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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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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ZC2021-FS135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YDZC 2021-FS135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1-09-09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http://www.yandu.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 2021-FS135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管理公司;

(4)投标人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须持有离开所在地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来盐后在盐做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盐城市最新要求执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新都路630号

联系人: 杨楠

联系电话:1835203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人: 王娟

联系电话:1866207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楠

联系电话:18352038028

附件: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DZC 2021-FS135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2021年9月


总目录

第1章? 招标公告……………………………………………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5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4章? 采购需求……………………………………………26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6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http://www.yandu.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 2021-FS135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管理公司;

(4)投标人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须持有离开所在地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来盐后在盐做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盐城市最新要求执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新都路630号

联系人: 杨楠

联系电话:1835203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人: 王娟

联系电话:1866207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楠

联系电话:1835203802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招标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7.1.1招标公告

7.1.2投标人须知

7.1.3合同条款及格式

7.1.4采购需求

7.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7.1.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及修改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报价清单、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报价清单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清单,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所有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19]137号文件要求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号、2019年11月26日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发布的盐医保发【2019】94号文关于恢复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以及大病保险6元,即不得低于997.8元/人每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72号文规定,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人每月)。所有工作人员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以不低于国家及本省相关规定测算。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测算费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同类项目管理成本及盐城市劳动用人规定测算人员工资成本、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等,并为所招聘的服务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视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报价)。用工制度必须按国家《劳动法》、《江苏省劳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3.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报价清单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3.6.2项目单价按报价清单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1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

14.1.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有偏离的,说明原因。

14.2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2.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5、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及培训承诺等

15.1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5.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4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5 培训计划。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清单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8.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或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如果原件是单独密封的须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投标原件除外)。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样式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未宣布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资格审查

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 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5.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4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投标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7号令第31条)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9.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9.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9.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9.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9.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9.1.7投标人串通投标;

29.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9.2废标条款:

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9.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9.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9.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9.4.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9.4.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盐都区政府采购活动: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0.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30.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0.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1、质疑处理

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1.4.5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2、中标通知书

32.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2.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3. 签订合同

33.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1乙双方根据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合同金额、服务期、人员配备

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圆整(¥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服务期限:一年。

3、人员配备:须明确食堂炊事班组成人员不少于13人,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上岗证)

性别

年龄

电话

服装尺码

三、 承包方式
  1、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及厨房一般设备,在服务期间,必须要更新厨房设备时,乙方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呈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负责购买。

2、 在承包服务期间,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承担。食堂的设备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堵塞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3、 乙方派驻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均由乙方负责。食堂使用的餐具、清洁用品用具的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四、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使其合法并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对不合理现象,有权责令乙方修改并要求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 乙方所用食材与材料,若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相关情况,如若乙方继续使用存在腐烂变质现象的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后,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员工因医疗因素而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甲方做好厨房及餐厅的治安管理,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培训。

4、 甲方负责提供各餐别就餐的大约人数,有较大人员变动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告知造成人员就餐影响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员工如未按规定就餐时间就餐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就餐服务。
2、 厨房的泔脚料、垃圾应由乙方按规定处理,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员工就餐用之餐具应为本单位员工专用,严禁给非本单位员工使用。
4、 废水、废气、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5、 配合甲方之环境政策、安全健康等进行改善及管理。
6、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7、 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注重个人卫生,佩戴好工作帽与口罩,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健康证,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
9、 乙方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附保险单复印本,为甲方提供完善具体的保证。

五、 其他条款

1、 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杜绝日常用品及水、电等原材料的浪费。

2、保证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携带食堂用品离开。

3、 乙方应保证食堂的食品质量、菜肴口味、食堂卫生、规范服务等达到三星级酒店以上标准(重要接待达到四星以上标准),达到餐饮行业4D日常管理标准。

4、 食堂工作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厨师须有从事类似工作经历。

6、乙方要配合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公务接待及服务工作。

7、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创文创卫相关工作。

8、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甲方备案。

10、 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乙方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甲方场所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管控措施。

11、 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职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引发用气、用电、用水等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要求,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

六、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 处罚条款

1、乙方拟报本项目人员不得私自更换,如更换需经甲方同意。若私自更换人员或发现乙方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警告、责令整改、赔偿损失、限期调离当事人等决定。

2、甲方对乙方管理进行全方位考核,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总分需达到90分以上、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如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付款方法

(1)首月不付任何款项,次月付上个月相关管理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标准进行付款)。

(2)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
十、违约责任

1、服务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如有异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不得克扣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及相关福利待遇等。如有发现,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盐都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集采机构备案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备案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人员配置需求

1、基本情况: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职工食堂(新都路630号),其中食堂约1500㎡,可接待230人就餐,厨房设备及餐具齐全,餐位200座左右。一个包厢用于15人左右工作餐接待用餐,要求达到三星级酒店以上服务标准。

1.1食堂就餐人数及时间

工作日每日就餐人数:早餐约100人,午餐约200人,晚餐约100人;(人员上下浮动20%左右)

非工作日每日就餐人数:早餐约80人,午餐约150人,晚餐约80人;(人员上下浮动20%左右)

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20;午餐为11:50-13:00;晚餐为18:00-19: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餐;(用餐时间为暂定)(另:有执勤任务时间将有变动)

注: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上述食堂365天均需提供用餐服务,用餐人数没有确定性,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全部考虑在项目报价内,招标单位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2食堂供应标准:

早餐 :稀饭类2种、面条1种、点心3种、杂粮1种、鸡蛋、豆浆、蔬菜2种、调味小菜2种;

午餐 :米饭、杂粮1种、炒菜8种(就餐人员自选2荤2素 )、汤类1种、水果1种;

晚餐:米饭、稀饭类各1种、炒菜8种(4荤3素,就餐人员自选2荤2素 )、汤类1种、调味小菜2种;

注:以上为食堂供应标准,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以上各餐品种标准。以上菜谱需原材料于采购前列清单提供给采购人,菜谱必须一周一订,每周五上报采购人管理人员,经审核后于下周执行,菜式品种和菜肴搭配根据采购人的预算制定,达到健康化、多样化和合理化要求。另制定三个档次的接待用家常菜谱,每个档次菜谱备选,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中标人,下同)应具备高规格接待、应急保障、西餐等特殊用餐保障能力。食堂的日常服务接待、运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委派,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由投标人负责,管理骨干和员工等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人数进行配备。服务期间,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相关员工支付工资、加班费、社保等(所有人事关系、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一方负责)。

2.采购人自行负责米面、疏菜、肉、调味品、饮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招标供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为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各项餐饮服务。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投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1、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2.2、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项目人员与岗位概述

3.1人员配备要求:

食堂炊事班组成人员至少13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3人、服务员1人、西点1人、中点1人、勤杂工5人(各岗位人员可自行调配),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不低于以上标准。

3.2合同期(承运服务期)内,承运单位(中标人)不得变更管理人员、厨师以及持有下岗证的相关人员。

4.餐饮管理工作标准具体如下:

4.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各种餐用具做到卫生、洁净、消毒,保证食物卫生、食材每天留样,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

4.2、严把进货关。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收菜,不合格的菜、肉、鱼、油、佐料等不得接受,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3、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食材,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三遍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

4.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进行食物加工,主辅食物保证煮熟、煮烂,根据季节和食物特点合理加工食物,确保烹饪菜肴的色、香、味俱全。确保每星期内菜谱不完全重复,每周五上午提前公布下周菜单,保证每日工作餐准时供应。

4.5、严格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餐桌,剩余饭菜不上餐桌,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餐桌,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餐桌。

4.6、投标人做好餐厅、加工间、清洗间及仓库卫生,确保桌面无油渍,地面无杂物和积水,无蚊、蝇、虫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4.7、厨房要保持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5.库房由采购人负责管理,服务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以及餐饮原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及预算,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出库后的物资及厨具、餐具等资产如出现非正常的人为损耗,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6.投标人应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成本控制,确保食堂餐饮消费收入与材料成本支出基本持平。

7.采购人为投标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免费住宿床位,投标人应对住宿员工严格管理。

8.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任务安排和管理要求以采购人意见为主,如投标人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投标人每年需向采购人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盐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的,由投标人一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0.投标人工作人员需接受采购人监督,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自觉接受技术培训和指导,掌握服务基本技能,正确操作使用设备设施。因投标人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如造成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构成一般性事故,损坏不严重的,扣减当月服务费用(全额,约定性赔偿)。

11.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定,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项目小组成员(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如需额外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项目小组成员组成及相关要求

食堂炊事班组成人员至少13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3人、服务员1人、西点1人、中点1人、勤杂工5人(各岗位人员可自行调配),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不低于以上标准。

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丰富的从业经历和实体管理经验,须具备三星级以上酒店从业管理经历(提供工作经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所在酒店、任职时间等)。(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人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中,项目负责人4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有有效《健康证》(投标提供须提供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男员工不得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或佩戴不当的饰物。所有成员工作时间应着统一工作服、戴工帽,菜肴制作时应戴口罩,打菜时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制作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前应用热水洗手消毒。

4、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应当严格劳动纪律,严禁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严禁脱岗、串岗,严禁在服务作业区域内抽烟、吃零食、闲谈等,工作中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

5、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规范,定期对管道、气阀等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燃气泄露,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确保安全。

6、投标人要对项目小组所有成员实施考勤、督查和考核,每月将考勤、督查和考核情况向采购人进行反馈。

7、投标人需确保项目小组所有成员政治面貌良好、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配备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允许采购人进行证件核实、诚信记录查验、违法违规记录查询(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采购人所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及相关服务费用进行报价,且自拟表格编制详细的报价清单明细。

四、投标价格

报价应包括项目小组所有成员的年度人员经费(含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节假日加班费用等)、法定税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合理利润及管理费、工作服费用、教育培训、身体健康检查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报价中,项目小组所有成员工资必须符合《盐城最低工资规定》,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涉及的餐饮用料由采购人提供,用于服务的劳保用品、清洁用品、用具、耗材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由采购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第一年总价将包定,并不予调整。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第一年合同期内,即使遇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续签合同时,如盐城市最低工资上调,采购人将补足报价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报价的人员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测算的社会保障资金差额部分。

五、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任何投标报价均视为理解并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4.2投标人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保险,并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劳资纠纷及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3做好服务场所内和采购人指定的与本项目有关公共场所的保洁、防火防盗、防恐、防食物中毒以及用电设备安全工作,签订安全责任状。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改造,爱护炉灶、冰箱与桌椅等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在合同期限满后,根据合同履行和考核结果无息退还。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管理,必须确保人员安全、菜肴安全、财产安全等,否则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需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对外分包或转包。如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约定性赔偿)。

4.6采购人对投标人管理进行全方位考核,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总分需达到90分以上、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详见附件食堂工作月度考核表)。

食堂工作月度考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

得分

备 注 说 明

1

劳动纪律

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当日工作当日完成,上班时间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每违反一次扣0.5分。

5

 

 

2

区域卫生

所负责区域的卫生要时刻做到干净、整洁,设备设施要摆放到固定位置,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

5

 

 

3

工作态度

包含: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及团体合作,应做到礼貌、勤勉、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2分

5

 

 

4

执行力

上级工作安排,不得推诿或拒绝执行,未按要求完成,每违反一次扣0.5分,拒绝执行扣5分

5

 

 

5

设备设施管理

所负责区域的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含水电气)按时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维修者,每违反一次扣0.5分

5

 

 

6

食品安全

所加工制作的食品应做到无变质腐化等安全问题,每违反一起扣5分,其他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规进行处罚

10

 

 

7

日常事务安排

安排处理好食堂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严抓反对浪费工作,并对食堂人员出现问题负连带责任,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

5

 

 

8

刷脸监督

在就餐中,必须按要求对刷脸及收取餐劵严格监督,按照一脸一餐具发放,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9

菜品质量

严格按照办公室提供的菜谱进行制作,注意菜品在色、香、味及营养上有机结合,严防菜品粗加工和制作过程的浪费现象,非特殊原因,未按菜谱落实的,每项菜扣0.5分,造成浪费的,每次扣1分。

10

 

 

10

食品留样

严格按照食品留样标准每天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台账登记,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1

菜式创新

在菜式创新上应做到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每月每人务必推出2个新菜,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1分

5

 

 

12

摘菜、洗菜、传菜

摘菜、洗菜、传菜、蒸饭要及时,确保食物的正常供应;蔬菜的清洗应做到无泥沙杂质、无枯萎黄叶,菜品粗加工和清洗阶段都要严防浪费现象,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3

餐具清洗消毒

餐具要保证干净,无破损,餐具消毒前未用洁净抹布擦干,餐具不干净、有破损现象、有滴水现象,消毒未达到规定时间就取出使用及未按要求登记消毒时间记录,每违反一次扣0.5分,不爱惜餐具,人为造成大量破损的,每次扣2分。

5

 

 

14

糕点制作

每周客餐应做到有5个以上自制特色糕点,在色、香、味上得到就餐人员相应的肯定,果盘制作搭配合理、美观,同时严防浪费,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5

物资管理

食堂相关易耗品的添置需求应做到准确、及时,并且严格控制使用,防止浪费,对原料的品质、纯度、成熟度、新鲜度,以及原料的清洁卫生等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入库登记,库房原料实行先进后出制,领料人必须填写发货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弄虚作假,每违反一次扣1分。

5

 

 

16

餐厅服务

开餐前物品摆放,餐桌摆台等及时规范,餐中服务:礼仪规范、服务准确;餐后工作:及时和就餐人员核对账单,每月26日前将本月就餐报表报到警保大队、根据卫生标准彻底清理餐厅并做好下次用餐的准备工作。未达到要求每一次扣0.5分;

10

 

 

17

相关工作

做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检查和创文创卫相关工作,为按要求落实的每次扣0.5分。

5

 

 

合计

100

 

 

被考核人签名: 项目主管签名: 食堂负责人签名:

六、踏勘事项

投标人自行勘察。

项目地址: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新都路630号) ;

联系人:杨警官 ;

联系电话:18352038028。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拆分细项。

2.付款方式:(1)首月不付任何款项,次月付上个月相关管理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标准进行付款)。(2)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

3.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评分标准

(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2)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及要求

分值

投标报价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2位。

10分

服务方案

(26分)

餐饮管理组织实施方案

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得5-3.1分;方案完整全面,有较好的针对性、可行性的,得3-1.1分;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的,得1-0.1分;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的,不得分。

5分

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标准

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优),得6-4.1分;方案完整全面,有较好的针对性、可行性的(良),得4-2.1分;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的(中),得2-1.1分;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的(差),不得分。

6分

原材料安全管理方案

对原材料管理方法、验货标准、库房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优),得6-4.1分;方案完整全面,有较好的针对性、可行性的(良),得4-2.1分;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的(中),得2-1.1分;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的(差),不得分

6分

项目交接及开业方案

根据各投标单位对项目移交的流程、开业筹备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优),得5-3.1分;方案完整全面,有较好的针对性、可行性的(良),得3-1.1分;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的(中),得1-0.1分;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的(差),不得分。

5分

创新与建议

针对本项目,提供有新意、重实用建议,合理得4-2.1分;基本合理得2-1.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人员配备

(49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岗位进行足额人员配置。

1、所有成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中,项目负责人4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有有效《健康证》。

2、按岗位足额人员配置得8分,配置不足的不得分。所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质、美食营养师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师资质,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支撑的,每提供1人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丰富的从业经历和实体管理经验,须具备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总部食堂从业管理经历和实体管理经验,须具备三星级以上酒店从业管理经历(提供工作经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所在酒店、任职时间等)。不提供者不得分。

14分

项目负责人1人(10分)

1、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总部食堂5年(含)以上经理任职经历,或具有5年(含)以上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厨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得10分;

2、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总部食堂4年经理任职经历,或具有4年以上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厨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得8分;

3、有三星级酒店厨房管理人员3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得6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其任职时间”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本项最多得10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10分

厨师长1人(6分)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6分。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其任职时间”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本项最多得6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6分

炉灶厨师1人(6分)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6分。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其任职时间”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证书原件。本项最多得6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6分

切配厨师1人(5分)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

2、具有2年(含)以上所在岗位工作经验得3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其任职时间”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证书原件。本项最多得5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5分

面点厨师1人(6分)

1、?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面点师)及以上证书得6分;

2、?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得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本项最多得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6分

服务员1人(2分)

具有3年以上类似本项食堂工作经验得2分。

注:投标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任职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本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2分

企业业绩

(9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承担过食堂外包(保障每日150人及以上就餐的)服务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加3分,本项最多得分9分;

9分

服务反馈

意见

(6分)

投标单位提供以往被服务单位服务表示满意反馈意见,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6分; 投标时须提供以往服务单位反馈意见证明原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6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