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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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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021-09-09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01297120210901011

公告登记日期

2021年8月24日

开标时间

2021/9/29 9:30:00

报名地点

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监管部门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娄彬、魏扬

招标联系电话

0571-28885661

所属地区

市区

工程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叶兴有

代理联系电话

0571-85830270

是否联合体投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

胥东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89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本期概算(万元)

324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pdf】
  • 【食堂劳务外包招标文件.pdf】
8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2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01297120210901011 。 2、项目名称: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3、项目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 289 号 。 4、项目本期概算:324 万元;最高限价 324 万元(含招标人选配服务,其中选配服务最高限价为 60 万元);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 5、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计划引进专业的食堂管理公司,为公司员工提供用餐服务,服务期共 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 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相应服务经营范围(如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或餐饮咨询等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提 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 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 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2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 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 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 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 需要 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 6 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缴 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 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 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 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之江路 925 号临江金座 2 号楼第 一 开标室; (3)刷证签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区自助机上自行刷证签到,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 或/ (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若有)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 289号 联 系 人:娄彬、魏扬 电 话:0571-28885661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802 室 联 系 人:叶兴有 3 电 话:0571-85830270、18958054267 电子邮件:yexy@zjsct.cn 监管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杭州市益乐路 25号嘉文商务大楼 联 系 人: 电 话:0571-58581165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 2021 年 9 月 8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1.1.3 招标人 名 称: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89号。 联 系 人:娄彬 。 联系电话:10571-28885661 。 1.1.4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2室。 联 系 人:叶兴有 。 联系电话:0571-85830270、18958054267。 E-mail: yexy@zjsct.cn 。 1.1.5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01297120210901011 。 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 289 号。 项目本期概算:324 万元;最高限价 324 万元(含招标人选配服务, 其中选配服务最高限价为 60 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国有自筹。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见招标公告。 1.4.1 1.4.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 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1.5.1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 1.6.1 关联性投标要求 见招标公告。 1.7.1 分包、转包 (1)分包:?不允许 (2)本项目不得转包。 1.8 响应和偏差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1.8。 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2.3.1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方式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5 日17:00。 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 E-mail 形 式 发 送 word 版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PDF 扫 描 件 到 指 定 邮 箱 : yexy@zjsct.cn。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3.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 的形式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 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4.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 求 投标文件份数:1 正 4 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 。 3.4.3 装订要求 是否分册装订: ?不分册装订。 装订要求:A4 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 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4.4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4.4。 4.1.1 投标人登记入库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 4.2.1 投标报名 本项目是否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否 4.3.1 踏勘现场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不组织 4.4.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4.5.1 4.5.2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 6 万元; (2)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注: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还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与本项目关联并 打印《缴存确认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4.5 款要求。 4.6.1 投标样品 本项目不适用。 4.7.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 4.7.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00秒 4.8.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之江路 925 号临江金座 2 号楼第 一 开标室 4.8.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10.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时应携带的资料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 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第五章“投 标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杭州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场刷证 签到。 注: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 间为准,下同),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 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 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 审因素。 5.3.1 开标刷证签到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指定开标室自助机上自行签到,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 (2)投标人应承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能同时刷证签到影响正常投标 的相应责任。如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如忘刷证、未带CA证 书、未办CA证书)影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正常刷证签到而 投标文件递交有效的,则按以下程序处理: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 经现场开标人员核实、当众说明情况后进行人工补签到,不作为否决 其投标的评审因素。 5.4.1 开标顺序 按照开标刷证记录后到先开的顺序确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不超过1 人),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 成。 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 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 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 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 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 6.3.2 评标办法 及否决投标条款 ?综合评估法。 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6.3.3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 人(一般为 1~3 人)。 8.2.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支票、汇票、转帐、银行保函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1 备注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 容为准。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 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 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 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 7 1、总则 1.1 项目说明 1.1.1 本项目招标适用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杭州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 1.1.2 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内容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4.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联合体投标 1.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并出具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 署的投标授权书;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6 关联性投标 1.6.1 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分包、转包 1.7.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 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 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1.8 响应和偏差 1.8.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是指在第三章“用 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或列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否则属 于非实质性要求条款,下同。)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 8 1.8.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 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8.3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商务或其他 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 1.9 投标费用 1.9.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1.10 保密 1.10.1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语言文字 1.11.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2 计量单位 1.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 标准时间 1.13.1 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须知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 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 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9 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3.1 项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 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若有),商务偏离表,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3)资信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情况表等); (4)技术文件(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技术偏离表,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等);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包括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 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2)目所指的投 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3.2 资格审查资料 3.2.1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1.4 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是指: (1)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 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2.3“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 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 同、业绩证明材料。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 购所需的×××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函》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 币报价。 3.3.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0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4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应按本须知第 3.1 款规定的 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 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4.2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 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 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4.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内容是否 分册装订见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 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建议采用 A4 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 印。 3.4.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 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 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予以确认。 4、投标 4.1 投标人登记入库 4.1.1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报名(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4.2.1 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踏勘现场 4.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3.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 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4 投标预备会 4.4.1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 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 11 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4.4.3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 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 2.3.2 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 4.5 投标保证金 4.5.1 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通过杭州银行 “建 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http://bzj.j-yi.com)统一代收代退。招标人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 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 4.5.2 若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按时足额缴存。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书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通过网 银或柜面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的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 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存的保证金必须在“建易投标保 证金平台”与本项目进行关联,关联成功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后,投标人自行在 “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 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 际收到交纳的资金为准。(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 2:建易投标 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如投标人首次使用,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办妥企业基本账户登 记确认手续(咨询电话:0571-85085377、85085379))。 4.5.3 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银行窗口,根据招标人要求统一 退还。投标保证金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退还: (1)正常退还: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退还未中标、已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本项目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项目书面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9.1.1)的,招标人自终止招 标或招标失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凭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说明原件办理退还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 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特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关联项目、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打错账户的,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投标人户名 或账号有变更的,投标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 起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自动清退:若投标人自投标保证金缴款之日起 30 天内未关联项目且未申请退款的,应当由专 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缴款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招标文 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一般为 90 天)到期仍未退还的,若无特殊原因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交 纳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5.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对不予退还或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上缴财政或转入指定账户。 4.5.5 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 复招标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投标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 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4.6 样品提供 4.6.1 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7.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7.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3 未按本章第 4.7.2 项要求填写内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导 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 4.8 投标文件的递交 4.8.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同时按本须知第 5.3 款要求进行刷证签到。 4.8.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有效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9.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9.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 3 条、第 4条的有关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9.3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4.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4.10 投标有效期 4.10.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 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10.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4.10.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13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4.5 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本项目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应携带的资料 5.2.1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 5.3 开标刷证签到 5.3.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进行刷证签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4 开标顺序 5.4.1 开标顺序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5 开标程序 5.5.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及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工作人员; (4)监标人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核验; (5)投标人代表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5.4.1 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公布投标函内容(投标人全称、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5.2 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即提出予以纠 正。 5.5.3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参加开标但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6 投标文件拒收、退还 5.6.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撤回函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4.7 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14 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6.1.2 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会议 6.3.1 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 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6.3.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 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第四 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3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 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 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 6.4.2 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招标项目评标过程的存档资料备查。 6.4.3 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各司其责。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专家 成员独立评审期间,不得进入评标室。 7、定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不得少于 3 天(公示期间的最后 1 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 1 天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 15 7.2 定标方式 7.2.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 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7.3.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 4.10.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 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的授予 8.1 签订合同 8.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2 履约保证金 8.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2.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失败 9.1 招标失败 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 (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 3 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 10、异议、投诉、监督 10.1 异议 10.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16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2 投诉 10.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 10.1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10.2.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2.3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 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 诉处理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 纪律和监督 10.3.1 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 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3.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 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 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10.3.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 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招标人要求为婺江路城建发展集团员工餐厅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具体为:餐厅膳食制定(不包 括采购);工作日早、中餐服务、晚餐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净菜、熟食服务;订餐服务 等。 员工餐厅厨房设备、餐具、桌椅等餐饮用具均由招标人配齐。员工餐厅所需卫生清洁等低值易耗品 (不限于餐巾纸、擦桌布、清洁球、拖把、洗洁精、一次性用品等)、调味品、食材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承包人按需领取。 服务人员及其劳保用品、服装、食堂管理必备的物品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三、服务要求 (一)餐厅膳食制定 1、中标人负责制订每周菜谱,报招标人审核 2、根据每天用餐人数变化,制定各类菜品原材料数量,报招标人供货商进行采购。 (二)具体用餐情况 1、服务时间 城建发展集团员工餐厅供餐时间工作日早餐、中餐及晚餐。 注:1)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临时有相关供餐服务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果因招标人要求产 生的加班费用,另行结算,具体详见合同约定;2)如果招标人在最终合同中选配了晚餐服务,则工作 日晚餐服务不另外计算加班费用;3)招标人有权在合同选择晚餐服务或不选择晚餐服务或选择了晚餐 服务后又取消了晚餐服务,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以半月为单位结算)。 四、服务标准 项目 用餐时间 菜品要求 服务对象 人数 备注 早餐服务 7:30-9:00 提供 15 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油条、豆 浆等),小菜品种不少于 4 种。 100 人左 右 午餐服务 11:15 -13:00 提供全荤不少于 6 种、半荤不少于 6 种,蔬 菜不少于 4种。 300 人左 右 晚餐服务 (招标人可 选配服务) 17:30-19:00 服务模式为炒菜,卤味,特色菜为主(类似 大排档模式),每天准备 50 人份的菜品(菜 品为 6种以上,3 荤,3 半荤)。 50 人左右 如果招标人 选择了该服 务,则要求服 务人员数量 要求不少于4 人 净菜、熟食 服务 每周不少于 3 次 每次不少于 3 个品种 18 订餐服务 根据招标人 要求开展服 务 根据招标人人数及标准要求,排定菜单 ★五、人员配置(最低配置要求) 岗位 主要职责 人数 厨师长(★具有中 级厨师及以上证 书) 1、负责餐饮团队管理;2、负责制订每周的食谱;3、负责每日 食材用量计算;3、负责每日菜品价格制定;5、负责餐厅安全卫 生工作统筹。 1人 副厨 1、负责食材质量把控;2、负责食材保存;3、配合主厨,做好 烹饪工作;4、负责面食制作。 2人 服务员兼库管 1、日常仓管管理;2、食品质量监控;3、其他服务工作。 1人 服务员 1、食材加工、清洗等前后道工作;2 餐厅窗口等各项服务;3、 负责餐厅卫生保洁等工作。 5人 面点师 负责油条、烧饼、包子、馒头等特色面点的制作,每天早上需 提供油条类的面点,晚上或订餐提供相对应的小点心等特色面 点。 1人 合计 10 人 六、其他说明 (1)中标人对招标人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或遗失设备的, 承包人应进行赔偿。 (2)中标人服务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堂安全卫生 管理协议书。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 2次。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服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 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应当依法赔偿,赔偿金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的从承包款中扣除。 (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中标人的合同履 约保证金及承包款。 (5)服务期间,涉及招标人义务的,中标人应全力配合。 (6)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将食堂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造成除日常 磨损外的损失外,应当照价赔偿。 (7)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 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中标人拟派驻上岗人员须接受招标人 面试,合格后方可派驻。 (8)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 (9)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 19 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 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过错一方负责。 (10)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验收、物品采购、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由招标人负责。 (11)中标人工作人员要爱护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浪费水电及原材料,不得私自拿走食堂的物品, 如有违反每次扣除 200 元。发生偷窃行为的不得再使用当事人。 (12)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当天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用餐时间在每餐开饭结束后,不得外带。 (13)代办食堂卫生许可证及其他食堂经营所必须证件、手续的报批。 (14)指定专人配合招标人关于食堂装修、设备采购、食材配送、食材验收等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若服务期中发现中标人保障能力不足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付款方式 年度合同款的 80%作为固定劳务费,其余 20%作为考核费。固定劳务费每 3 个月支付一次,于满 3 个月的次月【10】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该年度的剩余 20%考核费,在本年度工作服务完成后进 行核算,按照《食堂检查考核细则》考核分数按比例支付。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2.1 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2 资格审查; 2.3 初步评审; 2.3.1 符合性审查; 2.3.2 有效标的确定; 2.4 详细评审; 2.5 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2.6 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完成评标报告。 3、资格审查 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 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3.2 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 4、初步评审 4.1 符合性审查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 一,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 明文件)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1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具体条款用“★”标注)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投标文件中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的; (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 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或响应存在与实际不符 的; (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4.2 有效标认定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 性,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详细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标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分值 评 审 标 准 资 信 标 (12 分) 投标人业绩 5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 供一个得 1分,满分 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多得 3分。 【有效证明材料为: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人员 4 1、厨师长具有高级厨师证书的,得 2分; 2、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或面点师(中式)证书的,每人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须提供该员工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技 术 标 (38 分) 服务方案 15 针对本项目员工食堂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菜色品 种、产品质量以及价格控制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 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对餐厅服务的定位、餐厅服务措施、餐厅服务的 流程设计等方面内容,酌情评分。 优的得 12-15 分、良的得 6-12 分、一般的得 3-6 分。 食品安全方案 10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投标 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方案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 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考察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酌 情评分。 22 优的得 8-10 分、良的得 5-8 分、一般的得 2-5 分。 拟派人员配备 3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相关服务人员。评委根据企业提供方案 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对配置的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健康状况等内容, 酌情评分。优的得 2.5-3 分、良的得 2-2.5 分、一般的得 1-1.5 分。 成本管控措施 4 食堂经营成本控制管理详细方案(包括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建议、菜品定价建 议、损耗管控等方面),酌情评分。优的得 3-4 分、良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1-2 分。 培训方案 3 根据投标人开展食堂员工的厨师培训及各项服务培训方案酌情打分。优的得 2.5-3 分、良的得 2-2.5 分、一般的得 1-1.5 分 配合服务 3 后续招标人如有食堂装修、设备采购、食材配送等工作,投标人对配合上述工 作的相关承诺和说明。优的得 2.5-3 分、良的得 2-2.5 分、一般的得 1-1.5 分 商 务 标 (50 分) 投标报价 50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当有效投标人﹥5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B、当有效人≤5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原则: 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基准价的得 50分; B、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个百分点,扣 1.0 分; C、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个百分点,扣 0.5 分; 注: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 0分,得分计算保留 2位小数(四舍五入)。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 注:(1)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技术标评分由评标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在分值范围内各自独立打分并签名。投标人技 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资信标及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统一评分。 6、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并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分钟内到达指 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无法联络到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分 钟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 6.2 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报 价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4)计量单位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 款不符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 23 7、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资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之和。 7.2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若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资信分高者排名在前;若资信分 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 8、完成评标报告 8.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招标人,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3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包括对投标竞争性认定的理由(若有));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及理由(若有); (7)其他建议。 2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详 见投标人须知第 3.4.3) 投标文件封面(参考) 资格审查索引 符合性审查索引 详细评审索引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 2、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5、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6、商务偏离表 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情况表 3、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4、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如厨师证书等)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1、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 2、技术偏离表 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25 正本(或副本) 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6 资格审查索引 序号 审查内容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第 6 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 序号 审查内容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初步评审”中“符合性审查”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详细评审索引 序号 评分/评审细则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的“详细评审”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27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 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有) 28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一、投 标 函 : 1.我方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含税)(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晚餐服务 万元)承 担本项目的相关工作,服务期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 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29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1、投标报价包含人员费用(薪酬、社保、福利等)、运营管理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2、此表“合计”金额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 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1、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 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2 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 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 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可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33 五、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附投标保证金《缴存确认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注: 1、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5 条要求,最终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 具的《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主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5.1~4.5.2。 34 六、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 体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备注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七、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发照机关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单位资质 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业务范围 领导层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人员总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近 5 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20 年 20 年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本表后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二、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 业 年限 职务和职称 备注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应附相关人 员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应后附本人身份证、职业证书(如厨师证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8 三、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业 主 单 位 联系方式 备 注 注:需附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予得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方案 格式投标人自拟,涵盖内容可参靠评标办法的技术标评审内容。 40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 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 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乙方服务期内含税合同总金额【 】元(含晚餐服务【 】元),其中每年合同额为【 】 元/年(含晚餐服务 元/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 3 年,履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 】天书面通 知乙方后解除终止本合同,双方届时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 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 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支票/汇票/电汇/甲方认可的形式向甲方支付履 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款的 2%)。合同履行期满(含提前解除)扣除乙方违约金、赔偿金(若 有)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年度合同款的 80%作为固定劳务费,其余 20%作为考核费。固定劳务费每 3个月支付 一次,于满 3个月的次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该年度的剩余 20%考核费,在本年度工作 服务完成后进行核算,按照(附件:食堂检查考核细则)考核分数按比例支付 。 41 乙方应于每次领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若履行期内发生国 家税费调整的,则含税总额不变,税费风险由乙方承担。 注:1)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临时有相关供餐服务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果因招标人要求产 生的加班费用,由乙方确定加班人员及时间交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定,按照 50 元/人/次支付;2)如 果招标人在最终合同中选配了晚餐服务,则工作日晚餐服务不另外计算加班费用;3)招标人有权在合 同选择晚餐服务或不选择晚餐服务或选择了晚餐服务后又取消了晚餐服务,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 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以半月为单位结算),取消了晚餐服务的,合同总价作相应扣减,甲方不 予额外补偿。 七、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3、若服务期中发现乙方保障能力不足或违反合同约定情况严重,甲方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双方权责: (一)甲方主要权责 1、甲方提供场地及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2、甲方提供所需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水、电、燃气相关费用。 3、食堂日常运营支出及收入由甲方负责。 4、食堂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5、食堂的一切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食品生产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餐厅的管理,对食品生产及服务随时进行 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乙方限期内必须改正。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 行处罚,每次处罚金 200 元,三次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责 1、配合甲方做好食堂装修、设施设备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 2、乙方外派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并与其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乙方所聘员工的工资、社保、 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和法规。应 规范着装,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部运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并将制度报送甲方留存。 5、按要求开展对劳务人员的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6、乙方在法定工作日提供早餐(7:30-9:00)、中餐(11:15-13:00)、晚餐(17:30-19:00)服 务以及甲方临时所需的增餐服务。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除正常消耗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42 8、乙方应高度重视饭菜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留样 48 小时 备查。若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餐厅员工队伍的组建及管理,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并遵守甲方 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乙方与餐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等事件(甲方安排的员工除外),乙方人员发生任何 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场地制作对外销售的食品(一经发现,以外销金额作为对甲方 能源和资源供给的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11、乙方承诺:经营服务的全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规定的经营要求规范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应积极响应。 1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 全无事故。 13、乙方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 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并进行赔偿。 14、乙方须满足甲方 300 人同时就餐的服务需求配置工作人员并不得少于以下标准: 岗位 人数 主厨师(厨师长) 1 名 副厨师 2 名 仓管员兼服务员 1 名 服务员 5 名 面点师 1 名 合计: 10 名 15、乙方人员更换及违约处理 (1)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人员(包括主副厨师、服务员),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并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合同款中直接扣除)。擅自更换主厨(厨师长)的按 2 万元/人·次处罚, 擅自更换副厨师的按 1 万元/人·次处罚,更换其他人员得按 3000 元/人·次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 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2)对工作不称职、工作态度消极、服务态度差等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不得拒 绝,更换的人员资格、经历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3)乙方如需要更换人员,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 经历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中 止履行,中止时间与不可抗力影响时间相同。 43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宣布提前解除合同。 十、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食堂检查考核细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 约 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4 附件 1: 食堂检查考核细则 年 月 日 项 目 序 号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分 值 得 分 常 组 织 10 分 1 有类似 5 常管理制度,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类 似 5 常工作列入考核,奖惩分明。 2 2 操作现场无不需要的物品,现场未发现不该有的私人用品 2 3 现场物品存放分类、有规则,符合要求 3 4 需用的私人物品集中指定地方,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有序 1 5 班前会天天开,负责人有开会记录和周小结。 2 常 整 理 30 分 1 场所设置的通告板,保持板面清洁,公开栏内容务实有时效 ,板面清洁 1 2 厨房为无烟区,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2 3 物品摆放有序,分类集中存放(餐具、工用具、原料、半成品、成品) 3 4 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流程布局进行操作。 2 5 用具按方便、实用的原则集中存放;用具清洁,摆放整齐 2 6 拆包调料必须用统一或合适盛器整齐存放并标记 3 7 冰箱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混放 2 8 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等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 9 盛装食品的盛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防止食品污染 3 10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2 11 按规定进行有关 48 小时食品留样,有记录 2 12 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要专用,不得用作他用 3 13 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分别放置专用场所 2 常 清 洁 30 分 1 劳动现场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桶清洁加盖,当日不留垃圾;外用垃圾桶不 得进入 2 2 室内外的墙壁、门窗、吊顶、灯扇、空调内机、绿植、地面等清洁,地面 无水渍、无油迹 3 3 除“四害”措施落实,有效果,现场无“四害”,灭杀有记录 2 4 工作柜台、菜台,切菜、绞肉、蒸饭、消毒、烤箱等设备清洁 3 5 厨房油烟罩、风管、排烟管,光亮、无油渍、不粘手;灶台清洁 3 6 餐车、菜桶、饭盆清洁;排水沟、炉台底、饭箱底等死角卫生清洁 3 7 餐具按规范、标准清洗消毒和保洁,消毒后餐具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 2 8 荤、素、水产品按要求分类分池清洗,完工后水池内外干净无水滴、无污 物 3 9 制定清洁计划表,明确责任人,并有检查落实 1 10 时刻保持劳动现场和室外环境清洁整齐,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彻底清扫保洁 2 11 洗手消毒规范,按洗手标准图操作 1 12 大厅、包厢、洗手间卫生符合卫生规范 4 13 设备设施天天养护、维护,及时记录 1 45 常 检 查 20 分 1 消毒餐具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2 废油处理、烟尘、污水排放符合要求,有记录,室内烟尘不明显 2 3 全部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物品符合摆放标准 2 4 采用分类管理,容器和物品根据用途明显区分 3 5 各岗位责任人,有各自的详细操作说明,定期进行检查,有检查记录 3 6 各类台账记录清楚,与实际相符,管理资料完整 2 7 洗菜时无黄腐叶与菜根,洗菜池换水重复 3 次;淘米换水重复 3 次 3 8 烹调色香味好,咸淡适中,不该有“焦”、“酸”等异味 3 常 自 律 10 分 1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晨检记录 3 2 定期组织服务培训,有培训记录 2 3 仪容仪表标准,文明礼貌,包括衣着、帽子、指甲,说话和气、团结合作 等 3 4 每天开工前、收工后各行 5 分钟自查,查归位、安全与卫生,做记录 2 特 别 扣 分 项 1 把餐具、原材料、食物等私自留下自用或送给他人的,一次性扣 15 分 2 未按甲方要求加强成本意识,导致大量浪费的,一次性扣 5 分 3 未按规定落实防盗、防火、安全规定的,一次性扣 5 分 4 未按甲方要求控制能耗和易耗品使用额度的,一次性扣 5 分。 5 每发现一起就餐投诉,查证属实一次扣 3 分,性质严重的扣 5 分。 总得分 检查考核人: 承包方: 46 附件 2: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公司内部食堂,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 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 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 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饭菜品质、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食堂设备及器具安全卫生 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 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食堂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甲方有权进入内部进行抢险应急处置,且不承担 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代为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及其他食堂经营所必须证件、手续的报批,并按照有效期限 及时审验。 2、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 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 作规程悬挂于食堂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 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4、乙方服务期间,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到生、熟制品分开存放,主、副食分开存放在 货架上,并与墙和地面留有一定距离。不得混放、乱放,保持食堂内卫生、环境清洁。按规定对餐具、 刀具等清洗消毒。 5、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6、乙方服务期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随便倾倒。 7、为保证食堂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操作间及用餐间严禁吸烟,检修动火时必须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保证食堂内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路、阀门、灶具等)的安全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气 47 密性的检测,发现漏气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并修复,确保燃气设施经常处于严密和完好状态; (3)食堂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4)乙方所用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严禁私拉乱扯电源线路或违章用电。 对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发生燃气泄漏、违章用电、私自动火检修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甲方财 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乙方还必须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编制与岗 位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并组织所属人员定期演练。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说明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5联合体投标 1.6关联性投标 1.7分包、转包 1.8响应和偏差 1.9投标费用 1.10保密 1.11语言文字 1.12计量单位 1.13标准时间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资格审查资料 3.3投标报价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人登记入库 4.2投标报名(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4.3踏勘现场 4.4投标预备会 4.5投标保证金 4.6样品提供 4.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8投标文件的递交 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10投标有效期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应携带的资料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2评标原则 6.3评标会议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7、定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定标方式 8、合同的授予 8.1签订合同 8.2履约保证金 9、招标失败 9.1 招标失败 10、异议、投诉、监督 10.1异议 10.2投诉 10.3纪律和监督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索引 符合性审查索引 详细评审索引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有)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一、投 标 函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五、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六、商务偏离表 七、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三、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