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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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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食堂(含二楼教工餐厅)承包经营合同即将到期, 经汕头大学医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启动新一轮承包经营服务的招标工作。现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服务内容及合同期

1.基本情况:食堂总面积:1350平方米,一楼就餐位约300个, 二楼教工餐厅就餐位约84个及一个可接待量为3台圆桌的包厢,一个约10平方米的学生生活配套服务点;其中办公、仓库、宿舍等配套设施面积约200平方米。

2.主要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同时开展餐饮特色等服务。

3.合同期:2年(初定2021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投标人近三年内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事故发生(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者食堂管理部门通报、处罚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递交资格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5总务处行政科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上的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直接下载本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并根据国家和我医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察

招标人将组织对报名参投单位(本市企业)进行经营场地的实地考察,或观看投标人(限外地)所提供的经营场地视频、照片,投标人(外地)需制作《服务与承诺评分表》第1项所要求的相关视频照片并提交(报名时提交,见招标文件附件7)。考察时间:2021年9月14-16日,于考察当天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7:00时;

2.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5总务处行政科;

3.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前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八、资格审核及开评标

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和评标工作。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网址:https://www.med.stu.edu.cn/)招标公告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上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视为发给投标人)。

十、温馨提示: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适当提前到达。

2.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已经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3.若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暂停或延期实施等情况,以招标人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1.招标组织:汕头大学医学院总务处行政科

电话:0754-88900421 联系人 邝老师 詹老师

邮编:515031 电子邮件:yxyzwc@stu.edu.cn

2.监督部门:汕头大学医学院监察审计室

电话:0754-88557563


下载汕大医学院食堂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21 年 9月7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附件1-12

第六部分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部分 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承包合同(样式)


















部分 投标邀请函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食堂(含二楼教工餐厅)承包经营合同即将到期, 经汕头大学医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启动新一轮承包经营服务的招标工作。现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服务内容及合同期

1.基本情况:食堂总面积:1350平方米,一楼就餐位约300个,二楼教工餐厅就餐位约84个及一个可接待量为3台圆桌的包厢,一个约10平方米的学生生活配套服务点;其中办公、仓库、宿舍等配套设施面积约200平方米。

2.主要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同时开展餐饮特色等服务。

3.合同期:2年(初定2021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投标人近三年内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事故发生(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者食堂管理部门通报、处罚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递交资格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5总务处行政科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上的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直接下载本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并根据国家和我医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察

招标人将组织对报名参投单位(本市企业)进行经营场地的实地考察,或观看投标人(限外地)所提供的经营场地视频、照片,投标人(外地)需制作《服务与承诺评分表》第1项所要求的相关视频照片并提交(报名时提交,见招标文件附件7。考察时间:2021年9月14-16日,于考察当天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7:00时;

2.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505总务处行政科;

3.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前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八、资格审核及开评标

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和评标工作。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主页(网址:https://www.med.stu.edu.cn/)招标公告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上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视为发给投标人)。

十、温馨提示: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适当提前到达。

2.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已经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3.若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暂停或延期实施等情况,以招标人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1.招标组织:汕头大学医学院总务处行政科

电话:0754-88900421 联系人 邝老师 詹老师

邮编:515031 电子邮件:yxyzwc@stu.edu.cn

2.监督部门:汕头大学医学院监察审计室

电话:0754-88557563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21 年 9月7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电话或文字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咨询或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2.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公告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所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确认

3)招标人发布补充通知后,应考虑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确认补充通知不影响其标书编制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总则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应提供的文件资料,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投标文件请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盖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资料索引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承诺函(内容必要时可增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服务与承诺评审、自查评分表》需提供的内容

附件10

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服务内容或承诺事项

9

《商务评审、自查评分表》需提供的内容

附件11

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

11

《技术评审、自查评分表》需提供的内容

附件12

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胶封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投标资料恕不退还。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邮寄、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封未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时间;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和承诺保持有效的时期,要求投标有效期为90

5.投标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其投标。

6.投标的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

7.开标、评标

(1)将按《汕头大学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标、评标。

(2)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标小组将按已定原则进行开标与评标。

(4)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5)招标结果在网上公告后,由招投标小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依时与招标人签约。

(6)招标人与招投标小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8.保密要求

(1)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和甲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任何当事人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招标人和招投标小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四、签约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10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食堂(含二楼教工餐厅)情况介绍

1.总面积:1350平方米,一楼东侧餐厅及西侧餐厅就餐位约 300 个,二楼教工餐厅就餐位约 84个及接待量为3台圆桌的包厢一个,一个约10平米的学生生活配套服务点;其中办公场地、仓库、男女宿舍等配套项目总约200平方米。

2.在校就餐学生人数约550人,以及部分教职工。为鼓励学生到学院食堂就餐,医学院对到食堂就餐的本院学生有一定补助,每月最高补贴115元;食堂全年无休提供餐饮服务。

3.按需求提供医学院有关会议工作餐及围餐。

4、本院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同时开展餐饮特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

、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

1.承包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引入承包者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承包者要严格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3.为确保食堂采购原材料的卫生安全,食堂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要求实行定点供应商采购进货的原则。

4. 承包人须承诺按营业额的5% 缴交食堂维修基金。在承包经营期间,食堂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中小型设备购置更新(易耗用具由乙方自负统一由学校协调组织实施,费用从食堂维修基金支付;

5. 承包者中标后,在签约时应当向学校交纳履约及风险保证金 5元。该保证金必须在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缴纳完毕。必须在确认保证金已缴纳完毕,才能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书。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不计息退还承包者,承包者如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偿学校及有关人员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6.其他管理要求

(1)承包经营者应当文明守法,自觉接受和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所雇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员工信息必须如实在甲方派出的监管部门(膳食科)备案,并及时更新。遵守《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与员工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所雇员工上岗前应当取得有效健康证应当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校内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2)食堂的售饭菜窗口一律采用“一卡通”结算。

具体要求如下:由汕头大学网络中心为食堂及餐厅提供“一卡通”收银系统的使用、管理、维修及收结帐服务。乙方租用的“一卡通”收银机,每月每台的租金为挂式机50元,卧式机100元,全年缴交的月数为10个月,乙方应在次月5日之前将上个月的租金与其它应交款一并交汕头大学财务处。汕头大学网络中心每月为乙方结算“一卡通”收银系统回收的营业款,根据乙方当月营业额的数额,由汕头大学财务处按营业额数额的99.5%转拨还乙方,剩余0.5%作为乙方缴交给汕头大学网络中心的“一卡通”维护费。收银机若属人为损坏的,由承包者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前将由甲方的有关部门对现有设备、厨具用具等财产进行评估清点移交,由承包经营者确认。承包合约期满,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应将设备、厨具用具完整归还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4)承包者因违反《汕头大学医学院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受处违约金的,由甲方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记录和开出违约罚款通知,承包者委派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承包人上缴我院计财处,甲方另开具相应的收据。

(5)承包者因同一原因在一个月内连续3次及3次以上违约、违规受处理或者是在一个月内累计受处理超过10次的,月评估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承包者的情节轻重,在2000-5000元人民币的幅度内决定对承包者的具体处理,并有权在承包者缴交的保证金中直接扣取。一年内评估不合格3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在承包者缴交的保证金中扣取20%,作为承包者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监管部门每学期将组织用餐师生员工对伙食状况进行评估,评估满意加基本满意率应当达到70%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标准者,甲方有权确定是否解除合同,并有权在承包者缴交的保证金中扣取20%,作为承包者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取消承包者继续参加甲方食堂承包经营资格。

(6)承包经营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7)饭菜应实行明码标价,饭菜价格应按《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制定,并接受学校监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基本伙食占比宜不低于50%,其价格应明显低于当地社会餐饮同类价格,以确保满足学生基本生活要求。

(8) 承包经营者应当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销售。

7.退出管理

(1)合同到期,发包方与承包者自然终止双方合作(续约的除外),并交接清楚。

(2)合同双方其中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提前告知对方,以便有序稳妥做好过渡期工作,确保师生餐饮供应。

(3)承办学生食堂的承包者被校方取消经营服务资格及终止合同的情况包括:

①企业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未按方签订合同中的约定,导致经营管理混乱;

②拒绝接受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③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④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进行查处、受到处理且限期整改不力;

⑤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民族政策等方面,由企业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

⑥未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违规采购、违规合作经营、擅自更换履约人等行为;

⑦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变质、有毒)食品;

⑧自身原因导致经营状况较差,不能正常经营或有效履约;

⑨因雇佣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⑩在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校方的安全、卫生、服务等检查或校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成绩较差且存在严重问题。

8.承包人应为本承包经营场所购买餐饮场所责任(或公众责任险

、承包经营期限

本次承包经营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11016日起至 20231015日止,其中 20227对乙方进行评估,结果合格,合同自动延至 20231015日。如果评估不合格或出现合同解除情形,则合同即时终止,另行招聘经营者。合同期满前进行整体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同履约和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的依据。

、合同的签订、执行

1.中标者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有关条款,与医学院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合同书应由甲方盖章和甲方代表签字及中标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亲自签字(法人代表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承包者未经校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承包者违约金 5万元。

3.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如有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双方终止合同并协商交接事项,不需支付违约金及补偿金,交接期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有重大规划建设安排需要除外)。如不及时通知对方,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5万元,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特别条款

甲方因正在酝酿后勤社会化改革,如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完成后勤社会化招标,则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如因该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其他说明

1.其它用户需求详见合同(样式)。

2.招标人集中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报名参加,时间:9月13日上午11:00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1、 概述

本次招标由汕头大学医学院采用自主招标方式进行,评标依据《汕头大学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完成。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综合实力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分个阶段:

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开标后进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

第二阶段进行服务与承诺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等三个方面的评审评分;其中,《服务与承诺评分表》中第一项(服务能力评价),将进行实地考察(对本地投标人)或观看(外地)投标人所经营场地的视频和照片进行评审评分,是否增加对(外地)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则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项目包括:

1.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条款;

2.开标一览表内容的关键主要项,投标人没有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4.投标文件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入后续评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项目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废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计分评定。评标小组从服务与承诺、商务、技术等三方面进行比较与评价,分值分别为:

评分项目

服务与承诺评分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总分

分值

35

25

40

100


各评分项目的评分要求如下:

1.服务与承诺、商务、技术的评分要求

(1)考察的经营场地为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场所,须提交关经营场所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能体现名称、法人、地址、办公电话等相关信息。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名下多个公司或经营单位需同一法人登记,方为有效及认可同一投标人。

(3)由评标小组对服务与承诺、商务、技术、等评分项目进行审核分析和评分

(4)评标小组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服务与承诺、商务、技术评分表”。

(5)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分。总分由(书面材料评审分+实地评审分)组成

2.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

(1)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评标小组按照以下表格的评分表进行打分:

服务与承诺评分表(3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打分细则

备注

1

服务能力评价

10分

1. 考察投标人正在经营的餐饮服务项目。无提供,得0分。(外地投标人,可提供视频及图片)

考察评价项目: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农药残留记录、留样记录、仓库冷库管理、生产加工操作,日常管理记录、菜品品种与品尝、食堂卫生状况、餐用具消毒管理。 发现问题及缺项,每小项扣1分,10分扣完为止,全部合格得10分。

2

定点采购与配送服务的保障能力

6分

1. 米、面、油等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有定点采购每单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 自设配送中心及冷藏车辆 得3分

其他配送方式 得1分 。

须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协议及配送中心证明材料和投标人名下车辆行驶证。

3

蔬菜类、鱼肉类供应保障能力

6分

1. 投标人拥有自己名下的蔬菜种植场或蔬菜经营单位,有得3分;无得0分。

2. 投标人拥有自己名下的鱼肉类养殖场或鱼肉类经营单位,有得3分;无得0分。

须提供投标人自己名下的营业执照、经营等相关证明材料。

4

食堂文明建设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堂文明建设的方案进行评分

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5

服务响应

3分

根据投标人在学校重大活动的配合、校方监管响应、上级部门检查响应,师生建议与投诉的响应等服务承诺,及上述服务必要的资源投入的承诺进行评分。

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6

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承诺

2分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险)

承诺为本项目购买保险并已为名下其他承包服务项目购买过保险的得2分,承诺为本项目购买得1分。

(需提供已购买本年度的保险复印件,原件校对后退回,购买的保险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经营的服务项目)

7

供餐保障承诺

3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午餐和晚餐营业时间临结束前,仍能较好提供菜品的供餐保障方案进行评分

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商务评分表(2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打分细则

备注

1

政府及行业

管理机构认证

7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 根据投标人2018-2020年度经营过的食堂获得市级或以上教育、食品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食堂”、“A级食堂”、“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称号。获称号1个得1分,获称号2个得2分,获称号3个或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无获得的,得0分。

2

企业信誉

6分

根据投标人经营的公司2018-2020年度每一年度获得一次市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得2分,最高得6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招标人有权核查原件备查。)

3

企业经营能力

6分

考察企业经营能力(盈利和纳税情况):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2018 年盈利的得1分,2019 年盈利的得1分,2020 年盈利的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盈利或没有提供的,该年度得0分。)

②、根据投标人在(2018 -2020) 年度获得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连续2年及以上得3分,不连续但获得其中二年得2分,获得其中一年得1分,无获得的,得0分。

(以税务部分颁发的证件为准,原件备查)

4


承包餐饮服务项目的业绩

6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承包具有 200人以上规模的高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中型餐饮店(每餐不低于 100 人次)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 1 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6分,无提供的,得0分。

(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实地核查,原件备查)

技术评分表(4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打分细则

备注

1

投标项目经营服务方案

9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任务的理解,要求项目经营理念新颖,服务方案明晰、可操作性强、食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生产操作流程规范、日常管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9分;良6分;一般3分;差1分;没有提供得0分。

2

早餐品种、质量、及价格

3

要求每餐品种不少于8个,附售价一览表(列有详细的菜色品种名称、分量和价格)优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


3


中、晚餐品种、质量及价格


5

要求每餐品种不少于 20个,附售价一览表(列有详细的菜色品种名称、分量和价格)

菜品多样化,品种结构、风味搭配合理,个性化服务,价格控制有效,操作性强的,优5分;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4

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措施


5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质量要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生产环节控制要求、洗消卫生控制,其他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5分;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