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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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3634

项目编号: GZ4-21-05-063/-ZC-F

项目名称: 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

预算金额(元): 2713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713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 餐饮服务 1 厅机关餐厅劳务托管、业务技术用房餐厅劳务托管(具体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7135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7135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清 真食品准营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9-06 00:00:00 至 2021-09-1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内容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注:(1)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5)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具体开标厅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联系方式: 0951-613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15层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 0951-7829186转8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何强
电话: 0951-61363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夏红娟 刘彬彬
电话: 0951-7829186转840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06

1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3634 招标文件编号:GZ4-21-05-063/-ZC-F 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09 月 06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3634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387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元):2713500.00 最高限价(如有):2713500.00 采购需求: 厅机关餐厅劳务托管、业务技术用房餐厅劳务托管(具体项目说明和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 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 4 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 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 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清真食 品准营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 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 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1 年 09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xggzyjy.org)、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5 方 式 : 网 上 下 载 ( 1 ) 登 陆 宁 夏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 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 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具体开标厅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公告发布媒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cgp-ningxia.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86 号 联系方式:何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6 名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 15 层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951-7829186 转 8403 13639516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强 电话:0951-6136332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红娟 刘彬彬 电话:0951-7829186 转 8403 13639516582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06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劳务托管项目 采购需求: 厅机关餐厅劳务托管、业务技术用房餐厅劳务托管。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86 号 电 话:0951-6136332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 15 层招标四部 业务联系人:夏红娟 刘彬彬 电话:0951-7829186 转 8403 13639516582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 8 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清 真食品准营证》; ( 4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政 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 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 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本项目服务标的所属行业为 9 餐饮业行业。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 项目预算金额 2713500.00 元; 最高限价:2713500.00 元(如有) 10 保证金:30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09-29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 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从 单位账户或已备案的账户缴纳,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10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09-29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具体开标厅 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注: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 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2.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 形式提供)。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 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 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4.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 标。 14 开标时间:2021-09-29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具体开标厅请关注四、五楼显示屏。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 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 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 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1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下浮 30%执行。 收取形式: 转账 收取时间: 中标后三个工作日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 业务的范围:是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12 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 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 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 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 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无 3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 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 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 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13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 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 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 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 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 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服务类公开招标标准范本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 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 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 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 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 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14 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 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 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 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 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1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 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 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6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7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19 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20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 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 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 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 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 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 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22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 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 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 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 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 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 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 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 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 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 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 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 25 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 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6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 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 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 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28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 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 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 29 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 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 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 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 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 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30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 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 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诉。 3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后厨托管服务采购需求 一、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公安厅 服务类型:餐饮服务 地 址:1、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86号 2、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 386号 服务范围: 1、公安厅机关内部清真餐厅、汉餐餐厅 2处(建筑面积 1109.02 ㎡),拟配置服务人员 不少于 29人,最大保障约 500人就餐,日常保障约 200-300人就餐。 2、业务技术用房内部清真餐厅 1处(建筑面积 1027 ㎡),拟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 16人, 最大保障约 400人就餐,日常保障约 200-300人就餐。 一、服务内容: 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负责为中心每日安排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用餐,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加工、用 餐服务、成本核算、饮食卫生安全等。工作用餐主要为早、午、晚三餐,采取自助餐的方 式每日供应(节假日不休息),同时根据需要兼顾接待桌餐等人员临时就餐以及遇有突发事 件时的配餐。 以下品种供参考 早餐:每天供应拉面、牛奶或豆浆、煮鸡蛋或煎蛋;2道粥;6道面点,包括包子或馅 饼、烤饼、馒头花卷等;2道粗粮;2道热菜(一荤一素)4道凉菜(一荤三素),间隔搭配 羊杂、豆腐脑、馄饨等小吃。 32 午餐:8道热菜(四荤四素)2道凉菜(一荤一素);杂粮米饭,搭配 2道面食或面点; 2道粗粮;2道汤;2道时令水果。 晚餐:3道热菜 3道凉菜;杂粮米饭或扬州炒饭;1道面食,炒削面或臊子面等;1道 粥;1道汤;2道粗粮。 2、可提供客餐接待。 二、服务说明 1、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餐厅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86号,餐厅总面积 2000㎡。其 中汉餐餐厅集体用餐区可保障 200人同时用餐;清真餐厅集体用餐区可保障 90人同时用餐, 包间 2个。 2、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餐厅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 386 号,餐厅总面积 1027 ㎡,餐厅集体用餐区可保障 230人同时用餐,包间 3个。 3、后厨部分设计有:主炒区、凉菜间、面点间、酸奶间、洗消间、主食品库、副食品 库、调味料库。设计符合国家集体用餐的卫生量化标准。 4、为了满足就餐人员的饭菜质量、饭菜的口感,餐厅厨师岗位采用轮岗制度,定期更 换厨师,更好的保证饭菜的质量和口感。 5、供应商需提供管理制度,包含卫生管理、食品留样、库房管理、食品加工管理,对 以上制度给出合理措施。 6、供应商需提供经营方案,包含餐厅成本核算方案、饭菜价格表,食堂应急预案(包 含食物安全、燃气泄漏、停水停电、火灾、地震等),用工配置方案、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 保养维修制度方案,对以上方案给出合理措施。 1.承包形式 (1)餐厅经营管理由合法企业进行劳务承包经营。由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进行监 督管理。以保证承包单位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2)餐厅所需主要设施设备、就餐用具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购入,所有权为自治区公安 厅所有。 (3)餐厅所需原材料由公安厅负责采购。 33 (4)餐厅所用水、电、燃气、卫生、排污费用等均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承担。 (5)餐厅所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均由承包方聘用配置,并负责日常管理。 2.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一年。 3.劳务承包费预算:人民币 271.35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劳务费、员工宿舍费、员工社保五险、员工健康体检费、员工服装 费、餐厅低耗费用(牙签、餐巾纸等)、洗涤费(餐厅桌布、员工服装等洗涤)、服务企业 管理费、工会经费、税金和服务企业的利润等。 由投标方根据甲方提供数据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按每年报价。 4.餐厅服务对象:在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和业务技术用房工作人员(含节假日、周六周 日以及突发性事件时期的配餐)。本餐厅不对外营业。所有用餐均须提供安全、卫生、便利、 快捷的服务。 5.供餐方式及膳食品种:餐厅实行每天分早、中、晚供餐。全年无休息日,为在工作 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工作人员用餐采用自助分餐形式,每餐供应品种详见第一 点中的服务内容。由就餐者自愿选择,并免费提供各种调味品、餐具、餐巾纸。桌餐由自 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审定标准或菜单后供餐。 6.餐费结算方式: 餐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餐费标准执行,每月由承包方统计后,上报自治区公安厅 餐厅人员审核确认,按月结算。同时,承包方每月上报成本核算、各类材料采购明细单。 三、投标单位必备人员配置表 厅机关餐厅劳务托管,餐厅人员配置不少于 29人,其中必须有一名餐厅经理,其他人 员自行配置。 业务技术用房餐厅劳务托管,餐厅人员配置不少于 16人,其中必须有一名餐厅经理, 其他人员自行配置。 注:1、根据实际需要拟配置人员,配置人员中餐厅经理需提供连续 2年的社会保险缴 费凭证(社保花名册),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2、餐厅服务人员配备,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4 3、中标单位配置人员每天定时到岗不低于 90%。 四、餐厅基本要求 1.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 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外,还要落实和执行好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餐厅经营者每天定时检查,核算饭菜成本单价,每周公布不少于两次市场主副食品 价格情况,每天监督指导餐厅工作。 3.按照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配餐。 4.水、电、气费由自治区公安厅承担。 5.工作时间要遵守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节能工作,指定专职安全员, 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每位员工要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防 火措施、懂逃生方法、懂扑救初期火灾,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人群)。 6.保证节假日餐厅正常服务工作。 五、托管企业考核细则 采购单位为严格管理及提升服务质量,对中标单位的供货行为进行质量考核管理(考 核管理办法另附合同文本后)。 考核要求:按月考核,支付形式中标后在合同中约定。 为加强管理,促使餐厅劳务托管服务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内 约定,从应付托管费用中按 3%提取绩效奖金(每月约为 0.8万元,一年约 9.6万元),对食 品安全、饭菜质量、成本控制、服务水平等服务项目,达到满意标准的(80%以上),绩效 奖金全额给付;达到合格标准的(60%以上),绩效奖金减半给付,达不到合格标准的(60% 以下),扣减当月绩效奖金,并约谈餐厅劳务托管服务企业,约谈两次没有整改效果的,甲 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并依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核拨每月服务费用,如有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形,将依据考核 扣分情况扣除本月服务费用。 为保障采购人机关食堂菜品质量及乙方可能出现的服务隐患,采购人在进行核拨第一 月服务费用,暂时扣除乙方 5 万元服务押金,在合同结束后如无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在 35 最后一次拨款时一并将押金拨款给中标单位。 附:餐厅劳务托管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细则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机关食堂托管方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餐厅 工作效率与就餐服务质量,更好的做好各项就餐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合同履行情况监管 监督托管企业履行签订的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设施设备在使用期间如 有损坏必须承担维修费或赔偿费;遵守合同约定及厅机关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 管科室管理。 2、菜品质量 (1)制作的菜品不得出现有杂物(如:头发、钢丝球丝、死虫等异物)。 (2)制作菜品有烧焦、炒糊、盐味过量的情况,导致无法食用,应照价赔偿。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仪容仪表 (1)员工上班必须着工作装,且工作服整洁; (2)服务员上岗前须着淡妆,站姿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不得在操作间、库房随地吐痰、吸烟; (4)男士胡须及头发不得留的过长,女士不得留指甲、涂染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 (5)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员工在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 (7)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上岗。 4、环境、设备卫生监督管理 (1)前厅、后厨各区域设施设备在开餐前及餐后进行彻底清洁,不留死角。 (2)餐具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操作,并填写洗消记录。 5、后厨及前厅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监督管理 监督托管单位每月不定期做好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每周做好菜品创新,增加菜品 种类、增强菜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干部职工就餐服务保障工作。 6、安全监督管理 36 (1)下班后严格检查并关闭天然气阀门、自来水嘴和电源开关、灯具开关;若未关闭 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托管方承担; (2)损坏餐具及设备按照规定进行原价赔偿并扣考核分; (3)造成原材料浪费情况应照价赔偿并扣考核分; (4)若发现服务人员偷拿餐厅物品及原材料,立即开除; (5)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不能使用,应照价赔偿。 (6)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要求,每日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7、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与托管单位每月托管费用挂钩,作为付款依据,一分按照 100 元标准进行 罚款。 餐厅劳务托管单位考核打分表 考核项目 分数 扣分情况 扣分细则 合同履约 情况 40分 1、不按合同履约扣 10分。 2、不服从管理一次扣 10分。 3、每月满意度调查低于 70%扣 20分。 菜品质量 10分 1、菜品有头发、钢丝球等杂物一次扣 2分。 2、菜品有烧焦、炒糊、盐味过重,导致无法食用扣 4分。 3、菜品油过多一次扣 4分。 仪容仪表 卫生情况 10分 1、服务人员上班不着工装扣 2分。 2、服务员不着淡妆一次扣 1分。 3、站姿不端正、仪容仪表不规范扣 1分。 4、留指甲、胡须、涂指甲油、佩戴首饰一次扣 2分。 5、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扣 2分。 6、公共区域卫生不合格扣 2分。 37 安全责任 30分 1、下班不关闭天然气阀门一次扣 10分。 2、在操作间、库房吸烟一次扣 3分。 3、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扣 4分。 4、偷拿机关食堂物品及原材料扣 10分。 5、发现有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扣 3分。 技能培训 10分 1、不按规定创新菜品扣 5分。 2、不按规定组织员工技能培训一次扣 5分。 合 计 注:1、每月考核一次,打分成绩与托管费用挂扣,每月报财务审核,财务依据考核情况进行核拨本 月服务费用,一分对应 100 元;2、考核分低于 60 分第一次督促书面整改,第二次低于 60 分单方面解除 合同。 38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 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 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9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监狱企业:/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 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 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六、资格审查表 投 标 人 名 称 审查项目 投标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三证 合一只提供营业 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餐 饮服务许可 证》、《清真食 品准营证》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 询记录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 承诺书 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的缴纳记录 和税收的承 诺书 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 年 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 中小企业 声明函 结论 注:1.本表由采 购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核 40 对并如实填 写。 2.审查项目 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 不合格 七、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书的盖章、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2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及 有效性 未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存在漏报、错报或多个 报价的情形 3 投标有效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保证金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41 五、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评审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 报价得分 1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 价得 15 分。 2 业绩 10分 提供近三年(2018年 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 1分,满分 10分。注: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 相关业绩证明,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 中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8分 投标人提供主要从业人员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人力资 源管理、烹饪、面点、营养师各配备 1人及以上,其中每提供一 个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得 2分,每提供一个具备初级职称 的人员得 1分;两项加至满分为止。 注:以上证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企业综合 实力 20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少于 45人,包含人 力资源管理、烹饪、面点、营养师、餐厅服务人员、保洁人员 等岗位的要求:人员的比例配备合理,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清 晰得 7分;人员的比例配备较合理,工作岗位较明确、职责较 清晰得 4分;人员的比例配备不合理,工作岗位不明确、职责 不清晰得 2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餐饮安全操 作规范等培训。行为规范及相关培训方案详细具体,能够结合 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满足采购人实际 需求的得 7分;行为规范及相关培训方案较具体,基本满足项 目实际情况的得 4分;行为规范及相关培训方案不具体,不满 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2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09001、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045001 的得 6分,无或缺项不得分。注:以 上证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经营方案 30分 1、投标人需从以下方面加强员工管理教育:从工作纪律、岗位 职责、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对食品浪费的管控, 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方案合理、全面、可实施性较强的得 6 分;方案内容较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4分;方案内容 不完善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分。 42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2、投标人提供对所属员工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厨房炊具等设施, 对用火、用电、用水、天然气设备加强安全意识,保证人员和 设备设施安全方案且方案合理、全面、可实施性较强的得 6分; 方案内容较为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4分;方案内容不 完善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分。 3、投标人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并严格执行的得 6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的得 4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一周食谱并根据就餐人数灵活掌握饭菜数量,在 保证就餐人员吃饭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浪费;质量上做到可口 家常、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的得 6分;搭配较为合理,基本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4分;搭配不合理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 分; 5、投标人提供卫生管理方案,保证厨房、餐厅清洁,保持橱柜卫 生餐具整洁,定时定期消毒,使餐厅环境卫生符合招标人和卫生 管理部门的要求的得 6分;管理方案较为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 要求的得 4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分。 6 安全管理、 应急处置 方案 10分 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详细、具体,符 合项目实际情况,可实施性较强的得 10分;食品安全管理、消 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较详细、具体,基本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的得 6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 不详细、具体,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2分;无方案不得分。 7 相关承诺 7分 从日常供餐服务、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规范操作、保洁管理、 制定菜单(提前一周)、明确食材供应品种、数量等内容提出方 案:详细、具体且完全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得 7分;承诺内容 较为完整、较详细,基本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得 4分;承诺内 容不完备的得 1分;未提供承诺得 0分。 总分 100 分 43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4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 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A)。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所列的特定服务。服 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 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 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 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 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 A所 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 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 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 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 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4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 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 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 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 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 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 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46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8 一、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9 二、投标函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 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 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年。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 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 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 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 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5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1 三、开标一览表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52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3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4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 承诺等。) 55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说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 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 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 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相关事宜的 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的要求,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 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 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分支机构中标或成交后,可以作为中标 或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给分支机构。只有中国公民 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法定身份证明。 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采取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的做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提交“参与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供应商提 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 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 的规定给予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可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经营 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后,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56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 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7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承诺书) 58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书) 59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0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6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 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62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63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64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5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6 67 七、其他资料 (以下资料格式自行拟定) (一)业绩 (二)人员配备 (三)企业综合实力 (四)经营方案 (五)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 (六)相关承诺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宁夏公安厅警官餐厅后厨托管服务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资格审查表 七、符合性审查表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七、其他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