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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庄路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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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关于南宁市西庄路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1-25J]的质疑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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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关于南宁市西庄路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1-25J] 的质疑答复书
发布时间:2021-09-07 10:51

质疑人:广西君妍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号21时代公寓13层07号 邮编:530022

法定代表人:潘兰霞

联系人:潘兰霞联系电话:15277088692

质疑人于2021年9月3日对南宁市西庄路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1-25J] 的采购需求提出了质疑。

收到质疑人的质疑材料后,我单位就质疑人提出的二个质疑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我单位研究后的处理意见

1.关于“需求一览表中

指定校准证书,属于违法行为;指定品牌校准证书,产品证书和产品性能没有关系,要求提供证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还进行公开招标,对于潜在投标人没有公平、公正可言。”的质疑

处理意见:该项目的采购文件未指定品牌,贵公司质疑“指定校准证书,属于违法行为;指定品牌校准证书,产品证书和产品性能没有关系,要求提供证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还进行公开招标,对于潜在投标人没有公平、公正可言。”未提供事实依据证明,质疑事项不成立。

2.关于“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一层快速检测室、冷库、主食库、 副食库中序号6货物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品牌为:定制,还要求了特定条件“★”产品具备符合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复印件,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验”,都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质疑

处理意见:在采购文件中,一层快速检测室、冷库、主食库、 副食库中序号6货物农药残留检测仪无参考品牌,且在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第1条中已明确:“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竞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因此,贵公司质疑“序号6货物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品牌为:定制”与事实不符。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项目需求一览表设置的实质性参数(“★”)条款均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编制,市场上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可满足以上参数要求,不存在针对性和倾向性,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贵公司质疑“都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实属不合理要求限定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未提供事实依据证明,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我单位研究后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人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5J质疑答复.pdf
25J质疑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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