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局(公司)2021年度食堂厨具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AHTZZB-202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18日
开标日期:2021年9月8日
中标第一候选人:马鞍山老毛厨具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4700.00元
中标第二候选人:马鞍山市兴业厨具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72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苏海英、徐艳、沈荣斌、戴卫华、倪金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马鞍山市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天门大道3288号
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1895558687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项目负责人:王志婷 联系电话:15156122372
代理费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联系电话:1515612237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烟草公司马鞍山市公司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