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丽水市人民医院食堂工人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23-C )
丽水市人民医院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前来参与,报价人请认真审阅招标须知与规定。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次议价)
二、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院方会对中标单位进行测评,测评合格续签合同,不通过,院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管理费最高限价:35元/人/月,超过限价做无效报价。
四、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工资奖金发放
每月10号准时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薪酬待遇,并能制定工资明细表,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知情权。每年与医院同步发放预发年终奖、年终绩效奖励等相关奖金待遇。
(二)社保公积金缴纳
每月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每年按规定申报社保和公积金的调整基数,并及时告知医院。
(三)派遣制用工招聘
根据医院提出的派遣制用工需求,及时发布人员招聘公告,按规定规范组织招聘考试。
(四)合同管理
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及时完成劳动合同签署、岗前培训、五险一金缴纳等后续工作。
(五)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派遣制人员劳动关系台账,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及手续办理事宜。
(六)其他业务
按规定完成残保金申报、个税代扣代缴、职工工伤申报、生育保险申报等相关业务;与医院工会协商做好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活动和维护权益工作。
五、提供资料内容
1.管理费报价单(详见附件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2018年1月1日至今);
5.派遣服务方案;
6.其他相关说明,如履约承诺或其他优惠方案等。
六、评标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及公司实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询价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2.递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1时之前将询价文件送达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5日下午15时,丽水市人民医院开评标室采购中心(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
4.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姚老师 18957090193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18957091216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1-9-8
附件:
管理费报价单
投标报价 (管理费综合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月/人 |
(小写)人民币: 元/月/人 |
说明:
1.本项目的管理费指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
2.劳务派遣公司应承包管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所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35元/人/月。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