开采购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公开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公开。扰乱公开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招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5 公开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5.6从公开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5.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公开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

35.8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招标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

F 授予合同

36、授予合同标准

36.1本采购项目的货物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所确定中标供应商。

37、签订合同

37.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 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7.1条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37.4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37.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8、合同的签订准则

38.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

38.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单位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单位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8.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采购合同一致。

G 询问、质疑、投诉

39、询问

3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质疑

4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0.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0.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40.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0.5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4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投诉

4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1.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2、诚实信用

42.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H 义务、工作纪律

43、招标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4、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45、采购代理服务费

45.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标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标包一、二采购代理服务费为:?600元/家;标包三、四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元/家。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

3、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分为4个标包,其中标包一:米、面、食用油、调料类;标包二:禽蛋水产、冻货、蔬菜类;标包三:牛、羊类;标包四:大肉类;

4、中标供应商需接受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的日常监管,须遵从政府、市场监管、食品卫生安全等职能部门管理,严格遵守校区各项规章制度。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包号

采购名称

质量标准要求

标包一

米、面、食用油类、调料类

米、面、食用油类:符合国家标准,食用油要求无棉籽成分、原料非转基因;

调料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包装无鼓包、变形、变味等。

标包二

禽蛋类、水产、冻货类、蔬菜

禽蛋类:有动物检疫证明,无内脏,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晚上要求。蛋类: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水产冻货类:鱼类必须生猛鲜活,(如需要杀好的鱼,必须做到鱼鳞刮除去内脏、鱼鳃,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标包三

牛羊

必须是放心肉,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标包四

大肉类

所供肉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并加盖检疫章的新鲜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供货品种及价格

货物报价包括中标供应商生产、采购、仓储、运输装卸、运输保险、验收、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供应商根据相关标准须报出月结算价下浮率,并作为报价得分的依据,但承诺下浮率数值范围应大于0且小于等于15,否则报价得分均按零分计取。

四、大宗物资交货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校区及食堂运营商所需货品的品牌、规格等参数送货上门。

2、每批货物采购时,食堂运营商需求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中标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中标供应商接到订单后,按照规定运送时间将货物保质、保量送达指定地点并卸货,送货时间不得与学院安保处有关规定冲突,重大活动期间另行约定。供应商如送货不及时影响餐厅正常开餐,停止供货三天。严重者将赔偿餐厅的本餐营业额(按前一天营业额计)。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送货单》一式三份,中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或送货专用章,中标供应商和粗加工服务商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字,作结算凭据。

5、每个品种的重量及数量以双方核对的为准。

6、严格按照校区大宗物资服务商供货时间进出校门。

7、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零售价,单价表每周(天)确认一次。违反此价格标准的供货商,餐饮公司有权扣除差价,严重者停止供货三天,三次以上被餐厅投诉的取消配送资格。

8、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及餐饮管理中心,在采购单位和餐饮管理中心确认后方可调整。

五、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扣除全部押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2、供货车(人员)在校门口附近及校内有安全事故的或损坏校区设备设施的,按学院规定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六、总体要求

1、为使食堂运营商有充足的库存时间以备所需,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较新生产日期的大宗物资,若到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少于包装上标示的整体保质期的1/2,将不予收货。

2、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不能出现过期、变质、变味、有毒、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国家以及行业认可的质量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参数要求,并以此作为退货依据。

3、双方(粗加工服务商、大宗物品供应商)如对货物验收存在任何异议,由校区相关部门现场协调。

4、在合同期内,校区每一季度委托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实行随机抽查送检一次。抽检时,双方代表同时在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抽检,则视为中标供应商对食堂运营商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合同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5、合同履行期间,校区将定期及不定期核查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质量、价格、材质等弄虚作假,成交后转包,配送不及时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校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口头警告无效、拒不整改的,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经校区相关部门确认,将发出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通知书。按该类供应商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供应商。被取消供货资格的供应商将列入校区供应商黑名单,5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

6、当市场物价波动较大或因政策要求、季节变化等原因时,经部门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可集中大量采购一批食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服务商;

7、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前,需向校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标包/家,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无任何问题或事故,将在合同到期满后第一周无息返还至中标供应商。

8、发生下列情况时,校区有权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校区组织的投标。

(1)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

(2)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拒绝按承诺下浮率价格供货的;

(3)成交后转包的;

(4)合同期内无法按照校区食堂粗加工服务商或运营商要求报价,影响物资供应的;

(5)供应物资达不到验货不合格,退货补货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后果严重影响校区食堂正常运营,收到三次书面警告通知书的;

(6)合同协议期内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

七、结算要求

1、结算方式为月结。最终每月结算价款按每月经审定批准的结算价款与(1-中标单位承诺的月结算下浮率)之积进行结算。

2、中标供应商应于每月10日前(即第一个供货月结束的次月,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与食堂粗加工服务商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3、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有效发票或收据而影响到食堂粗加工服务商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或收取的当批货款,食堂运营商有权延迟2个月支付当月货款。

4、食堂粗加工服务商接到中标供应商报帐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形式给中标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格式1 响应函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格式5 诚信声明

格式6 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

格式7 招标一览表

格式8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9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格式10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供 应 商: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电 话:


格式1 投 标 函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作内容。

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所需服务及应尽义务。

3.其投标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我们将按服务协议、投标承诺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公开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你们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投标价及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 ,其身份证号为,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招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作为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附件。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注册时间

经济类型

营业执照号

近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平方米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资产

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负 债: 万元

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

年份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区校区学生食堂原料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