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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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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3337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003492

项目名称: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00000 /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蔬菜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禽蛋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畜禽肉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其他农副食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
数量合计: 5 预算合计: 2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⑤查询投标人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查询; ⑥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9-08 18:00:00 至 2021-09-1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 0951-305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0951-50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泽深
电话: 0951-30503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段丹丹
电话: 0951-501801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一标段)新.pdf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二标段)新.pdf

代理机构 :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08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 目 名 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337 招标文件编号:NXTQ-2021008-1 代理机构: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09 月 08 日 1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337 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492 项目名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一标段)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蔬菜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禽蛋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畜禽肉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其他农副食 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数量合计 5 预算合计: 2500000.00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 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则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准营证;本项目二 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准营证;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⑤查询投标人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4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 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 起始时间,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 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查询; ⑥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 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川市民大厅 C 座 7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月 8日起至 2021 年 9月 15 日前登录宁 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 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 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 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 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 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 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 请加投标供应商 QQ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 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 收。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 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 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 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21 号 联系方式:0951-305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3楼 联系方式:0951-5018016 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泽深 电话:0951-30503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0951-5018016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8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 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21 号 电 话:0951-3050330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3楼 业务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0951-5018016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 遣经营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准营证;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⑤查询投标人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 8 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 起始时间,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 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查询; ⑥投标人自 2021 年 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 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 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 项目预算金额:700000 元;最高限价:700000 元(如有) 10 保证金: 600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持 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 用基本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无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 C座 7楼) 14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 1人,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家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 2002[1980]号文件计取 收取形式: 现金、转账等方式 收取时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 围: 是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10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3 其它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 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 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 2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 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 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 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 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 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 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 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 治区财政厅,宋晓雨,0951-5069767;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李印, 0951-5189834。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 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 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6.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 制作投标文件。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3 条。 2.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 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 公章。 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开标现场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 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3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2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 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 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 密投标文件,须以 U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 纸质版密封要求)。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 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 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 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 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 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13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 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 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 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 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 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15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 金。 16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 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 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17 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 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 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 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 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 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8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 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 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9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 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 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 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 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 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 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 20 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 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 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 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 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 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 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1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 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 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 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 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 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24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 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 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 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 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 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 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 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 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 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 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进行验收 26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 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 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 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 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 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 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27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 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8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标段采购内容为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一家供应商,成立专业的后厨管理团队,负责机关食堂日常早餐、午 餐及简单晚餐和 24 小时应急保障工作用餐的加工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内容: 1、工作期间一日三餐的制作与供应(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统一配送); 2、负责所制作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 3、保证每周三、周五有熟食、卤制品的供应; 4、其他与食堂劳务托管服务相关的服务工作;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操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 (2)早餐、午餐均不得少于 15 个品种,晚餐不得少于 6 个品种。保 证供餐正点,做到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能适应各种口味的人就 餐。食堂应将每份饭菜留样,以备不定期检查。采购人将定时或不定时调 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虚心听取意 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食品留样、消毒等工作记录。 (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食堂管理员、部门负责人。 29 (5)不符合以上规定或部门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负责机关食堂供餐收费工作。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操 作。 2、现场卫生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公益性岗位 9 人,负责日常卫生打扫、蔬菜 清洗等后厨日杂工作,供应商须给予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 300-500 元的补 贴费用。 3、安全行为 (1)必须掌握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围裙/袖套/口罩 等),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服,严禁佩戴手链、戒指等装饰 物品。 (3)严格遵守、执行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和采购人的安全制度,严禁违 章操作。 (4)对食品的加工、制作和所用人员的安全行为负全责;对所用设备 设施安全负全责。 (5)有病及时治疗,严禁带病上岗。 (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人员配置 (1)人员配置 30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工作职责 1 食堂主管 1人 负责机关食堂整体后厨工作 的日常管理 2 主厨 3人 负责热菜制作、半成品加工 3 面点师傅 2人 负责早点及正餐面点制作及 加工 4 凉菜师傅 2人 负责凉菜、小菜、酱制品制作 及加工 5 拉面师傅 1人 负责早餐拉面、中餐晚餐面食 制作及加工 合计 9人 (2)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具有从事餐饮行业或员工食堂工作经 验,提供所聘食堂主管必须有 3 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主厨必须有 5 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必须有 2 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所有工作 人员都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所有工作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包括 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等),必须熟知饮食安全知识、会正 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炊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3)人员管理 1、供应商所聘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劳保福利、人身意外保险等均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按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应为聘用人员购买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超龄不能购买工伤 险的,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严格按劳动法律法规用工,依法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行同工同酬;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在合同 31 约定内的服务范围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责任。 3、采购人提供的 9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保福利及人身意外保险由供应 商承担。 4、采购人提供的 9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合同约定内的服务范围作业时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食堂供应时间 早餐 7:50-8:50 中餐 11:55-13:00 晚餐 19:00-20:00 32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 33 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无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 抽取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34 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 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分项 分值区间 评分细则(分值) 1 投标报价 1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 商务标响 应情况 3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1分, 减完为止。 3 类似业绩 15分 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餐饮管理服务业绩:每提供 一项得 3 分,共计 15分。 评审时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为准。 近三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 4 企业综合 实力 12分 1、供应商提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3 分,共计 9 分。 2、供应商具有 HACCP 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没 有不得分。 评审时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5 5 人员配置 10 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主管 1 名,须具有 3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以餐饮相关证书 时间为准,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拟投 入本项目的主厨 3名,须具有 5年以上餐饮工 作经验,以厨师证时间为准,每提供 1名得 1 分,共计 3分,不提供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 的其他人员 5 名,须具有 2 年以上餐饮工作经 验,以餐饮相关证书时间为准,每提供 1 名得 1分,共计 5 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均 须具备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评审时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 经营管理 方案 1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经营管理方案, 方案中有经营规划思路,公司经营理念、服务 质量的标准及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 餐方案,且方案全面、科学、合理的得 11-15 分;方案中有经营规划思路、公司经营理念、 服务质量的标准及保障措施,且方案一般可行 的得 6-10 分;方案不全面、缺乏合理性的得 1-5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7 餐饮管理 方案 1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餐饮管理方案, 方案中有详细全面的人员岗位职责和人员管理 制度、考核办法,且管理方案全面、科学、合 理的得 11-15 分;方案中有人员管理制度和考 核办法,且管理方案一般可行的得 6-10 分;方 36 案不全面、缺乏合理性的得 1-5 分。未提供方 案的不得分。 8 人员培训 方案 1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培训方案, 方案中有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内容、岗位培训计 划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充分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及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得 11-15 分;方案中 有基本的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内容,内容一般可 行的得 6-10 分;方案不全面、缺乏合理性的得 1-5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总分 100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7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乙方中标通知书(编号), 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金凤区机 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服务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金凤区政府院内职工食堂的劳务服务、日常管理交 与乙方托管。乙方主要提供食堂日常早餐、午餐、简单晚餐及 24小时应急 保障工作餐供应服务。 2.食品、菜品原材料实行集中配送,由甲方另行招标采购。食堂饭菜、 外卖副食品的具体售价由甲方确定。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他人或从事与职工食堂无关的经营活 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托管服务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为一年,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止。 三.托管服务费用 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标的,乙方须配备各类厨师 9 人(含管理人员)。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劳务托管服务费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整), 其中 10%作为浮动绩效,甲方依据每月对食堂检查考核和就餐人员测评满意 率得分等情况按比例扣除兑现。 38 四.设施设备的配置及维护 (一)食堂设施、厨房设备用具、桌椅及餐具等由甲方配置提供。乙 方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具体用品及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 清单为准。食堂设备用具的正常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违规操 作、人为损坏、不按时保养造成设备用具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二)食堂日常运行产生的水、电、气、暖及保洁用品等耗材费用由 甲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建立落实严格的固定资产登记、库管审核把关、入库出库 备案、定期测评考核等规章制度,安排专人对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和 食品原材料等进行登记保管,并监督乙方合理使用。 2.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对乙方提供餐饮服 务的质量、品种、数量、卫生、安全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及 时提出整改及处罚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整改落实。 3.甲方负责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就食堂日 常管理、环境卫生、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中 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限期整改、并酌情扣减乙方浮动管理费用。 4.甲方负责定期征求汇总就餐人员对饭菜质量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 乙方并督促整改落实,以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甲方每月月 末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饭菜质量、服务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每次测评满 意度须达到 70%以上。如未达标,酌情扣减乙方浮动管理费用。如一年内连 39 续 2 个月食堂服务测评满意度不足 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在托管服务期内,提供一间办公室供乙方无偿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行系统 完善的餐厨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服务标准制度、员工管理及定期轮 岗培训制度、新菜品研发制度等,严格落实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确保食堂 日常服务管理规范有序。 2.乙方须每天动态更新公示食谱,努力研发供应营养健康、品种多样、 荤素搭配、量足质优的饭菜,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快捷的供餐保障服务。 3.乙方要认真做好食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对每日集中 配送的各类食品、菜品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和质检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检 验。严格落实每日供餐食品留样存检、餐具消毒和原始记录存档等制度, 确保食材源头安全可追溯,食品加工、贮存、制售过程安全卫生,坚决防 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 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配备管理的食堂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证照齐全,经严格培训 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必须工装整洁、佩戴工牌、带好口罩、工帽、手套 等,时刻保持整洁的个人卫生。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减乙方浮动绩效管 理费用。 5.托管服务期间,乙方须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规范服务等 教育培训,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个人纠纷,否则甲方有权酌 情扣减乙方浮动绩效管理费用。 40 六.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考核测评情况,每月 1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个月劳务托管服 务费用。 七.违约责任 托管服务期间,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发生可解除协议的情 况外,未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需提前解除协 议,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 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 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2 目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43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 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 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 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 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 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44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5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 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6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月费用/人 年费用/人 总价(元) 合同履行 期限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元 注:此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等一 切费用。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7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 号 服务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8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 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9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50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1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书) 54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6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 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相关供应商。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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