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公开招租挂牌公告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H21-09Y-CQ-ZCZL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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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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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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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挂牌价 |
3年经营权累计挂牌价为:¥307,86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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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25,000.00元(视为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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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线上交易系统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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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9月30日下午17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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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注意事项 |
1、没有按时上传完整、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投标资格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报价页(即“投标一览表”)上传到交易系统的电子报价行上(报价页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投标一览表”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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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时间及约定 |
1、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及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点00分; 2、资格审核约定: (1)、如征集到1家竞买人,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委托单位确认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竞买人; (2)、如征集到2家竞买人,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由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作流挂处理; (3)、如征集到3家及以上的竞买人,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竞买人进入招投标程序;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资格审核,交易中心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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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网址 |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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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地点 |
1、公告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300.00元/份; 2、如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可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61.146.213.251:8801/zqfront/jyxx/003004/) 左下角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书面报名资料用于报名登记及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工本费300.00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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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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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广东省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六楼评标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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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 |
联系人:四会市华侨中学,陈先生,电话:0758--32836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758-232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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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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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2.出租单位:四会市华侨中学; 3.项目地址:四会市四会大道中贤育路; 4.出租规模及挂牌价:四会市市华侨中学约有学生3000人,其中内宿生约1000人,教职工约250人。 5.食堂总面积约1868㎡,每年租金底价为¥102623.00元/年(含税),3年累计挂牌价¥307,869.00元(含税),低于挂牌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6.分为自选餐和套餐,自选餐一菜一价自由选择,套餐分为7元、8元、9元、每份三个菜一饭一汤,每个菜份量不低于125克,米饭、汤任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上品种的量应保持稳定,价格也要相对稳定,利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7.租赁期限:3年; 8.开始计算,自起租日开始计收租赁费用; 9.确定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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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投标人: |
终止挂牌招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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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
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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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
重新挂牌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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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 |
进入招标程序确定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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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 注:《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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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形式 |
挂牌招标公开征集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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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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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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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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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华侨中学 |
四会市四会大道中贤育路 |
2657 |
王小兵 |
四会市教育局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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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行为内部决议 |
《关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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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四会市教育局、四会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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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四会市教育局关于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批复》、《四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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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翔程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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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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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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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意向承包方(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意向承包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中没有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3、意向承包方(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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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义务详见《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 注:《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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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
详见项目概况书(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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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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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请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自负。 1、因投标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投标,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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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以下7种情形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投标人通过获取招标人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公告约定的条件、义务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的; (5)中标人放弃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招标文件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招标人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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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
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承包方须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经招标人验收所有饭堂设备、设施,确认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承包商没有单方违反合约条款后,履约保证金在验收、交接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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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及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投标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投标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1.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招标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招标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是参加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保证金银行之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依据。投标申请人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投标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标的的投标权限。 六、保证金须由投标申请人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投标申请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投标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投标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投标报名流程: 下载 |
八、投标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未能成为最终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投标人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并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后,交易保证金自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投标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步发布。挂牌公告时间截止:如只征集到一个合资格的投标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交易中心出具《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 注:《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如征集到2个投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如征集到3个或3个以上的合资格的投标人,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按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进行线下招投标,抽取专家、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请投标人按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要求和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自行到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书面的投标文件。
十、关于收费
根据本项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无论是否进入投标程序,中标人均需在签署《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书》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0.00元。
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分理处
帐 号:80020000006741750
财务联系人:黄女士 0758-2323822
十一、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后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核后,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法人、其他组织>: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委托办理的);
(6)交易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交易中心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另一份放入投标文件;当该项目进入投标程序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材料之一。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接受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查证权利。)
十二、本公告所称投标人是指有招标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交投标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独立法人机构、其它合法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投标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投标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雷小姐
联系电话
0758-3260039
传真
0758-3260085
地址
四会市行政中心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758-2323822
传真
0758-2235788
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情况.docx |
合同书范本.docx |
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文)定稿.doc |
“只跑一次流程图和清单”公告.docx |
标的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四会市华侨中学
二、招标项目: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含教职工食堂)及经营权承包,招标人为四会市华侨中学。本次项目拟为四会市华侨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确定经营承包商1家,经营期为:3年。
2、四会市市华侨中学约有学生3000人,其中内宿生约1000人,教职工约250 人。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标的挂牌价:3年经营权累计挂牌价为¥307869.00元(含税)。每年租金底价为¥102623.00元/年(含税),低于挂牌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有关事项
1、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承包方须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经招标人验收所有饭堂设备、设施,确认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承包商没有单方违反合约条款后,履约保证金在验收、交接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现职教职工及其家属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将来中标后的经营者,否则,该投标人当弃标处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
3.承包期限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含社保五金)及员工健康培训费用,学生食堂的水费、电费(含餐厅电费)、燃气费、餐厨垃圾费、设备管理费、相关证照年审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1.水费:每学期按抄表读数缴交。
3.2.电费:每学期按抄表读数缴交。
3.3.垃圾清运费:每月按实际清运垃圾桶数量计算,费用按环卫部门的定价。
3.4.税费:承租所产生税费由承包方按照税局要求按实际支付给税局。
4、为保障学校师生伙食正常供应,承包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做好交接工作并进场经营,否则将视为放弃承包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五、伙食质量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营养餐食谱》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不能提供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物。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而且必须全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应提前编制经招标人审定的每周菜单并进行公示。承包方应全力协助招标人实施营养膳食,认真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2.承包方保证不使用过期食品,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供应,做好索证索票,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3.大米: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不能采购每斤3元以下的大米。
4.食用油:使用非转基因的油。
5.酱油:建议少用,须采购国家标准的产品。
6.味精:建议不用。
7、猪肉:须“三证”齐全。
8、食品添加剂: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按照规定按量使用。
9、禁止采购:①进口冷冻品,②高危食品,如四季豆、五指毛桃、野生菌、湿米粉、豆浆等,③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负责食堂范围内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伤害和防传染病工作。食堂承包方是食堂的安全责任人,负有消防、卫生、安全的责任,如出现食物中毒,火灾、安全事故,经权威机构鉴定(当地食药监安全管理局和消防局),确属承包方造成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食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到生、熟食分开,食品要干净、新鲜、无变质、无杂质、无异味。加工好的食品要做到无夹生,无焦味,无异味,无杂质。禁止外购熟食到食堂直接销售。
3.餐具及用具必须清洁干净,每次使用后都要按规范进行热力消毒,必须使用对人体无害、符合环保要求的洗涤剂和消毒水。
4、餐具要按照1:1.5的量准备充足,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新的餐具,以确保甲方用餐人员正常用餐。
5.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垃圾、无异味、无污迹。油烟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下水道要保持畅通。
七、学生食堂经营权招标服务要求
1、自行收费,学校已安装收费系统。
2、经营方式:分为自选餐和套餐,自选餐一菜一价自由选择,套餐分为7元、8元、9元、每份三个菜一饭一汤,每个菜份量不低于125克,米饭、汤任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上品种的量应保持稳定,价格也要相对稳定,利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3、经营时间应按校方要求时间营业。
4、饭菜的价格由承包方与招标人根据市场规律定价,如需涨价,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A、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有权利和义务教育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承包方有雇佣和解聘职工的权力。
3、按相应行业价格和规定的时间缴交相关费用。不按时缴交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
4、承包后,招标人不再投入设备和设施,如果承包方确需购置,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承包方增加的设备设施在承包期满后自行解决或与新的承包方商量解决,因拆卸或安装设备导致损坏墙壁或地板的必须恢复原貌,否则将在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食堂经营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员工持有《健康证》,至少配一名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员工必须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服上岗。《食品安全许可证》及《健康证》的办证年审费及设备年审费由承包方负责。
6、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学校食堂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及时整改。
7、承包方负责食堂内及食堂四周(离食堂建筑物25米)的清洁。严格做好饭堂垃圾分类和垃圾安全处理(垃圾必须装在套垃圾袋的垃圾桶并且加盖存放)安全处理,各种垃圾和剩余饭菜在供餐结束半小时内清运整理完毕,每日清运不少于两次。
8、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饭堂、餐厅周围的“四害”消杀,避免各种病毒及细菌传播。供餐完毕及时将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存;餐厅卫生及时保洁,保持通风干燥,杜绝各种病毒相互传染。
9、学生食堂除主体建筑以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水电气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0、食堂只能经营饭菜、粉、面条、汤、点心、粥,价格不能高于校园周边市场价格,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营业。
11、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籍口停止开膳,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12、承包方所聘的工作人员,思想品质良好,无违法行为。
13、在协议有效期限内,承包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并经招标人同意。承包方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自行解约停办,若承包方强行终止或改变合约,则赔偿招标人违约金5-10万元。
14、承包方中标后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金额不少于500万,同时对饮食安全负全部责任(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B、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满时,招标人验收原设备,如损坏或遗失,承包方照价或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招标人不负责承包方员工的住宿问题(如有学校地方安排可与学校协商解决)。
3、在就餐学生问卷调查中,对意见较多的项目,招标人有权责令承包方整改。对服务态度差的员工,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方教育甚至开除该员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
4、员工的车辆及食堂的工具车,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停放。不按要求停放者,每次扣20元,一学期累计超10人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
5、承包方工作人员不戴工作帽、口罩、不穿工作服上岗者,一人次扣50元,二人次扣100元,三人次扣200元,超三人次,每超一人次多扣100元,一学期累计达20人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
6、承包方不履行清洁工作责任的,每次扣50元,一学期累计达5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
7、招标人保证正常情况下的供水供电供气。
8、招标人不保证师生就餐人数。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约,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方,且扣除承包方保证金3万元:
(1)凡是上级部门对食堂卫生或者安全消防检查不合格。
(2)出现食物中毒三人次以上(承包方负一切责任)。
(3)未经招标人同意转让或转租。
(4)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盛装食品。
(5)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经营和员工没有《健康证》上岗。
(6)上级领导部门或学校食堂领导小组检查食堂时无理取闹或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指出,仍不整改的。
(8)不按学校作息时间经营。
(9)发现在职教职工家属承包。
(10)学校每月组织膳食委员会对食堂进行综合评价一次,每学期总评不合格。
八、经营权转让费支付
场地经营费分学期缴交,承包方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缴交年总承租费的百分之五十。
九、服务质量考评管理
1、评定方式:学校每月组织膳食委员会进行不定期巡查,每次巡查成员不少于5人,以100分为总分,对饭堂承包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最后取各巡查人员分数总和的平均值作为考核分数。
2、评定管理:考核达到80分或以上的为合格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分数。每次考核分不合格,学校将向承包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承包方应虚心接受意见,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3、评定标准:(以下标准招标人将根据管理实效,适时进行调整改进)
四会市市华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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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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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1 |
卫生情况 |
采购食品符合规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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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卫生、饭厅卫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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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周边卫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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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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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管理情况 |
工作人员精神状态 |
3 |
|
服务态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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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胸卡、口罩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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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事件的处理情况、管理记录情况 |
3 |
|||
食物留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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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用具完损 及满足情况 (15分) |
厨房设备 |
5 |
|
餐具、餐台 |
5 |
|||
电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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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反馈情况 (35分) |
饭菜是否有营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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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是否新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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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味道怎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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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的环境卫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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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饭菜价格如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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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投诉饭菜变质,经核实确认属实后每次扣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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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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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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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4、处罚条款:
(1)因食物中毒事故、质量事故、使用劣质材料、消防安全检查、违纪违法等被监管部门或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为准)责令停业整顿,在停业期间,承包方按早餐每人5元、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赔付给学校;午餐按在校师生人数计算,早餐及晚餐按住宿师生人数计算。
(2)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态度原因,给师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膳食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将给予每次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