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WCGDLG-202106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R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其他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119—2020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4-8736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缪晓庆
电 话: 0514-87982240
五、附件: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二).do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WCGDLG-202106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响应)截止时间:2021 年7月20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现调整为:2021 年8月2日下午3点30分,其他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119—2020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4-8736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缪晓庆
电 话: 0514-87982240
五、附件: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WCGDLG-202106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R采购文件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采购文件作出有关调整: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
2、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按招标文件原相关要求)或邮寄递交,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收件联系人:缪晓庆,收件联系方式:0514-87982240。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详细寄件信息(包含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寄件人姓名、寄件人联系方式、快递公司名称、寄件物流单号等相关内容)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代理机构收到邮寄的投标文件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寄件人签收情况(以收件照片为准),投标人应予以确认。送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的收件照片回复时间为准。
3、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如有关于各项“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现调整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若中标,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原件审核,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本次递交的彩色扫描件不符、存在虚假响应,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为严格执行好国家、省、市及本单位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及与之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应使用邮寄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开评标;其他选择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持本人行程码、苏康码(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核对无误及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由1人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如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出台,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执行)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实时观看,请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并通过以下方式进入远程会议: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会议号:8871802970;入会密码:123456;如直播过程中对开标环节有异议的,请于直播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
6、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更正日期:2021年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招标文件中存在现场答辩、样品等,请投标人参照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递交方式,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119—2020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4-8736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缪晓庆
电 话: 0514-87982240
五、附件:无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WCGDLG-202106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其他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119—2020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4-8736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缪晓庆
电 话: 0514-87982240
五、附件:
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取消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
生产能力评价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提高产品工艺性能所需的激光切割机、数控板料折弯机、数控转塔冲床设备、弯管机等每提供一种设备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设备图片、采购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证书得3分,三级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原件,不得分)(安监部门提供网站可查)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质检人员获得质量官结业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二、上述取消的16分调整到:产品参数响应评价、样品、服务承诺及维保能力的评价中。具体分值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 |
商务部分 |
||
1 |
产品参数响应评价 (28分) |
产品清单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16 分;未按照招标文件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负偏离,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分。 |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提供不锈钢 304 板 1.2mm、1.5mm 的检测报告,需同时符合国家标准 GB 4806.9-2016、GB 31604.49-2016,或高于上述 2 项标准,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人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双层工作台、矮汤炉、 大单星水池、炉拼台、保温售饭台、四门碗柜、消毒柜、货架产品检测报告,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
2 |
企业综合实力(7) |
1、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为产品缴纳产品责任险,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保险的保单复印件、投保产品责任险的产品清单,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文件(产品类别)进行综合评分,超过 30 个产品类别,得 3 分;21-30(含)个产品类别,得 2 分;11-20(含)个产品类别,得 1 分;低于 10 个(含)产品类别,不得分;最高得 3 分。 2、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满分 4 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
企业业绩(5分) |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技术部分 |
||
1 |
样品 (12分) |
样品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提供: (1)单头大锅灶 1100*1200*800+400; 根据实物样品的材料质量、制作工艺情况进行评定,材料质量高、制作工艺先进、 完整性、符合性高的得 12分;材料质量较高、制作工艺较先进、完整性、符合性较高的得 9 分;材料质量、制作工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材料质量、制作工艺、有所欠缺的得3 分;没有样品、样品数量不全或样品尺寸偏差超出±5%以上的不得分。所投样品不得出现单位或品牌提示,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将作为质 量对比样本封存) |
2 |
项目实施方案(8 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施工方案、人员配备安排、安装进度及调试措施、质量 保证措施、施工措施等),(1)投标人组织施工方案及人员配备安排合理、安装进度及调试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施工措施充分得 8 分;(2)投标人组织施工方案及人员配备安排比较合理、安装进度措施及安装调试程序可行、质量保 证措施较全面、施工措施充分得 5 分;(3)投标人组织施工方案及人员配备安排一般、安装进度措施及安装调试程序一般、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服务承诺及维保能力的评价 (10 分) |
1、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半小时响应,1 小时内(包含 1 小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完成维修得 2 分,2 小时内(包含 2 小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完成维修的得 1 分,3 小时内(包含 3 小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完成维修的得 0.5 分。满分 2 分(需提供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路线图及维修说明,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电工证得 1 分、焊工证 1 分)不重复得分,最高得 2 分。提供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一份的 1 分,最高得 2 分。 须提供以上售后服务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保修承诺、人员技术支持、维修响应、应急处理、延续性的后续服务情况等)进行评价:优:售后服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4 分;良: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2 分;差: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1 分;无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