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108-HN-132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09日
6、评审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折扣率) |
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南段 |
97.50%(标准一:292.5元/人,标准二:146.25元/人) |
三、评审专家名单:韩玲(组长)、赵俊霞、张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379-6329690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电话:13732699308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2021年09月10日
附件
- 磋商文件--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pdf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HBHJ2108-HN-132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二Ο二一年八月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23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24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27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职工中秋
福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108-HN-132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标准一为 300 元/人,标准二为 150 元/人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月
饼和其他福利等。标准一(300 元/人,约 1230 人):普通月饼(100 元/人)、压榨花生
油、土鸡蛋、适量水果等,标准二(150 元/人,约 89 人):普通月饼(50 元/人)、食
用油、鸡蛋、适量水果,按实际供给数量结算。
(2)供货期限: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3)标段划分:1 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6)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
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
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申请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
(注:上述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03 日(北京时间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1 单元 37 层
4、磋商文件 300 元人民币/本。
5、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用线上网络微信报名方式,具
体报名方式联系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单元 37 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
市妇幼保健院》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03 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4
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 206 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13732699308
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95928039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7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 206 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9690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13732699308
1.1.4 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备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项
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
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1.1.6 项目编号 HBHJ2108-HN-132
1.1.7 采购范围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1.1.8 采购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 1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付款方式 按实际供给数量付款
1.3.1 供货期限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1.3.2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
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起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视
同未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
资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召开
1.10.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供货期限;
采购内容;
1.12.3 偏差 /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资料
/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
7
或要求澄清磋商
文件的截止时间
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2.2
磋商文件澄清、
修改发出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
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上发布
“变更公告”.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折扣率报价
3.2.4 预算控制金额
预算控制金额:标准一为 300 元/人,标准二为 150 元/人
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
将被拒绝。
3.4.1 磋商保证金 无需缴纳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
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1.1
封套上的密封和
标记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的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
点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3
响应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 U 盘壹份(电子版以 Word 形
8
式存储,包含相应文件正本的全部内容)
4.2.4
响应文件是否退
还
不退还。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
地点
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6.3.2
磋商小组推荐成
交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1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
?是
□否
7.1.2 确定成交的原则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
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
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布媒
介及期限
公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
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上公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免收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
式
质疑函建议当面递交,若需邮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
10 样品
请供应商提供响应产品的样品,样品不退还。样品须明确制作的具
体标准和要求,提交随样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对样品进
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
货物与样品不一致的,取消本次成交资格。
9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可投进口产
品,也可投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1.1.6 项目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 采购包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1.2.2 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 供货期限及服务质量
1.3.1 供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
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
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
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2
1.11.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
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
偏差表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2.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
否决。
1.12.4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5 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
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
的内容为准。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13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
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
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財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 4
号文件要求,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
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3.7.1 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
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
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2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复印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
提供不清晰的扫复印件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
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5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
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
资料等。
4.2.2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
4.3.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开标。
5.2 开标规定
投标人在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二次报价等。
5.3 开标疑义
供应商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
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6
6.1.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
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程序
6.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
查。
6.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
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 评审原则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
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 定标
7.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
人。
7.1.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17
7.3 成交通知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4 履约保证金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
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
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
平参与竞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
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18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
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
平参与竞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 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1 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3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4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合法权益;
19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
平参与竞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 质疑和投诉
8.5.1 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
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
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
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月
饼和其他福利等。标准一(300 元/人,约 1230 人):普通月饼(100 元/人)、压榨花生
油、土鸡蛋、适量水果等;标准二(150 元/人,约 89 人):普通月饼(50 元/人)、食用
油、鸡蛋、适量水果。按实际供给数量结算。
(2)供货期限: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二、采购要求
1.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如果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出现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质
量问题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2.所有参与竞标商品,需提供详细产品说明;
3.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4.商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级要求,必要时提供相应合格证书;
5.免费配送至指定地点或凭提货券领取;
序
号
采购内
容
产品要素 产品种类
1 月饼
有符合食品级要求的独立包装
符合群众节日习惯所需,普
通月饼:标准一为100元/人,
标准二50元/人;
月饼不得有变质、变味、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
等
月饼原材料保证新鲜
提供月饼进货厂家、品牌、资质、合格证明等
提供月饼需为近期生产
2
其他福
利
有符合食品级要求的独立包装 符合群众节日习惯所需,除
月饼外福利标准一为压榨花
生油、土鸡蛋、适量水果等
200元/人,标准二为食用油、
鸡蛋、适量水果100元/人。
商品不得有腐烂变质、变味、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
掺假等
水果保证新鲜
提供商品进货厂家、品牌、资质、合格证明等
提供商品需为近期生产
22
6.采购人可以视情况调整采购内容其他福利的种类和规格。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说明)。
23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
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
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下载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24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
照本章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
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2、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
3、评审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款和第 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
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5
3.1.4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
件: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
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4 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26
3.4 评审结果
3.4.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并列。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27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初步条款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
符合本文件要求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
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投标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资格评审
供应商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的规定
资质证书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的规定
信用截图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28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1、项目实施方案:25 分
2、报价部分:30 分
3、企业实力:30 分
4、其他因素:25 分
项目实施方案
(25分)
福利产品种类
(6分)
供应商可提供福利产品种类的丰富程度、多样性及合理性,
以满足采购人福利采购个性化的需求,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6 分。
配送实施方案
(5分)
根据此项目情况,供应商应作出详细的配送实施方案,并提
供完善的保障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5 分。
应急方案
(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人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和补货需求采
取的应急方案规划及应急供货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5
分。
生产环境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环境进行打分,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5 分。
生产工艺
(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工艺进行打分,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4 分。
报价部分
(30分)
报价部分
(30分)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报价为控制价的得基本分 20
分,在控制价的基础上每折扣 1%加 1 分,最多加 10 分。
企业实力
(30分)
企业业绩
(9分)
供应商具有 2017 年 01 月 0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
得 3分,最多得 9分;(响应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门店
(5分)
供应商在洛阳市区有 3家门店的得 3分,洛阳市区少于 3家
门店的不得分,在洛阳市区 3家的基础上每多一家门店的加 1
分,最多加 2分;(响应文件须附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以及门店或服务点实际照片及真实门店或服务
点地址,否则不得分)
29
车辆配送能力
(5分)
供应商具有 1台有冷藏功能的配货专用车辆,得 2分;配货
专用车辆每多增加 1台加 1分,最多加 3分;(响应文件须
附车辆行驶证及相对应的车辆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
不得分)
仓储规模
(5分)
供应商仓储规模在 100 ㎡(不含 100)-150 ㎡得 2分,150 ㎡
(不含 150)以上得 3分;具有独立冷藏保鲜空间 100 ㎡及
以上得 2分,没有不得分;(响应文件须附租赁合同或房产
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配送人员
(3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配送人员 3人及以上的得 3分,
少于 3人不得分;(响应文件须附配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体系认证证书
(3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项得 1分,最多得 3分。(须
在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其它因素
(25分)
服务承诺
(10分)
(1) 食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与承诺;(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3
分,没有的得 0分)
(2)服务期内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3
分,没有的得 0分)
(3)定时回访和及时优化改进的服务承诺;(由评委横向比
较打 0-2 分,没有的得 0分)
(4)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由评委横向比较
打 0-2 分,没有的得 0分)
样品(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外观、质量等综合因素由评委
横向比较打 0-10 分,没有的不得分
综合评分
(5分)
从内容完整性和合理性评支持价,由评委横向比较打 0-5 分
备注: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
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涉及加分项的将不予加分。
3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及标段)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资格证明材料
四、报价一览表
五、报价明细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九、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
十二、辅助资料表
十三、服务承诺
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五、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十六、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复印件
33
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
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
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
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履行我
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
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并在磋商文件
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8、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
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相
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1、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34
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
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
罚。
13、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
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本供应商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3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
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
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6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37
三、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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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标段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大写:标准一: 元/人,标准二: 元/人
小写:标准一: 元/人,标准二: 元/人
折扣率(%)
供货期
质量要求
39
五、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
狱、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生产的产品
数量 单价 总价
报价人民币小写:
报价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注:
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0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说明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
不清的或内容不全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否
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
认定。
4、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
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41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2.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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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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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 偏差描述 结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注: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响应情况。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
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45
十、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供应商响应具体内容 偏差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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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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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辅助资料表
辅助资料表
一、供应商综合说明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已完成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概况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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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
拟设职务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称 工作年限 学历及专业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车辆
序号 车辆名称 车牌号 使用年限
现状
(新旧程度)
数量
自有或
租赁
49
十三、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50
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51
十五、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序号 证书(证件)名称 持证单位(人)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
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六、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52
53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
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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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复印件
二Ο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3供货期限及服务质量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財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 4号文件要求,自201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规定
5.3 开标疑义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2 磋商程序
6.3评审原则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 定标
7.2 成交结果
7.3 成交通知
7.4 履约保证金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质疑和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质疑函范本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审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2 详细评审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4 评审结果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五、报价明细表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九、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二、辅助资料表
一、供应商综合说明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
十三、服务承诺
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五、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十六、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