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
项目编号:KSJY2021-F-G-034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方乐、秦怀平、陈荣生、吴正、周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加雅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昆北路2号9室502单元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零贰佰伍拾陆元整(¥1130256.00)
代理服务费:17286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预算金额(元) |
中标金额(元) |
1 |
食堂后勤服务 |
贰年 |
1207840.00 |
1130256.00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
地址:昆山市陆家镇光夏路5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2-36638916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陆田根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邮箱:1353501678@qq.com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0日
- 食堂后勤服务招标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
项目编号:KSJY2021-F-G-034
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第七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食堂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JY2021-F-G-034
2.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1207840.00)
3.采购需求:
(1)服务时间:贰年
(2)人员配置:
序号 |
项目内容 |
人数(人) |
一 |
食堂后勤服务 |
9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8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30至09: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远程开标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本谈判文件由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投诉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5.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2201986448051507259 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
地址:昆山市陆家镇光夏路5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2-36638916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陆田根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投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投标人应按《报价分析表》中的招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5.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1.1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1.9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
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3供应商必须提交“1.1-1.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书二(报价部分):
2.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
2.3供应商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书三(技术及其他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
3.1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3.2人员配备表;(格式见第三章)
3.3 项目方案;
3.4技术与质量证明材料;
3.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3.6供应商必须提交“3.1-3.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如委托代理人为外聘律师,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半小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进行网上签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本项目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投标人须自行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三)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
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4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
(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废标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1通过资格审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1.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中标结果
1.中标人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2.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合同的签订
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
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中标服务费
1.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2201986448051507259 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
2.中标单位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监督
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3套,用于项目归档使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文档结构表格
名称 |
文档 |
章节 |
投标函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承诺函 |
格式2、投标承诺函 |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3、开标一览表 |
|
投标报价明细表 |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
|
人员配备表 |
格式5、人员配备表 |
|
车辆及专用设备清单表 |
格式6、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
|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
格式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
投标单位情况表 |
格式8、投标单位情况表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11、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
3.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将按规定准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响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指令和操作要求,并保持通讯顺畅,采购活动中如需进行交流和沟通,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采购活动现场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5.我方最后报价含服务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总报价(元)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1、投标报价明细表(一)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总价(人 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按年计算),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福利、利润、税金、餐费、保险、专业统一服装、保安保洁维修等工具耗材、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体检费(体检标准必须参照昆山市妇幼保健所的规定)、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二)
序号 |
条目 |
价格 |
||||||
人工成本 |
||||||||
管理费用 |
||||||||
工具 |
||||||||
易耗品 |
||||||||
税金 |
||||||||
其他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福利、利润、税金、餐费、保险、专业统一服装、维修等工具耗材、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体检费(体检标准必须参照昆山市妇幼保健所的规定)等各项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
3、人工成本计算法为总人数合计,但与开标一览表的综合单价不同。
3、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三)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各投标人可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投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人员配备表
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相关执业证书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6、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品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服务时间 |
||||
付款方式 |
||||
其他要求 |
||||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不填写视为无偏离。
格式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8、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1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
2 |
总部地址 |
||||||||
3 |
本地办事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必填,涉及澄清、解释等的书面形式沟通) |
||||||
6 |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单位2020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7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8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9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
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受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的委托,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食堂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
二、项目编号:KSJY2021-F-G-034
三、服务时间:贰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人) |
岗位要求 |
1 |
水电维修工 |
1 |
男性,22-60周岁,持有水电工上岗证 |
2 |
厨师 |
2 |
男性,60岁以内,持有健康证,擅长大锅菜,为人正派有敬业精神,熟知食堂5C管理 |
3 |
食堂勤杂 |
6 |
女性,55岁以内,持有健康证,刀功熟练,会使用蒸饭车、消毒柜等食堂设备,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熟知食堂5C管理 |
4 |
合计 |
9 |
2、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3、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
4、物业服务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入职体检,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无条件更换。
5、所有服务人员餐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预算包含人员社保、公积金,若因国家人员社保、公积金基础调整超出现标准的,超出现标准部分有甲方承担。
五、服务内容:
1、项目负责人:
(1)工作职责和范围:负责本次食堂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整体管理和协调,要求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五年以上校园管理工作经验。
(2)工作时间和要求: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
2、水电维修服务要求
(1)水电安装维修工作由总务处统一安排。
(2)负责全校电器、照明及给排水设施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完好,防止出现因电伤人伤物事故。
(3)负责全校各处自来水管、水龙头、厕所水箱、屋顶水池的维护与清洗和检修工作,力求做到不让一个水箱、一个水龙头漏水。
(4)负责每个季度的水、电表抄写及核算工作。
(5)要做好对水电工具、维修设备的保养工作,常用工具和设备要经常保持完好。
(6)负责学校广播器材及各种会议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7)负责学校广播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8)校内用水、用电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随叫随到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事故或浪费。
(9)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宿舍公共场所的用水、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用水正常、安全。
(10)协助相关人员对基建、维修设备等方面的预算、审核、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1)积极协助学校、部门、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厨房服务要求
(1)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2)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管理范围,食堂环境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
(3)服务人员能充分尊重并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学校师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负责。
(5)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会同总务处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6)服务单位为学校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从细微处着手,为学生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师生饭菜做到量足、质优,确保干净卫生。
(7)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正常的饭菜供应。
六、其他相关要求:
(1)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
(2)所有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校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服务人员应向本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所有保安服务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4)中标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昆山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
七、考核标准:
(一)、考核表见附件,按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按月进行汇总。
1.满分为100分,除特别说明外,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扣1分,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2.当月受到客户正式表扬的,视情况给予1-10分加分,加分可抵扣当月扣分,加分不累积至下月。
3.乙方当月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采购方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4.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75分(包括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酬金部分的1%。
5.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酬金部分的2%。
6.乙方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则不予以支付当月酬金。
7.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二)、检查与考核
1、考核的主体单位为招标单位。招标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不定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除每周进行常规检查外,每月考核不少于一次,月末对考核评分进行汇总,中标单位每月最终考评得分为该月抽查考评得分和日常巡查得分的平均值。所得分值作为拨付服务费用的依据。
2、招标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及时整改,同时中标单位须主动联系甲方,在后勤综合服务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三)、评分办法
1、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查,同时每月汇总最终考核得分表。
2、乙方每月最终考评得分为该月抽查考评得分和日常巡查得分的平均值。
八、中标单位的违约责任: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造成中标单位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采购单位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采购单位损失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可从保安服务费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3、中标单位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按中标单位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中标单位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3、中标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中标单位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中标单位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中标单位未能在采购单位书面通知进场后一个工作日内进场(即人员全部配备到位);或者中标单位在合同终止后,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单位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或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第一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30%;第二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50%;第三次损失出现即终止合同。
五、综合说明及其它
1、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单位应依据自身实力与工程情况自主报价。
2、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单位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投标人承担由于采购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各投标单位对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不能偏离。
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采购人:
服务商:
根据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食堂后勤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依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食堂后勤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