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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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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9 16:40

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21067

2、项目名称: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资金来源:专项经费

5、就餐标准:采用分餐制(堂食)及套餐制(配送),提供早、中餐,补助标准18元/人/工作日,超过部分个人自行承担。

6、采购需求:拟采购两家餐饮服务商分别提供分餐制(堂食,采购人自有场地)和套餐制(配送,中标人场地自理)的早、中餐服务,总就餐人数约400人,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服务期(经营期限):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安徽省内受到市级(仅指地级市)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价格:无。

2、报名方式:在铜官区政府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在网站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公布,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 月30 日9 时30 分

2、开标地点: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政府七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62-6863390

(二)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65225479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附件: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最终定稿).doc
铜官山区人民检察院数字高清审讯(讯问)

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F21067

采购人

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21067

2、项目名称: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资金来源:专项经费

5、就餐标准:采用分餐制(堂食)及套餐制(配送),提供早、中餐,补助标准18元/人/工作日,超过部分个人自行承担。

6、采购需求:拟采购两家餐饮服务商分别提供分餐制(堂食,采购人自有场地)和套餐制(配送,中标人场地自理)的早、中餐服务,总就餐人数约400人,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服务期(经营期限):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安徽省内受到市级(仅指地级市)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价格:无。

2、报名方式:在铜官区政府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在网站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公布,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9 30 9 30

2、开标地点: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政府七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62-6863390

(二)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65225479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资格审查资料

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

就餐标准(人民币)

见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服务期(经营期限)

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就餐时间段

工作日早、中餐

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0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投标保证金

具体见招标公告相关内容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

17

付款方式

按每月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19

公示网站

铜陵市铜官区政府网

20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由于成交供应商不响应投标承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至第二侯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包干价8000元,由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2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每个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23

重要提示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投标所需的信息,费用自理。

踏勘现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62-6863390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4.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日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前3天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铜陵市铜官区政府网”网站“通知公告”栏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公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投标人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站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这些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书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6.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书构成

7.1 投标书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7.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成为中标人,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8、投标报价

8.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2 投标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8.3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现场服务、售后服务、运输等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8.4 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否则视为无效。

9、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0、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0.1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11、投标保证金(无)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时间、缴纳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一览表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 预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1.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2、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内。

12.3 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3、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单独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13.2 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投标书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3.3 投标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需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拒绝的投标书:

15.1招标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15.2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要求密封的标书。

16、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16.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五)开标

17、开标会议

17.1 主持人按招标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1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7.3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7.3.1 宣读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投标单位名称。

17.3.2 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对密封情况有质疑的应当场提出。

17.3.3 告知所有投标人,任何对开标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对开标的质疑和投诉。

17.3.4 主持人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开标、唱标。各投标单位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17.3.5 开标结束。

17.3.6 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8.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六)评标、定标

1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9.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9.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0、评标过程的保密

20.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 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22、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

2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2.2 投标文件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22.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2.5 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23、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

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

按照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2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5.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出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

25.4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26、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有投标资料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资格,但不影响已评审的排序结果,其他单位排序结果不变,非中标候选单位在投标资料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影响已评审的排序结果。

(七)评标办法

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7、评标程序

27.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再进行详细评审。

27.3 评标委员会按定标方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

28、废标条件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8.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装订、密封的;

28.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表未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以及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28.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8.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的;

28.6 投标人递交的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8.7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对服务期未作承诺的;

28.8 投标报价未按要求进行填报的;

28.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29、资格审查

若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同时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

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1)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2)投标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再核查原件。

30、详细评审(满分100分)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

部分

评分细则

最高

得分

提供证明的材料

技术部分

食材质量安全保障(7分)

(1)投标人具备果蔬农残检测能力的得4分;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坚持对农产品进行日常农残检测,且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得3分。

7

(1)提供检测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服务方案

(30分)

食堂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货方案、餐厨方案、加工方案、供餐方案、菜谱方案),满分6分。方案的完整、科学、合理性进行评议,好的得6-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0

提供方案装订入投标文件

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卫生管理(包括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方案(按铜陵市现行规定执行)等)控制方案,满分6分。对方案的完整、科学、合理性进行评议,好的得6-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餐厅环境、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及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方案需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满分6分。对方案的完整、科学、合理性进行评议,好的得6-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人员配置(餐厨及后勤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为12人,保证每天有2名厨师)方案(针对堂食),满分6分。对方案的完整、科学、合理性和是否有酒店经历的人员配置进行评议,好的得6-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配送及特色服务等方案(针对配送),满分6分。对方案的完整、科学、合理性和是否满足本项目需求进行评议,好的得6-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堂食菜谱及配送套餐方案(10分)

(1)提供一个月的早、中餐堂食菜谱(每日四荤、四荤素、四素、一汤的标准和特色菜、特色糕点的搭配供应(配送),并提供各类菜品的价格区间。(2)提供三种及以上的配送套餐方案(明确套餐类型和价格)。

对堂食菜谱和配送套餐方案的响应性及合理性进行评议,好的得10-7分,较好的得6-3分,一般的得2-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提供一个月的堂食菜谱和配送套餐方案装订入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6分)

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审为A级的得6分,评审为B级的得4分,评审为C级的得2分。

6

证明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公示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

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4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所经营的餐厅或食堂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得4分。

4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分)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购买一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1分;购买二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3分;购买三年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5分,满分5分。

5

提供承保合同及相关单据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服务承诺

(5分)

1、承诺自愿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得2分。

2、承诺自愿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得1分。

3、承诺不得将早、中餐(配送)供应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得2分。

5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放入投标文件

业绩

(18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18年8月1日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承包服务的得3分,满分9分。

9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装订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18年8月1日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食材配送供应服务的得2分,满分6分

6

同时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好评意见书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18年8月1日以来,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案例的得1分,满分2分

2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本项目,响应政府号召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得1分。

1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

(15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方承诺主菜品单价毛利率计算分值。主菜品单价毛利率计算公式:

主菜品单价毛利率=(餐厅售价-原材料成本价)/餐厅售价×100%;

经评委评审后的有效报价(毛利率),取所有有效报价(毛利率)的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价A值,投标人投标报价(毛利率)为B值。投标人报价(毛利率)B值等于A值的,得满分15分;投标报价(毛利率)B值与评标基准价A值差额,每高一个百分点(毛利率)的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B值与评标基准价A值差额,每低一个百分点(毛利率)的扣0.5分,扣完为止。所有涉及得分计算的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5

以中餐(暂定15元/人/工作日)为例:

标准:一荤一荤素二素一汤,投标人以此测算餐厅售价和原材料成本价之间的毛利率进行报价。投标人要列出详细菜品和价格详细说明。

(以报价表中的金额为准)

31、定标

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时,由该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决定预成交候选人顺序。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排名为第一的为分餐制(堂食)的中标人、第二为套餐制(配送)的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不得拒绝;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质疑、投诉被否决投标(废标)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分餐制(堂食)的中标人、第三名递补为套餐制(配送)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32、附 则

32.1各投标人应将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需要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32.2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发布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由采购代理单位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34、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收到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有投标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7、履行合同

3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

1、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项目基本概况

拟采购两家餐饮服务商分别提供分餐制(堂食,采购人自有场地)和套餐制(配送,中标人场地自理)的早、中餐服务,总就餐人数约400人。

二、项目内容、条件

1、分餐制(堂食)食堂的餐厅配备了餐桌凳、设有操作间、粗加工间、主食库、厨具等;套餐制(配送)食堂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筹措,须满足招标人的就餐需要。

2、按单位作息时间每天需提供早、中餐,双休日、节假日就餐人数不确定。特殊情况下有一定的应急供应和大型会议保障等能力。

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员工食宿等生活问题。

三、合同期限

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就餐人员不满或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并追究承包商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每个中标承包商在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政务中心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承包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单位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等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五、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承包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具体规定执行。

2、承包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单位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二)管理要求

1、分餐制(堂食)食堂的相关设施设备等均属于承包商管理范围,承包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大楼管理规定,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套餐制(配送)食堂由承包商自行负责管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就餐(配送)服务。

2、因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3、承包商必须遵守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单位人员的工作与休息。

4、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自行承担,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分餐制(堂食)食堂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套餐制(配送)食堂的管理参照分餐制(堂食)食堂的要求进行,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5、对于每日产生的厨餐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在食堂内堆积。承包商要按照市、区有关垃圾分类文件精神制订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严禁销售给养殖户和其他非法单位。采购方将不定期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6、保证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搭配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所有食材加工必须在食堂内进行,严禁将食材交于第三方进行加工处理。套餐制(配送)食堂的配送参照上述要求,根据采购人的点单要求,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7、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有权对承包商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搭配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承包商必须虚心听取采购人意见。

8、分餐制(堂食)食堂的煤气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套餐制(配送)食堂的日常经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9、承包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承包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结束后,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不支付任何转让或装修、改造等费用。

10、承包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进行保养、维修,延长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承包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

12、承包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承包商财务独立核算。采购人配食堂监控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经营食堂中的原料生产标志、进货渠道、原料质量、原材料投放量、饭菜规格、索证索票、原料追索、食品留样、台账记录、明厨亮灶、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员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经营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等实时监督管理和审查,随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管,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4、承包方必须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的文件、规定、制度、规范。必须遵守执行有关食堂管理的制度,必须接受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食堂安全和职工就餐安全。

(三)其他要求

1、相关费用及要求

1.1采购人免费为分餐制(堂食)中标人提供场地;燃气费由中标人根据实际使用自行缴纳。套餐制(配送)由中标人自行筹措,费用自理。

1.2中标人在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把好菜肴质量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1.3中标餐饮企业提供大众菜肴,主要是中餐,分别提供自选餐和其他类主食供就餐人员选择。

1.3.1午餐:自选餐形式,供应菜品不少于12个品种,其中主荤菜不少于4种,荤素菜不少于4种,素菜不少于4种。保证每天必须提供1份特价菜,米饭第一碗不高于1元,并实行免费续饭,供应免费汤及小菜各1样。

1.4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接受监督。菜品价格参考投标毛利率核定,做到价格合理,份量充足,牛奶及水果品种丰富(不得高于市场价)。食品类产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5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含售价)(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的后勤饮食。

1.6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1.7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服务,请供应商要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2、质量要求

2.1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并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副食以及所有调料用品要严把进货关,米、油等主、辅料必须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职工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或电子屏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及价格,并接受采购人和职工监督。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2.2.1有毒有害和转基因的食品;

2.2.2剩饭菜、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2.2.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2.2.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2.2.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3、安全卫生管理

3.1中标人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责任。

3.2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环保、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3.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3.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3.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3.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做好虫鼠害控制工作。

4、用工管理

4.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4.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标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并实行动态管理,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4.3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5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经营管理

5.1中标人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5.2采取电子结算方式,方便就餐人员快速结算。

5.3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5.4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对采购人人员违反餐厅餐饮要求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5.5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6、设备设施管理

6.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投资的设施、后堂灶具设备的所有权,食堂公共设施、后场灶具、用品、用具等由采购人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存档,交由中标人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负责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

6.2在餐饮服务期间易耗餐盘餐具使用损耗率控制在每年5%以下,5%以内由采购人负责添置,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补充添置。

6.3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他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其中油烟净化设备每年专业清洁不少于3次,清洁时须向采购人备案,接收采购人监督,每少一次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

6.4合同终止和解除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6.5食堂员工住宿安排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食堂全面管理

7.1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自觉接受对菜肴质量、供应价格、财务管理、食品采购、操作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

7.2中标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对食堂日常经营相关资料、台账等进行分类归档,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8、食堂财务管理

8.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8.2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服务按月结算。

9、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9.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环保、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9.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9.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0、考核与退出机制

根据《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奖惩。

10.1正常退出

10.1.1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10.1.2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10.2强制退出

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退出食堂经营,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2.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

10.2.2.中标人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采购人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10.2.3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采购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10.2.4掺杂使假,使用剩菜、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职工身心健康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

10.2.5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

10.2.6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10.2.7擅自停止经营的。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10.2.8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

10.2.9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形象的。

10.2.10按中标人中标承诺的主菜品毛利率进行评价考核,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对其约谈并限期改正。连续三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将解除承包合同。因特殊原因菜品需要提价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提价。

10.2.11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自动解除承包合同。

10.3 监督考核

10.3.1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按照制定的《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标人是否继续经营的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反合同行为进行处罚,视情节每次处罚违约金500-1000元,如中标人不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3.2监督考核细则

采购人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的合理性、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饭菜质量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每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见下表:

食堂经营年度考核评价表

考评项目

项目内容

目标分值

考评分

扣分事由

内部管理

(1) 管理制度健全,并及时完善。

(2) 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3) 操作流程、安全责任制度上墙。

(4) 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记录齐全。

20

伙食质量

与价格

(5) 主副食品种丰富。

(6) 菜肴品种、质量、价格符合要求,毛利率抽检,达到中标人承诺要求。

(7) 饭菜新鲜。

(8) 菜肴色香味俱佳。

(9) 高、中、低档菜肴搭配合理。

(10)提供牛奶及水果品种丰富。

30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11)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无死角;纱门纱窗配备完好;四防措施到位;桌椅、摆放台清洁卫生、无油渍水渍等;地面干爽,不粘滑、无油渍、水渍;清洗盆、水槽干净,下水道畅通无积物、淤泥等;设备用品摆放整齐,排油烟设备干净、无油渍、水渍。

(12)库房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有标识;厨具、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清洁卫生;冰箱原料存放规范合理。

(13)食品保持清洁,饭菜中无异物、蚊虫等;员工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穿戴整洁,无违反操作规范现象。

(14)生熟分开,蔬菜、肉类、水产清洗池不混用,有标识。

(15)原材料采购保管符合要求,票证齐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规定。

(16)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17)餐具消毒符合要求。

35

服务与规范

(18)员工配戴工号牌上岗,餐桌清理及时,服务文明周到。

(19)菜单公示及时,饭菜明码标价。

(20)餐厅文化健康、向上、有特色,就餐环境温馨有序。

15

考评得分

备注:

(1)年度考核内容分为考核评价打分和满意度测评(基本满意以上),总分100分。

(2)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年度考核结果与合同签订挂钩,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11、其他

11.1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健康证、工作牌)上岗,礼貌用语和微笑服务。

11.2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就餐卡的制作、充值及结算等服务工作。

11.3配送送餐服务由就餐单位或个人通知中标人。

11.4采购人通过就餐结算系统,一般每月与中标人结算一次,结算以转帐方式支付。

11.5在经营期内,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如需要调整经营方式,经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11.6每个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不计息)。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采购人应按合同执行情况,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或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扣除后部分返还。

11.7食堂具体开业时间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要服从采购人安排,中标人要提前介入,做好开业前筹备工作。

11.8其他需要中标人配合实施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

合同条款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资格审查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业绩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二、技术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项目服务方案

3、其他证明材料

4、报价表

一、资格审查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项目全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二、技术商务部分

1、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

1、根据贵方 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无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开户行: 账号:

2、项目服务方案

(一)投标人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服务方案

(详细说明)

(三)拟投入人员安排一览表

(格式自拟)

3、其它证明材料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需要提供的材料)

4、投标报价表

餐厅售价(元)

原材料成本价(元)

餐厅售价-原材料成本价(元)

毛利率(%)

服务期(年)

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