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两房 大楼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两房”大楼食堂
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
(2021 年 8 月)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两房”大楼食堂运营服务机构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 服务
项目编号: DXZY-2021-CG-040
采 购 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地 址 : 都匀市
联 系 人: 李兴东 联系电话: 0854-8281257
代理机构: 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都匀市七星未来城安置房 1栋 1号楼 301 室
联 系 人: 杨秋媛 联系电话: 0854-7118060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
评标相关约定如下: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
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
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备用的
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
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
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按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
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
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
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为准。
(6)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
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的内容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1 -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 1 -
第二节 服务要求................................................................................................ - 3 -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 3 -
第二章 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1 -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1 -
第二节 废标条款.............................................................................................. - 18 -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 18 -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20 -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 20 -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 20 -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 21 -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 22 -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 23 -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 26 -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 27 -
第八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 28 -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 28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0 -
第一节 主要条款.............................................................................................. - 30 -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 31 -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 -
第一节 编制要求.............................................................................................. - 35 -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 36 -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 37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 48 -
- 1 -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
民检察院委托,经黔南州财政局批准,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两房”大楼食堂运营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面向全国组织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 壹佰壹拾叁万伍仟 元整(¥
1135000.00 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小写:1135000.00 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2.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 2 -
六、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地 址:都匀市
3.联 系 人:李兴东
4.联系电话 : 0854-8281257
七、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都匀市七星未来城安置房 1栋 1号楼 301 室
3.联系人:杨秋媛
4.联系电话:0854-71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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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两房”大楼食堂运营服务。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总则》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
第二章 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质量、安全目标
1.干警满意度≥80%;
2.食物中毒事故:0;
3.干警合理投诉率:
类别 涉及内容 控制目标
一类 饭菜不熟、开餐不准时、供应不足等投诉 ≤1次/月
二类
有玻璃、头发、铁丝、石子、小虫等或餐具不卫生
等投诉
≤1次/月
三类 服务态度、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差等其他情况 ≤1次/月
4.干警投诉解决率:100%。
二、食堂运营模式
面向社会通过政府采购流程采购具有餐饮运营服务资质的单位,由中标单位以承包
方式为我院提供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合同期为 3年,合同期内一年一考核,若合同期
内考核均合格,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运营合同;若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我院要求运营
机构限期 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我院可终止双方的运营服务合同。
三、食堂设施及人员配置
(一)食堂设施
我院提供全套厨房设备、餐厅桌椅及餐具,并提能够满足一般食堂要求的供水电气
- 5 -
等,费用由我院承担。
(二)食堂人员配置
食堂人员配置由食堂运营单位根据我院要求进行合理配置,人员配备如下:食堂总
负责人 1名、食堂主厨师 1名、食堂副厨师 1名兼墩子、食堂面点师 1名、食堂后厨杂
工 2名、食堂服务员 2名),以上共计 8人,费用由我院承担。
四、食堂就餐、支付标准
(一)就餐标准
1.早餐标准
粉、水面,哨子(荤哨两款)、粥类(荤素各一款)、面食(馄饨,水饺、包子、
馒头、饼)、烤点(面包、蛋糕)、饮料(牛奶、酸奶、豆浆、果汁)。
2.中餐/晚餐标准(自助餐)
七菜二汤。大荤、小荤、素菜、汤、水果。(家禽肉、肉类、蒸菜、小炒两款、蔬
菜、凉菜、汤类一荤一素、时令水果、粗粮)。
3.桌餐标准
由运营方提供菜单(需定期更换菜单菜品)并按市场价定价,需经我院审核同意,
我院有接待需求的桌餐,根据点餐情况按市场价格的 60%据实结算。
4.外卖增值服务
运营方为我院干警提供外卖增值服务(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由运营方制订菜单,
比一般餐厅价格优惠(可打包),本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干警个人与运营方独立结算,
不纳入单位补贴范围,不计算管理费。
(二)支付及补贴标准:
早餐:8元/人。其中,单位补贴 5元/人次,员工支付 3元/人次;
中餐:18 元/人。其中,单位补贴 13 元/人次,员工支付 5元/人次;
- 6 -
晚餐:18 元/人。其中,单位补贴 13 元/人次,员工支付 5元/人次。
(三)费用结算方式
1.我院每月以包干形式月支付给运营方 35000/月的食堂人员工资。合同期间,所有
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均由运营方负责,并由运营方承担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劳动法上
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运营机构管理费按 10%收取,计算方式(餐费的总和×10%);
3.自助餐费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注:个人承担部分由职工在饭卡充值时直接支付
给运营方,单位承担部分根据职工刷卡就餐情况按次计算);
4.所有费用为每月 5日前与运营方对账;
5.所有补贴餐费及员工工资、管理费等均为含税价。运营方提供正规机打发票。
五、食堂管理
1.坚持服务第一,做到主动服务,优质服务;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抓好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
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干净、整洁,每月不低于一次灭“四害”,费用由运
营方承担;
3.抓好食堂源头、过程、结果的管理,切实把好关口及环节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必须实行定点购物且做好记录(管理员要做到天天检查)、必须保质保量供应
食品(管理员和食堂管理会结合,每大周检查一次并及时公布);
4.食堂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设施摆放整洁,墙壁、门窗干净无灰尘,桌面干净无
水渍、油渍等。同时要管理好食堂区域的排污管道;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杜绝使用公共碗筷、食品袋、卫生筷;
禁止乱放脏水桶及杂物;
6.管理员要和卫生、防疫部门配合并和食堂管理会结合,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
确保食堂在卫生、质量、安全上不出问题;
- 7 -
7.保障我院值班任务及临时性、突击性、协调性等工作任务。
六、食品及卫生管理
(一)人员个人卫生
1.着装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
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
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
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2.仪表要求:男性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
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
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
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
性卫生手套;
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
等非工作所需大行为;
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9.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
工作。
(二)食品采购管理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 8 -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不采购
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
加工好熟食;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出现食品
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
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
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
做好具体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置;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具体记录进货台账,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三)食品储存管理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
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
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
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
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购买
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
进行清理;
- 9 -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
造成污染。
七、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
染事故,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
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
法律责任。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内一年一考核,若合同期内考核均合格,合同到期后双方
续签运营合同;若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我院要求运营机构限期 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
考核仍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双方的运营服务合同。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四、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五、验收标准、规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承诺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无相关犯罪记录。
- 10 -
七、付款方式
投标人和采购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该项目中标金额的 5%,中标人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
- 1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至 3家供
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
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 12 -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2021.X.X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4
1
经营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拟)。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
场查询)
5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
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
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
险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6 其他资格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 13 -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日期: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审查内容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实质性响应审
查
1.服务期
2.服务标准
3.付款方式
4.相关承诺
2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3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
否通过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 14 -
2.评分表
评 分 表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分值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价格分
(10 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
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
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10 分
技术部分
(20 分)
服务方案(满分 20 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
仅限于:(1)食品质量;(2)节假日
特色服务方案;(3)人员培训和人员
管理方案、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制
度;(4)原材料采购管控方案(5)应
急
预案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6)投诉
处理方案。
根据供应商方案的详细程度、合理
性等综合评 0-20 分。不提供不得分。
20 分
商务部分
(70 分)
一、供应商业绩(满分 20 分)
供应商需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判断依据)的承包
餐饮类似有效绩证明材料(合同完整版
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
一项目签订多个合同或多个年度合同
的,按一个项目计分。每提供 1 份有
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得 10 分,此项最多
得 20 分。
20 分
二、项目人员配置(满分 31 分)
1、配备总厨1名,具有中级技师(中式
烹调师)证书得7分。
2、配备厨师2名,需具有中式烹调师证
书,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多8分。
3、配备营养师2名,具有公共营养师证
书,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多8分。
4、配备2名面点师,具有西式面点师证
书,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多8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与供应
31 分
- 15 -
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售后服务能力(满分 10 分)
为能更好的为采购人服务,如遇紧
急情况随传随到,供应商在都匀市有固
定办公场所的得 10 分;在黔南州内有
的得 7分;省内有的得 5分。
注:以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含投
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服务网点
的租房合同地为准。
10 分
四、供应商承诺(满分9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未经
采购单位同意不能随意更换人员的承
诺,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每年
进行一次体检的承诺,提供得3分,不
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在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要热情、
诚恳、礼貌、尊重、亲切等,如在工作
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等由供应
商承担一切责任,情形严重的依照法律
移送司法机关的承诺。提供得3分,不
提供不得分;以上承诺格式自拟。
9 分
得分 100 分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
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 16 -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
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2021.X.X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第一次报
价(元)
最终报价
(元)
中小企业给予
X%(联合体
X%)价格扣除
后报价(元)
评标基
准价
(元)
价格
分值
得分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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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2021.X.X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贵州省
综合评
标专家
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标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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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或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4. 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5.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
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9 -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 20 -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服务内容及要求、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
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
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
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
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 21 -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
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
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
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
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账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558832405000368830
二、交纳方式
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
存与退还皆按照该中心规定执行。 注:在交易系统中从诚信库登记的基本户进行保
证金缴纳,直接在交易系统中打印电子凭证作为投标用。 请投标单位在保证金缴纳
时务必注意所投品目指定保证金账号,未按指定账号交入或交错、导致保证金无效
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缴纳
凭证作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进行交纳。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
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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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
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
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
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递交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一 份(电
子文档用光盘或 U盘制作均可,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
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交易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
的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23 -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磋商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磋商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磋商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
织采购人、供应商相关人员签到,
2.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
和注意事项。
3.由采购人、监督人现场验证供应商的身份证明材料,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退
还其响应文件,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以下 有效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
① 提供加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到场
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
活动,按无效投标处理。
5.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
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
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
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
效标。
(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 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
- 24 -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含 PPP 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
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
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9.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
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
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
算错误除外)。
10.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
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1.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
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评审报告。
12.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
- 25 -
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
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
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
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注 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
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
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注 3:磋商过程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
宜提供资料。
四、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
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 5人以上单
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
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
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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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
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
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
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
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
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
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
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
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
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
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 27 -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
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
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
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针对一个环节一次性提出。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
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
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
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
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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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
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
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
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贵州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一、退还时间
(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
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
请退保。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29 -
4.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0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项目特点自行拟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周期:
2、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3、付款方式:
4、考核评标体系:
5、服务周期清算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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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
(仅供参考)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2021-ZFCG-XXXX,)
- 32 -
的 公开招标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
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
三、服务质量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七、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
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
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
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
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九、保密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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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
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
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
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
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
律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
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
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
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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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
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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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
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
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
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
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
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
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
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
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按所投品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品目号/
包号。所投品目/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
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
目、编页码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
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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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加盖单
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需加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改和增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或扫描件
必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
行签章。
2.封装:
2.1 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
数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
2.2 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投标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
称、供应商名称。
2.3 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
不作无效标依据。
2.4 响应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 PDF 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
四、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
投标(响应)。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一、组成
各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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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
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
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38 -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
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
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
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
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
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
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
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
作为其价格分。
- 39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
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
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
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
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
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
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40 -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
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
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
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
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
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
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
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
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
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
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
- 41 -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
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
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
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
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42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 43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
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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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
中采购目录以
内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
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
目整体预留”、“设
置专门采购包”、“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要求合同
分包”,除“采购项
目全部预留”外,还
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
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
元)
(填写合同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公
开的网址,合同中应
当包含有关联合体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
…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 45 -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
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 46 -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
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
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
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
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
- 47 -
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
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
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
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
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 48 -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封面格式
XXXXX(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 / 副本/电子响应文件)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1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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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 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二) 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4.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三 商务文件
(一)人员配备
(二)竞标截止时间前月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三)售后服务
(四)声明及承诺
(五)优惠性政策情况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第三 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
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
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
小组评审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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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 价 函
一、竞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的竞标初始报价为(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本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所有服务内容等一切成本费用。合同价以最
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在竞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
响。
2.服务期限:
3. 服务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验收标准:
6.其他: 。
二、递交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份,电子响应文件 份。
三、相关承诺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
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保证在中标后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
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 51 -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交易编号: )的招标竞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竞标活动中的
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 52 -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供应商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
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交易编号: )的招标
竞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竞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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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
竞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竞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
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
容,且真实有效。
- 54 -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 55 -
3.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银行转账: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打印”
一栏,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6 -
4.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
章)
- 57 -
(一)人员配备
- 58 -
(二)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要求及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
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
号
采购
人
项目名称
属交易平
台名称
合同主要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供应商负
责人
采购方
式
合同签
订时间
采购人评
价意见
备注:本表后附证明材料(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判断依据)的承包餐饮类似有效绩证
明材料(合同完整版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项目签订多个合同或多个
年度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分复印或扫描件(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
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 59 -
(三)售后服务
- 60 -
(四)声明及承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61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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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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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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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
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
小组评审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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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本测算表
(一)成本测算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
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
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1. 服务内容成本测算表
2. 项目成本汇总表
(一)成本测算表
1.服务内容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1 一、直接成本
2 1、工人工资
3 2、工资附加
4 合计
5 二、管理费用
6 1 工资、福利费用
7 2、保险费用
8 3、办公费用
9 4、其他应交税费
10 合计
11 三、财务费用
12 四、管理费用
13 六、税金
14 备注
15 成本合计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
反映企业成本
2. 一个服务内容的成本用一张成本表罗列,竞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范围自
行增加。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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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日期:
2.项目成本汇总表
项目名称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质量标准 数量 成本总计
(元)
备注说明
1
2
3
4
5
6 其他项目成本:
项目成本总计(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服务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服务范围及内容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七、付款方式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废标条款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八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项目特点自行拟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周期:
2、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3、付款方式:
4、考核评标体系:
5、服务周期清算办法: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封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