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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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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21C00107)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21C00107)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10】

项目概况: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107

项目名称: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 4,500,000.00元 1.0
最高限价总计:4,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9月10日 至 2021年9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2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2日 10:00

磋商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垫小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您提供信贷绿色通道 登陆https://www.dianxiaoer.live 极速申请贷款108846884808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杨小平

采购人电话:15823687088

采购人地址: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745286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687088

九、附件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挂网).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及相关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新冠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防控措施:

(一)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只能从交易中心2号通道(行政服务中心2号门)进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

(二)控制参与人数。原则上招标(采购)人、投标(竞买)人限派2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含参与评标的代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3名。

(三)登记监测。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持身份证原件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验码(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测温、“一米线”、隔位就坐等防控措施。

(四)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司、监督部门、评标委员会)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详见附件),未递交符合防疫要求承诺书的,不得进入交易场地。

(五)核酸检测。近15日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递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交易场地。

(六)控制活动时间。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等工作,隔位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联系电话:办公室、信息科(保证金),74528627;交易一科(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74501155;交易二科(政府采购)74528661。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3日

附件:

承 诺 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市、县、小区、楼、室号)居住, 于       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交易活动,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垫江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要求,并在参加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无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无疫情接触史,身体状况健康。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验码(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测温、信息登记、全程佩戴口罩等工作,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2.近15日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若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自愿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递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进入交易场地。

3.在交易场地隔位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开标(竞买)活动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或盖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号:21C00107

项目名称: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

采 购 人: 垫江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2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2 -

二、资金来源 - 2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2 -

四、磋商有关说明 - 2 -

五、磋商保证金 - 3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 -

七、其它有关规定 - 5 -

八、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 5 -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 29 -

一、完成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 29 -

二、报价要求 - 29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29 -

四、付款方式 - 30 -

五、知识产权 - 30 -

六、其他 - 31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31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31 -

二、评审标准 - 33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37 -

一、磋商费用 - 37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37 -

三、磋商要求 - 37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39 -

五、成交通知 - 39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39 -

七、交易服务费 - 40 -

八、签订合同 - 40 -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41 -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42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44 -

一、经济部分 - 45 -

二、服务部分 - 47 -

三、商务部分 - 49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52 -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 58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垫江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服务年限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采购

450

450

9

3年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5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2.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桂溪镇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7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提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银行账户名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1646886968

2.银行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820101040000584-100028

3.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2501010120010009065-000026

(二)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人按第七篇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4.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应退还的保证金,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鉴证,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和扫描电子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若投标人发生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方式二: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正本复印件,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银行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银行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投标人所投子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投标人所投子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银行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银行保函开具银行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各投标人在开具银行保函时,须确保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能在重庆市主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主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各相关银行中核实其真伪,否则其银行保函无效。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应能对开具的银行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银行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银行保函无效。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银行保函。

(二)、银行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银行保函。具体银行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银行保函。具体银行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网址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垫江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8236870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4528661

地 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第2篇 采购服务需求

一、食堂概况

机关职工食堂位于会议中心负一层。职工餐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有自助餐桌257张,就餐位771个。接待包间共有6个,面积275平方米, 20人包间1个, 50人包间1个,10人包间4个。就餐卡持卡人数约1500人,日常就餐人数为早餐约200人,午餐约550人,晚餐约200人。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达到服务要求签订正式合同。

三、外包内容

包含职工餐、公务接待餐、会议用餐和应急保障餐。职工餐一般在周一早上至周五晚期间提供一日三餐,公务接待餐、应急保障餐根据发包单位需要和要求提供。

(一)职工餐

1、自助早餐

就餐时间为 7:30-9:00,提供包子、花卷、馒头、粥、鸡蛋、茶叶蛋、盐蛋、牛奶、酸奶、豆浆、水饺、现煮面条(牛肉、肥肠、杂酱等)、现煮米线(牛肉、三鲜、杂酱等)、传统小吃等,小菜 1—2样和其他食品(如豆干、咸菜等)。

2、自助午餐、晚餐

午餐就餐时间为11:30-13:00,晚餐就餐时间18:00-19:00。要求自助菜品:3个荤菜(包括夏季凉菜),3个素菜,1种水果,2个汤,1个咸菜,1-2种米饭,同时晚餐兼顾小炒、套饭。各餐食物要求菜谱、样式翻新,每周周内不重复。

(二)公务接待用餐

按发包单位需求安排中式桌餐、西式餐和自助餐,要求安排当季、本地菜品,要体现地方特色,以家常菜为主,并经常创新。

(三)会议用餐

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用桌餐和自助餐,不另计费用。

(四)应急保障就餐

特殊情况,经发包单位安排和许可,在节假日和食堂外提供就餐服务。

四、外包团队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食堂实际,科学合理组织外包餐饮团队并设置服务岗位,确定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人员岗位设置

建议人员(含厨师及服务团队)数量为21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分 类

岗 位

人数

要 求

备注

现场主管

1

具有3年以上公务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经验,45岁以下;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调度能力。

厨师长

1

1、具有10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2、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高级技师,35-55岁;3、必须熟悉家常菜、地方菜。4、能胜任发包单位公务接待餐的各项要求。

职工餐

大锅厨师

2

具有5年以上食堂餐饮工作经验,擅长家常菜,30-45岁。

切配

2

具有3年及以上墩子工作经验,20-35岁。

接待餐

小灶厨师

2

具有5年以上公务接待餐工作经验,须达到中式烹饪技师水平及以上,25-45岁。

切配

2

具有3年及以上墩子工作经验,25-35岁。

打荷

(兼蒸锅)

1

具有3年以上打荷工作经验,25-45岁,熟悉荷台工作各项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蒸锅工作经验。

白案

1

具有10年以上白案工作经验,须达到中式烹饪技师技术水平及以上,25-45岁,会制作10种以上中式点心,能熟练制作传统工艺的馒头、花卷、包子,熟悉职工餐早餐现煮面条(米粉、煎蛋)的制作;熟悉公务接待用餐面食的制作。

白案中工

1

具有2年以上白案工作经验,20-35岁。

凉菜

1

具有10年以上凉菜工作经验,须达到中式烹饪技师技术水平及以上; 25-45岁,熟练制作各式凉菜。

凉菜中工

1

具有2年以上凉菜工作经验,20-35岁。

餐厅服务员

6

五官端正,限女性,45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餐厅服务及传菜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

服务包房接待人员甲方另聘

说明:上表人员配置为发包单位建议配置,投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节人员配置结构及人数,但不得少于发包单位要求的21人,否则为无效标。投标时,投标企业须将厨师长、大锅厨师、小灶厨师、白案师傅、凉菜师傅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提供给发包单位,中标后不得更换上报人员。

(二)人员要求

1、所有员工身体健康,外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方可上岗。

2、大锅厨师、小灶厨师的聘请必须经过发包单位认可,若发包单位在使用中不满意,中标方须1周内更换。

3、在合同履行期间,厨师长必须常驻服务单位,并做好现场统筹调度。

4、员工须统一着装,工作时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敏捷。

特别说明:1、中标方必须按照发包单位要求配置齐相应岗位及人员数,当少于投标配置人数时,该投标文件作废;2、中标方须将人员工资核算明细清单报发包单位备案。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单位有权监督和检查中标企业的人员配置及员工工资待遇支付情况及服务情况,一旦发现少于配置人数或发放的工资少于中标报价工资总额的95%,发包单位有权从中标方的公司管理费用中减少相应费用,以支付人员工资减少部分。减少部分以中标方的人员工资核算明细清单为准。

第3篇采购商务需求

一、完成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一)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

(二)完成地点: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

二、报价要求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项目实施至验收,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劳务外包费用包含机关职工食堂餐饮劳务外包的员工工资、社保、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员工体检、工作装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

四、中标方须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一)合同签订时,中标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划入发包单位指定账户,解除合同时,由发包单位依据合同规定退回;

(二)加强管理,加强安全、保密、守时等教育。如在工作中出现误餐,发包单位有权对中标方进行每次不低于5000元的处罚。若遇重大安全事故、个人事故,发包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方应依法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三)经食药监局卫生检查不合格,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一次扣除管理服务费1000元,发生2次及以上发包单位可解除合同。

(四)发包单位每月将中标方的管理费30%作为考核费用。发放的工资少于中标报价工资总额的95%(剩余5%可用于员工考核),甲方有权从乙方管理费用中扣减相应费用。每季度收集就餐人员对食堂饭菜质量及相关服务的测评,连续2次月满意度低于80%,发包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若违反,发包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也不得擅自停业,若违反,发包单位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具有科学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有效执行机制,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中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发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七)负责合理、有效使用餐盘餐具等低值易耗物品,每月低值易耗物品破损率在5%以上,发包单位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八)所有原材料均由招标方购买(中标商协助),中标商须每周五以前由厨师长将下周职工餐的菜谱上报县级机关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并且每天下午提出次天菜谱及采购计划。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若评审得分仍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

服务部分

40分

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餐饮服务方案。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由评委综合

比较评定

有明确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轮换方案、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制定日常巡查巡检制度,有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有详尽的竞争优势介绍及说明,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职工餐具有详细的科学化、合理化膳食结构搭配方案及膳食清单,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按照自助午餐膳食人均15元成本拟定方案和清单)

具有明确的、具体的公务接待餐的季节时令菜、特色地方菜、外买加工菜的解决方案,优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按照自助接待餐人均88元成本和10人桌餐800元成本分别拟定方案和清单)

3

商务部分

40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行政总厨或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厨师资格,且有一年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工作经验的,得2分;

具有两年三星级酒店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3分;

具有三年及以上三星级酒店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

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特定格式,需附相关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发包单位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该厨师不得调换。

为本项目配备的行政总厨或厨师长,有一年3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机关职工食堂管理经验的,得5分;

有两年3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机关职工食堂管理经验的,得7分;

具有三年及以上3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机关职工食堂管理经验的,得10分。

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特定格式,需附相关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发包单位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该厨师不得调换。

投标人具有管理3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机关职工食堂经验的,连续2年的得2分;连续3年的得3分;连续4年的得4分,连续5年及以上的得5分。(不累计计分)

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特定格式,需附相关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发包单位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正在承担3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市级机关或区县行政机关的职工食堂餐饮劳务的,提供一家得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特定格式,需附相关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发包单位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配备的小灶厨师为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高级技师,得2分。

中标后该厨师不得调换。

投标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每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提供证明材料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3.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交易服务费

1、收费依据:垫江发改委发〔2018〕93号文件。

2、缴纳方式:成交人到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计算应缴金额,然后到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交易服务费、获取发票。缴纳方式:现场POS刷卡或转帐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第四篇”。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签订合同时,成交企业需向业主方交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否则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承包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从2021 日至 2024 日止。

二、服务地点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

三、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周一早上至周五晚期间的职工餐(一日三餐),公务接待餐、会议用餐、应急保障餐服务。

(一)职工餐

1.自助早餐

就餐时间为 7:30-9:00,轮天提供包子、花卷、馒头、粥、鸡蛋、茶叶蛋、牛奶、酸奶、豆浆、水饺、现煮面条(牛肉、肥肠、杂酱等)、现煮米线(牛肉、三鲜、杂酱等)、传统小吃等,小菜 1—2样和其他食品(如豆干、咸菜等)。具体每天提供数量与种类由厨师长与食堂管理人员协商确定。

2.自助午餐、晚餐

午餐就餐时间为11:30-13:00,晚餐就餐时间18:00-19:00。自助菜品:3个荤菜(包括夏季凉菜),3个素菜,1种水果,2个汤,1个咸菜,1-2种米饭,同时晚餐兼顾小炒、套饭。各餐食物要求菜谱、样式翻新,每周周内不重复。

(二)公务接待用餐

按甲方需求安排中式桌餐、西式餐和自助餐,中式桌餐和自助餐要求安排当季、本地菜品,要体现地方特色,以家常菜为主,并经常创新。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不另计费用。

(三)会议用餐

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用桌餐和自助餐,不另计费用。

(四)应急保障就餐

特殊情况,经甲方安排和许可,在休息日、节假日和食堂外提供就餐服务,不另计费用。

四、劳务服务费用结算

(一)每月劳务服务费用为金额 元,大写:

(二)劳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费用。

(三)乙方每月除出据正式发票外,应附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单据和《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每月劳务支出报价表》(总人数21人)。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菜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依法管理、履行合同。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的人员,乙方必须一周内完成。逾期未更换,甲方将每月扣除乙方劳务管理费用1000-3000元,直至人员更换完成。

3.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人员健康、食品卫生、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不得推诿,否则将扣除乙方劳务管理费用1000元。

4.甲方将乙方每月管理费的30%作为考核费用,并依据《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管理考核表》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支付劳务费用的依据。

5.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食堂服务情况进行测评。若乙方连续2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负责缴纳县级机关职工食堂水电气费,超出核定能耗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县级机关职工食堂设备设施以及用品的提供和维修。

8.甲方每周预算用餐人数并通知乙方,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并做好应对临时就餐人员的准备。若因乙方原因影响职工正常用餐,每次扣乙方管理费1000-3000元,出现3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对用餐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给予全力配合。

10.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人员配置,一旦发现配置人数少于21人,甲方有权按乙方的投标报价扣减相应金额。

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工资待遇发放情况,发放的工资少于中标报价工资总额的95%(剩余5%可用于员工考核),甲方有权从乙方管理费用中扣减相应费用。

12. 库房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凡已签字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双方应按国家食品相关管理规定使用管理,货物放置有序,清领出入库记录清楚,无丢失损坏,无鼠虫霉变,因贮存、使用过期变质物资而导致的责任事故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将20万元履约保证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 乙方不得分包、转包。若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也不得擅自停业,若违反,甲方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乙方须将厨师长、大锅厨师、小灶厨师、白案师傅、凉菜师傅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提供给甲方,中标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4. 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具有科学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有效执行机制,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中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发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5. 负责合理、有效使用餐盘餐具等低值易耗物品,每月低值易耗物品破损率在5%以上,发包单位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6.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因乙方操作不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毒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须搞好食堂餐厅区域(含职工用餐区、厨房、洗菜房、凉菜间、加工间、储物室、洗碗室、消毒室、厕所等)的地面、桌椅、玻璃、墙面卫生清洁;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洗三消毒的规程;按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8. 乙方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意外、事故对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将任何食材、成品、半成品带离食堂。不得利用甲方场所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经营或活动。若违反,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扣除乙方管理费1000——3000元。

10.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采购菜品、粮油、副食品等物料重量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物流入食堂,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并达到合格。

11. 乙方厨师长在每天下午5:00前提出第二天采购计划,在每周五前将下周职工餐的菜谱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审定。

12. 乙方负责员工守时教育,保证按时开餐,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每位就餐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

13. 乙方招聘的现场经理、厨师长或行政总厨必须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上下班,每月请假(含事假、病假)不得超过1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如每月请假超过1天,扣除管理费用100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10天,扣除管理费用3000元/天。

14. 乙方招聘的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外貌端正,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乙方为员工购买、配备工作装,工作时须统一着装,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敏捷。

15.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每月底和每年底须将以上有关费用发放情况报甲方备案。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分包、转包,擅自停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乙方连续2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乙方因管理不善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发生起火或者消防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因乙方对其员工薪酬、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引发3人或3人群体事件上访、怠工、停工或阻碍甲方工作,时间长达3小时或发生3次或3次以上的。

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双方不可抗力因素

(一)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灾等重大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或不履行本合同。

(二)任何一方因政府行为被停产整顿或清算或解散或取消营业资格或被其它法人兼并的;但应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特别注明

十、附则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附件:1. 垫江县级机关职工食堂管理考核表

2. 垫江县级机关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

甲方:垫江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垫江县级机关职工食堂管理考核表

考核时间:

类别

检 查 标 准

考核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严把原材料、加工食品及成品质量关,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过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有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

有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次扣2分。

4

食品贮存生熟应分开,加工后应贮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已加工好的成品每件须留样50—100克,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

生熟不分开,一次扣1分;未按照程序存放和留样的,未消毒的,一次扣2分。

4

烧制食物必须确保熟透,不得出现半生半熟的食物。

因饮食未完全烧熟的食物出现拉肚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 2分。

6

不得发生人员因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中毒以及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的其它事故。

发现一次扣 10分,并按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规处理。

10

食堂各项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及时上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无专人管理或设备设施在运行时出现故障一次扣2分。

4

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做好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培训。

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培训记录或不了解相关知识扣3分;操作不规范无影响扣1分,操作不规范造成影响扣6分。

6

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餐区、桌、椅等物品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下水道、排水沟通畅,每天产生的泔水、垃圾必须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

出现蚊蝇、老鼠、蟑螂现象,每发现一次扣 1分。未清理干净的,每发现一次扣 1分。

4

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等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

破损严重或者未标记,发现一次扣1分。

3

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并做好记录。

未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的,每一次扣 2分;未清洗干净的,一次扣2分。

4

个人卫生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在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洗手消毒。

每发现一人扣 1分。

4

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着统一规范服装,语言、动作规范。服务人员出现吵架、打架现象直接开除。

未着规范服装,语言粗暴等行为,一人次扣 2 分。

4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做好体检。

未按时体检或者无健康证明的,每发现一人扣1 分。

5

服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管理人员不得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脱节或产生不良影响。

每发现一人次扣 2元。

6

按要求配置在岗人员情况。

每少1人扣10分

10

每月员工工资发放抄送甲方备案。

每少抄送1次扣5分

5

厨师长对菜品搭配不当,菜品质量把关不严,口味差,接待餐有一口未吃的菜品。

每发现一次扣2分

6

未按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接待任务。

每发现一次扣5分

5

县级领导就接待餐批评一次,或十人以上职工对同一餐投诉的。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0

合计

100

备 注:甲方每月考核一次:检查得分值在95分以上的为“优”;检查得分在80-95分的为“良”;检查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检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3000元/次,并限期进行整改,检查为“良”按每分100元扣出劳务费,检查为“优”的不扣劳务费。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人确认签字:

附件2

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

尊敬的各位就餐职工:

为了进一步做好县级机关职工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要,我们恳请您对食堂的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希望您如实认真填写,以便我们改进工作。谢谢!

序号

调查内容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食堂饭菜的新鲜度及食材质量

2

食堂饭菜荤素营养搭配

3

食堂饭菜种类、创新

4

食堂饭菜味道、咸淡程度

5

食堂饭菜保温效果

6

食堂的早、中餐按时供应情况

7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