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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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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学校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四川省商务学校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9月10日 13: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餐具,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炊事机械

采购单位 四川省商务学校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13: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预算金额 ¥43.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108104102
采购单位 四川省商务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商务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028-6758325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中开大厦16楼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18108104102
附件:
附件1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磋商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SNCG20210017

项目名称: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货物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保修卡、维修手册等资料齐全,并可追索查阅。

3、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4、本项目中,所供相关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设备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所供相关设备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设备须满足其规定。

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合同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6、版权: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交付给采购人的产品(含硬件设备、软件和其他服务)不侵犯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其他方指控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需提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交货时限及地点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2、交货地点:四川省商务学校。

  •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48 小时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低于原厂质保。

(2)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及软件维护、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所有设备维修服务、软件维护、升级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厂家应在2 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或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修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投标人或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或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维修配件

投标人或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4、培训(实质性要求)

(1)培训服务:中标人须对项目校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可独立熟练操作为止(验收条款);

(2)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提供备件;12个月内同一设备故障达3次(含)以上,必须更换全新的同等设备(合同条款);

(3)现场服务: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至少提供不低于三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培训人员不低于一名。(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方式:网上获取:通过网上(远程)办理:请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扫描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通过邮箱发送至1462010189@qq.com;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邮箱发售招标文件,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18108104102)。 注:①报名费付款时请使用二维码转账支付,支付时备注公司简称(二维码见报名登记表)。 ②《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递交或邮寄至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商务学校

地址:四川省商务学校

联系方式:杨老师:028-6758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中开大厦16楼1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108104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108104102

采购编号: SCSNCG20210017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 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川省商务学校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编制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6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九章 评审方法.................................................................................................................47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6 - 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商务学校(采购人名 称)委托,拟对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SCSNCG20210017。 二、采购项目: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43.5万元。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 磋商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特定资格条件:无。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 - 2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 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 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 2021年 9 月 13 日至 2021年 9 月 17 日9: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 号)现场或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 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通过网上(远程)办理:请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单位鲜章扫描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通过邮箱发送至1462010189@qq.com;四川山宁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邮箱发售招标文件,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王 先生,联系电话: 18108104102)。 注:①报名费付款时请使用二维码转账支付,支付时备注公司简称(二维码见报名登记表)。 ②《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递交或邮寄至四川 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2 日 10 :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 - 3 - 时间:2021年 9 月 22 日 10 : 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磋商地点: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 1618号)。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 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 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以及《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 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商务学校 地址:四川省商务学校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758325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中开大厦16楼1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08104102 - 4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四川省商务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4 采购编号 SCSNCG2021017 5 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并通过验收。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9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43.5万元。 10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43.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审查 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 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成事项详细陈述。 11 竞争预防措施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实质性要求) 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 5 - 〕 无效处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企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 性要求) 一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如竞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 则不必再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 商户、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 视为放弃享 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 竞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 合体竞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 3%(工程项目 为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按照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 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13 相关政策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若适用) {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 6 - 。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 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 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和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图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综合评分明 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 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14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 求) 根据川采【2020】28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5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可以选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方式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账户信息:成交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和磋商时间 2021年 9 月 23 日 10 :00 18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7 -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 20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 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08104102。 2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08104102。 22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告 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 知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736504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24 供应商询问 根据财政部 94 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 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736504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25 供应商质疑 根据财政部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 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8-8736504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618号。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 2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 - 8 - 购质疑和投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 范围。 2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 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 费。 收取方式: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 代理机构。 29 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 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30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 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以及《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 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文件要求。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 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 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1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 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 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中,工 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 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 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 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 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 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 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 - 9 - 产经营活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商务学校。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 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 - 10 - 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 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 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8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 11 -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此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 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 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 12 -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 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 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 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 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 四、响应文件 - 13 -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 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 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6.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 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 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 14 - 件;电子文档壹份,采用U 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 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 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 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5 - 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 一致的,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 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 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 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 供应商。 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 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 - 16 -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成交结果 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3.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 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 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 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 - 17 - 同组成部分。 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 2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 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 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6.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 的主要合同义务。 26.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政策获 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 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 - 18 - 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33.验收 33.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 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 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 19 - 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十)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 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7.1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 20 -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21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_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四)特定资格条件:无。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参加本次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 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 3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22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 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均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提供 2020年或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 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2020 年或2021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管理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原 件); (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投标适用);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注: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 23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采购预算: 43.5万元。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需求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灭蝇灯 1、电压:220V; 2、电网电压:4500V-5000V,电网与机壳连 接处采用耐高压陶瓷座柱绝缘,电网与机壳 空间距离30mm以上; 3、光源:采用紫外光诱虫灯管作光源 4、机壳构造:采用厚度1.5mm铝型材,铝材 表面经电化处理; 5、过载保护:高压变压器设有温控保护装 置,在外电压过高或电网长时间短路导致高 压变压器超温时会自动断路; 6、昆虫残骸收集:采用厥型口径约150mm宽 的残骸收集盘,深度约50mm,可有效防止昆 虫残骸溢出;残骸收集盘的两端采用道轨嵌 入式构造,可防止收集盘倾斜时滑出;机壳 底部采用圆形不锈钢管,管内用支承螺纹铁 杆两端拉固,不会积存尘埃。 1 台 40W 2 单星盆水 池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连接管:25*25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 5、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附件:下水器、星盆水龙头。 1 台 700*760*80 0/100 3 双动双速 和面机 1、电压/功率:380V/0.85KW/1.1KW 2、料桶容量:30L 3、搅拌速度:101/202r/min 4、最大和面量:12KG/次 5、双动双速,和面器和料桶可同时转动, 提高效率;装有安全防护罩,操作案例方 便; 6、机内凡接触食品的零部件均采用不锈钢 制作。 1 台 770*430*81 0 4 面粉车 1、材质:304#不锈钢 2、车身板材厚度:1.0mm; 3、活动铰链式盖板板材厚度:1.0mm; 4、配4个活动式脚轮。 1 台 500*500*50 0 - 24 - 5 饼盘车 1、材质:304#不锈钢 2、层数:15层,隔物架板材厚度:1.0mm 3、立柱:30*30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 4、脚轮:4个万向轮,其中2个带刹车。 1 台 15盘 6 云石面平 台雪柜 1、电压:220V 2、功率:210W 3、净容量:370L; 4、内外箱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60mm发 泡厚度,环保制冷剂,内箱底板圆角设计, 柜门拉手采用折边式设计;台面配云石台 面; 5、控温:直冷,-5℃~+10℃; 6、配可调式浸塑层架,配活动脚轮,可拆 式门封条; 1 台 1800*760*8 00/100 7 台式压面 机 1、结构紧凑,操作方便,动力强劲。 2、料斗、接料板、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 造,清洁卫生,安全耐用。 3、低噪音,高效率。 4、反复压制和面后的面团、面筋,韧度增 强。 5、电压/功率:220V/750W 1 台 定制 8 木案板平 台雪柜 1、电压:220V 2、功率:210W 3、净容量:370L; 4、内外箱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60mm发 泡厚度,环保制冷剂,内箱底板圆角设计, 柜门拉手采用折边式设计;台面配木案板; 5、控温:直冷,-5℃~+10℃; 6、配可调式浸塑层架,配活动脚轮,可拆 式门封条; 1 台 1500*760*8 00/100 9 双层平板 工作台带 靠背 1、材质:304#不锈钢 2、面板、层板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 厚度15mm的木工板。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面板、层板下 均需使用加强筋焊接加固。 4、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1 台 620*760*80 0/100 10 二层四盘 电烤箱连 发酵箱 1、尺寸:1220*850*2080 2、电压/功率:380V/16KW 4、烤箱容量:2层4盘 5、醒发容量:10盘 6、高效烘烤发热管,升温快,寿命长; 7、微电脑数字控制器,精确度高,准确控 温; 8、双层钢化大玻璃,视线好,更容易烘 烤; 9、上烤下发酵,合理利用空间; 1 台 1225*800*2 250 - 25 - 11 油烟净化 一体机 1、油烟净化率达98%以上,油烟浓度≤ 1mg/m?、颗粒物≤5mg/m? 非甲烷总烃≤ 10mg/m? 2、产品原理:一级净化:冷凝碰撞原理, 利用气态污染物在不同温度及压力下具有不 同的饱和蒸气压,在降温或者提高压力下, 部分污染物凝结出来,以达到净化回收的目 的。 二级净化:动态拦截原理,当油烟分离盘高 速旋转时,对经过分离器的油烟中的颗粒物 产生有效拦截,由于高速旋转的油烟分离盘 有较大的离心作用力,被拦截的油烟颗粒物 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甩入到接油槽回收到集油 盒,完成油烟中油、气分离与高效净化回收 油颗粒的过程。 三级净化:电子静电原理,是在两个曲率半 径相差较大的金属阳极与阴极上,通过高压 直流电,维持一个足以使气体电离的静电 场,气体电离后所产生的电子:阴离子与阳 离子,吸附在通过的油烟颗粒上,使油烟颗 粒获得电荷;荷电极性不同的油烟颗粒在电 场力的作用下,分别向不同极性的电极运 动,沉积在电极上,而达到油烟颗粒和气体 分离的目的,因此静电除烟的效率非常高, 而且特别适合用于捕捉粒子较小的重量较轻 的油烟颗粒。 3、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正材,国标 1.0mm 、 排风口尺寸:400*300mm 电源: 风机380V 风量:单台≥5000立方米/小时 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爆 LED照明灯。节能保护:节能省电,设备采 用三相五线制,单台设备独立开关,用哪一 台开哪台。 2.2 米 2200*1200* 935 12 燃气单炒 灶 1、材质:304#不锈钢 2、灶台面及水围基板材厚度:1.2mm,灶台 面整体冲压成型,内衬约3mm防火隔热石棉 布及A3/3mm黑铁板。 3、灶侧板及灶背板板材厚度:1.0mm 4、灶脚:直径38mm,厚度1.0mm的圆形钢 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5、前沿设有挡渣排污槽,配备挡渣板 1 台 700*800*80 0/350 13 二层吊柜 1、台面板采用304#1.5mm不锈钢磨砂板,内 衬20mm木工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2、围板及门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磨砂 板; 3、柜内活动层板304#1.2mm不锈钢磨砂板加 固形焊接组合;(单层形式、单面吊装滑门)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 钝、无锐边、毛刺。 1 台 1000*400*1 500 - 26 - 1 灭蝇灯 1、电压:220V; 2、电网电压:4500V-5000V,电网与机壳连 接处采用耐高压陶瓷座柱绝缘,电网与机壳 空间距离30mm以上; 3、光源:采用紫外光诱虫灯管作光源 4、机壳构造:采用厚度1.5mm铝型材,铝材 表面经电化处理; 5、过载保护:高压变压器设有温控保护装 置,在外电压过高或电网长时间短路导致高 压变压器超温时会自动断路; 6、昆虫残骸收集:采用厥型口径约150mm宽 的残骸收集盘,深度约50mm,可有效防止昆 虫残骸溢出;残骸收集盘的两端采用道轨嵌 入式构造,可防止收集盘倾斜时滑出;机壳 底部采用圆形不锈钢管,管内用支承螺纹铁 杆两端拉固,不会积存尘埃。 1 台 40W 2 洗手台 1、材质:304#不锈钢 2、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附件:脚踏式龙头、不锈钢下水器 2 台 500*400 3 上下双门 高身雪柜 1、电压:220V 2、功率:230W 3、净容量:317L; 4、内外箱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60mm发 泡厚度,环保制冷剂,内箱底板圆角设计, 柜门拉手采用折边式设计; 5、控温:直冷,-5℃~+10℃/-6℃~- 15℃; 6、配可调式浸塑层架,配活动脚轮,可拆 式门封条; 1 台 620*692*19 10 4 单星工作 台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连接管:25*25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 5、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附件:下水器、星盆水龙头。 1 台 1150*760*8 00/100 5 双门平台 雪柜 1、电压:220V 2、功率:210W 3、净容量:370L; 4、内外箱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60mm发 泡厚度,环保制冷剂,内箱底板圆角设计, 柜门拉手采用折边式设计; 5、控温:直冷,-5℃~+10℃; 6、配可调式浸塑层架,配活动脚轮,可拆 式门封条; 1 台 1800*760*8 00/100 - 27 - 6 双层平板 工作台带 靠背 1、材质:304#不锈钢 2、面板、层板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 厚度15mm的木工板。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面板、层板下 均需使用加强筋焊接加固。 4、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1 台 1800*400*8 00/100 7 紫外线灭 菌器 1、基础参数: 650*81*272MM,40W,(适合 面积40㎡-50㎡); 2、独特外观设计,全铝合金框体;独特的一 体化顶盖设计,不会因为悬挂而导致脱落; 3、独创电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200V- 240V范围变动,稳定性更好,后期维护成本 更低; 4、封闭式悬挂孔,加粗不锈钢钢丝挂绳设 计; 5、保护网螺丝固定、锁紧,不易变形滑 脱,不使用工具不能打开,更安全; 6、加长电源线,悬挂更方便:标准国标铜 线,总长1.5米,外露长度1.2米; 7、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杀灭光 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可以快速氧化分解异味 的化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好的净 化空气;除菌率(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大肠杆菌)达到99.99%以上; 8、灯管寿命可达8000小时; 1 台 650*81*272 8 双层平板 工作台带 靠背 1、材质:304#不锈钢 2、面板、层板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 厚度15mm的木工板。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面板、层板下 均需使用加强筋焊接加固。 4、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1 台 1760*760*8 00/100 9 二层吊柜 1、台面板采用304#1.5mm不锈钢磨砂板,内 衬20mm木工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2、围板及门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磨砂 板; 3、柜内活动层板304#1.2mm不锈钢磨砂板加 固形焊接组合;(单层形式、单面吊装滑门)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 钝、无锐边、毛刺。 1 台 1000*400*1 500 1 风幕机 1、电源:220v/0.07kw 2、风量:2300/2600m?/h 3、噪音:<52db 4、使用环境:-10°C~+40°C 5、净重:10.5kg 6、金属风轮,空气幕墙强劲、稳定,使用 寿命长; 7、过风截面具有杀菌消毒净化功能: 8、具有手动和自动功能(开关门自动联动 控制); 1 台 900*185*21 9 - 28 - 2 灭蝇灯 1、电压:220V; 2、电网电压:4500V-5000V,电网与机壳连 接处采用耐高压陶瓷座柱绝缘,电网与机壳 空间距离30mm以上; 3、光源:采用紫外光诱虫灯管作光源 4、机壳构造:采用厚度1.5mm铝型材,铝材 表面经电化处理; 5、过载保护:高压变压器设有温控保护装 置,在外电压过高或电网长时间短路导致高 压变压器超温时会自动断路; 6、昆虫残骸收集:采用厥型口径约150mm宽 的残骸收集盘,深度约50mm,可有效防止昆 虫残骸溢出;残骸收集盘的两端采用道轨嵌 入式构造,可防止收集盘倾斜时滑出;机壳 底部采用圆形不锈钢管,管内用支承螺纹铁 杆两端拉固,不会积存尘埃。 2 台 40W 3 厨房灭火 系统 1、灭火剂容量:23L,喷嘴最大数量:18 个,感温片最大数量:15只 2、主要配件: 驱动瓶、药剂罐、水流控制阀、感温装置、 控制箱厨房专用灭火剂量及释放机构 3、厨 房灶台发生火情时,产生的温度达到限定温 度时,火灾探测器(感温元件)熔断(平时灶 台热量达不到感温元件熔断的温度不会造成 误喷),使机械控制阀启动。贮气瓶膜片被 冲破,气体通过减压装置瞬间驱动灭火剂, 通过雾化喷嘴喷出,覆盖在油锅表面,迅速 将火扑灭。同时灭火剂通过烟道喷嘴喷洒在 烟道内扑灭烟道火焰,本产品采用油锅专用 灭火剂,保证灭火效果和不复燃。装置启动 时燃气阀门自动关闭,停止燃气供给。发现 火情时亦可用手启动装置。其灭火工作原理 与自动灭火工作原理一样。灶台油锅上方配 有特殊雾化喷嘴,灭火时喷射压力平稳,油 锅燃油不产生飞溅。在喷洒中灭火剂与高温 燃油急速进行化学反应,在油锅内形成厚厚 的泡沫层将空气隔绝,达到快速灭火的目 的。油锅熄灭后不复燃,灭火全过程仅用3- 5秒。 1 台 双瓶组 4 四层平板 货架 1、材质:304#不锈钢 2、层板板材厚度:1.2mm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层板下均需使 用U型加强筋焊接加固。 4、立柱:38*38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1 台 1200*500*1 500 5 三星盆水 池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 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连接管:25*25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 5、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下水器、星盆水 龙头。 1 台 1800*700*8 00/100 - 29 - 6 双星盆水 池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连接管:25*25mm,厚度1.0mm的方形钢 管。 5、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附件:下水器、星盆水龙头。 1 台 1300*760*8 00/100 7 洗地龙头 1、开放式环氧涂层钢制洗地龙头,高流量 喷阀,3/8" x 50'(10.5米)高强度无痕橡胶 管,棘轮系统,多方向支架,可调软管缓冲 垫和3/8"NPT内螺纹进水口。和3/8"NPT外螺 纹 x 1/2'NPT缩径接头。 1 台 10.5米 8 多功能配 餐消毒柜 1、臭氧,紫外线,中温烘干,大理石台面,适 合包间使用。双门,双抽屉,两层层架。 600W 1 台 950*505*95 0 9 双层平板 工作台带 靠背 1、材质:304#不锈钢 2、面板、层板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 厚度15mm的木工板。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面板、层板下 均需使用加强筋焊接加固。 4、立柱:38*38*1.0mm不锈钢方管连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1 台 1200*760*8 00/100 10 四门高身 雪柜 1、电压:220V 2、功率:368W 3、净容量:353L(冷藏)+353L(冷冻); 4、内外箱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60mm发 泡厚度,环保制冷剂,内箱底板圆角设计, 柜门拉手采用折边式设计; 5、控温:直冷,-5℃~+10℃/-6℃~- 15℃; 6、配可调式浸塑层架,配活动脚轮,可拆 式门封条; 1 台 1220*692*1 910 11 双通工作 柜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厚度 15mm的木工板; 3、层板、围板、门板、加强筋板材厚度: 1.0mm,面板、层板下均需使用U形不锈钢加 强槽钢承托补固; 4、不锈钢吊装式滑门,左右推拉式结构, 隔物层共2层; 5、立柱:Φ51*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2 台 1800*800*8 00 12 单星工作 台柜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围板、门板板材厚度:1.0mm,掩门结 构。 5、立柱:φ50*1.0mm不锈钢重力脚可调 脚。 6、附件:下水器、星盆水龙头。 1 台 1800*800*8 00 - 30 - 13 嵌入式凹 面电磁炉 1、 全不锈钢结构设计,专业散热风道设 计,商用机芯,经久耐用; 2、 商用设计理念,炉面板采用6mm厚微晶 玻璃面板,坚固耐用; 3、先进智能化微电脑控制技术,设计有: 定时、定温、猛火及预约功能; 4、全新三防设计理念:防水、防虫、防油 烟设计,方便清洁与维护; 5、菜品加热升温快,热效率高,提高出菜 率,节省出菜时间; 6、人性化超耐用磁控开关控制,数码显 示,一目了然; 7、采用三重立体防辐射屏蔽设计,呵护厨 师健康,保障安全使用。 8、电压/功率:220V/3.5KW 1 台 380x380x21 0 14 炉拼台 1、材质:304#不锈钢 2、面板板材厚度:1.2mm; 3、加强筋板材厚度:1.0mm,层板下使用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 4、立柱:Φ38*1.0mm的圆形钢管,配不锈 钢可调式子弹脚。 2 台 300*1000*8 00/350 15 双头单尾 小炒灶 1、炉台面及水围基采用 304#不锈钢 #1.2mm; 2、炉身及炉背板采用 304#不锈钢#1.0mm; 3、炉体骨架 50?50 的角铁(防腐处理); 4、黑铁炉膛结构;(防腐处理,烟道装配遂 道式专用耐火砖) 5、炉通脚Φ50mm 工业钢管,外套不锈钢管 及可调高度子弹脚; 6、每个灶头装有摇摆水龙头; 7、气管\水管总成经过试压检验; 8、不锈钢冲压成形大炉围,合金铸铁耐温 锅圈,配送不锈钢拉伸尾吊(灶体内用专用 耐火砖及耐火硅铝水泥、中细耐火砂敷砌 成) 9、前沿设有档渣排污槽; 10、灶内主气管路采用不锈钢中压波形管材 系统组装; 11、炉头采用节能炉头,配 250W 风机。 2 台 1800*1000* 800/350 16 四头煲仔 炉 1、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及背 板厚度 1.2mm、侧面 1.0mm; 2、台面配文华炉头 4 套,炉底设可抽取式 接油盘; 3、立管采用?38 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 弹脚。 1 台 600*1000*8 00/350 - 31 - 17 电热扒炉 连柜座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0mm 3、采用温控器调节温度,用以控制电热管 的发热温度,从而保证扒板使用温度,温度 范围:50℃~270℃。 4、配置抽拉式活动的盛油盆,易于油脂收 集及清洁 5、内设置隔热板,提高热效率,防止外部 过热 6、电压:380V 7、功率:12KW 1 台 800*900*91 0 18 万能蒸烤 箱(10盆 电热) 1、电压/功率:380V/18.5KW 2、容量:10*1/1GN 3、清洗功能:自动清洗 4、全不锈钢结构,内膛拉伸圆角设计、无 死角、易清洗; 5、高效加热控制、极速升温; 6、可存储 50 个常用菜单,可长期方便使 用; 7、360 度热风加热,蒸汽功能,温度无死 角更均匀; 8、蒸汽锅炉喷雾功能保证足够的蒸汽量; 9、肉针探温功能,可保障食物内部的熟透 程度; 10、冷热风交换,排汽功能,烘烤不串味; 11、全自动三级清洗功能。 1 台 847*771*10 60 19 油烟净化 一体机 1、油烟净化率达 98%以上,油烟浓度≤ 1mg/m?、颗粒物≤5mg/m? 非甲烷总烃≤ 10mg/m? 2、产品原理:一级净化:冷凝碰撞原理, 利用气态污染物在不同温度及压力下具有不 同的饱和蒸气压,在降温或者提高压力下, 部分污染物凝结出来, 以达到净化回收的 目的。二级净化:动态拦截原理,当油烟分 离盘高速旋转时,对经过分离器的油烟中的 颗粒物产生有效拦截,由于高速旋转的油烟 分离盘有较大的离心作用力,被拦截的油烟 颗粒物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甩入到接油槽回收 到集油盒,完成油烟中油、气分离与高效净 化回收油颗粒的过程。三级净化:电子静电 原理,是在两个曲率半径相差较大的金属阳 极与阴极上通过高压直流电,维持一个足以 使气体电离的静电场,气体电离后所产生的 电子:阴离子与阳离子,吸附在通过的油烟 颗粒上,使油烟颗粒获得电荷; 荷电极性 不同的油烟颗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分别向 不同极性的电极运动, 沉积在电极上,而 达到油烟颗粒和气体分离的目的,因此静电 除烟的效率非常高,而且特别适合用于捕捉 粒子较小的重量较轻的油烟颗粒。 3、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正材,国标 1.0mm 、 排风口尺寸:400*300mm 电 源:风机 380V 风量:单台≥5000 立方米/ 6.6 米 6600*1200* 935 - 32 - 小时 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 的防爆 LED 照明灯。节能保护:节能省 电,设备采用三相五线制, 单台设备独立 开关,用哪一台开哪台。 20 不锈钢封 墙钢 1、材质:优质不锈钢; 2、板材厚度:1.0mm。 6.6 米 6600*2000 1 灭蝇灯 1、电压:220V; 2、电网电压:4500V-5000V,电网与机壳连 接处采用耐高压陶瓷座柱绝缘, 电网与机 壳空间距离 30mm 以上; 3、光源:采用紫外光诱虫灯管作光源 4、机壳构造:采用厚度 1.5mm 铝型材,铝 材表面经电化处理; 5、过载保护:高压变压器设有温控保护装 置,在外电压过高或电网长时间短路导致高 压变压器超温时会自动断路; 6、昆虫残骸收集:采用厥型口径约 150mm 宽的残骸收集盘,深度约 50mm, 可有效防 止昆虫残骸溢出;残骸收集盘的两端采用道 轨嵌入式构造,可防止收集盘倾斜时滑出; 机壳底部采用圆形不锈钢管,管内用支承螺 纹铁杆两端 拉固,不会积存尘埃。 1 台 40W 2 双通工作 柜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厚度 15mm 的木工板; 3、层板、围板、门板、加强筋板材厚度: 1.0mm,面板、层板下均需使用 U 形不锈钢 加强槽钢承托补固; 4、不锈钢吊装式滑门,左右推拉式结构, 隔物层共 2 层; 5、立柱:Φ51*1.0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6 台 1800*1000* 800 3 单通工作 柜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材厚度:1.2mm,面板内衬厚度 15mm 的木工板; 3、层板、围板、门板、加强筋板材厚度: 1.0mm,面板、层板下均需使用 U 形不锈钢 加强槽钢承托补固; 4、不锈钢吊装式滑门,左右推拉式结构, 隔物层共 2 层; 5、立柱:Φ51*1.0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1 台 1800*760*8 00/100 4 三星水池 柜 1、材质:304#不锈钢; 2、台面板板材厚度:1.2mm; 3、星盆斗板材厚度:1.0mm; 4、围板、门板板材厚度:1.0mm,掩门结 构。 5、立柱:φ50*1.0mm 不锈钢重力脚可调 脚。附件:下水器、星盆水龙头。 1 台 1800*760*8 00/100 - 33 -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货物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 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保修卡、维修手册等 资料齐全,并可追索查阅。 5 毛巾消毒 柜 1、玻璃门,紫外线臭氧,中温烘干,适用于浴 巾毛巾,浴室针织品鞋类消毒存 放。300W 1 台 590*530*16 70 6 屏风 1、竹藤结构工艺: 缠接 饰面工艺: 面料工 艺 1 台 6000*400*1 800 7 三层餐车 1、材质采用优质 304#1.2mm 不锈钢磨砂 板; 2、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 2 个定向轮,2 个万向轮。 2 台 800*500*90 0 8 10人餐桌 1、带转玻,中纤板基材,环保油漆喷涂, 实木桌架。每张桌子带桌布一张 配 10 张椅子。 1 台 φ1.6 1 防火阀 1、材料采用优质钢板制作,厚度 1.0mm, 表面刷防锈漆。 1 个 风管匹配 2 风管 1、采用国标镀锌板制作,风管大小可定制, 厚度 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50 m? 定制 3 专用支架 及配套 1、专用风管支架及配套部件。 1 套 定制 1 配套设施 1、炒锅4个;炒勺4把;密筛4个;稀筛(抄 瓢)4个;加厚白色胶砧板6个;绿色胶砧板 6个;方形蔬菜筛6个;白色圆碟6″24个; 白色圆碟12″24个;椭圆条盘24个;高压煲 1只;干锅7个;铁挂钩10个;卤水桶2只; 锅铲4个;磨刀石(细)2块;平底锅4个; 料味盒4套;打火枪4个;调味羹勺24个;锅 扫(刷把)4把;高速料理机1台;电子秤7 台;切刀1把;砍刀1把;雕刻刀4把; 削皮刀7把;码斗150个;长竹筷子20双;油 缸6个;铁板4个;不锈钢垃圾桶6个。 1 套 2 系统 集成 1、 整体厨房设备的直运输、安装、调试, 布线施工、及使用培训. 2、按学校要求,对所涉软件进行全面安装 和调试,系统各部(软、硬件)全面兼容, 运行顺畅。 3、相关措施、调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完成上述设备安装 至正常使用及维护的所有费用。 1 项 - 34 - 3、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 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4、本项目中,所供相关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相 关设备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所供相关设备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设备须满足其规 定。 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合同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6、版权: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交付给采购人的产品(含硬件设备、软件和其他服务)不侵犯任何 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其他方指控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需提承诺 函,格式自拟) 四、交货时限及地点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2、交货地点:四川省商务学校。 五、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48 小时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低 于原厂质保。 (2)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及软件维护、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所有设备维修 服务、软件维护、升级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厂家应在2 小时内采 取相应措施,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 户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或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 修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投标人或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或厂家应以 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维修配件 投标人或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 件。 - 35 - 4、培训(实质性要求) (1)培训服务:中标人须对项目校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可独立熟练操作为止(验收 条款); (2)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提供备件;12个月内同一设备故障达3次(含)以上,必须更换全新的同等设备 (合同条款); (3)现场服务: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至少提供不低于三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培训人员不低于一名。(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付款方式 (1)费用支付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 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通知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在 10个工作日内将 应支付合同款的40%全额支付给中标人;初步验收完成经采购人试用1个月后,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 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在缴纳5%质保金或出具保函后,采购人在 10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合 同款的30%全额支付给中标人;质保金或保函在最终验收满一年后无息退还中标人。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 款。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政府采购优先/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八、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以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以其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核心产品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视讯主机、视讯近景摄像机。 九、关于采购进口产品 - 36 - 本项目中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国内生产的产品。 十、安全责任要求(实质性要求) 在合同履行过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因供应商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 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 商需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一、履约验收 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2、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成交供应商不能 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赔偿由 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费用,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含现场演示、送样等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 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 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请项目部门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 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 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采用现场盲样的方式进行评审。 2、需要进行评审现场产品演示,请项目部门明确演示时长和演示具体要求; 3、需要进行评审现场讲标的,请项目部门明确讲标时长和讲标具体要求 4.涉及家具、服装等物品采购的,请项目部门明确供货后去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供货产品环保检测的具体要 求。 1、现场演示: 无 2、送样要求: 无 - 3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 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 38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协商内容 1.1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2.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供应商报价。 2.2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2.3合同草案条款。 2.4其他实质性要求。 - 39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0 -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时间:2021年 月 日 - 41 -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采购编号: )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 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42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供应商 名称)处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3 -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 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 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 44 -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 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 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5 - 四、供应商和磋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 46 -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时间:2021年 月 日 - 47 -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48 - 二、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 ),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内容,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用于磋商报 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49 -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其它货物)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其它货物)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50 -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 51 -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2 - 六、技术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 注:供应商若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不填写。若有偏离,应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虚 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3 - 七、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 注:供应商若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不填写。若有偏离,应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虚假响 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4 - 八、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技术人员 服务人员 其他人员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5 - 九、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6 -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项 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 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 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 57 - 一、关于最后报价表的说明: 十一、最后报价表 1、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2、最后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最后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时手工填写; 4、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最后报价表格式: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应答总价 人民币小写: 万元 人民币大写: 其他要求 注:1、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各分项报价按“第一次报价”同比下浮计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8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 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实 质性要求)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采购项目 - 59 -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 规定的; (3)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 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 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 进行)。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 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 60 -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 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 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 原则, 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 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2 家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 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 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 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 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 61 - 推荐2家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 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 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 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 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 62 -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 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方案、项目人员、类似履约经验、政策扶持、响 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3.2.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 63 - 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 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30%*10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 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要求 30% 14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没有 负偏离得 30 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负偏离),一项非▲参数扣 1 分,一项 ▲参数扣 3 分,最多扣 30 分。 (注:①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技 术响应,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 如:产品质量认证资料复印件或产品检 测报告复印件或制造厂家参数证明复印 件或产品厂家官网最新参数证明截图) ,但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 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 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技术 参数条款中如涉及多项子条款,任意一 项及以上子条款偏离,视为该项“▲” 技术参数条款偏离。 ②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 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 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一般技术参数 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 中如涉及多项子条款,任意一项及以上 子条款偏离,视为该项一般技术参数条 款偏离。) 技术类评分因素 - 64 - 3 履约能力16% 16分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设计方案图(内容包 括:水位图 、电位图 、气位图、隔墙图 ), 以上4项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 需求的得12分;缺少1项或某1项不完整不合理 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 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根据实施 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能促使本项目采购 需求更好实现的,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 本项最多得16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实施方案12% 12分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 包括:生产组织计划、安装调试计划、监制计 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业 技术人员配置方案),以上6项内容齐全且满足 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需求的得6分;缺少1项 或某1项不完整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 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 上,供应商根据实施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并能促使本项目采购需求更好实现的,有一项 加1分,最多加6分。 本项最多得12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5 售后服务10% 10分 1、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 ①响应机制及时间;②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③ 备机/备件供应;④现场巡检;⑤响应保障等)进 行评审: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 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 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情况的得1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扣2分, 扣完为止。没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6 节能、环境标 志、无线局域 网产品1% 1分 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 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 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 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 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为准。 2.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 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鲜 章)。 3.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 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生产 政策类评分因素 - 65 - 单位公章(鲜章)。 7 响应文件的规 范性1% 1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 完为止。 共同评分 因素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 细表。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 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 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 66 -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67 - 第十章 合同草案条款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 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 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 2.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 68 -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 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 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 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 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 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 69 -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 天内 不能达成协议时,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约定的 XX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 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 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采购编号:SCSNCG20210017。 二、采购项目:现代智能实训室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43.5万元。 四、采购内容: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特定资格条件:无。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2 日 10 :00 (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4.磋商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9.知识产权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5.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 17.响应文件格式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 五、评审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3.成交结果 24.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 26.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 28.补充合同 29.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31.合同备案 32.履行合同 33.验收 34.资金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他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_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四)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承诺函 四、供应商和磋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报价函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六、技术要求应答表 注:供应商若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不填写。若有偏离,应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 七、商务应答表 注:供应商若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不填写。若有偏离,应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 八、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九、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一、最后报价表 1、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注:1、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各分项报价按“第一次报价”同比下浮计算。 1.总则 2.磋商程序 3.综合评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