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学校 2021年09(至)1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学校 2021年 09(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教师配餐服务采购 |
一、项目概况 采购教师配餐服务,满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学校两个校区教师(约118人)营养午餐需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金额: 教师配餐服务采购 1项 预算金额:35.04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保证教师营养午餐配餐供应。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济南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配餐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济教体字〔2017〕7号); (2)投标人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须在济南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符合食品安全生产品标准的、专门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配送的服务机构或营业场所;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配餐标准:15元/人/次,2荤菜、2素菜、2主食、1汤、1水果或牛奶(菜品10个供餐日内不重样)。 (2)配餐时间:11:20-12:30。 (3)分餐人员:分餐人员由配餐公司提供,至少2名分餐员。 (4)餐具处理:教师用餐结束后,由分餐人员将餐具统一收回并进行刷洗及消毒,保证卫生合格,甲方不定期进行抽检。 (5)垃圾处理:教师用餐后所产生的剩菜剩饭等生活垃圾由分餐员拉回并处理。 (6)留样:留样柜由配餐公司免费提供到学校,每天分餐期间由专人进行菜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每次留样48小时后销毁。 (7)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供餐安全,如供餐过程中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全部责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按时履行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验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验收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教师满意度(每学期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未达到5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
35.046 |
202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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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学校
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