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9月10日 16: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16:25
评审专家名单 葛菲(组长),王敏,王立华,王娟,董克城(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7851722
采购单位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13组2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8565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851722
附件:
附件1 评审报告.pdf
附件2 定稿公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pdf
附件3 中小企业.pdf

一、项目编号:ZCX-CG-2021-336(招标文件编号:ZCX-CG-2021-33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旺村1组30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包

下浮率(%):3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成都聚达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都北路77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包

下浮率(%):21.0000000

供应商名称: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旺村1组30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包

下浮率(%):21.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蔬菜水果 / / 1批 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下浮3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成都聚达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米面油及干杂 / / 1批 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肉鸡鸭鱼兔蛋 / / 1批 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菲(组长),王敏,王立华,王娟,董克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定额收取: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13组203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85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85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28-87851722

项目编号:ZCX-CG-2021-336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与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7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4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4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6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67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苗溪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CX-CG-2021-33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项目名称简介: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详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3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0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 不能转让)。 1、现场报名:投标人按下述要求准备齐报名资料后,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 东四路 18 号联邦财富中心 1号楼二单元(B座)1001 室完成报名事宜。 2、网络报名:供应商按下述要求准备齐报名资料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 箱(3564424930@qq.com);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8-87851722) 完成报名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交以下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 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 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10: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8 号联邦财富中心 1号楼二单元(B 座)1001 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 13 组 203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8565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8 号联邦财富中心 1号楼二单元(B 座)1001 室 ;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总预算:553.2万元,第一包(蔬菜水果):165.6万元, 第二包(米面油及干杂):114万元;第三包(肉鸡鸭鱼兔蛋):273.6 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实际结算金额以下浮后的综合平均价 格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确定。价格评审依据为投标人报出的下浮比例。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招标限价(实质 性要求) 下浮8%作为招标限价; 报价方式: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综合平均价 格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 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 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3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 和失信企业惩 戒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 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惩戒(实质性要求) 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 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 与政府采购。 4 进口产品(实质 性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 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 理。 2、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5 评标情况公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7 告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各包收取预算金额的 3%。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同采购人约定。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约定。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本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本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 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 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8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9 开标、评标工 作咨询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10 中标通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请中标人办理代 理服务费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 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 座)1001室。 11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 座)1001室。 12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 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851722;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 8 座)1001室。 13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4 招标服务费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定 额收取: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15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16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 为准。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 表为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 2.2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 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9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 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 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 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 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0 (七)评标办法; (八)采购合同(样例);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 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 延提交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3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 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 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 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12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投 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 成的,应当在符合性投标文件中载明。 14.1 投标人编写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投标人编写的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 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 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 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 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13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三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技术、服务性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 14 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注:所有 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 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和用于开标唱标 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所有资格性投标文件(1正 2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所有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1正 2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开标一览表”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及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开标 一览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 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 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 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15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 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16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 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 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 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17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 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 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四川 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851722。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8 号联邦财富中心 1号楼二单元(B座)1001 18 室 。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 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 按照国家相关执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19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35.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 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9.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 20 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中标人,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22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23 一、承 诺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24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 (职 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 方 项目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7 四、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29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文件中“注”和“实质性 要求”的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服 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3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下浮率 小写: 下浮 % (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1 三、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说明 注:如与上述所列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填写此表,本表签字盖章即可。 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 条款,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2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说明 注:如与上述所列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填写此表,本表签字盖章即可。如 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 款,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3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4 六、投标人类似履约经验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履约经验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5 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6 八、实施方案 37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 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8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9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在贵公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 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规定数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40 十二、其他资料 4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资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参加项目报名的投标人;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资格要求:无 2、资质性要求:无。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 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为准。 42 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 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 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 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 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②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时段 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 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 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或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可 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4 8、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 人公章(鲜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参加项目报名的投标人(注: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报名,并将报名情况告知评审委员会,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 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注: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则可不提供)。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新成立企业若不能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第一包:蔬菜水果(月采购金额:13.8 万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第二包:米面油及干杂(月采购金额:9.5 万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第三包:肉鸡鸭鱼兔蛋(月采购金额:22.8 万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注:投标人投多包的,应分包制作投标文件)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以下浮率报价: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2、综合平均价格确定方式:以龙泉驿区供销联社实时公布的《龙泉驿区主要 农副产品价格市场信息》综合平均价格和成都市发改委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 市场价格》综合平均价格,两个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为综合平均价格,龙泉和成都 只有一方公布信息价的,按一方公布的信息价格为综合平均价格。 3、公布信息价时效:以市场考察时一周内公布价格的综合平均价格为准。未 公布信息价的,考察龙泉主城区内三个菜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综合平均价 格。 4、招标限价: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8%作为招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下 浮率不得低于 8%)。 5、未在信息价内,需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考察定价,蔬菜水果类 和肉鸡鸭鱼兔蛋类,市场考察每月 1次;米面油干杂易耗类每 6个月考察 1次。 6、结算方式:执行价格=综合平均价格×(1-下浮率)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第一包:蔬菜水果 1、蔬菜:新鲜无公害,无腐烂变质。 序号 物资名 质量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46 称 1 洋 葱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烂 14 飘儿白(上海青)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2 土 豆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烂 15 大白菜 表皮嫩白、紧实无腐烂 3 红 苕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烂 16 小白菜 表皮嫩白、紧实无腐烂 4 青豆米 新鲜、干净、无杂质、无腐 烂 17 下锅耙 表皮嫩白、紧实无腐烂 5 嫩豌豆 新鲜、干净、无杂质、无腐 烂 18 嫩脆藕 茎嫩白、脆 6 嫩胡豆 新鲜、干净、无杂质、无腐 烂 19 炖 藕 藕节圆润、光滑、无黑 斑 7 八月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20 花 菜 花紧实、鲜、无腐烂 8 八月豆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烂 21 西兰花 花紧实、翠绿、无腐烂 9 豇 豆 长短均匀、茎直无腐烂 22 高山娃娃菜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10 四季豆 均匀、直、干净、无腐烂 23 棒青菜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11 丝 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24 儿 菜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12 冬 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25 棱角菜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13 黄 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26 菠 菜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 27 西葫芦 瓜(节 节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4 红油菜苔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 28 嫩南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5 青油菜苔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29 老南瓜 (黄南 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6 菜 心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30 苦 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7 芥 菜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31 胡萝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8 苤 蓝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32 白萝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69 青 菜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33 红皮萝 卜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70 牛皮菜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34 茄 子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71 芋 儿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35 窝 笋 (青 笋) 长短均匀、直、表皮光鲜 72 黄豆芽 新鲜脆嫩 36 莴笋尖 (凤 尾)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73 绿豆芽 新鲜脆嫩 37 芹 菜 (本 地)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74 山 药 干净、去皮 38 西红柿 表皮干净光鲜、无腐烂 75 西 芹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39 蒜 苔 长短均匀、茎直无腐烂 76 荷兰豆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47 烂 40 韭 黄 长短均匀、茎直无腐烂 77 茭 白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41 韭 菜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78 青尖椒 色鲜、均匀、直、无腐 烂 42 韭菜花 长短均匀、茎直无腐烂、嫩 79 红尖椒 色鲜、均匀、直、无腐 烂 43 空心菜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80 大青椒 色鲜、均匀、直、无腐 烂 44 油麦菜 叶子翠绿、嫩、无腐烂 81 大红椒 色鲜、均匀、无腐烂 45 莲花白 表皮嫩白、紧实无腐烂 82 美人椒 色鲜、均匀、直、无腐 烂 46 小米椒 色鲜、均匀、直、无腐烂 83 碎米芽菜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 商标 47 甜 椒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烂 84 榨菜(丝)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 商标 48 折耳根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 85 大头菜(丝、粒 同价)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 商标 49 折耳根 叶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 86 下饭菜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 商标 50 折耳根 芽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 87 香 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1 仔 姜 干净、无腐烂 88 草 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2 香 菜 翠绿、干净、无腐烂 89 滑 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3 小 葱 翠绿、干净、无腐烂 90 杏鲍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4 大 葱 翠绿、干净、无腐烂 91 口 蘑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5 蒜 苗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92 茶树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6 香蒜苗 叶子翠绿、茎直无腐烂 93 平 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7 鲜海带 (丝、 节) 干 净 94 金针菇 均匀、新鲜、无腐烂 58 水发玉 兰片 干净、无杂质 95 姬 菇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59 海白菜 无腐烂 96 虫草花 新鲜、色泽金黄、无腐 烂 60 蕨 菜 无腐烂 97 鲜百合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61 鲜笋子 (小白 笋) 干净、无质变 98 芦 笋 大小均匀、新鲜、无腐 烂 62 豆 腐 新鲜、无杂质、无异味 99 魔 芋 干净、无杂质 63 豆 花 新鲜、无杂质、无异味 100 鲜苕皮 干净、无杂质 101 玉米棒 新鲜、干净 107 耙豌豆 新鲜、干净、无杂质 48 (糯玉 米不带 壳) 102 嫩玉米 粒 新鲜、干净、无杂质 108 泡红椒 香味纯正、无腐烂 103 豌豆凉 粉 干净、无杂质 109 泡 姜 香味纯正、无腐烂 104 黄凉粉 干净、无杂质 110 泡青菜(泡酸菜) 香味纯正、无腐烂 105 泡野山 椒 香味纯正、无腐烂 111 泡豇豆 香味纯正、无腐烂 106 泡白萝 卜 香味纯正、无腐烂 112 2、水果:新鲜无公害,无腐烂变质,非转基因。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g/个) 材质技术参数 1 香瓜 1000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2 青苹果 150 果皮光鲜,脆度够,甜度适中 3 脐橙 150 色泽新鲜,果面光滑 4 香蕉 无 色泽新鲜,果面光滑 5 红富士苹果 200 果皮光鲜红,脆度够 6 耙耙柑 200 色泽鲜、果皮较薄,水分足,味道纯甜 7 哈密瓜 1500 果皮光鲜、水润、甜度适中 8 青见 150 果皮光滑,味道酸甜可口 9 西瓜 无 瓜形端正,瓜皮坚硬饱满,花纹清晰水分足而甜 10 血橙 100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11 糖心苹果 150 果皮光鲜,脆度够,甜度适中 12 油桃 100 果皮鲜红,脆又甜 13 火龙果 500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14 梨子 150 果皮干净,甜度适中 15 水蜜桃 150 白里透红,皮薄叶鲜 16 口口脆 1500 皮薄肉甜 17 青枣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18 沃柑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19 爱媛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20 伦晚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21 柳橙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22 甜瓜 颜色鲜艳、新鲜、无碰损 第二包:米面油及干杂 1、大米:国标一级。优质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 49 均匀、丰满光滑,无虫,无杂质。色泽、气味、口味正常。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 2、面粉:国标特级。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色泽、气味、口味 正常,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用手摸取时,手心有 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无虫,无杂质,无异味。质保期有 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面粉)GB1355。 3、油:国标四级﹙非转基因压榨油﹚。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 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或刺激味。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 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产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36。 4、干杂类:调味品、成品泡菜类物资质量卫生必须符合国家药食局标准。 序号 物资名 称 质量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1 珍珠米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6 八 角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2 糯 米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7 三 萘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3 超级雪花 粉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8 香 叶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4 白面锅盔 香味纯正、无质变 9 桂 皮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5 水 面 香味纯正、无质变 10 草 果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1 玉米碎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2 丁 香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2 小汤圆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3 香 果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3 小 米 香味纯正、无质变 34 肉 扣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4 绿 豆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5 香茅草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5 黄 豆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6 排 草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6 红 豆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7 灵 草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7 雪山大豆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8 香 草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8 花生米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39 桂 枝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19 腰 果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0 黄栀子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20 板 栗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1 枸 杞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21 麻 花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2 白 糖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质 22 白 果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3 冰 糖 色鲜、味正、无杂质 23 莲 蓉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44 红 糖 色鲜、味正、无杂质 50 虫蛀 24 豆 沙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5 食 盐 色鲜、味正、无杂质 25 薏 仁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6 红油豆瓣 色鲜、味正、无杂质 26 豆浆粉 香味纯正、无质变、无 虫蛀 47 火锅料(特辣) 有国家检验许可证 27 菜籽油 ( 香味纯正、质保期内 48 美极鲜味汁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28 大豆油 香味纯正、无质变 49 老 抽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29 干海椒节 (海椒面 同价) 香味纯正、无质变 50 生 抽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30 鲜花椒 色鲜、味浓、干燥、无 杂质 51 老陈醋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31 青花椒 (花椒面 同价) 香味纯正、无质变 52 白 醋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3 红花椒 (花椒面 同价) 色鲜、味浓、干燥、无 杂质 59 白 醋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4 白胡椒粒 (胡椒面 同价) 色鲜、味浓、干燥、无 杂质 60 耗 油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5 熟芝麻 (黑、白) 色鲜、味浓、干燥、无 杂质 61 鸡 汁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6 十三香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 质 62 黑椒汁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7 小茴香 香味纯正、质保期内 63 鲍鱼汁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58 孜然粉 香味浓醇、干燥、无杂 质 64 味椒盐 保质期内、有国家正规商标 第三包:肉鸡鸭鱼兔蛋类(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 求)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猪肉(应是当日生 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其他肉 类供应时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 (或检测)验讫标识,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1 猪里脊肉 去除筋膜和肥肉干 净非注水猪肉 10 三黄鸡 无毛、干净、无注水 2 精瘦肉 去除筋膜和肥肉干 净非注水猪肉 11 跑山鸡 无毛、干净、无注水 51 3 精五花 去骨、无毛、干净、 非注水猪肉 12 乌骨鸡 无毛、干净、无注水 4 前夹肉 去骨、无毛、干净、 非注水猪肉 13 土鸡公 无毛、干净、无注水 5 后腿肉 去骨、无毛、干净、 非注水猪肉 14 土鸡母 无毛、干净、无注水 6 猪头肉(新鲜) 去骨、毛净、带猪 耳朵 15 鸡 脯 干净、无注水 7 猪肘子 去骨、无毛、干净 16 鸡翅根 无毛、干净 8 边口肉 去骨、无毛、干净、 非注水猪肉 17 鸡中翅 无毛、干净 9 猪耳朵 无毛、干净 18 鸡 脚 干 净 19 猪 心 干净、无塘心血 45 鲜鹅肉 无毛、干净、无注水 20 猪 肝 干净、无异味 46 水盆鸭 无毛、干净、无注水 21 猪 舌 干净、无异味 47 土麻鸭 无毛、干净、无注水 22 猪 肚 干净、无水分 48 鸭 胗 干净、无异味 23 肥 肠 干净、无水分 49 鸭 肠 干净、无异味 24 猪 脚 去毛、干净 50 鸭 脯 干净、新鲜、无注水 25 猪板油 干净、无水分 51 鸭 血 干净、新鲜 26 猪排骨 干净、无杂骨 52 三去兔 无毛、干净、无注水 27 猪龙骨 干净、无杂骨 53 鸡 蛋 干净、新鲜 28 猪黄喉(新鲜) 干净、无杂质、形 状完整 54 黔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29 牛腱子肉 干净、非注水肉 55 鲢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30 牛肋条 干净、非注水肉 56 泥 鳅 鲜活无病鱼、死鱼 31 牛 腩 干净、非注水肉 57 鳝 鱼 无病鱼、死鱼 32 毛 肚(新鲜) 干净、无水分 58 江 团 鲜活无病鱼、死鱼 33 金钱肚(新鲜) 干净、无水分 59 草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34 牛黄喉(新鲜) 干净、无杂质、形 状完整 60 鲫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35 牛 舌 干净、无异味 61 牛 蛙 无病蛙、死蛙 36 牛 心 干净、无塘心血 62 桂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37 牛 头 去骨、毛净、新鲜 63 鲈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52 38 羊 肉 干净、非注水肉 64 鲍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39 羊 排 干净、非注水肉 65 多宝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40 羊 腿 干净、非注水肉 66 仔鲢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41 羊 杂 干净、无水分 67 黄辣丁 鲜活无病鱼、死鱼 42 甲 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68 鱼 丸 保质期内 43 梭边鱼 鲜活无病鱼、死鱼 69 虾 饺 保质期内 44 海 参(水发) 无质变 70 腊 肉 烟香味纯正、无质变 71 仔 鲍 鲜活无病、死鲍 81 香 肠 香味纯正、无质变 72 爬爬虾 鲜活无病、死虾 82 卤鸭子 香味纯正、无质变 73 大闸蟹 鲜活无病、死蟹 83 卤牛肉 香味纯正、无质变 74 文 蛤 鲜活无病、死蛤 84 板 鸭 香味纯正、无质变 75 牛仔骨 保质期内 85 鹌鹑蛋 香味纯正、无质变 76 鱿鱼花 无质变 86 冒烤鸭 香味纯正、无质变 77 鱿鱼须 无质变 87 洛带油烫 鹅 香味纯正、无质变 78 虾 仁 保质期内 88 鸡蛋 新鲜、无破损 79 撒尿牛丸 保质期内 注:1、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要求。 (二)配送要求 1、为保证食材新鲜,配送及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配送食材,中标 人所有配送的食材来源要有可追溯性; 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所需食品种类数量统计表,按时把食品送到指定地点 (包装、运输、装卸、加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库房,并 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4、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 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53 ★5、第三包须提供冷藏车,使用冷藏车进行运输,提供 1辆冷藏车的车辆行 驶证及车辆为冷藏运输车的证明材料,若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 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 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在配送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8、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配送及时、运输安全。中标人须无 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及变质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要求 1、货物质量标准:各项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在用标准。 2、因中标人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 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 严把质量关。 3、供货计量:以交货地过磅为准。 4、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 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 5、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在供货期间,中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 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天,采购方按一天食用总量的 总资金 0.5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采购方按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1.0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且对提供货 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4 8、投标人中标后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 告等。 ★9、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10、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 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将取消该中标人供应资格。 ★四、商务要求: 1、配送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一月一结。中标人于次月 10 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算凭据(验收 清单及等额发票)交至采购人处,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次月内将货款拨付给 中标人。 4、验收: 中标人所供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 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求,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 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标准规定,按 最新规定执行。中标人供应的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1)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食品和添加剂,中标人确保所供 应食品不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由采购人、中标人授权代表双方就产品质 量、品种、数量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准确无异议后,填写《入库验收清单》, 双方共同签名、各自留存。对所供产品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3)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所送物资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 超过 10%以上的部分采购人可不验收;中标人所送物资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 55 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补足。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法定检验 机构进行一至二次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 据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5)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 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采购人可拒收货物,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如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扣除货款。 6、如因所供货物的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 3次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因检测出有溶剂残留、重金属成份超标的,中标人负一切经济和法律 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货款。 7、考核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采购人核实,取消该供应商配送资格。 (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3)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4)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或采购方管理人员抽查监检,3次不合格的; (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退货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6)中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7)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 (8)存在转包或分包经营的; (9)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注:“★”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57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4)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投标 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 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技术、服务 性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 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技术、 服务性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58 (二)存在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 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工程、采购协 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 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服务性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 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59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 标人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60 3.9.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 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 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61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 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 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 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62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投标报价、服务条款响应、服务实施方案、综 合实力、后续服务、政策扶持、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共同评分因素由评 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 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5% 35 分 1、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下浮最大的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 价)*35%*100。 2、按财库[2020]46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如涉及)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 审因素) 2 项目实施 方案及保 障 28% 28 分 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①安全配送制度、②配送人员管理制度、③质量安全召 回管理制度、④安全查验记录制度、⑤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的 得 10 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阐述简略 (技术评 审因素) 63 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扣 1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2、对投标产品的采购及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 采购流程、②保管流程、③配送流程、④验收流程的得 8 分,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阐述简略或不符合 项目实际的扣 1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包 括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②食品质量保障措施、③应急服务 机构设置、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⑤应急保障措施的得 10 分,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阐述简略或不符合 项目实际的扣 1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 履约能力 32% 履约经 验(8 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 目履约经验的得 1 分,最多得 8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综合实 力 (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配送车 辆(5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配送运输车辆每有一台得 2.5 分,最 多得 5分。(第三包不包含冷藏车) 注:1、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食品安 全责任 保险 (5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金 额在 5000 万的得 3 分,在 5000 万的基础上每增加 500 万的 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仓储场 所(4 分) 投标人有自有(或租赁)储藏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 30 日内 设立(或租赁)储藏场所的得 4 分。 (注:提供承诺函或库房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加盖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64 配送人 员 (4分) 负责采购和配送的人员具有个人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4分。 (注: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健康证、电话号码及为投标 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4 售后服务 4% 4 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 括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务响应情况、③售后服务 机构设置、④售后服务内容的得 4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 失扣 1分,每有一项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扣 0.5 分, 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技术评 审因素) 5 环 境标志 1% 1 分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的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①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 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 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②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共同评 审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65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 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 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66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67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生活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盖章):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 13 组 203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联系人: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 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物资清单采购 单位:公斤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1 2 3 68 4 5 6 2、采购数量:每月约 万公斤,年采购约 万公斤,(甲方根据每月职工 的多少确定采购数量,根据市场变化确定菜品) 3、采购金额:每月采购约 万元左右,年采购约 万元(甲方根据每月 职工的变化进行增减) 4、执行价格及价格调整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根据综合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 4.1 执行价格=综合平均价格×(1-下浮率) 4.2 综合平均价格确定方式:以龙泉驿区供销联社实时公布的《龙泉驿区主 要农副产品价格市场信息》综合平均价格和成都市发改委公布的《主城区部 分农贸市场价格》综合平均价格,两个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为综合平均价格, 龙泉和成都只有一方公布信息价的,按一方公布的信息价格为综合平均价 格。 5、交货时间、地点 5.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5.2 交货地点: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 6、验收及付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6.3 甲方根据需要通知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分别送往指定地点,提供同批次的 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无损坏,标识完整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 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由甲方验收人填写《物资入库单》,双方签字 后入库储藏。对所供产品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4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物资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 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物资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乙方 应负责及时补足。 6.5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抽取乙方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一 至二次检验,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违 约责任。 6.6 乙方于次月 10 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算凭据(验收清单及等额发票)交至采 购人处,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次月内将货款拨付给中标人,如遇特殊情况, 69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7、质量保证 7.1、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 3%。 7.2、乙方应保证所供物资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7.3、 乙方所供物资须在保质期限内,不得超过保质期限。 7.4、如果因乙方所供物资引发的食物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 经济损失。 7.5、甲方在验收或使用乙方所供物资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 失。 8、供货方式 8.1 由甲方将所需物资及数量提前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多供 或少供,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8.2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得拖延或以其他任何理由不给甲方供货,若乙方不 按本合同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8.3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8.4 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时将物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9、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9.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配送及时、运输安全。中标人须无条 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及变质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误期及赔偿 10.1 在供货期间,中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 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天,采购方按一天食用总 量的总资金 0.5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采购方按一天食用总量的总 资金 1.0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人负责。 10.2 本合同确定的物资系公司职工生活物资,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 致甲方必须另行市场采购,甲方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的 市场采购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乙方应按甲方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甲方食堂正常运行。乙 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 并向甲方提供每批次的有效合格质检报告。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 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场,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 至甲方指定地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送。储存、 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70 11.3、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如 需对甲方进行处罚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1.4、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甲方影响正常供餐,每次罚款 3000.00 元,超过 2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5、质量未保证,甲方可拒收产品,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 告必须与产品同时送到甲方,无检验报告甲方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 11.6、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 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检 测出有溶剂残留、重金属成份超标的,乙方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扣除货款。 11.7、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放弃配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11.8、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 时乙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9、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企业退出配送资格,乙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 违约责任。 11.10、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甲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11.11、在合同期内,乙方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 时乙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12、在合同期内,乙方存在转包或分包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 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13、在合同期内,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或采购方管理人员抽查监检,3次 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1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退货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同时乙方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11.15、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或有其他 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其代理收取履约保证金单位)不予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 并在三年内乙方不得参加监狱系统采购活动。 12.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限:2021 年 X 月 X 日月至 2022 年 X 月 X 日。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招标代理公司. 12.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1 13.合同附件 13.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报价文件 (2)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文件 13.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每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保证在本合 同签订后阶段内持续向甲方供货,乙方不得以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为由, 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 11.11 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 14.2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14.3 在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先预付乙方货款采购货物放置在乙方库 房,待乙方的货物运送到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款结算。甲方未按实际验收前, 货物的毁损,灭失等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 (签章) 2021 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 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履行合同 33.验收 34.资金支付 35.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 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承 诺 函 七、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技术、服务应答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人类似履约经验一览表 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八、实施方案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十二、其他资料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