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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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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废标公告(二)

招标详情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废标公告(二)

2021年09月08日 09:3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08日 09:3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敏敏、郑美、卢敏睿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采购单位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鼓东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伟1348994819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敏敏、郑美、卢敏睿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附件:
附件1 ZXWT-2021-157-1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定稿8.17.pdf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1-15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卢敏睿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鼓东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伟134899481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卢敏睿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废标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XWT-2021-157-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止,本项目(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XWT-2021-157-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鼓东街道

联系方式:黄伟1348994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郑美、卢敏睿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卢敏睿

电 话:杨敏敏、郑美、卢敏睿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XWT-2021-157-1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 邮 编:350001 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 转 814 传 真:0591-87568219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E-mail: zhixin099@126.com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 一、总则.......................................................................................................................................................7 二、投标人...................................................................................................................................................7 三、招标.......................................................................................................................................................7 四、投标.......................................................................................................................................................8 五、开标.....................................................................................................................................................12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13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3 八、政府采购政策.....................................................................................................................................15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6 十、其他事项.............................................................................................................................................17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8 一、资格审查.............................................................................................................................................18 二、评标.....................................................................................................................................................21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9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注:本招标文件共 83 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 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负。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 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XWT-2021-157-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财库[2019]19 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财库[2019]18 号文所 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 同包 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 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 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 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强制节能产品要求(若有)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 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 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 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 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政府强 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 年 08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08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3:00 至 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地点及方式: (1)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福建省智 信招标有限公司。 3 (2)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②也 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手 机 、 传 真 和 公 司 地 址 按 照 格 式 ( 详 见 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 公司邮箱(zhixin099@126.com),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 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 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7.2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福建省智 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2条 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8.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 8.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9、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 189 号鼓东街道 联系人:黄伟 联系方式:13489948192 10、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 网址:http://www.fjzxzb.com/ 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卢敏睿 联系方式: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 转 814 邮箱:zhixin099@126.com 附 1:账户信息 报名、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4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最高限 价/品目号预 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 价/合同包预 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厨房设施采 购 否 1(批) 95000 95000 95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5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盘)1份。 3 10.5-(2)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 (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 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 1中标候选人数为 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 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 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 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 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 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中标人数为 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 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 (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6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领购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福 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 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 限公司提出。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监督部门 12 18.1 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13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 5000 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4 9.5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15 其他事项: 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 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 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 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 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 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8 (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 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 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智信 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 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 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 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 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 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9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 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⑤退还投标保证金函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 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 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 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 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10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 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图纸除外)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图纸除外)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 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 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 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 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 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 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 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 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 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 效。 11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 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 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 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 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 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是否到达按照保证金缴纳账号记载时间为 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智信 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 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 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 照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 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 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 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 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 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 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 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 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13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 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 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 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等)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 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 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 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13、采购合同 13.1 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 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 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 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答复。 14 15、质疑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 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 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 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 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 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 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 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 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 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 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 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 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 提交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15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 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 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 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投标。 17.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 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 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 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 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 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 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 [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 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 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6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 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 17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 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 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由 3人组成。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 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 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 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 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 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 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 务报告或资信证 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上一年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 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1.2 条规定提供财 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 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 19 明细 描述 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注:《资信证明》若注 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 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 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 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 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 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 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 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 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 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 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 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 果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 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20 明细 描述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 审查不合格。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 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 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 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 声明函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纸质投标 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强制节能产品要求(若 有)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 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 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 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若有)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 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 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 织。 5、评标委员会 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 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 4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 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 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 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 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 律。 22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 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 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 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 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 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 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的;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条件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附加符合性 无 23 价格符合性 明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 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有出现任何可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 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 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 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 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 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 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 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 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 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 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24 (1)按照本章第 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 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 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 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 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 6.4 条 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 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 委更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 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 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25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 评标方法: 合同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 评标标准 合同包 1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F2+F3+F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 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4 为加分项(即优 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满分为 3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 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c.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 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 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 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 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 10%的扣除,但必须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对于残疾人福利 26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 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 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 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章 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 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货 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技术项(F2)满分为 55 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 F2.1 技术 规格及配 置要求符 合情况 46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 务要求”中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 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 46 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 计 12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 85 项) 每负偏离一项扣 0.4 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F2.2 项目 实施进度 方案 2.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安 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方案情况,由评标委员会 进行评分:方案整体详细完整、全面可行性强、逻辑思路清晰的得 2.5 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较为全面、逻辑思路较为清晰的得 1.5 分; 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全面、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晰的得 0.5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F2.3 质量 方案 2.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情 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整体详细完整、全面可行性强、逻 辑思路清晰的得 2.5 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较为全面、逻辑思路较 为清晰的得 1.5 分;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全面、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 表达不清晰的得 0.5 分;未提供的得 0分。 F2.4 设备 功能演示 2 投标人提供所投净化器显示屏、探头,现场通电演示并具备以下功能 的得 2分:1)设备电源;2)高低压实时数字显示屏;3)在线监测 显示屏;4)在线监测探头。演示时间:5分钟内。 2 投标人提供所投净化器显示屏、探头,现场通电演示并具备以下功能 的得 2分:1)通过在线监测实时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实时排放情 况;2)对设备进行实时预警显示;3)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对应设备 的运行流程和设备故障源。演示时间:5分钟内。 27 ③商务项(F3)满分为 15 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 F3.1 体系 认证情况 3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 上述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F3.2 售后 服务体系 认证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2011) 认证证书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F3.3 售后 服务人员 情况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中5名及以上具有售后服务管理 师证书的得 3 分,3-4 名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得 1.5 分,1-2 名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得 0.5 分。 注:需提供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复印件(或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及网址)、投标人与售后服务人员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凭据复印件。 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 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 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F3.4 维护 响应计划 3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 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 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描述非常清晰合理完善的且优于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3分,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描述较为清晰合理完 善的得 2分,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描述不够清晰合理完善的 得 1分,其余不得分。 F3.5 技术 培训 2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 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培训计划承诺内容 符合实际、合理得 2分;培训计划承诺内容较符合实际、较合理得 1.5 分;培训计划承诺内容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F3.6 业绩 3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自 2018 年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 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业绩情况进 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得 0.5 分, 累计最高得 3分 (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 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 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销售业绩项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采购 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销售业绩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予以核查的 权利。) ④加分项(F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8 评标项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非强 制类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部分 加分标准 6.8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 20%)以下的,给 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4%的加 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 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 总分值 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 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 总金额 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 标准总分值 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 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 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 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 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 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 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 加分。具体详见第七章规定。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 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 其他:无 29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使用。投标人提供 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 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型号、制造名字、产地、出厂日期等)。 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 原装产品,相关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 3C 强制性认证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 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3、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 保险、安装、调试、搬运及设备就位、培训、保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一切相关费用。 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排烟系统 序号 8 排烟风机,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5、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技术参数 (涉及规格尺寸、重量、体积等,未 规定偏离值的,允许±2%偏离) 备注及图片 (仅供参考) 主厨区 1 工程款单大 锅炒炉 1000*1100*1 20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2 电热蒸饭车 12 盘/电压: 380V 功率:12KW 台 1 自动进水防干烧 3 不锈钢调味 拼柜 500*1100*12 00(±5%)mm 台 2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0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4 不锈钢双通 工作柜 1800*800*80 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切配区 1 四门冷柜 1200*705*19 50mm(± 100mm) 台 1 1、电压:220V/50Hz; 2、功率:≤700w; 3、门数:4门; 4、容量:≥910L; 5、制冷剂:环保型制冷剂; 6、外形尺寸:1200*705*1950mm(± 100mm);外观采用不锈钢;节能、环 保压缩机组,柜内置有照明灯源;自 动回归门及打开一定角度可自动保 持静状态;柜内圆弧形角部处理,冷 柜自带有门锁;数字电脑控温系统, 长期开门不关或门没关紧自动提示 警报音;制冷方式:直冷;冷冻温度 -15~-12 度,冷藏温度+1~+8 度。 2 保鲜工作台 1500*800*80 0(±5%)mm 台 1 1、电压:220V/50Hz; 2、功率:≤700w; 3、门数:2门; 4、容量:≥450L; 5、制冷剂:环保型制冷剂; 6、外形尺寸:1500*800*800(± 5%)mm;外观采用不锈钢;节能、环 保压缩机组,柜内置有照明灯源;自 动回归门及打开一定角度可自动保 持静状态;柜内圆弧形角部处理,冷 柜自带有门锁;数字电脑控温系统, 长期开门不关或门没关紧自动提示 31 警报音;制冷方式:直冷;冷藏温度 +1~+8 度。 3 不锈钢三星 洗菜池 1600*700*95 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星盆 450*450*280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4 不锈钢单星 洗涤池 500*800*800 (±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星盆 400*400*280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打菜区 1 双门消毒柜 1160*500*16 50(±5%)mm 台 1 2 不锈钢保温 饭台 650*650*950 (±5%)mm 功率:1.5KW/ 电压:220V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星盆 400*400*280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不锈钢门板、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洗涤区 1 热水器 ≥80L 台 1 1、容量:≥80L; 2、温度范围:2℃~70℃; 3、功率:≤1500W; 32 4、能效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 2 不锈钢双层 墙上架 1500*300*40 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层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3 不锈钢双层 墙上架 1800*300*40 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层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4 不锈钢收污 柜 1500*700*40 0(±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层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5 不锈钢污碟 桶柜 600*600*800 (±5%)mm 台 1 1、面板采用不锈钢砂光板厚 1.2mm。 2、面板下用 70*35 成型条管做加强 筋,侧板厚 1.0mm。 3、脚柱采用≥38*38mm 方管配不锈钢 子弹调节脚。 4、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 凸凹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 焊接处分布均匀,点焊及接焊处均有 打磨及清理干净,表面无污痕,没有 尖锐之边角以及结焊锈迹现象。 仓库 1 不锈钢四层 格栅架 1100*500*15 50(±5%)mm 台 1 板材厚度 1.2mm 2 不锈钢四层 1500*500*15 台 1 板材厚度 1.2mm 33 格栅架 50(±5%)mm 3 不锈钢落地 米架 1300*500*15 0(±5%)mm 1 板材厚度 1.2mm 排烟系统 1 不锈钢烟罩 L*1200*500( ±5%)mm 米 7 板材厚度 1.2mm 2 不锈钢隔油 网 500*500(± 5%)mm 片 14 板材厚度 1.2mm 3 不锈钢炉灶 后封板 L=1100(± 5%)mm 米 6.5 板材厚度 1.2mm 4 镀锌板烟管 480*480(± 5%)mm 米 15 板材厚度 1.0mm 5 镀锌板三通 定制 个 2 板材厚度 1.0mm 6 镀锌板弯头 定制 个 5 板材厚度 1.0mm 7 烟管法兰 480*480(± 5%)mm 付 20 国标角铁 8 排烟风机 (核心产品) ≥7.5kw 台 1 380V 9 风机支架及 减震垫 定制 套 1 国标槽钢+橡胶减震垫 10 风机进出口 变径 定制 个 2 11 风机三相保 护器 40A 台 1 12 低空油烟净 化器 ≥16000 风 量 台 1 1、规格尺寸:外壳为 1.2mm 碳钢材 质;外表必须覆盖结实耐用的环氧树 脂漆;电源功率:小于 10W; ▲2、油烟净化器除烟方式为高压静 电吸附型,采用板式高压电场结构; (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场结构图和原 理图) 3、电离和收集器为独立结构,电离 器为不锈钢锯齿结构,收集器为铝合 金结构。为了保证更多的收集面积, 收集器极板的间距不大于 7.5mm。 34 ▲4、电场吸附板需 4道折弯工艺, 确保吸附效果;(投标文件中提供产 品实拍图以及工艺佐证) ▲5、油烟最小去除效率不小于 95%; (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 6、机器底部应安装漏油孔,可以直 接将油污排放至容器内,可以有效防 止因油污过多出现渗透现象;(投标 文件中提供佐证资料) ▲7、产品需做到IP65防水防尘级别;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 件) ▲8、电源需具备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 中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9、高压电源主板需预留物联网接口, 可与目前主流的智能系统进行连接; ▲10、产品需要具备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 件中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1、所投净化器产品投保金额不低 于 2000 万;(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 单复印件) ▲12、设备外显示屏需为红色高亮度 数码管显示屏以保证屏幕使用寿命; 同时显示设备高低压数值(投标文件 中提供佐证资料); ▲13、设备外屏需显示大于 5种以上 设备故障码提醒功能,每种设备故障 码均代表不同设备故障(投标文件中 提供佐证资料); ▲14、设备具备明显氛围灯提醒功 能,以确保远距离可以观看到设备运 行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佐证资料); 油烟在线监测模块: 15、在线监测设备可监测数据:油烟 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净化器 与风机开关量、设备状态; ▲16、在线监测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 标文件中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7、油烟在线监测应具备油烟在线 监测设备的校准证书;(投标文件中 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13 净化器支架 定制 套 1 国标槽钢 14 净化器进出 口变径 定制 个 2 15 防爆灯 1200 盏 3 16 安装排烟辅 助材料 项 1 17 安装排烟人 工费 项 1 安装 1 旧设备拆除 及搬运费 项 1 边炒边大锅*1 蒸饭车*2 工作台*2 双星水池*2 保温台*1 四层存放架*2 开水器*1 2 安装设备辅 助材料 项 1 3 安装设备人 工费 项 1 采购人将设备所需水源、电源、排水等预留至设备摆放处 0.5 米范围内。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 189 号鼓东街道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90%; 2 10 剩余合同总额的 10%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 后服务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8、供货 8.1 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 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及安装。 8.2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勘察,确保所有货物能符合 现场安装要求,满足项目使用需要。 9、安装调试 9.1 货物到达现场后,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36 对仪器安装场地条件,如水、电和气等配套设施提出建议,中标人在进行安装期间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2 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9.3 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 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验收要求 10.1 验收标准:具体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 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10.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卖方出厂检验、初步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 a.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 标校,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 10.1 验收 标准的要求。 b.初步检验 货物到达后,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初步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 格的保证),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c.安装调试检验 货物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中标人应对本项目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安 装完成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装调试检验。安装调试检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 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 并提供给采购人。 d.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国家有 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 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3 验收条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检验规定等,均作为 验收标准。 10.4 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 37 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0.5 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按验收标准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 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1、售后服务 11.1、质保期: 11.1.1 中标人提供所有货物为原装货物。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 过的原装设备,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 修 12 个月;一切费用全部免费,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 11.2、售后 服务: 11.2.1 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 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头一个月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免 费更换全部设备。 11.2.2 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 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2小时内响应,并在 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 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24 小时无法 使设备正常运行必须提供备用机使用。 11.2.3 免费保修期满前 1 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 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1.2.4 在质保期以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 人必须在 4 小时内电话响应,24 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销售价格 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提供所投产品在福建省内售后服务机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售后服务 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售后维修工程师名单 及联系方式。 12、技术培训 12.1 中标人工程师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在设备安装现场对采购人的技术、 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 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受训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 38 12.2 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 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 中。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 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 方协商订立。 39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 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 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40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 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 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 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 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 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 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 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 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41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 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 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定提 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 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 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 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 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 原件。 43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44 索引 一、投标函………………………………………………………………………………………(页码)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页码) 三、投标保证金…………………………………………………………………………………(页码)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 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5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 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 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 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⑤退还投标保证金函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 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 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46 2、承诺及声明: 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 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 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 保持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 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 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 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 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48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 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49 二-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 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 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 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 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0 二-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 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 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 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证明材 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 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 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 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 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51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 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 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2 二-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 的社会保险凭据(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 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 险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4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 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5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 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6 二-9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 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7 二-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 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 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 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 “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 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58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59 二-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1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2 二-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63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64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65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页码)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页码)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页码)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页码) 五、退还投标保证金函……………………………………………………………………………(页码) 66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 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 《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 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 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 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 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 “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7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品牌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 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 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 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 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 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 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 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 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 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8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认证种 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 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 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9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 三-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3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 称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认证种 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 (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 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4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75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 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6 五、退还投标保证金函 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于 年 月 日参与贵司组织开标的招标编号为:ZXWT-2021-157-1 的(项目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投标,我司于 年 月 日 以 (同城转帐、异城电汇)形式向贵司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 元)(小写¥ 元),当 可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公司所在地: 省 市 县 投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司公章): 附:汇款凭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 2、请在开标或谈判当天,将此表单独再另册制作一套与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一同单独装在信封 内密封,一同提交。 3、未能及时缴交本表以及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未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 公司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 4、投标人若中标的,须将合同复印件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函》送至或传真至本公司财务部后方 可退回投标保证金,若因材料不齐全未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不负法 律与经济责任。 5、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财务部王小敏,电话:0591-87616211转816、传真号码:0591-87568219) 77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78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页码)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页码)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页码)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页码)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 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79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品牌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 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 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规格” 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具体型号(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 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 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 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 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品牌”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品牌,“规格”项下 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 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 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0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 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 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 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 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 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并另页应答。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1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 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 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 应。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 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2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 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 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 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人 三、招标 四、投标 五、开标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十、其他事项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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