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该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59-C2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配送采购项目包含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供餐所需物品,包含下列四类:
(1)菜品类:主要包括肉类(猪肉除外)、鲜蔬菜、蛋类、鲜活农副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2)冷冻类:指冷冻肉类、冷冻面点、冷冻水产、冷冻蔬菜类;
(3)粮油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4)猪肉类:就指猪肉,要求鲜肉或冷鲜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9月7 日至2021年9月24 日17时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9月27 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 日下午14:3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9月27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28 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9月28日13:3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招标单位: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美婷 电话:13588649008
附件信息:
保安公司蔬菜配送(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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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CZFCG2021-Q59-C218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
招标单位: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目 录
第1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2章 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约定及要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向招标单位、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该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59-C2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配送采购项目包含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供餐所需物品,包含下列四类:
(1)菜品类:主要包括肉类(猪肉除外)、鲜蔬菜、蛋类、鲜活农副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2)冷冻类:指冷冻肉类、冷冻面点、冷冻水产、冷冻蔬菜类;
(3)粮油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4)猪肉类:就指猪肉,要求鲜肉或冷鲜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 9 月 7 日至2021年 9 月 24 日17时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 9 月 27 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 日下午14:3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9月27 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28 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9月28日13:3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招标单位: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美婷 电话:13588649008
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市扫黑办 0579-86655381 市公安局 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 市法院 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669183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6691729
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第二章 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约定及要求
一、概述
本次招标为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配送能力、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以优质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实力。
二、配送约定
1、本次招标确定选取1家定点配送企业,排名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作为备选配送单位。
2、服务期限:2 年 (合同签订以后开始计算)
三、报价说明
1、在中标人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配送产品必须保质保量。
2、特别提醒:对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的填写一定要慎重,它不但是报价评分的依据,也是中标后付款的重要依据。
3、投标报价范围按商品分类进行约定,高于或低于报价区间的按无效标处理。
1)菜品类: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上浮15%—22%;
2)冷冻类: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上浮10%-17%;
3)猪肉类: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上浮8%—15%;
4)粮油类: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上浮6%—10%。
四、采购食品质量要求
货物名称 |
质量要求 |
退货依据 |
|
畜肉类 |
符合GB2707-2005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与验收标准不符,冷冻肉、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
|
蔬菜类 |
叶菜 |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香菜,菠菜等除外),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等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
|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
|
水果类 |
优质,表皮新鲜、无斑无虫个大,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达标。 |
不新鲜,发霉,形态大小与招标人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
|
禽蛋类 |
一级,蛋壳表面应清洁,无禽粪、未粘有杂草及其他污物;蛋壳坚固完整、清洁;气室小于0.8厘米,不移动;蛋白浓厚、透明;蛋黄位于中央,不明显,胚胎不发育 |
与验收标准不符,变质。 |
|
水产类 |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无破肚;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
|
冻货类 |
符合GB16869-2005标准,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
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并由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 |
|
调料干货类 |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接近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
|
牛奶饮料即食食品类 |
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接近保质期限有效范围一半时间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
|
粮油类 |
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非转基因产品且保质期在有效期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接近保质期限有效范围一半时间。 (3)转基因产品。 |
五、供货方式及要求
1.在供货期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配送执行书后,保证在服务响应时间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中标人有义务在售前了解采购单位的需求计划,及时备货和配送所需的货物,并在售后跟踪货物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3.蔬菜配送承诺所提供的蔬菜来源于无公害无污染产地,配送的蔬菜经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才配送;蔬菜配送单位要求有无公害、无污染生产基地;配送单位同时须承诺所配送的蔬菜或物品因农药残留或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事件,配送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单或猪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未能及时提供,造成原材料、食用油、柴油、调料品、人工费浪费的由配送单位负责酌情赔偿。如配送单位发生多次此事件,经采购单位提出要求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改正的,为了确保食品卫生,采购单位有权终止这家配送单位的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4.大宗物品投标的物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品等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质量要求,包装要注明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志。
5.物品质量:有保质期的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前一半时间以上,猪肉要A级,来自东阳市内屠宰场,鸡蛋要产自金华市范围内的养鸡场,所有产品都要新鲜质量好,对质量实行一票否决。
6.企业责任约定
1)、配送食品(材)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查实后第一次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五倍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三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十倍罚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2)、蔬菜、猪肉运输不是配备专业车辆进行配送的,经查实后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3)、延误配送时间,造成采购单位食堂不能正常供应食品(不可抗力除外)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4)、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食品价格,社会影响较大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5)、公司运作不正常,被司法部门干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6)、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7)、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检测,半年内出现三次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8)、配送到采购单位的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9)、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10)、出现转包或分包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11)、要求中标单位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触犯法律的,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货款支付依据方式
1.付款的依据:由中标配送供应商每月提供二份企业配送货物价格清单,结合当月配送执行书配送的价格及采购单位食堂、市场实际采集到的货物价格,由采购单位代表与供应商集体谈判确定结算价格。如谈判不能确定的按采购单位采集的价格结算,多次发生此类事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供应商的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2.结算货款前,中标人应汇总当月送货清单,农贸市场或副食品市场当月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书面资料并送采购单位统一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向采购单位结算货款,结算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3.物品价格:每15天确认一次,送货价按投标确认的价格结算,如市场行情变化个别货品价格确实需要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方可。采购单位会在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进行确认。
4.配送单位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返还中标配送企业,一张作为月底结账凭据,结账每月一次。结账后,配送企业必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并在当月15日前开出,每延迟一天扣货款100元依次类推;开票人必须与实际收款人一致,外单位代开的无效,不能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的采购单位拒绝付款。
七、服务响应时间
在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8小时内,急需的材料做到2小时内完成配送。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报价要求详见招标需求,投标单位报价不符合招标需求要求时,都作废标处理。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3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
4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存在歧视、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应当于2021年9月24日16:00前,以纸质的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纸质的书面质疑(超过此规定时间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答疑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如果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5 |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
6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4: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
7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14:30时 开标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
8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9 |
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天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
10 |
中标通知书:公告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
11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按要求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3 |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壹万元收取。 |
14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
15 |
投标有效期:60天。 |
16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落选不作任何解释。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东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 和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方”)。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储备、包装、运输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出调查。
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 9 月24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另作通知。如果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
3.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评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1);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2)
(3)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单独提交)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3)
(5)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4)
(6)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等级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3.5);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3.6);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自拟);
(10)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员工人数、设施设备等有效证明文件;
(11)荣誉证书及近几年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12)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13)配送服务承诺;
(14)安全保障措施;
(15)服务优惠措施;
(16)供货配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7);
(17)商业购销领域廉洁承诺书(含食品安全、质量、服务等);
(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2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需求中的采购清单按招标文件附表报价一览表的格式报价;投标人的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差旅费及其他等一切费用开支及税金。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限价都做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及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2。
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包装袋内装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报价文件包装袋内装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于2021年9月28 日下午14:30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及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2。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提交或被误投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信及商务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则授权委托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