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二条评审标准改为: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以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跟据服务、资质及附加条件综合评比;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第7条改为:我方理解,最高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2021年9月7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院内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 目 名 称: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采 购 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对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低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
0.1/月 |
1 |
5 |
在经营期间,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货物或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http://www.qjrmyy.com/)医院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9月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方式: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无
(四)竞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大楼负一楼开标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9:00。
(八)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磋商地点。
四、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磋商保证金1万元,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网银;
(三)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
1.本项目需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帐号、开户行缴纳竞标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缴纳(请完整填写保证金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引起竞标无效)。
3.凡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相关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账号:108808981078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金额
退还金额为磋商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2.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磋商保证金转入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3.退还程序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5万元。
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账号:108808981078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二)方式:现金或转帐。
(三)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退还时间:项目合同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http://www.qjrmy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48621057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沱湾支路54号
第二篇 采购项目服务及相关要求
一、概况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座落于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规划占地85亩,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余张。医院拟对该食堂以独立自主经营的方式对外承包。特别说明:医院不排除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第二营养食堂,与此次磋商项目无任何关联。
二、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低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
0.1/月 |
1 |
5 |
在经营期间,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1、 现场勘查
采购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进行现场勘查,不管投标人是否组织现场勘查均视为组织了现场勘查。
%1、 内容
(一)经营范围
医院全院住院病人及住院病人家属就餐、送餐。
(二)经营要求
送餐时间:早餐6:00至9:00;午餐10:30至13:30;晚餐16:30至19:00。
计价方式:以单品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各菜品单价需低于市场价,并在投标书中约定。
(三)经营方式
1.承包方必须按时将三餐送入病房,保证病人及家属的用餐及订餐需求,配送到病房的食品必须有保温措施并新鲜可口。承包方必须根据院方临床营养科的要求为病人提供基本膳食(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及治疗膳食。
2.为方便病人,承包方必须为病人提供加工服务,可按规定收取适当加工费,并满足院方临时性、特殊性送餐。
(四)管理要求
1.承包方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如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品的保管、食品留样相关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和岗位责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2.保证食材进货渠道正规,按照索票制度进行索票并每月进行公示,保障食材原材料安全,自觉接受医院及监管部门监管。
3.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保障病人及家属用餐安全。
4.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的扶贫采购任务。
5.无条件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的供餐保障工作。
6.所有供应食品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五)考核
1.食堂经营要保证饮食质量,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每月进行饮食质量的抽查和满意度调查,承包方必须全力配合,一项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并提出整改期限要求承包方进行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款翻一倍。食堂经营满意度未达到80%或每月有效投诉超过5次,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进行经济考核。满意度以80%为基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有效投诉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同时责令承包方整改,同一问题连续投诉,扣款翻一倍。
2.承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或诉讼法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热情周到为病人及家属提供餐饮服务,如遇病人及家属投诉服务态度差查实者,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元并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扣款翻一倍。服务态度差及达不到服务能力员工,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换。
4.在出现疫情等重大事项时,如果出现不执行医院的供餐保障方案或不能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或诉诸法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承包期内,不得损害食堂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食堂内的设备维修及添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计费系统的硬件设施)和房屋及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承包方添置设施设备及改造装修归属权自动转归采购人。
2.承包期内,承包方自行负责水、电、气、员工工资,员工各种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负责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及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4.承包方需按照环保要求,每季度对油烟净化器系统进行清洁,并通过环保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遇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被处以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实行明厨亮灶,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确定点位安装监控系统(费用由中标人自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
(七)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方应保证患者及家属无中毒事件及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如有以上状况发生应及时上报方院方管理人员,若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2.食堂产生的泔油、垃圾、潲水由方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严禁乱倒并承担相关费用;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置,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3.承包方应将每餐食品按规定进行留样。
4.承包方应在食堂区域做好地面防滑和危险的明显标识,由此造成采购人和承包方双方人员伤亡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方保证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承包方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统一着装、佩戴卫生防护用品(帽子、口罩、手套等),《健康证》等相关上岗资质证书张贴于食堂公示栏。
7.承包期内,承包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8.食品的原料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9.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医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0.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11.承包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2.厨房餐具应严格实行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规程。
13.承包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医院的相关制度扣款,所导致的后果,如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事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服务质量承诺
1.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诚信经营,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外,根据采购人要求终止承包协议,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场。
2.如连续三月未能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满意度要求,则按照采购人要求终止承包合同,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场。
(九)方案
制定切实可行的与原承包方、院方进行工作交接的方案。
(十)设施设备
1.采购人承包方双方对设施设备进行书面交接,承包方根据服务需求和行业有关要求进行装修改造,费用自理,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合同期满,所有投入归采购人所有。
2.协议期满,在承包方撤场之前必须进行设施设备交接,根据进场之前的交接清单,如有损坏,承包方照价赔偿。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
(一)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二年签订合同之前需经院方提前三个月组织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并报请院党委会同意后续签,最多续签1次。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离场。承包期间如因采购人规划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力配合。
(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2.报价有效期90天。
三、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院方半年承包费,以后半年缴纳一次,缴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四、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要求提交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规定缴纳 |
注:
①竞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竞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原则上该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后报价无效)及有关承诺。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或最后报价有歧义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最后报价如只报总价,则最终单项报价以最后总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之比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计算评分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评分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得分均相等,则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决定。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以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跟据服务、资质及附加条件综合评比;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综合实力 |
15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环境质量认证体系ISO14001且证书覆盖需有餐饮管理每提供1项1分,最多得3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且证书覆盖需有餐饮管理的得1分,无不得分; 3.投标人派遣本项目员工持有健康管理师或营养师合格证书的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4.投标人派遣本项目员工持有二级厨师证书的一个得1分,无不得分; 5.投标人在医院类项目服务期内,获得业主颁发的“优秀服务供应商”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6、投标人能提供线上点餐系统,具有自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软件购买合同的餐饮智能化系统应用于现场经营,得6分,无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涉及员工证书的还需提供最近3个月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
2 |
经营经历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连续服务期满2年或合同期为2年及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食堂经营服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连续服务期满2年或合同期为2年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食堂经营服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独立承担食堂经营服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业绩不重复计算。 |
|
3 |
经济部分 |
30分 |
最低承包费最低报价为1000元/月,在此以上进行增加,每增加200元/月得5分,最多得30分,等于或低于最低承包费得0分。 |
|
4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45分) |
1、经营管理流程和制度(经营管理流程、接管运作计划、管理制度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强)。(5分) 流程、计划、制度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流程、计划、制度较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流程、计划一般完整、合理,制度基本可行,得1分; 流程、计划、制度不完整、不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2、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和接管厨务后期运作计划。(5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方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 方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3、组织架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5分) 架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得5分; 架构较合理、岗位职责较明确得3分; 架构一般合理、岗位职责基本明确得1分; 架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4、菜品品种(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基本保障餐、营养餐、月子餐以及治疗饮食等)、价格合理,符合采购人实际,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评分。(10分) 菜品品种丰富、价格合理,满足需要,切合实际,得10分; 菜品品种比较丰富、价格比较合理,较能满足需要和切合实际,得5分; 菜品品种一般、价格一般,基本满足需要和切合实际,得3分; 菜品品种差、价格贵,得0分。 5、售卖模式(智能点餐、定点送餐、自动售卖等)满足需要,符合采购人实际,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评分。(10分) 售卖模式多样,完全满足需求,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售卖模式多样,满足需求,方案较合理,得5分; 售卖模式较合理,基本满足需求,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 售卖模式不合理,不满需求,方案不可行,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6、持续提升餐饮服务满意度实施方案。(5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方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方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7、供应商计划本项目装修计划、方案。(5分) 计划方案详实、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计划方案交详实、符合实际,较有可操作性,较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 计划方案基本详实、符合实际,基本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 计划方案不详实、符合实际,无可操作性,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
投标人需进行实地勘查。此投标方案将纳入合同管理及考核。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3)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4)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供应商的竞标均无效;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7)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响应;
(8)竞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供应商的服务期(或为:交货时间)、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竞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11)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
(12)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3)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况。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即“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项目服务及相关要求、采购服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磋商保证金:无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拒收。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不退还违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且禁止其3年内不得进行采购人的采购项目投标。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
无
六、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http://www.qjrmy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结果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诚信声明(格式)
(五)投标人反贿赂承诺书(格式)
(六)服务质量承诺书
(七)特定资格条件
三、方案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为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管理制度
(三)优化改善及供餐保障措施
(四)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五)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磋商供应商《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或U盘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高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