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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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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洋科技大厦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合同(标包001)

招标详情

合同公告

威海海洋科技大厦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合同(标包001)

采购人名称

威海市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威海联创厨业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905933.750/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1-09-08 14:11:50

  • 附件: HCTZ2021(06)_001-采购合同


编号:CTHC-2021-09-0003 威海海洋科技大厦改造工程 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 买 方:威海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卖 方:威海联创厨业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2021 年 9 月 8 日 1 产品采购与安装合同 买方:威海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卖方:威海联创厨业有限公司(中标人)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威 海海洋科技大厦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威海海洋科技大厦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威海市环翠区远遥村 3、项目内容:厨房位于海洋科技大厦一层,主要包括烹饪间、面点间、切配间、 凉菜间、洗消间、主食库、餐厅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承包范围:同项目内容。 6、供货安装期: 30天。 二、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玖拾万伍仟玖佰叁拾叁元柒角伍分整 (¥905933.75元)此金额为含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13%,最终结算造价依据审计部 门的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检 验试 验费、采保费、损耗、规费、税金及扬尘污染防治费等所有费用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生 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2、合同价格形式:价格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 3、产品名称、数量、综合单价等具体明细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不扣回),货到现场、 产品安装完毕、调试运转正常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70%;威海海洋科技大 厦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造价审定无异议后付至审定值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 2 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 30 日内无息付清。 2、关于发票的约定 2.1卖方须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13 %。 2.2若因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合格、不规范或涉嫌虚开,卖方应当 收回原发票,并在 2 日内向买方开具新的合格发票,因此延迟付款造成的损失由卖 方承担。 2.3若因卖方未能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买方无法进行税收抵扣的, 卖方同意买方将无法抵扣的金额自工程结算及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减。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1 本合同协议书 1.2 中标通知书 1.3 投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 1.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6 图纸 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设计变 更及经济签证等资料,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检测标准。 1.2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使用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型号和 最先进的工艺 生产,并完全符合招标既定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1.3卖方保证按已经执行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 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1.4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随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产品检测报告及买方要求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并接受买方的随机抽样检测,若发 生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则由卖方承担相关责任(卖方所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 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绝。卖方向买方偿付10%合同价款)。 3 如有货物在运输、卸货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卖方应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 缺件,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为由而拖延。运输装卸、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1.5卖方供货时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样品品牌产地、规格型号、质量、配件一致。 1.6卖方提供产品在质量及安全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有关标准以及设 计的具体要求。 1.7技术规格与标准 根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图纸、物料表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 求”。如果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中有未提及的适用标准,则应由买方 及卖方双方协商确定,或符合货物原产地适用的官方标准适用标准,必须是官方机构 发布的最新版本,且不应低于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 2、卖方提供的产品若存在质量及安全问题,导致在安装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造成 买卖双方、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权利保证:卖方应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 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买方或 最终用户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任何赔偿、补偿、垫付的款项以及应对 指控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七、现场安装要求 1、在设备安装中,卖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负责在设备安装、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现场全 部人员的安全。买方不承担卖方单位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2、卖方应从安装现场清除并运出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 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工程师及买方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由于卖方未及时清理 而发生的罚款、赔偿、纠纷等责任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卖方的任何款项中 扣除。 3、卖方应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制定防尘降噪措施,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除按 买方的要求整改达标外,买方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 4、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时段、行驶路线、倾倒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保证 运输途中道路 和环境“零”污染。 4 5、卖方须做好本专业与其他专业的交叉配合及成品保护工作,并无条件服从买 方统一协调。 八、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卖方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等。 九、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产品保修 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安装、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 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维修,负责产品使用寿命内终身维修。 十、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1.1卖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及规范要求使用各种材料及配件, 若发现所使用材料及配件等与所投品牌(或要求)不相符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处 以合同总额 5%的罚款,卖方应采取更换、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 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因此给买方造成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1.2在产品的保修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 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 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无论是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 方应在 2 小时内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 1.4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 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1.5卖方供货时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样品品牌产地、规格型号、质量、配件一致, 若不一致,除按要求更换产品外,还须按产品 2 倍价格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 应按下列规 定处以罚金: 2.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买方偿付违约金。 2.2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1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 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 2.3卖方不能交货,买方可以考虑终止合同。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 在此列。 十一、合同转让和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让和分包。 十二、合同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 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文件。 2、除非买方对产品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 卖方不得对合 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终止合同或部分终止合同。 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 10 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2、 如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有 的质量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肆份,卖方贰份。 十六、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卖方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6 买方(盖章):威海市海创投资 卖方(盖章):威海联创厨业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光明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817830201421004663 账 号: 附件: 附件1 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费用汇总表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7 附件1: 8 附件2: 9 10 11 12 签约日期: 2021 年 9 月 8 日 产品采购与安装合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