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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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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BHZL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 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无锡市万达广场滨湖店原有油烟治理设备和管道的拆除、油烟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 1 1050075 1050075 常州康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宏图路7号 91320411355031674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油烟净化器 康拓 2 32500 KT-64A
2 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油烟净化器 康拓 1 14500 KT-32A
3 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油烟在线监测仪器(含油烟探头) 贝思兰 62 8500 BL-CY-015C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琪,徐惠强,程扣娣,费明辉,秦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80%计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4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滨湖区惠河路178号

联系方式:0510-85881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楼1906室

联系方式: 15251688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静

电 话: 15251688949

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doc

    278.1K

  • 中小企业声明函_1.jpg

    739.5K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BHZLGK2021001

采购项目名称: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万达广场滨湖店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采购编号:BHZLGK2021001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无锡市万达广场滨湖店原有油烟治理设备和管道的拆除、油烟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

2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惠河路17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楼1906室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无锡市万达广场滨湖店原有油烟治理设备和管道的拆除、油烟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

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质保期:1年;

售后服务响应: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1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如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中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标的制造商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30-11:30,13:30-16:00 时。

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电子档,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楼1906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0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8月19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回发给各投标供应商。

7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投标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1年9月6日14:00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14: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6日14: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9月6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2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电子光盘一张(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13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350000元

14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秦湦

联系电话:0510-85881733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惠河路17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15251688949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楼1906室

邮政编码:214000

15

根据《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规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逢进必检”的原则,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等举措。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 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发送至指定地点,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4项。

2.采购人、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所投产品制造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参考评分标准

上述1-5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如投标人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相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信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标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六)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售后服务等。

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售后服务等一切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五副,投标人应将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技术文件按要求编制,不得编制粗糙、不得缺漏项、不得格式混乱、不得条例不清、页数不得少于10页。

10.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投标文件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清单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页数少于10页的;

加“★”参数出现负偏离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评标工作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6.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比较与评价

6.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6.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6.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人得分,确定各投标人总分和最终排序。

7. 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8.评分细则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投标人评价 21分

(3)产品与技术 14分

(4)项目负责人答辩 5分

(5)技术文件 3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投标人评价(21分)
1)投标文件规范性、表述清晰程度(2分)

2)证书(17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油烟在线监测仪器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1个得1分,最高得4分;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共6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油烟在线监测仪器具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包括但不限于“油烟治理及监测运营”、“在线监控系统移动APP”、“油烟在线监控终端嵌入式”、“油烟浓度探头自动化标定系统”),1个得1.5分,最高得6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油烟在线监测仪器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1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④投标人所提供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在线监测仪器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1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本地化服务(2分)

投标人提供本地办公场所相关证明(租赁时提供租赁合同,自有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租赁合同乙方或房产证上户主须为投标人。

(3)产品与技术(14分)

1)按投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响应表为准,所投产品根据采购需求中 “二、项目清单”相关内容,加“★”标志的为重要响应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余为非实质性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2)油烟在线监测仪器检测报告(2分):提供检测设备包含气敏式电化学和光散射传感器,具备同时监测油烟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功能的CMA检测报告的,得2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油烟净化器检测报告(2分):提供“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80%风量下净化效率”、“120%风量下净化效率”检测项目符合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HJ/T 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CMA检测报告的,得2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答辩(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以书面形式出题(2题,每题2.5分),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检查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作答,评委按照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酌情评分。

(4)技术文件(30分)

①项目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6分

②项目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6分

③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 6分

④实施过程中人、材、机的配置及使用方案 6分

⑤项目验收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6分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页数少于10页的除外。一般技术标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切实、可行、具体≤100%;80%≤切实、可行、较具体<90%;70%≤切实、较可行、较具体<80%;60%≤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70%。(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加分因素(2分):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十)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人。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滨湖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人。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处罚:

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投标人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投标人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http://cz.wuxi.gov.cn/doc/2020/11/20/3111344.shtml)。

(十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费。

(十八)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万达广场滨湖店原有油烟治理设备和管道的拆除、油烟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

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质保期:1年;

售后服务响应: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1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如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中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二、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风量调节阀

201不锈钢

7

2

管道

201不锈钢

m?

523.5

3

三通

201不锈钢

6

4

变径

201不锈钢

12

5

油烟净化器

1,★用电离丝放电,避免采用锯齿结构,以保证长久耐用和避免锯齿片积油影响电离效果,
2,★为保证清洗保养方便收集段为板线结构,避免采用蜂巢结构
3,收集段材质为优质铝合金。为了保证更多的收集面积,收集器极板的间距不大于8mm,净化器电场尺寸:长700*宽255*高460mm。
4,★设备机台为模块化组合结构,每个模块有独立的电源控制器;通过检修门,可以容易地进入到前过滤器、电离器收集装置和后过滤器。每个检修门都有一联锁装置,门开电断;
5,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外壳全部为SPCC冷轧碳素钢,外表必须覆盖结实耐用的环氧树脂漆;
6,为保证用电安全,绝缘子特氟龙材质(聚四氟乙烯),抗老化,可修复,不易碎,性能可靠,不吸水;
7,静电油烟净化器叠加时,设备应自带上下叠加的引流装置,防止上层油污滴淋到;所有高压线路都不可暴露在废气流中。前后过滤网均风板为可清洗式优质金属结构;
8. 所投净化器电源可靠性实验项目要求:在60℃±2℃高温环境中,运行500h无故障,可外接显示屏。
9.所投净化器电源在振动和耐冲击实验项目要求:电源频率10-55HZ,双振幅1.5mm,扫频次数10次,每一 轴线振动时间45min,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和损坏。电源峰值加速度150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半正玄波,每一轴线冲击次数为3次,实验后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和损坏。
10. 处理风量64000m?/h,净化效率≥95%

2

6

油烟净化器

1,★用电离丝放电,避免采用锯齿结构,以保证长久耐用和避免锯齿片积油影响电离效果,
2,★为保证清洗保养方便收集段为板线结构,避免采用蜂巢结构
3,收集段材质为优质铝合金。为了保证更多的收集面积,收集器极板的间距不大于8mm,净化器电场尺寸:长700*宽255*高460mm。
4,★设备机台为模块化组合结构,每个模块有独立的电源控制器;通过检修门,可以容易地进入到前过滤器、电离器收集装置和后过滤器。每个检修门都有一联锁装置,门开电断;
5,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外壳全部为SPCC冷轧碳素钢,外表必须覆盖结实耐用的环氧树脂漆;
6,为保证用电安全,绝缘子特氟龙材质(聚四氟乙烯),抗老化,可修复,不易碎,性能可靠,不吸水;
7,静电油烟净化器叠加时,设备应自带上下叠加的引流装置,防止上层油污滴淋到;所有高压线路都不可暴露在废气流中。前后过滤网均风板为可清洗式优质金属结构;
8. 所投净化器电源可靠性实验项目要求:在60℃±2℃高温环境中,运行500h无故障,可外接显示屏。
9.所投净化器电源在振动和耐冲击实验项目要求:电源频率10-55HZ,双振幅1.5mm,扫频次数10次,每一 轴线振动时间45min,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和损坏。电源峰值加速度150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半正玄波,每一轴线冲击次数为3次,实验后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和损坏。
10. 处理风量32000m?/h,净化率≥95%

1

7

高压风机

30kw

2

8

高压风机

15kw

1

9

烟囱

?1000,201不锈钢

30

10

风机减震

12

11

控制柜

变频

3

12

电动防火阀

201不锈钢

3

13

油烟在线监测仪器
(含油烟探头)

1、油烟在线监控(测)终端主机技术指标:
1) 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GB18483-2001)要求,且能实时监测油烟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颗粒物排放值、油烟温湿度、风机工作状态、净化器工作状态。
2) 高精度的模拟量采集单元,全工业级电路,高稳定性、高可靠性设计;
3) ★支持触摸屏,短信、远程网络3种终端参数配置方式;
4) 终端主机内置通讯功能,具有连续、及时、可靠地进行数据传输能力,具备实时数据发送、状态信息发送等功能
5) 终端主机配备存储芯片可存储至少1年历史运行数据
6) 7寸电容触摸屏,操作界面美观,显示直观,操作便捷,显示内容包含:风机及净化器电流值及开关状态、油烟浓度值、非甲烷总烃浓度、颗粒物排放值、探头连接状态,报警提示、通道号、时钟及联网显示;
7) ★终端主机支持现场检修、巡视记录考勤管理功能
8) 具备定时对时功能,始终保持与服务器同步
9) 模拟量信号采集精度为±0.5%;
10) 内置看门狗和定时器;
11) 无线通讯方式:GPRS/CDMA/3G/4G
12) 工作环境温度:-20~70℃、相对湿度:10~90%RH;
13) 工作电压:150-230VAC

2、油烟浓度探头技术指标:
2.1、油烟浓度探头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项 技术参数
1 量程 0~8mg/m3
2 接口 数字信号传输,RS485接口
3 协议标准 MODBUS/RTU协议
4 功耗 小于2W
5 维护周期 3600小时以上
2.2、油烟浓度探头技术要求:
(1)油烟浓度探头内置不锈钢内筒,筒内装有热容量大、传导性差的液体,通过物理延长气流通道取样和冷却设计,使传感器工作在最佳温度范围。
(2)采用长寿命微型风扇主动吸入气流,使油烟管道内的气体等速均匀流经传感器,加快传感器的响应速度。
(3)对进入探头的气体采取多重油污阻隔带处理,使气体所携带的油污尽可能减小对传感器的直接污损,从而延长探头的维护周期。
(4)油烟浓度探头配备专门的本地智能处理电路,直接采集传感器信号,通过温湿度补偿等数学模型计算,得出较高准确度的油烟浓度值,通过数字化通讯接口传输到监控终端。
(5)油烟浓度探头配备非易失存储芯片并可存储探头配置信息。探头必须具备断线、断电、拔出、失效等检测功能,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报警。
(6)油烟浓度探头在元器件的选型和产品的方案设计中均注重低功耗目标,电源采用高转换效率及低静态功耗器件。
(7)★油烟浓度探头与监控终端必须采用现场总线方式连接,满足标准的MODBUS/RTU通信协议,单段通讯距离至少1200米。
(8)油烟浓度探头具备特殊的保护功能,如果探头与监控终端之间的电缆被拔下、切断或者探头被拔出,监测终端会自动识别并报警,从而有效防止设备被破坏或者被不正常使用。

62

14

吊装

1

15

运输

1

16

安装+辅材

1

17

电缆线

1

18

老管道、设备拆除

1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油烟净化器和油烟在线监测仪器(含油烟探头)。

三、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产品全部设备及其配件、包装、运杂、软件、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投标范围。

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第四部分.合同书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招标代理各执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 (盖章)供方户名:

供方开户银行: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合同条款(格式)

根据编号*********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代理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500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见证后即生效。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供方提供收到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

二○二一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的价格,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编制工作。

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投标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投标人。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投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BHZLGK2021001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BHZLGK2021001

日期:

江苏正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BHZLGK2021001的投标,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BHZLGK2021001)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和签字。


(六)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性能指标

数量

质保期

单报价

分项 总报价

供货期

项目整体质保期




1.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采购需求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采购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