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经集团审批,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采购单位确认本项目采用竞争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竞争磋商。
一、项目编号:DBSCG-2021-181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四、采购方式:竞争磋商采购
五、服务期:经营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最高限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营业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在本地具有面积1000㎡及以上实体经营店;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网站无效):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勿需报名,供应商于2021年9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ahdmig.cn/)采购信息“招标采购”栏目中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请供应商关注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ahdmig.cn/)采购信息“补充公告”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
九、磋商日期和地点
(一)磋商日期:2021年9月22日15时00分
(二)磋商地点: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117室(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十、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磋商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汇入账户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盛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0010048352066600000021
2、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4186581000002
备注:1、汇出账户要求:以上两个保证金账户均可使用,应为供应商基本账户;
2、磋商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5点00分;
3、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项目编号。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13956148123
(二)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64-5020033、19930159909
(三)监督管理部门: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人:任主任
电 话:0564-5020180
咨询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2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发布媒介
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ahdmig.cn/)。
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9.8.zip
服务需求.docx
服务需求
一、食堂基本情况和服务外包要求
1、采购人将集团食堂现有固定资产及餐饮设施对外发包,选择一家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配齐基本运行所需要的用品用具,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气及人员工资社保、食材、副食品购买、用品损耗、维保维护、安全生产、健康防护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收承包费,也不给补贴。
2、职工餐厅要求中标单位保本经营,使用本地新鲜食材,充分保障职工中晚餐就餐需求,就餐形式为自助餐、打包自提、包厢消费等形式,自助餐采取固定价格(12元/人餐)、四菜一汤、提供副食水果的方式,包厢消费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需求。若发生中标人未按要求或未按投标文件执行,采购人可中止合同。
二、有关费用及其他要求
1、中标人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缴交水电气等费用(按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的规定标准缴交)。
2、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规定。
4、中标人须主动接受集团民主评议小组的监督管理,及时改进服务。
5、中标人不得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禁止挂靠。
三、相关约定
(一)履约保证金
1、饮食安全事关就餐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备注:此项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保管,合同中止后退还,无息)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短缺补齐,以及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采购人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人委派的食堂项目负责人在中标经营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须进行承诺,如果更换则取消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为集团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根据区域不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场检查。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3、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入驻单位民主评议小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三)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具体规定。
3、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意外伤害、安全事故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经营管理
1、饭菜销售明码标价,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人有义务予以改进。
(五)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标人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100%,承担水、电、气、消防设施、电梯、燃气表房、调压设备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等费用。
2、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短缺补齐,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3、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4、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设施无偿提供使用,中标人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合同期满后如数归还采购人。
(六)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菜价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承诺的特色菜品价格,其他菜品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定价,做到质价相符。
2、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
3、每一年度须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
4、正确对待各项测评活动,并根据测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七)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国投集团食堂外包经营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八)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民主评议小组民主监控、市场卫生部门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文件以及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等约定
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4、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85分以上、80-84分、70-79分,70分以下。
5、奖惩
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合同到期后可申请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罚款1万元,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中止合同,重新招标,合同期内,发生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与中标人续签下年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