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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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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7

一、项目编号:益诚采字[2021]第苏A0917号

二、项目名称: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浦口姐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28号

中标金额:194.0357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业山、王中宁、唐迎庆、张瑞芬、张如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69%收取,金额155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樊工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卓溪路12号金雁湖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5-56672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5358199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康

电 话:15358199265

十、附件

  • 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0805.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益诚采字[2021]第苏 A0917 号 采 购 单 位: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标准......................................................................................................... 2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3 第六章 附件................................................................................................................. 39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 技园22号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益诚采字[2021]第苏A0917号 2、项目名称:金雁湖社区食堂外包服务 3、预算金额:2500000元 4、最高限价:2040288元 5、采购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运行浦口高新区金雁湖社 区食堂,为浦口高新区员工提供就餐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 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 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 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为止,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 3、方式: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到代理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购买纸质采购文件。 4、售价:纸质每份6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开标室) 3、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 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 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 3 - 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 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 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 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 息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樊工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卓溪路12号金雁湖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5-56672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5358199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358199265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 2、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 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 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 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 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 5 -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 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 知》国统字〔2017〕213 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 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 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 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 141 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 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 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 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 - 6 -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 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 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 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 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 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 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 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 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 其他事项。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 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 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 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 7 -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 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 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 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 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 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 人承担。 6.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 地址、电话、传真等。 6.6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7、联合体投标 7.1 采购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7.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 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 10%(工程项目为 5%)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 8 -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 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4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 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之间应 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7.5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6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 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 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 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所述 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 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 - 9 - 明文件”; 2)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 明文件”。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 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 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 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 用等。 - 10 - 11.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 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 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 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11.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 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1.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 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 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11 -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 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6、投标费用 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机 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 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 准费率的 69%计算,评审费按实际支付金额缴纳,上述费用在领取中标书前一 次性缴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 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 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 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 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 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 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 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7.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折叠成 A4 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17.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 12 - 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1 逾期送达的; 18.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20、诚实信用 20.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 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 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 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1.4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 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 - 13 - 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 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招标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 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 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22、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 22.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 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 不得评标。 21.2.1.1 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1.2 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 - 14 - 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21.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 录;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 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 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 险的; - 15 - (11)属于投标邀请中第六条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 (12)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而是直接拷 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 “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 性规定的。 (6)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 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家的。 22.2.3 澄清有关问题。 22.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22.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 下列规定修正: - 16 -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2.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5 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 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 17 - 22.3.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 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2.3.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 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 23、确定中标人 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3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 标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 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 - 18 - 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7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 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 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 和结果。 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 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 19 - 七、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 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 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27.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 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 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 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 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 (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 20 -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 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7.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 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 27.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 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7.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投诉。 28.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9、其他 请投标单位自行至15358199265@163.com文件中心下载电子档招 标文件;帐号:15358199265@163.com;密码:02583110270 - 21 - 第三章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 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10 2 总体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 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进 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性强的,得 9分;方案合 理、可行、完善性较强的,得 6分;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较为一般的, 得 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9 3 安全管理制度 及应急预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灾害事件等)及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制度及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9分;制度及应急预案较为科 学、合理的,得 6分;制度及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9 4 食材采购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耗材、蔬菜、肉等采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 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有定点供应粮油、蔬菜、肉的基 地,且供货商证照齐全,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 9分;采购方案较全面、 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6分;采购方案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9 5 储存耗材的仓 库管理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储存耗材的仓库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评分:仓 库管理整齐规范,各类原材料能分类管理,并根据不同类别张贴识别标 识,方案科学合理性强的,得 9分;仓库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 强的,得 6分;仓库管理方案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无此项 内容不得分。 9 6 菜品搭配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 综合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销售价格合理的,得 7 分;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营养均衡,销售价格较为合理的, 得 4分;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荤素搭配一般,销售价格合理性一般的, 得 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7 7 报价合理性 评委根据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所列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 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工资合理、福 利保障内容完善、健全的,得 7分;工资较为合理、福利保障内容较为 完善、健全的,得 4分;工资及福利保障情况合理完善度一般的,得 1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7 - 22 - 8 服务承诺 评委根据供应商承诺提供具体的员工满意度保证条款、安全承诺条款以 及处罚措施来确保项目的执行效率进行综合评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 章):服务承诺全面完善,可行性强的,得 7分;服务承诺较为具体全 面,可行性较强的,得 4分;服务承诺可行性一般的,得 1分;无此项 内容不得分。 7 3 项目负责人 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3分。 (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6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 4 项目组成员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岗位人员(厨师、面点师、营养配餐师、 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工作内容计划及总体配置进行综合评分:总体配置 安排合理,工作内容计划安排得当、人员经验及资历丰富的,得 10分; 总体配置安排较为合理,工作内容计划安排较为得当、人员经验及资历 较为丰富的,得 7分;总体配置及工作内容计划安排可行性一般、人员 经验及资历一般的,得 4分;总体配置及工作内容计划安排可行性差、 人员经验及资历差的,得 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提供各岗位人员 列表,格式自拟,以及人员资历资格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 2021 年 1 月-2021 年 6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5 企业业绩 供应商自 2018 年 8 月 1日以来,从事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案例,服务项 目中包含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每提供 1个案例得 2分,满分 10分。(提 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 6 体系证书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有 1 个得 2分,满分 10 分。(提供加盖 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没有提供的或没有通过年度审验的均不得分) 10 合计 100 分 8 信用等级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 1分,四星级的得 2分, 五星级的得 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 得 5分,本项最多得 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 5 9 诚信指数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分;诚信指 数在 19-10 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 分。 -10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 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 证书复印件为准)。 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2.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 23 -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为小微企业,享受 10%(工程项目为 5%)的价格扣除。 2.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 区分。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4.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 核查的除外。 - 24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采购人简介 1.1、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概况 2.1、金雁湖社区服务中心食堂位于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内,卓溪路与山林路 交汇口西北侧。食堂主要提供管委会工作人员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视工作需要 开餐。 2.2、每天就餐人数情况:目前管委会就餐人数共计约200名,其中管委会领导 10人,管委会职工约160人,运营公司约10人,物业公司约20人。 2.3、公务商务接待:按公务商务接待标准提供服务。 3.有关说明 3.1、就餐时间(每周六天):早餐8:00-9:00;中餐11:30-12:30。 就餐时间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调整,供应商无条件配合,不增加费用。 3.2、基本餐食要求: a、早餐需同时提供:点心六种以上(包子、花卷、馒头、蒸饺、烧卖、烧饼、 糍粑、油条、韭菜盒子、手抓饼、面包、蛋糕等);汤水二种以上(面条、小馄饨 等);鸡蛋二种以上(煎蛋、茶叶蛋、煮鸡蛋等), b、稀饭、小菜等免费提供,其中稀饭两种以上(白米、小米、杂粮、绿豆等); 提供小菜两种以上和一种热炒素菜。 3.3、中餐模式及标准: 中餐分为大厅分餐自选模式和包间自助餐模式。 a、大厅自选餐标准:包含3大荤、3小荤、3蔬菜、1汤、1主食,中餐水果和酸 奶按就餐人数提供;每日中餐另外需提供自制水饺、面条、米线、盖浇饭等特色小 吃,不少于2种。 3.4、一周内菜品不得重复。 3.5、大厅自选餐采取刷卡收费模式食堂实行凭卡就餐制度,就餐费用按就餐 标准金额每月充值到就餐卡内,就餐时刷卡结算。 3.6、食堂餐饮刷卡消费额按季度支付,包间自助餐消费金额按采购人每季度 实际就餐天数支付,中标人先行出具发票后,依据餐饮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 转帐至中标人指定账户。 - 25 - 3.7、包间商务接待用餐标准: 商务接待用餐按照人均80元、120元、150元三个标准提供菜品服务。每餐标准 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商务接待用餐费用后期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另行结算) 3.8、特别说明: a、大荤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90%,辅料比例不高于 10%,熟料不少于100克)。 b、小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30%, 熟料不少于100克)。 c、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熟料不少于100克)。 d、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4.费用说明 4.1、包间用餐费用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标准,按季度结算。 4.2、食堂内的水、电、燃气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4.3、餐厨设备均由采购方提供,合同期内设备磨损产生的维修费用(大修除 外)均由中标方承担,如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则由采购方购置。 4.4、食堂隔油池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 电路、网络维修及下水道疏通、油烟机清洗由采购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但不得因此耽误饭菜的供应。 4.5、食堂人员配置及薪酬由中标方承担。 4.6、采购方提供“一卡通”充值结算机械设施。 4.7、本项目由中标人提供食堂供餐原材料。考虑大型食堂的食品安全性及配 送的便利性,食品材料中的米、面、粮、油、禽、蛋、肉、冻货、干货、调料须在 有资质的大型商超或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并提供送货清单正本供招标人存档,酸奶 向使用品牌原厂家采购,水果、蔬菜向招标人所在地供应商采购, 中标人制定采购 计划时,应对就餐人员预估,考虑人员变动因素,确定原辅料采购量。 5.服务内容及要求 5.1、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 法规规定; 5.2、按合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 26 - 5.3、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及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5.4、按时为所有人员参保。 5.5、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 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 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 自行承担。 5.6、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餐饮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可以续签, 但续签前须符合采购人认可的满意度和政府财政部门对服务类合同签订不超过三 年的条件。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前两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意率不得低于75%,否 则招标人将立即解除合同。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托 管公司到位方可撤离。 5.7、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条件: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餐饮服务企业介入时需 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5.8、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 后执行。 5.9、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 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 整洁;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5.10、中标供应商各类服务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的厨具、设施设 备等公物,若因人为原因损坏,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5.11、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 5.1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 工作安排,积极响应采购人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 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关。 5.13、做好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虫鼠害控制工作。 - 27 - 5.14、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见下附表: 项目 岗位 配置人数 备注 金 雁 湖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 二 楼 ) 食堂经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 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 协调能力,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 领班 1 男性,有 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厨师长 1 男性,有 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厨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切配 1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面点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服务员 4 身高 160cm 及以上,女性,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曾 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窗口服务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金 雁 湖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 六 楼 ) 食堂经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 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 协调能力,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 厨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切配 1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服务员 2 身高 160cm 及以上,女性,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曾 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保洁员 2 均须具有 1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50 周 岁及以下。 窗口服务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 45 周 岁及以下。 备注:1、以上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 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持证上岗。 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3、所有上岗人员需统一服装。 5.15 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需提交合理、高效、可行的餐饮服务方案和有关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服务方案应包括文字资料、相关的图表和数据。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 - 28 - 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内容明确、范围清楚、 内容真实可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须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详细描述所能够达到的服务水平,包括 供餐模式、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应包括服务规范、人员结构、职责、管理、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等,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服务人员用于本项目; (二)卫生管理方案:应详细描述执行的卫生标准及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 境卫生等具体管理措施; (三)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包括制作、剩余食品保存和处理等; (四)执行的安全标准,消防、安全及意外情况处理; (五)投诉处理方案(处理方式等); (六)食堂管理措施: a、食物卫生要求: (1)食物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包装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b、安全卫生规定: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 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交由采购人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交 由采购人备案。 (3)上岗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穿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 文明行为出现在岗位。 (4)上岗人员严禁戴首饰及做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等。严禁留长指甲, 要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做到无甲垢。 (5)严禁有手部染恙的人员(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上岗。 (6)蔬菜处理,切菜应尽量在工作台操作,洗菜要认证负责,要确保每天将 菜清洗干净。 (7)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受污染。 c、餐具卫生规定: (1)开餐前1小时必须对餐具进行消毒,餐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后悬挂起来, - 29 - 不得随意放置在灶台或工作台。 (2)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流程。 d、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洁餐具、灶具、水池,擦 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绝对不准过夜,做到一餐一洗。 (2)冰箱、冰柜、货物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食堂要采取除蚊、蝇措 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 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每周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橱柜、餐具、 饮具等,做一次彻底检查。每月投标人应对食堂卫生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纠正不 足,保持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除,保持环境卫生,防止蚊、蝇、臭虫等繁 衍,食堂要设剩渣回收桶,并设有明显标志。 (5)下班前食堂谨记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及气源,落实轮岗检查、登记制 度,负责人和公司要督促、检查,杜绝火灾及其它事故发生。 (七)保证措施:对于能够保证工作餐达到上述标准,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方面 的保证措施,具体包括: a、食品制作阶段:水果蔬菜,肉类家禽、鱼类、蛋类奶制品等方面的制作的 操作流程和保证措施; b、餐饮服务阶段:员工的操作标准和保证措施; c、卫生保障:饮食疾病,个人的卫生与健康,安全处理食品的卫生程序,安 全保障措施; d、安全保障:餐饮服务场所的紧急事故处理,紧急救助等处理流程和保证措 施; e、投标人项目组成员介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重要人员的人员资料等;食堂 各岗位的人员配备介绍(食堂的组织结构图,及管理岗位/重要岗位人员资料); f、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应当说明的内容。 g、不得提供及使用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转基因食品; - 30 - (3)掺假、使假、已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6、供应商基本要求: 6.1、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并实际进场服务后开始计算(具体日期根据采购人安 排),并进行每月度考核,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经整改达到招标人要求)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月考核处罚 从结款中扣除(具体考核细则由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供 应商服务评议满意率前两个月不低于75%,后十个月需保持在85%以上为合格。(详 见满意度测评表,测评选项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分别计算满意率和不满意率,并 转换为百分制得分) 6.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缴纳职工养老金保险、医疗统筹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若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人员“五 险一金”的,则招标人有权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中扣除未缴纳人员的费用,并追 究相应的司法责任。 6.3、经营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如果中标人服务 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满意度调查低于75% (或客户有效投诉当年累计十次以 上),经招标人劝告仍无明显改进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特别说明 7.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 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 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 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 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 质量的理由(合同期内,即使遇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 7.2、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会务用餐、公务商务接待等)服务, 请供应商在投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 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7.3、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 样、餐具清洗消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 - 31 - 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 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 追究责任。 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要求,中标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 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 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7.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有“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 规定规范用工,若因中标供应商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 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的承诺。 8、备注: 8.1、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8.2、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立即终止合同,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满意度测评表参考格式: 满意度测评表(每月一次) 测评项目 满意度 满意 不满意 服务态度 餐食口味 餐食搭配 餐食卫生 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 投诉处理 - 32 - 8.4、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序号 考核办法 扣分办法 1 严把卫生质量关,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食品应分 类、分架存放,做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确保不合格或霉 变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 工作内容每一 要点不达标,每 次扣 1分。 2 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 3 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良好。上岗须持健康合格证;餐厨人员上岗 须穿戴工作服及必要装备。 4 根据采购人建议,适时提供其他相关餐饮服务 5 严格把控原材料进货质量,不得使用“三无产品”或伪劣的原 材料、食品进行加工菜肴;合理控制原材料进货量和仓储量, 确保原料的新鲜度。 (一)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10 分以下则季度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 务费结算; (二)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10-15 分之间则季度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95%结算; (三)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15-20 分之间则季度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90%结算; (四)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20-25 分之间则季度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85%结算。 八、合同签订要求 本项目付款单位及合同签订单位为南京浦口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发 票抬头为根据发包人需求。 - 33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服务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 34 -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名称、内容详 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___________,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灭四害、其他垃圾、燃气报警装 置检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和临时 性加班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并支付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夏季高温费、服装费、培训费、 通讯费等,以及保障该服务运行应当具有的一切物资和服务等的其它费用等。 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可续签合同或重新采购,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超过三年。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 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6)招标文件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撰写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及对甲方服务的年度计划、总结,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场所、厨具、炊具等设备。 5、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指导、沟通、协调、帮助乙方开展服务工作,定期组织 乙方召开工作例会,沟通交流信息和商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 35 - 6、如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可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乙方须于一 周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其岗位要求的人员。 7、甲方有权对员工食堂营运过程中的食品结构、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与环境 卫生、运行安全、人员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 8、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配合乙方食堂服务人员工作,发生纠纷好报甲方 及相应企业处理,涉及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层面,保安人员配合报警处理。 9、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提醒乙方做好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 监督等方面工作。 10、乙方如无特殊情况,造成误餐或停餐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的 快餐供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并给以 100—500 元/次经济处 罚。 11、甲方有权对乙方招标的蔬菜、肉类和其他副食调料进行监督和送检,防止蔬菜、 肉类出现卫生问题。甲方发现乙方供应的蔬菜、肉类有卫生问题,有权通知乙方立即整改, 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立即改正。如经过甲方三次书面通知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乙方不可异议。 12、厨房设施设备的添置: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厨房设施设备以厨房现有设备为限 (移交前由甲、乙双方清点列出厨房设施设备清单作为验收和交还依据),如因工作需要 增加厨房设施设备和炊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归还甲方;如系食堂需增加餐 具必须事先报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13、厨房设施设备折旧费用、正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项维修(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提前向甲方报告,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 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等工作目标。 2、建立、保存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 3、周日、节假日至少要安排一名管理人员总值班,及时响应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4、乙方在开展管理活动时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 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乙方须规范用工制度,保证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6、乙方配备的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各岗位配置人员要求相对固定,人员变动须经 甲方同意并提前十天告知。 - 36 - 7、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餐具用品等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须按价赔偿。 8、乙方须加强物资管理,严格履行物资保管、出入库等手续。 9、乙方必须积极、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 10、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 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 任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12、乙方有义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环境卫生等检查,以及 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并及时完善相关检查、培训、演练台账。 13、乙方若接到甲方临时性、应急性、突发性加班任务时,须全力做好配合,迅速调 度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14、厨房的工人工资、大米、油、盐、菜、肉、配料、调料等均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厨房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书方可上岗,健康资质证明在乙方员工上 岗前须提交甲方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乙方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戴工帽、口 罩,遵守厨房工作制度和定期体检要求。 16、乙方必须保证食物安全,食物留样 24 小时。如甲方员工吃到乙方做的饭菜引起 食物中毒,经甲乙双方共同安排送医院检查,若缺属乙方饭菜引起中毒,一切后果、索偿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17、按甲方消防、规章、治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经营场地必须定期进行防鼠灭蟑。 18、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饭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 19、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甲方 应事先提前通知乙方。节假日用餐以甲方通知为准。 20、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及其他禁止进 去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依规处罚。 21、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损坏和 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或购买新的。 22、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购买食物中毒意外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并将保 单提交甲方备案。 2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37 - 2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 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接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 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无需缴纳。 第八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 元整),每季度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 支付乙方上季度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本项目付款单位及合同签订单位 为南京浦口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发票抬头为南京浦口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 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 金。 2、如乙方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甲方有权要 求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款(视情扣除 1%-5%合同款)或终 止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 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 京市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 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 38 -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 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存档。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补充条款: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 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 (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 (4)3 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情节严重的; (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 失的; (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 39 -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 40 -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 41 -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 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 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 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 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 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 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 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2 -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 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 43 - 附件三、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 元,大写 元。 备注 服务时间 /交付 使用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是否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是否属于 监狱企业 (填写“是”或“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 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未单独封装 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以便唱标时使用。 2、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 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3、“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否 属于监狱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 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 44 -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 岗位 配置人数 备注 单价(元) 合价(元) 金 雁 湖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 二 楼 ) 食堂经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含)以 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 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 力,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领班 1 男性,有 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厨师长 1 男性,有 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厨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切配 1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面点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服务员 4 身高 160cm 及以上,女性,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 象良好。 窗口服务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金 雁 湖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食 堂 ( 六 楼 ) 食堂经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含)以 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 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 力,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厨师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切配 1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服务员 2 身高 160cm 及以上,女性,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 象良好。 保洁员 2 均须具有 1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50周岁及以下。 窗口服务 2 均须具有 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 历;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总价小写 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自拟表格格式。 3、投标单位按一年服务期报价,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全部费用。 - 45 -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46 -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47 - 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 48 -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技术职 称 相关工 作年限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49 -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 规模 获奖 情况 签约及服务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50 -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 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51 -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 52 -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 53 - 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三、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 附件十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十五、其他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总体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灾害事件等)及停水停电的应急 食材采购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耗材、蔬菜、肉等采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有定 储存耗材的仓库管理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储存耗材的仓库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评分:仓库管理整齐规范,各类原材料能分类管理, 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评委根据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所列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的整体情况进 评委根据供应商承诺提供具体的员工满意度保证条款、安全承诺条款以及处罚措施来确保项目的执行效率进行综合 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本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岗位人员(厨师、面点师、营养配餐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工作内容计划及总体 供应商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从事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案例,服务项目中包含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每提供1个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 男性,有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男性,有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均须具有1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备注:1、以上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 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3、所有上岗人员需统一服装。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 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 岗位 配置人数 备注 单价(元) 合价(元) 食堂经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 领班 男性,有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厨师长 男性,有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厨师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切配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面点师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服务员 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窗口服务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食堂经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 厨师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切配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服务员 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曾有类似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保洁员 均须具有1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50周岁及以下。 窗口服务 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三、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 附件十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十五、其他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