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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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LZC[2021-026]JT006-G03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改造幼儿园厨房设施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废标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于2021年09月09日组织了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改造幼儿园厨房设施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编号LZC[2021-026]JT006-G03,现将最终的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37号 联系人:张翠勤 联系电话:15383689290 2、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 谈判文件制作人:刘瑞平 联系电话:0358-8487416 开标负责人:王晓光 联系电话:0358-8487418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学平、李景华、张翠勤 4、结果: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故废标。 5、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09月09日
评审专家名单:张学平 李景华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09月10日 |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改造幼儿园厨房设施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LZC[2021-026]JT006-G03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 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上传
五、谈判采购程序
六、签订合同
七、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改造幼儿园厨房设施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LZC[2021-026]JT006-G03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6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 1 包。
2、采购需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免费获取时间及方式
1、谈判文件免费获取时间:2021年9月3日 00时00分至2021年 9 月8日00时00分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山西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USBKey),凭借山西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登录,通过系统指引免费下载获取谈判文件,此为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区东“山西CA数字证书”窗口。(详见网站内CA数字证书专栏)
七、响应(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
(1)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分别对各章节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响应文件内容编写完毕后,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4)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交易平台(http://124.165.206.19:25006/login.jspx),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后的响应文件;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上传对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之前,请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打开对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本地解密并检查章节内容,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本地解密及章节内容确认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贯彻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推行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减低现场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项目实行远程线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交易平台(http://124.165.206.19:25006/login.jspx)→远程开标大厅,供应商进行签到、解密、报价。
九、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电子开标解密时间、电子开标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9日10时整
2、电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1 年9月9 日10 时整
3、电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山西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签到,在开标时间之前未完成签到的响应(投标)无效。
十、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三
十一、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
地 址:离石区龙凤北大街37号
联 系 人: 张翠勤
联系电话:15383689290
十二、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四楼中区东
联 系 人:刘瑞平
联系电话:0358-8487416
技术支持热线
1、山西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USBKey)咨询电话:0358-8487004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浪潮软件咨询电话:0358-8487010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谈判人应 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2 |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
1、谈判人代表的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3)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谈判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第3条营业执照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供);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a.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b.供应商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c.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 (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谈判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说明:(1)本项目将根据谈判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审查的内容标准详见本谈判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2)上述第4项、5项、6项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方式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
3 |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
1、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2、开标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实质性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6、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6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工程项目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需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
7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人民币46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
8 |
工程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9 |
报价要求 |
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10 |
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 |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3 “谈判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谈判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谈判文件发布的谈判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谈判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7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8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 合格谈判人
3.1具有本项目实施、服务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谈判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 谈判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
3.4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人身份共同参加谈判,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4. 谈判费用
谈判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人及潜在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交易平台(http://124.165.206.19:25006/login.jspx),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人可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 谈判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6.3谈判供应商的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4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谈判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6.6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谈判人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以提问的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谈判人。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谈判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谈判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以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lenc格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八条规定执行。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及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 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9.3谈判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谈判人承担。。
9.4 保证金
9.4.1 本项目是否要求谈判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谈判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9.4.1.1 谈判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谈判文件的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9.4.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9.4.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4.4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示,中标供应商将合同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集采机构将在合同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4.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5 谈判报价
9.5.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汇总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9.5.2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9.5.3投标价格的采用方式
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
9.5.4投标货币
9.5.4.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谈判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
9.5.4.2 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9.5.4.3 任何超出谈判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谈判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5.4.4谈判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表。谈判人报出的总价为施工/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5.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10.1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谈判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谈判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谈判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 开标报价表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谈判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中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谈判人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上传
13. 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谈判人须将电子响应文件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谈判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报价无效。
14.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谈判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15.1 谈判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5.2 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人不得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五、谈判采购程序
16. 成立谈判小组
16.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出具谈判小组签章的评审报告。
16.3 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17. 确认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对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确认。
18.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谈判小组确认本谈判文件后,谈判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9. 响应文件审查
19.1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9.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9.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中提出,谈判人需在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中回复,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谈判人。
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谈判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谈判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谈判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20.1 谈判小组按照第19.1条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谈判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
20.2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21.谈判
2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平等的谈判机会。本次谈判共三轮报价(包含投标文件里所填报的“开标报价表”的首轮报价),首轮报价公开,其余报价不公开。
21.2 谈判的顺序,按照参加谈判的谈判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21.3 谈判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合同草案等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应当在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中提出,谈判人需在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中作出承诺,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
21.5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谈判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
21.6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谈判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使每个谈判人均同时获得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由谈判人代表签章确认。
21.7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章。
21.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谈判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1.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谈判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1.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1.9 谈判人按照谈判文件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谈判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1.10谈判小组应对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1.13条要求进行审查。
21.11根据谈判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新一轮的谈判。
21.12 经谈判、审查,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
21.13 谈判过程中,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内进行提交。
21.14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章确认。
21.1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内提出。集采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21.15.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解密后,谈判开始前不得退出谈判;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确定要退出谈判的,退出要求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内提出,并且扣除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22. 最后报价
22.1 谈判结束后,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ggzyjyzx.lvliang.gov.cn/)内进行提交,谈判人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谈判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2.1.1 谈判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不得少于3家),谈判人要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必须在谈判小组组长发起再次报价起的20分钟内完成报价响应。
22.1.2 谈判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谈判由谈判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谈判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视实际情况确定谈判人提交报价的响应时间,谈判人要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必须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响应。
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3.2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章确认。
24.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5. 谈判保密
25.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谈判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谈判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谈判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谈判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谈判人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谈判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谈判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 项目终止谈判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3 如本项目属于因公开招标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只有两家导致废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转变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符合竞争要求的谈判人可以是两家,而不被终止。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谈判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 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上。
七、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谈判人自下载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集采机构有权将谈判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谈判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谈判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谈判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 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按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线上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潜在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2.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谈判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潜在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3. 质疑
33.1谈判人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谈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内容包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十二、集采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
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部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 33.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谈判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 项目概况
春苗幼儿园幼儿食堂厨房已十多年未进行维修改造,内墙墙皮鼓胀剥落,地面、立面瓷砖污损严重,铝合金窗户陈旧不堪且明显变形,铁门笨重且锈迹斑斑等,远不达清洁、卫生、安全、美观的要求。今年,我园争取中央资金对厨房进行全面改造,其主要内容是:①拆除厨房、餐厅地面,厨房内墙立面的所有旧瓷砖;铺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墙砖、地砖。②拆除厨房及餐厅顶部的灰土层,用涂料刮涂三遍。③拆除现有的铝合金窗,安装材质、密封性能良好的断桥窗。④拆除现有的三合板木制门,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实木门。⑤建筑工队负责清理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
二、商务要求
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修缮地点: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幼儿食堂
3、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三、 实质性技术需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投标人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
(四)技术响应文件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是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定投标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
四、服务要求
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维修或维护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进行验收。
六、其他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2、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谈判、多轮报价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0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涉及工具),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技术需求书
一、★工程量清单
说明: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1、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施工;
2、施工技术及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说明:
1、“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完全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技术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产品(服务、工程)一般性技术指标相关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函 |
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投标人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信用承诺制 |
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5 |
良好的纳税记录或信用承诺制 |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第3条营业执照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供);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信用承诺制 |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7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a.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b.供应商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c.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8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备注: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10000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将作无效处理。 |
9 |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许可证 |
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0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11 |
投标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谈判时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谈判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3、谈判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
内容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5、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 |
3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4 |
实质性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完全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技术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产品(服务、工程)一般性技术指标相关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5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谈判小组要遵循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原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工程项目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无效响应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五、成交标准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最终报价最低的谈判人为成交候选人。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一、谈判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谈判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人单位名称:
二〇二 年 月 日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谈判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信用承诺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谈判人须知前附表中谈判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谈判人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谈判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谈判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