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XLH-WQ-ZFCG-2021-027
二、项目名称: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育民佳锢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另胡村四组1号
成交 金额 : 530,9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 杨引霞、朱亚莉、闫学农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7,96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经办
联系地址:吴起县城壕湾
联系电话:0911-78575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勇
电话:15129515944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第10层
联系方式:15129515944
十、附件: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x
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7日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XLH-WQ-ZFCG-2021-027
采购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 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 7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 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7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LH-WQ-ZFCG-2021-027
2、项目名称: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544,200.00元
4、最高限价: 544,200.00元
5、采购需求: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1批, 采购预算: 544,200.00元, 项目概况: 厨房设施设备及后厨杂件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购置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8 14:00:00 至 2021-09-28 14: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内容);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4、银行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1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购买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7 10:00:00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经办
联系地址:吴起县城壕湾
联系电话:0911-78575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勇
电 话:1512951594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吴起县城壕湾 联系人:梁队 电话:0911-7857531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 联系人:王勇 电话:15129515944 电子邮件:/ |
4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承担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预算 |
544200.00元 |
7 |
采购内容 |
厨房设施设备及后厨杂件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
8 |
质量要求 |
合格(注: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
9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
10 |
提交答疑截止时间 |
自磋商截止时间10日前 |
11 |
答疑回复截止时间 |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答疑纪要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2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1年 9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开标大厅 |
13 |
磋商时间、地点 |
时间:2021年9月7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豪利华酒店二楼开标大厅 |
14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15 |
评标办法 |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细则)。 |
16 |
资格审查 |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磋商现场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携带原件的供应商将作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处理,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磋商。 |
17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公 司 名 称: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10133MA6TYLU32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雁展路支行 开 户 账 号:103676950850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第10层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11-7696915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交纳以转帐或电汇缴纳,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转账时需在备注栏注明“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提前办理,一律于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前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将打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做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若打款凭证未按上述要求备注,则视为对磋商要求不响应,则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有 效 期:同磋商有效期。 注: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
18 |
磋商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优盘)3份。 |
19 |
密封及装订要求 |
(1)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优盘)3份。磋商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并按要求签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或装订的磋商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磋商共三个档案袋:统一使用档案袋密封,磋商文件正本装一个档案袋(含电子版)、副本装一个档案袋,资质证明文件件装一个档案袋(标明提供资质的明细表)。档案袋加贴封条,且在封条和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或盖章。 (3)磋商文件或资质证明原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文件概不负责。 |
20 |
封套 |
封套内容包含: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标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资质证明原件”,“磋商文件在 2021 年9月7日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还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
21 |
招标上限价 |
本次上限价:544200.00元; 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上限价按废标处理。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发【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23 |
供应商信誉 |
1、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出具无重大违法纪录证明文件。 以上查询以网上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4 |
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配合采购人将合同副本报吴起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否则成交供应商此次磋商无效,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
25 |
评审专家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专家3人。 |
一.名词解释
? 采购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
? 监督机构:吴起县财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供 应 商: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
? 标 书: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
? 成交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单位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内容);
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银行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10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有异议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对采购磋商文件有质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四)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5、评标的处理依据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项再行分解或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均以项目标段为单位进行。
%1、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资格审验(手持现场审验):
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人代理人参加);
②磋商保证金打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格审查(原件备查):
①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内容);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③银行资信证明;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税收缴纳证明;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⑦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以上审查项为必备资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当天,请携带上述必备资料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验与资格审查,需提供原件的资料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文件。
%1、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和货币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均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2)计量单位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函
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五、磋商保证金缴存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六、资格证明材料
七、其他
技术部分:
一、技术指标
二、企业综合实力
三、供货计划方案
四、售后服务
五、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三份(U盘)应单独装袋密封,装入正本标袋内。
4、磋商报价
(1)供应商的报价依据采购清单及其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应有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4)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6)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现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废标处理。
5、磋商保证金
(1)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
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A、银行转账;
B、电汇;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雁展路支行
用户名:陕西省中信蓝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3676950850
(转账时需在备注栏注明: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备注:1、磋商保证金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
2、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标明项目编号。
(3)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4)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磋商无效。
(5)磋商保证金以非基本账户汇款或不能证明汇款账户为供应商基本账户,视为磋商无效。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请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由评标委员会核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
(6)磋商保证金退还:
A. 未成交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根据所提供信息退还各供应商保证金,无需亲自前来办理;
B.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磋商保证金(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A、开标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所投磋商响应文件;
B、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C、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付中标服务费;
D、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F、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吴起县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手续的。
6、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按不合格对待;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不允许二次复印),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印章必须为原色印章,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字。统一胶装、连续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次招标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三份(U盘)3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字样;
(4)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及所有内容按要求签字并逐页盖章(本页正文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签字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中未签字和盖章的地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授权书和证明及公章漏盖、漏签、任意修改文件格式和表格的均不予以通过;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
(6)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本次磋商共两个标袋:正本装一个标袋(含电子版三份)、副本装一个标袋。磋商响应文件袋应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开标现场密封性检查时一律作无效标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
吴起县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厨房设施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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